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漂[乱世佳人\飘同人BL] 作者:昨夜晴风 文案 假如明天来临,明天就是另外一天了。 亲爱的,可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呢? 明天我是不是还活着?是不是睁开眼就能看到你在我身边? 所以,今天就跟我在一起吧。 在一切随波而逝之前,跟我在一起吧。 第一部,完。 内容标签:天之骄子 西方罗曼 穿越时空 英美剧 搜索关键字:主角:斯科特·奥哈拉 ┃ 配角:瑞特·巴特勒,斯佳丽,阿希礼,玫兰妮等等一干人物…… ┃ 其它:强强,不是悲剧   ☆、前言      本文主人公斯科特·奥哈拉,斯佳丽的弟弟,出场时14岁,穿越人物。他取代了斯佳丽的妹妹——苏埃伦的位置。在玛格丽特的描写中,我几乎看不到苏埃伦的任何闪光点,想必大多数读者大大也不怎么喜欢这个人物,干脆直接抹杀。   因为时代的原因,译名有些差异。小风采用中国致公出版社的译名。   斯佳丽·奥哈拉-斯嘉丽、郝思嘉   瑞特·巴特勒-白瑞德   阿希礼·韦尔克斯-威希里   郝思嘉和白瑞德都是把姓放在名前的中式译法,现在很少会采用了。   我不能保证这篇文让所有大大都满意,但可以肯定的是人物几本不会走形。因为当年我对这部书的热爱,已经到了整本背下来的地步。你只要提个头,我就能基本上一字不差地讲下去。   飘,Gone with wind,这是塑造我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书,怎么忍心不好好写。   随风而逝,有太多遗憾,我想弥补当初的心痛。   在一切随波而逝之前,让我们在同人小说中,重温当年的梦幻吧。   在女人的天性备受压迫的年代,让耽美和男男大行其道吧。   如果你也是被《飘》塑造了三观的一员,如果在漫漫文海中你是我的知音,那么Q我吧。群号:36475310,敲门砖:任意一篇文章的角色名。   在最后的乐土消失之时,在古典情怀日益远去之时,在速食爱情泛滥之时,如果你对早已掩埋在历史淤泥里的过往还有留恋,那么,来看这篇文吧。   文艺了这么久让我2B一下:喂!我数学挂了!明年要补考啊啊啊啊啊!!!!!!为什么其他科目都是□□十只有微积分连五十分都不到啊啊啊啊啊!!!!!微积分,我爱你那么深,你爱我一下会死啊!!!!!!!!   ********************我是两年之后的分割线********************   口胡,这个文坑了好久,微积分是大一上半学期的事了,如今小风大三了= =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章   那是1861年4月,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虽然临近傍晚,可空气中仍然弥漫着午后的温暖,洋溢着春夏之交的热情。塔拉庄园门廊的阴凉里,摇曳着一幅美妙亮丽的油画。画家一定是调和了调色盘上最对比鲜明又最和谐的颜色,用了最精细的画笔,花了最细致的心血勾勒而成。   画面的中央是一个双手交叠的端庄女孩,她时而秀眉微蹙,时而笑靥如花,她故作羞涩的娇态里,有一种由内而外抑制不住的活力和自信,这让她整个人都亮了起来。女孩身边,一对高大的孪生兄弟陪侍左右,兄弟俩乜斜着眼睛,装作漫不经心地透过高脚水晶杯看风景,其实两人的注意力未从画面的主角上移开片刻。   无论是绿色长裙上的枝叶图案,还是身边新抽绿芽的山茱萸,抑或是斜照的暖红色夕阳和翻滚着浪的红壤,都是她的背景和陪衬,如同春天的女神。   她知道她是最美的风景。   没错,对于斯佳丽?奥哈拉来说,除了母亲,所有女人都是敌人——连13岁的妹妹也包括在内——都是威胁她狩猎的敌人;所有的青年才俊,都是她要捕捉的猎物。   不过除了一个人例外。   “出来晒晒太阳吧,斯佳丽!别躲在树阴下深沉了,今天的阳光多好!咦,你身边两位高大英俊的骑士是谁?——啊,斯图亚特和布伦特也来了!”   “斯科特!”斯佳丽站起来,手紧紧地攥着裙子又很快放开,生怕弄上褶皱。她故作的娇态消失的干干净净,淡绿的大眼睛变魔术似的,一瞬间神采飞扬。   “斯科特,真的是你吗?”   铺着卵石的车道上,响起飞扬的马蹄声,拴在车道旁的高头猎马嘶鸣起来,情绪暴躁的瘦长猎狗汪汪吠叫,甚至那条孤傲优雅如世袭伯爵的花狗也从懒洋洋的状态瞬时转化为精神百倍。   黑压压的雪松枝条覆压在车道上空,仿佛哥特教堂大理石拱门。拱门下方,是一个牵着马的骑士。   塔尔顿家的两兄弟终于把蛛丝一般不可察觉地粘在斯佳丽身上的目光移开了,投向几乎深不可测的隧洞般的车道。   太阳正缓缓贴向河岸,他身后是火红的天边。   要不是斯佳丽乐开了花从他们身边跑过去,兄弟俩真的会以为斯佳丽换了男装,牵着骏马,越过沾染了凉意的空气,对他们绽开笑容。   视觉冲击大的如同闪电劈中了视觉神经。当然,肚子里墨水见底的兄弟俩是不会明白什么叫视觉神经的,何况十九世纪中期对神经也没什么研究。   一个几乎是斯佳丽翻版的男孩,放开马的缰绳,一手拿着礼帽,另一只手伸向急切跑来的斯佳丽。   斯佳丽的弟弟,杰拉尔德的二儿子,塔拉庄园未来的一家之主,斯科特?奥哈拉。   斯科特与斯佳丽长得像极了,相如同两颗三叶草那么相似。不过,在熟悉他们的人眼里,区别如同三叶草和四叶草一样明显。   方方的两颊,尖尖的下巴,颇有几分孩子气,浓黑的眉给他增加了严肃的男子汉气概,又被靠近眉毛的绿眼睛冲淡。不是斯佳丽淡绿色的猫一般的眼睛,因为少年的脸庞还没有长开,他的眼睛,明明是丹凤眼却比斯佳丽显得更大的眼睛,几乎是墨绿色的雪松叶子颜色的眼睛,眯起眼的时候有些邪媚和野性。如果说斯佳丽的眼睛如同青翠的山坡草坪,斯科特的眼睛就是湖水。稍微缺乏血色的白皙肤色不是面纱保护出来的,细细的脖子下面几乎可以看到血管的脉动。纤细的、未长开的少年的骨骼,因为处于变声期而有点怪异的嗓音。冷色调的眼睛,乌黑飘逸的短发,两腮和双唇都不像佐治亚山里人和县里的乡下青年那么红润,他被风弄得些许凌乱的发在脸颊两侧翻飞。   男孩被阳光刺得眯起眼睛,眼角吊起的狭长丹凤眼如同最亮的绿叶,最深的湖泊,湖面可以波光粼粼,可以风雨大作,可以水痕宛然,但任谁也搅动不了湖水深处的温暖平静。浓密的黑睫有如湖畔的芦苇,时不时随风舞动,两眉之间宽宽的距离中写满了不为人知的坚毅和宽容,高耸的眉骨和眉毛就像环绕湖泊的黛色山脉。湖水深处,时刻荡漾着来自地心的热度。   十四岁的他,唇上挂着淡淡的绒毛,髭须还没有半根。还没长出胸毛腿毛,斯科特只能安慰自己进化过度了。两颊上一对深深的、与斯佳丽一模一样的酒窝,稍微勾动嘴角就时隐时现。东方的男孩长着酒窝常常会显得女性化,可是在斯科特那张轮廓立体的面颊上,夕阳在酒窝里荡漾,春意盎然。   “斯科特!你居然比我高了!”斯佳丽站直了身子比划着,“大约高出两英寸呢!你离开的时候还是个小毛孩!”然后在雪松的阴影里、塔尔顿家兄弟看不清楚的地方,她狠狠地掐了斯科特的胳膊和腰。   “什么时候锻炼出了肌肉?”斯佳丽一边掐一边疑惑地说,“还有,你的腰凭什么跟我差不多细!”   斯科特强忍着笑意捏了捏她的脸蛋,看了她半天,才在斯佳丽扑了粉的玉兰花似的脸颊上落下一个吻,她也毫不客气地搂住了他的脖子。   塔尔顿兄弟保持了目瞪口呆的状态,眼睛瞪得比他们的猎犬还大,嘴巴长得宛若接近成熟的棉桃。   “喂,布伦特,”斯图用手肘撞了撞弟弟,“他就是……就是从小跟我们一起爬树骑马扔石头的奥哈拉家二少爷吗?”   “跟几年前的斯佳丽像极了……”布伦特叹息着,喃喃自语,答非所问,“如果他是女孩就好了……他和斯佳丽,你会选哪一个?”   “如果真是那样,我们一人一个怎么样?”斯图亚特呆呆地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   斯科特出生时,为庆祝生了儿子、后继有人,杰拉尔德喝了很多酒,大呼大叫,直醉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那是一个头发乌黑柔软、眼睛碧绿的漂亮男孩。因为容貌与大他两岁的姐姐斯佳丽有七八分相似,埃伦就在家庭圣经的首页写下了一个与Scarlett相似的名字——Scott。   小家伙比姐姐长得更加甜美。斯佳丽继承了父亲容貌的一分爱尔兰人的粗犷和活力,而斯科特则完全继承了祖母罗比亚尔家的、法国贵族式的纤细苍白。要不是两条浓密乌黑、线条还算硬朗的眉毛,甚至都会被他亲生母亲当做小姑娘。   斯科特出生时遵循沉默是金原则,如同一只安静的波斯猫。黑妈妈挥动大手拍他的背,婴儿才象征性地“啊”了一声算是哭了,然后露出一个可以称得上“惊讶”、“奇怪”、“不知所措”的表情,很怪异地捏了捏粉嘟嘟的大腿,揪了揪细嫩嫩的大腿,就爬到一边倒头大睡。   - =可怜的孩子,愿上帝保佑你,阿门。划十字中……   “可怜”的“孩子”一边睡觉(装睡)一边理顺着乱如毛线球的思路。   他出身孤儿院,曾是特种兵部队的一员,就是在零度以下训练还会汗流浃背、脸上有时画着油彩、一天的运动量比爬雪山过草地还大几百倍,负重几十公斤、4天3夜内奔袭200公里;飞车捕俘,攀登绝壁,擒拿格斗,无人区生存,伞降、泅渡、飞檐走壁的那种。后来受伤退伍,下海经商,事业正走上正轨,结果被千里迢迢地从中国抛到了美国,而且还缩水了,貌似还穿越了……   他恨透了2011年流毒荧屏的穿越剧。   幸好,几年的特种兵生涯磨砺出的顽强坚韧,使他没有纠结于到底掉入了杯具还是餐具,得罪了上帝抑或释迦牟尼。也许是婴儿的体质问题?思索着人生意义的斯科特很快真的约会周公,不对,既然已经人在美国,那他就入乡随俗地约会修普诺斯去了。   神奇的孩子。——By塔拉主人、仆人、小姐、太太和黑奴。   与他活泼好动、精力过剩的姐姐相比,斯科特实在是个省心的孩子。这是埃伦、杰拉尔德、黑妈妈达成的共识。   不过,不久以后,这个共识就被彻底推翻。   斯科特很听话,也不调皮。但是,他偶尔的举动,足以将塔拉翻转720度。   一岁生日的几周前,斯科特从摇篮里爬出来,光溜溜地匍匐在摊开的账本上,豆芽般的小手指指着账本上的数字和字母,口齿不清、一丝不苟地阅读着(口齿不清的原因是……他英语没学好= =)。黑妈妈嘴巴本来撅得像上弦月,目睹了这一奇观后,嘴巴张成了满月。   三岁时,斯科特摆弄着比手掌还大的纸牌撒着娇求杰拉尔德陪他玩一局。一时大意的杰拉尔德居然输给了这个偶尔还会尿床的小家伙。   四岁时他不知从哪里翻出了杰拉尔德的猎枪,还装上了子弹,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卸了下来,犹豫了半晌,又犹豫了半天,他终于把子弹再次装回去,勉强抬起手臂,将猎枪靠在桌子上瞄准,扣动扳机,射中了十码外一个碟子,造成了空前但不一定绝后的惊悚和混乱。   无论遇到多么棘手的难题脊背都不会弯一下的埃伦晕倒在黑妈妈怀里,黑妈妈声嘶力竭语无伦次地呼喊,爬树时掉下来站起来接着爬的斯佳丽放声大哭,杰拉尔德手中的威士忌酒瓶裂变为不规则的形状……   事后家人达成了自认为永远不会被推翻的、比牛顿三大定律还牢靠的共识——斯科特这小子,比他姐姐更让人操心!   其实,斯科特开了一枪之后,小声嘟囔了一句任何人都没听见、任何人若听见了后果将不堪设想的话:“十九世纪美国南方产的枪,质量不怎么样啊。”   一家人惊恐万分地等待着斯科特长大。   有时黑妈妈会想,这个漂亮的像波斯猫的孩子,到底是魔鬼的恶作剧,还是天使的赠与?这么小就搞得塔拉乌烟瘴气,如果长大了……打住,上帝会保佑奥哈拉家的。   一家人惴惴不安地等待着斯科特长大。   说实话,撇开这些惊悚的、匪夷所思的、让人头大的意外事件,杰拉尔德、埃伦和黑妈妈都曾为斯科特的出生感谢上帝。   斯科特很小就显示出与生俱来的精明头脑和商业天赋。在杰拉尔德刚移民(其实是逃到)美国的南方的时候,生意人身上还打着身份低下的烙印,但如今的时代,却完全不用担心了。   六岁,斯科特开始帮埃伦记帐。那时,埃伦生下的三个男孩接连长眠在塔拉的红土地下,他以好玩为借口,不动声色地接过压在埃伦溜肩上的一部分重担。八岁的斯佳丽刚刚开始头痛穿什么款式的裙子和鞋子,斯科特已然在操心棉花的收成、房屋等修整、添置家具和黑奴。   “该死的,电灯还要十几年才能发明出来……”斯科特揉揉眼,吹灭蜡烛,伸了一个慵懒至极的懒腰,本打算靠在沙发上小憩一会儿,没想到紧贴着沙发的曲线,与修普诺斯约会去了。   当忙完了一天家务的疲惫埃伦端着烛台走进账房时,看到的是这样一幕:   男孩蜷缩在宽大的沙发上,像一只熟睡的懒猫。柔软如塔夫绸的黑发披散在鼻梁上,桃子般的脸蛋埋在沙发里。红木桌子上,一本比男孩宽大很多的账本摊开着,整齐清晰的字母如同站队的士兵。账本旁的蜡烛只剩下四分之一英寸,蜡泪在烛台上堆得层层叠叠。   “吃饭了,宝贝。”埃伦在斯科特没买进沙发的那部分脸上留下一个潮湿咸热的吻,声音比天鹅绒窗帘还要轻柔,“先吃点东西再睡,亲爱的。”   “妈妈你怕我饿吗?”斯科特迷迷糊糊地翻了个身,抓起托盘上的苹果馅饼咬了一大口咽下去,然后闭上眼接着睡。   十岁那年,乖巧、听话、懂事的斯科特哭着闹着,把塔拉搞得鸡犬不宁,终于迫使杰拉尔德让步,同意斯科特跟着阿希礼游览欧洲。   一个月后,亨利伯伯从亚特兰大来到乡下看望韦尔克斯一家,顺便捎来一封莫名其妙的电报,内容如下:   “我很好,不必找。于爱丁堡。”   第二天,一封来自巴黎的加急电报送到塔拉庄园,语无伦次,不合文法。内容如下:   “斯科特失踪了,我们哪里也找不到他。”   斯科特一失踪就是四年。   每六个月,塔拉都会收到一封长信,很快这封长信就会在邻居间飓风般传播一遍,并成为接下来两个周的话题。收信的日子,就像过圣诞节那般热闹。这些信有时来自萨凡纳,有时是伦敦,甚至有时寄信地址居然是新奥尔良,拿骚,哈瓦那,利物浦,曼彻斯特和南安普顿。   斯佳丽虽然讨厌听不懂的名词,但她还是竖起耳朵,捕捉着信中每个单词,哪怕是陌生的人名、地名。   斯科特作为语言风暴的中心,此刻是不受打扰的平静。长年在海神波塞冬的掌心中讨生活的人都清楚,台风过境时,台风眼是风平浪静艳阳高照的。只不过这是一种假象,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最后的宁静。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郁郁葱葱的曾目睹无数脚步轻快的印第安人路过的巨大橡树,茂密浓郁的不知晓多少年代的浓郁的雪松林,七零八落的几年前才修建的弯弯曲曲的篱笆和看上去饱经沧桑的大宅,一望无际的广袤无垠的肥沃红土……   斯科特原本是中国南方人,有着远渡重洋、开拓进取的冒险精神和中国式根深蒂固的、对土地的依恋。   经过了大西洋狂风暴雨的洗礼回到家乡,乡村,落日,刚耕作过的田野,如同张开双臂的富林河,暖洋洋的宜人春天……   这是一片骑士和淑女的乐土,这是棉花的天堂。这是美国南方。   曾有一群雅士在这里,在这世外桃源般的净土,享受工业社会前最后的升平。   这是最后可以见到绅士与淑媛,主人与奴隶共同生活的时刻。   如今,这一切很快就要烟消云散,再不可重温旧梦……   如荫的雪松层层包围着雪白的宅子,仿佛幽径尽头的秘密花园。   每当斯科特想起、看到这幢用洁白大理石砌成、有着希腊式石柱的宅子,不可抑制的自豪与依恋就会涌上心头。这是他的家。   两世为人,他终于有了家人,有了家。   为了防御即将到来的“乱世”,为了保护乱世中的家人,他早早离开安乐窝,积蓄资本和力量。当他满14岁,当他终于有了基本可以维持今后生活的储备,当他在大西洋航线上闯出名声,当他拥有了十几艘足以偷运封锁线的快船,当他在北方政界军界有了眼线和人脉……   好了,可以回家了。   “斯佳丽,四年没见,你越来越漂亮了,县里的青年才俊都匍匐在你的舞鞋和裙子下了吧?”斯科特挽着姐姐的手臂,走在车道上。   “啊,你居然会拿我寻开心了!我可记得斯科特是个没什么幽默感的小家伙呢!”斯佳丽微扬起头,看着四年没见,熟悉又陌生的弟弟,忍不住眼泪充满了眼眶,她淡绿的大眼睛像浸在水中的嫩叶。“快点走,不然黑妈妈就要追上来了,她会罗罗嗦嗦地逼我戴披肩。”   “我认为黑妈妈的罗嗦并非百无一用,你就顺着她一点,何必一定要跟他争个你死我活,自己耳根也不清净。”看到斯佳丽嘴巴张开,知道她下一刻就会冒出一句“瞎扯淡”,斯科特赶快恭维她几句:“你这双绿鞋子漂亮极了,不过我认为这双鞋子是用来跳舞而不是用来走路的。”斯科特捏着尖尖的下巴说,“对了,斯佳丽,你学会系鞋带了吗?”   “……斯科特!”   ……瞧,这座名为“斯佳丽”的奥哈拉牌火山,终于爆发了。   淡紫的如同紫罗兰的天空下,两个黑人撞着收工的钟,并为到底谁该喊“收工”而争执不下。站在高处望下去,红色土地上新犁的垄沟,像海水刚刚抚过的沙滩。赶着倔强骡子的干活的黑人们咧开嘴,露出闪闪发亮的白牙,热火朝天地跟少爷小姐打招呼。他们的祖先被殖民者从非洲丛林带到新大陆,他们天性懒惰、敏感而忠诚,他们为主人和主人的姓氏自豪。   成群结队的花牛,满载巨木的平板车,从林间的小道,流水一样涌出来。   杰拉尔德说过,只有土地是永恒的,值得为它奋斗,为它献身。   去接杰拉尔德的路上,斯科特犹豫再三,还是把玫兰妮要与阿希礼结婚的“噩耗”告诉了斯佳丽。他考虑过劝劝她放弃无望的、幻想的爱情,结果以完败告终。   他思忖,四年来难以对付的对手不计其数,最终被他的精明头脑和三寸之舌打败的更是有的数。不过对斯佳丽姐姐的战役,他却从没赢过。他更不可能说服一个深陷爱河——或者自以为深陷爱河——的女孩子放弃她不切实际的幻想。再者,阿希礼是他的好友,斯科特也不愿在背后说朋友的坏话。   他记得那时他刚受伤退役,领着军队派发的“养老金”悠闲度日,偶然一天看了《飘》这部小说。那个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的猫一样的女子深深打动了他。他不会爱上这样的女孩,因为在他生活的时代,在二十一世纪,到处都是斯佳丽式的女孩,她们有点小浅薄,小任性,小自私,还有天真可爱、独立坚强等矛盾属性。但他很希望斯佳丽能拥有一个幸福的结局,而不是玛格丽特笔下,那样的朦胧,忧伤,无奈和无望。猫一样的女孩,本应该宠着爱着,却偏偏要她面对丛林的弱肉强食,把她吃鱼的牙齿和爪子变成对付猛兽、守卫家园的尖牙利爪……   所以,杰拉尔德和黑妈妈有时抱怨,斯科特把斯佳丽宠坏了,也是不无道理的。斯科特偶尔逗逗她,逗得她勃然大怒又很快哄得她开怀大笑。除了埃伦,只有斯科特能平息杰拉尔德和斯佳丽的爱尔兰式怒火。   但现在斯科特每分钟10000转的大脑也无计可施。恋爱中的人根本无理智可言。何况,天真如她,固执如她,浅薄如她……   该来的,还是要来啊。   不过至少他还可以做点什么。   比如斯莱特里一家,县里唯一一家被庄园主称蔑称作“穷鬼白人”的一家。他们一直依靠邻居的施舍和每年一包的棉花产量死撑着不走。但一两年前,斯莱特里一家居然卖掉了他们的农场去了得克萨斯州。为庆祝撵走了这个丧门星,县里一连举行了好几天烧烤野餐,烤鱼宴会和舞会,热闹喜庆得像过圣诞节一样。   谨慎地把危险消灭在萌芽中,哪怕像某霸权主义、帝国主义那样“先发制人”也在所不惜。那时斯科特听着完成任务回来的手下的报告,几乎是心花怒放。   很好,今天晚上埃伦不会被私生子的洗礼之类的事情拖出去,也不会在几年后……   现在,只有斯佳丽的事情值得烦心了。   斯科特感觉自己像一个嫁女儿的父亲那样,精挑细选,忧心忡忡,还有几分隐约的心惊胆战。   当他挽着杰拉尔德和斯佳丽的手臂出现在塔拉的门廊上时,整个塔拉刮起了一阵龙卷风。   埃伦一向沉稳的步伐突然急促,她心电感应似的心神不安,丢开手中的活,拇指上的顶针也没有取下来,就这么匆匆地冲下楼去。当埃伦看到离开时还是个小毛孩、如今已经比斯佳丽还高的斯科特出现在眼前,她不得不扶住儿子的肩膀才不致晕倒在地。杰拉尔德恨恨地抱怨着斯科特不孝顺,却偷偷转过头用手帕抹眼睛。黑妈妈的下嘴唇撅得老高老高,眼里的泪水却如洪水一般涌出。卡丽恩睁大眼睛不敢叫哥哥的名字,她躲在埃伦的裙子后面,带着惊讶、好奇和疑惑,不时偷看那个应该是她哥哥的男孩一眼。家里的黑人也受了感染,监工乔纳斯一向阴沉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斯佳丽也暂时把不愉快的心事抛到了脑后。   斯科特亲吻着埃伦的面孔,他被妈妈丝裙散发的柠檬和美人樱的香气包围着,柔和的嗓音在耳边轻颤。那样一种不可思议的魔力,使他长期在大西洋上漂泊颠簸的心得到了慰藉。   他听见埃伦比平常稍快的脚步和稍高的声音,那是妈妈在张罗晚饭;他看见杰拉尔德挥着拳头,演说着一触即发的战争和禁止斯科特再次出海的警告;他感觉到卡丽恩踮起脚尖,有些胆怯和不确定地亲吻他,毕竟他离开时卡丽恩还很小;他发现斯佳丽……   心是前所未有的宁静,宁静得如同龙卷风的中心。   饭非常丰盛。黑妈妈在桌子上摆好了一盘盘菜,有烤成金黄色的松饼,炸得油亮的甜圈,热气腾腾的炸鸡胸和烤红薯,还有巧克力蛋糕,草莓布丁和专门为斯科特准备的蔬菜水果沙拉。斯科特觉得心中的龙卷风正在过境。在外漂泊多年,谁也不会在意他的癖好——他一直保持着中国的饮食习惯——无法忍受没有水果蔬菜、对汤有着异乎寻常的热爱、茶里决不可以加糖的“怪癖”。当斯科特看到特地为他端上来的苹果、生菜、豌豆、卷心菜和胡萝卜做的沙拉和玉米浓汤时,他觉得这些专门为他准备的饭菜忽然变得难以下咽——心口被填的满满的,似乎再也容不下任何东西了。   斯科特很庆幸,今晚所有的话题都是围绕着他的,杰拉尔德也难能可贵地没有提战争。   不过口头上不提并不意味着战争的可能性消失不见,相反,这些年,斯科特一直在为即将到来的战时生活做准备。   他赚钱赚得还算容易。作为现代人,他完全知道这个时代什么赚钱什么有风险。四年前,偷偷从阿希礼身边开溜,仗着亨利伯伯对他青睐有加,对他想做的事业持着赞同态度,于是借着亨利伯伯的名义,斯科特进了一批蓝色斜纹哔叽棉布,坐船到了加利福尼亚的金矿上,与一个名叫李维的犹太人合作,使蓝色工装裤——即日后风行世界的牛仔裤——成为淘金工人的最爱。   幸亏有个明理的亨利伯伯在,不然他一个十岁的小毛孩根本周转不开。斯科特狠赚了一笔,又买了许多船,在大西洋航线上留下了新秀的名号。如今,斯科特悄悄囤积了许多战时必需品,只待南北战争一声炮响,给奥哈拉家送来了黄金万两……打住,他并不是一个视钱如命的生意人,他如今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将来,为了《飘》中的历史不再重演。   现代人就是好,做生意绝无风险,稳赚不赔。加上西方人的思维比较直来直去,没有那么多拐弯抹角,跟人打交道也相对轻松愉快。让他颇为惋惜的是,在北方并没有遇到大名鼎鼎的未来的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和钢铁大王卡耐基。   晚饭吃完,话题很快转移到了明天时而橡树庄园的舞会。斯科特又不禁庆幸没有穿越到苏埃伦身上——这个年代做女人太麻烦了!还不如做人妖!想想看吧,紧身衣,鲸鱼骨架的、看上去像撑开的阳伞一样的裙子,公共场合对饭量的严格限制,溴盐(会散发出氨气)的随身携带,照顾家人料理家务的义务,死了丈夫后守寡的苛刻要求……要不是他对宗教完全没有兴趣,斯科特一定会吃斋一个礼拜来感谢上帝,感谢上帝虽然让他取代了苏埃伦的位置,却没有沿袭她的性别。不过看着姐姐妹妹们嘁嘁喳喳地讨论着明天的舞会,穿什么颜色的裙子,梳什么样子的发式,说着些不知人间疾苦的、天真可爱的小姑娘的话,斯科特低下脑袋,握紧拳头。   一会儿就该祈祷了吧。   橘红色的烛光下,凝神祈祷的一家,无论年老的,年轻的,无论白人黑人,无论主人仆人,这一群跪在地上,真诚地为亲人爱人祈福的虔诚的面孔,就是他要毕生守护的对象。 作者有话要说:  修文日志:增加了亨利伯伯的戏份,毕竟斯科特刚出道时生理年龄才十岁,需要有成年人的帮助才能发展。亨利伯伯即佩蒂姑妈的哥哥,查尔斯和玫兰妮的叔叔或伯伯。   增加了“某帝国主义先发制人”的比喻。   增加了祈祷的内容和斯科特的心理描写。   细节处还有不少修修补补。   ☆、第四章   时值上午十点。对于斯科特这样一个原产自中国北方沿海、穿越后长期在大西洋上漂流的人来说,天气暖和得像夏天。金灿灿的阳光透过他半旧的、四年一直不曾更换的苔藓色窗帘,泻进四年来第一次有人住的屋子,将房间拓展得更加宽阔明亮。米色的墙壁瞬间剥落了时间的痕迹,屋子深处几件简洁的红木家具宛如涂了红酒,地板像在玻上在抹了一层薄薄的奶油。落在小地毯上的光柱里,细小的灰尘飞舞,如同灯光下细雪纷飞。   身为男人的好处之N:在如此明媚动人的早上,可以心无旁骛地沉浸在窗外的风景里,而不必为穿衣打扮费尽心机。   不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既然有不必费心穿衣打扮的好处,也有衣服单调无味、千篇一律的坏处。想当年他当兵的时候,整天裹在灰绿色的迷彩服里面,一年只有三套衣服——军大衣、长袖外衣和短袖衫。如今延续了灰黑的单调传统,让还有几分爱美之心的斯科特心怀怨恨。   好吧……他与姐姐斯佳丽的相似之处就在于此了——对漂亮衣服有着执念。   其实……二十一世纪的年轻男孩,不乏爱漂亮,爱打扮之辈啊,斯科特也不能免俗。本来斯科特也怀有“身为男人注意外表干什么重要的是内心”,可是看了几次《非诚勿扰》之后,蓦然发现外表和服饰还是很重要的。   既然“女为悦己者容”,那么“男为悦己而容”。斯科特打量着镜子里那比女孩还精致纤细的五官,心情复杂。他知道白种人的少年时代,男孩常常比女孩还漂亮,要不然就不会出现恋^童从古至今绵延不绝的现象了。斯科特期待着自己快点长大,起码要像阿希礼程度的男人味才行。   好久没看看自己了。这几年斯科特像高速运转的陀螺一样,被无形的辫子疯狂抽打——虽然抽打他的,就是斯科特本人。   他恍惚记得自己的眉毛本来是细细弯弯如同蝴蝶的触角,如今眉毛已经变得浓密平直,在眼梢上方弯出一个弧度。据说眉毛越平直的人越心胸坦荡没有心机,想必自己的两条眉毛会让相面的人颇伤脑筋。深绿色的大眼睛,除了眼角微微上吊之外,其形状、色泽和神态都与某种肉食动物颇有相似之处。两条眉毛赋予了这张面孔严肃甚至严厉的感觉,却被眉毛下方的眼睛冲淡。斯科特的瞳孔比一般人大一圈,不过他的眼睛不像斯佳丽那么神采飞扬。他在心中暗叹,到底是老了。   潮湿的红土地、空气中夏天的信息,给人一种中国南方的感觉。十几年来,斯科特已经爱上了这片土地,安宁平静也不乏让人激动的人和事,田园牧歌般的安乐祥和,工业触角之外的、最后的祥和。虽然这是建立在奴隶制下的繁荣,不过他有生以来,在南方从未看到过庄园主虐待黑人的情形。相比之下,21世纪的黑人的处境,也不见得好到哪里,种族歧视依旧。   如今,炎夏争夺着春天的位置,屋子里翻涌着温暖芬芳。空气里,鼻腔里,肺里,满是太阳和花草的味道。一群他叫不出名字的鸟在窗外的树上你来我往,相互争斗,不亦乐乎。红玫瑰如同高脚酒杯,黄茉莉宛如撑开的裙裾。   斯科特早已穿戴完毕。唉,这个时代的男装都是一样的款式和料子,只是颜色略有差异。就算有差异,也不过是黑色、栗色和灰色的区别。可惜了这么好的身材显不出来。   斯科特今天穿着参加烧烤宴会的灰色礼服和灰色马裤,露出米色的背心、挂在腰上的银链和亮晶晶的皮鞋,打着宽大的银灰色领结,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他已经十四岁了,到了可以参加舞会的年龄,虽然今天的舞会注定要泡汤。   唉,战争。四年来所做的一切,都他^妈的是为了这场该死的战争。   “斯佳丽!”斯科特悠闲地靠在斯佳丽房间的门上,一圈浓密的、蝴蝶翅膀般的睫毛在逆光中,投在两颊上朦胧的阴影,“你变身女裁缝了?让我们欣赏这一屋子五颜六色的花边、裙子和丝带,你没有被埋了吧?”斯佳丽看看自己,只穿着花边长内裤、亚麻布紧身胸衣、三层波浪衬裙,垂头丧气、心烦意乱,在看看斯科特西装革履、好整以暇,不禁怒从胆边生。她高傲地扬起头,斜着眼瞟了他一下,继续在满地板、椅子和床上的裙子里搜寻。斯科特微微一笑,揶揄着说:“我可以理解女人对裙子帽子鞋子的执著。”他越过散乱在地板上的薄纱、斜纹纱、细亚麻布、塔夫绸和波纹绸,指着床上一堆苹果绿说:“穿这条裙子怎么样?跟你的眼睛正好相配。”斯佳丽更加恶狠狠地剜了他一眼刀,屈尊降贵地说:“看在你没参加过舞会的份上,给你解释一下。这种低胸舞裙是晚上舞会才穿的。而且我根本不需要这条裙子,今天下午我就会踏上去琼斯博罗的蜜月之旅了。”   斯科特苦笑着说:“那么我祝你好运。”他把地上的裙子拢起来,提议,“穿昨天那条枝叶图案的绿裙子如何?要知道,昨天你在门廊上坐着,身着绿衣,鲜花环绕,骑士护卫,简直像一座春之女神的玉雕。如果我不是你弟弟而是随便别的什么男子,恐怕早就被你迷的神魂颠倒了。”   弟弟的恭维让斯佳丽很愉快,她打量着那条裙子说:“不过这是下午的裙子,领口低的算是舞裙了,而且也没有袖子。”斯科特拖长了声调说:“我看你巴不得把胸脯、后背和胳膊都露出来呢。再说,这么优美的身材,这么暖和的天气,不露出来未免太暴殄天物了。真可惜,我们这个年代的裙子不能把腿也露出来。”斯佳丽虽然不理解什么是“暴殄天物”,不过斯科特的话更增添了她的信心和勇气。   斯佳丽知道此时正在熏肉房分配当天的食品,就放开嗓子大声叫黑妈妈。 作者有话要说:  修文日志:增加斯科特对外貌的重视。   开头增加了详细的容貌描写。   ☆、第五章   “有人当我会飞呢。”黑妈妈嘟嘟嚷嚷的,下嘴唇撅得老高老高。她像一头大象,压得楼梯嘎吱嘎吱作响。黑妈妈哼哧哼哧地喘着粗气,一副准备干一场恶仗的架势。斯科特和斯佳丽同时看到了她端着的托盘和上面的食物。斯科特掰了一块甘薯塞进嘴里。黑妈妈恶狠狠地说:“这是给斯佳丽小姐准备的,我可不能再让别人说了闲话。如果你饿了,斯科特少爷,我会去厨房另外准备一盘,有我宝贝喜欢的水果。”黑妈妈装作凶恶的眼神渐渐变得充满怜爱,“每年季节一到,我就把最好的苹果、桃子、石榴、橙子和葡萄偷偷藏起一些来,说不准我的小宝贝什么时候就回来了,吵着不肯吃肉。”然后黑妈妈又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弯:“可是,斯佳丽小姐,你必须把这盘食物吃光!”   斯佳丽恶狠狠地瞪了斯科特一眼说:“凭什么男人就不必这样矫揉造作?”   “这不叫矫揉造作,而是有修养!”黑妈妈针锋相对。   “男人为什么都喜欢胆子像耗子、胃口像鸟儿的姑娘?如果我是个男人,我倒愿意自己的情人有些头脑。”   “男人都是心口不一的,当然,奥哈拉先生和我们斯科特少爷例外。”   “得了,黑妈妈,你很清楚这不过是出于所谓的‘绅士风度’、过分的‘殷勤’、自以为是和大男子主义罢了。”斯科特皮鞋的鞋跟在地板上敲打出有节奏的旋律,“你们各退一步,不要像两只斗红了眼的公鸡。黑妈妈把裙子的系带勒紧,斯佳丽稍微吃一些。你们瞧,卡丽恩早就穿好了。”   黑妈妈看了看那堆不适宜的裙子,心里掂量一番,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斯科特少爷,如果斯佳丽小姐哪一天被宠坏了,罪魁祸首一定是你。”   黑妈妈使劲抽拉紧身衣上的系带,斯科特在一边喋喋不休地说:“放心吧,斯佳丽一定会很快嫁出去,你最清楚这一点了,不用瞎操心。”   黑妈妈嘱咐一番,意愿初步达成的斯佳丽顺从地坐在托盘面前,愁容满面却毅然决然地咬了一口火腿,勉强咽下去。   “上帝呀,要是我结了婚就好了,或者是个男人也行。”她愤愤然地说,“凭什么老是做作,真是烦透了。结婚了以后,当我的丈夫知道我身体健康胃口很好或许比他还有头脑,他或许会觉得上当受骗了!”   “到那时就太晚了,毕竟他已经跟你结了婚,不能退货的。”斯科特趁黑妈妈不注意,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掰了一块甘薯放进嘴里,换来斯佳丽感激零涕的目光,“恋爱时男人的保护欲是很强的,因此你既然想俘获男人,就必须假装没头脑没见识。结了婚以后,男人就会慢慢依恋他的妻子,所以到时候你的头脑和活力就有了用武之地。不过说实话,我对那些病歪歪懒洋洋娇滴滴的姑娘一点兴趣也没有。”   “我的宝贝还没开窍呢。”黑妈妈怜爱地说,“要知道,斯科特少爷……”   “你们两个坏家伙!马上给我下来!我数十个数,否则……”杰拉尔德洪亮的嗓音在楼下炸开。斯佳丽连忙丢下蘸了卤汁的面饼,差点把卤汁渐到裙子上。黑妈妈仔细地给斯佳丽围上披肩并警告她不许脱下来,然后理了理斯科特的头发,抱怨他像穷鬼白人一样不注重仪表。   斯科特下楼路过账房时,碰到了监工乔纳斯。他摘下帽子向斯科特行礼,瘦削憔悴的脸上满是喜悦。   “这几年混得还不错吧,乔纳斯?”斯科特快步走过去,一只手搭在他瘦骨嶙峋的肩膀上,乔纳斯紧紧地攥着帽子,高兴得声音微微颤抖:“托少爷的福,过得还不错。”   “听说你已经被称为县里最好的监工了,不过我相信你不会止步于此的。”说话间,窗外杰拉尔德的大嗓门嚷嚷着,斯科特不耐烦地吼回去:“知道了爸爸,你歇歇您老人家的肺留着到韦尔克斯家在用免得肺活量不足。你和妈妈、斯佳丽先走吧,我骑马去!”   黑妈妈嘟嘟嚷嚷很是不满,她大声呼喊着:“喂!你这个偷懒的黑鬼!我说的是你!让你去给斯科特少爷备马!呆站着干什么!快点,否则让奥哈拉先生把你卖到……”   斯科特耸耸肩,叹了一口气。然后他转向目光炯炯的乔纳斯,柔声说:“我知道一个北方人在南方会受多大的苦,这几年辛苦你了。”乔纳斯连连摇头:“不,奥哈拉先生和奥哈拉太太没有亏待我。”   “我指的不是这个,”斯科特打断他,“而是南方人对待‘外人’的那种冷淡、冷漠的彬彬有礼,让‘外人’永远也没有办法融入这个社会,永远也不会有归属感。”他深绿的、不掺杂色的眼睛如同一汪四月的湖水,没有怜悯,却溢满了深深的理解和安慰。   乔纳斯觉得喉咙哽住了,当自己无法组织语言表达出来的情感被另一个人一语道破的时候,他一口气把苦水全倒了出来:“你可能觉得我是个不知好歹的人,斯科特少爷,老爷和太太对我这么优待……但我真的……如果不是在我的家乡呆不下去……周围的人,黑人,白人,在他们眼里,我不过是一台机器,给他们干活的机器,定时加点油,谁也不会跟我多说一句,谁也不会多看我一眼。”他抹了抹眼睛,灰黄的面孔涨的通红,“只有斯科特少爷你,有你在,我才觉得自己应该还是个人……”   斯科特急忙打断他:“好了好了。乔纳斯,你还没有娶妻,这可不大好。哎,如果卡尔弗特家的家庭教师没有晋升为女主人的话,我倒有心给你们做媒。”   乔纳斯苦笑着说:“对此我已经不抱幻想了。”斯科特突然扯动嘴角,露出一个邪邪的微笑,小声说:“男人啊,这些年你是怎么熬过来的?”乔纳斯一愣,会意地笑着说:“想不到少爷小小年纪就如此经验丰富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没做大的修改   ☆、第六章   经验丰富?不,乔纳斯,你不能这么认为。可怜的斯科特因为嫌弃白种女孩多毛黑种女孩太黑(绝对没有种族歧^视之嫌,仅就事论事),一直到14岁还是个处的呢。   他知道白种人的欲^望比中国人要强,不过斯科特才十四岁,并没有甚可地体会到这种差异。   斯科特告别了恋恋不舍的监工,跨上马匹一路绝尘而去。黑妈妈扯开的大嗓门顺着风追着他不放:“斯科特少爷!别学奥哈拉先生那样骑马跳过围栏!”   斯科特崭新的灰色绒面呢礼服在四月的和风里扭摆,亚麻皱边的衬衫簌簌作响。田野上弥漫着令人陶醉的气息。阳光温暖而柔和,佐治亚明媚的春光在他眼前展现。好久好久,都没有看到这样温暖宁静的春天了。   大路旁一丛丛黑莓已一片嫩绿,绿的像姐弟俩的眼睛,把冬天雨水冲洗下来的红土沟壑都掩盖起来了。金樱子花蔓延到裸^露的花岗岩上,周围是淡紫色的野紫罗兰。河岸高处林木葱茏的小山上,山茱萸开满了晶莹耀眼的白花,仿佛残雪还在万绿丛中恋恋不舍。开花的山楂树正迎风怒放,一串串嫩白变为粉红。在树下闪耀着光斑的枯松枝间,野忍冬织成了一张深红色、桔红色和玫瑰的斑斓地毯。微风里掺和着新灌木和野花的淡淡清香,整个世界都是秀色可餐了。   斯科特觉得肚子有些饿,他万分期待着韦尔克斯家的烧烤和炖菜,并为自己是男人而再次感谢上帝。   他挥动鞭子,冲到载着埃伦、斯佳丽和卡丽恩的马车前,听到斯佳丽与杰拉尔德高唱《身穿绿衣》,斯科特也忍不住跟着大声合唱,博得了埃伦充满疼爱的纵容一笑。   他们驶近一个从茂密的山冈下来的交叉道时,马蹄声和车轮声渐渐靠近,同时从树林背后传来越来越响亮的女孩子们嘁嘁喳喳的争吵和欢笑。走在前在杰拉尔德勒住马,也示意斯科特停下,向托比打了个手势,叫他把马车停在岔路口。   “塔尔顿太太!”杰拉尔德欠身脱帽,向亲自驾车的塔尔顿太太致意。   她挥动鞭子拉住那两匹撒欢的红马,一抬头看到了笑吟吟向她问候的斯科特。塔尔顿太太说:“上帝啊,斯佳丽,你今天的表现真让我吃惊!居然骑着马!亲爱的,你真是越来越漂亮了……”直到后面女儿们的手不确定地拉着她的衣摆,塔尔顿太太才住口。她上下打量了斯科特一番,惊叫道:“老天爷!莫非是斯科特回来了?!”四个姑娘从马车里探出身子齐声嚷叫,七嘴八舌地说:“真的是斯科特!”   “四年不见,你已经变成帅小伙了!”   “你跟斯佳丽活像一对双胞胎!”   “斯科特你越来越像洋娃娃了,好可爱……”   俗话说得好,2个女人=1000只鸭子,此时此地此刻,谁能数出有多少只鸭子?   这群活泼的、性格像她们的红发一样炫亮的姑娘们把斯科特团团围住,问东问西。四年来一直作为“传说中”的人物如今出现在她们面前,姑娘们没有理由不彻底地满足一下自己的求知欲和好奇心。作为南方绅士,斯科特不能拒绝她们,只得保持着还算热情的微笑,作出感兴趣的样子,极其耐心地讲解。其实,他已经笑得嘴角快要抽搐了。   最后是塔尔顿太太美救英雄,把他从姑娘堆中解救出来。塔尔顿太太一句“我们快迟到了,在十二橡树庄园还有时间不是吗”,才让红毛小猫般的姑娘们放开吸引她们的毛线球。   愿上帝赐福与你和你的马驹,让我怎样感谢你,塔尔顿太太!   她把黑色的小黑帽向上抬了抬,黑色羽毛下面,一对热情的、闪闪发亮的棕褐色眼睛显露出来。塔尔顿太太指着十二橡树庄园的方向说:“先生们,十二橡树庄园见!”   斯科特目送一堆纯红、铜红、草莓红和胡萝卜红远去,不为人知地轻声叹气。那样耀眼蓬勃的红色,不会再战争的阴霾中暗淡,不会的。   杰拉尔德一夹马腹,冲到前面,软磨硬泡地求塔尔顿太太卖马,斯科特拉紧缰绳,慢悠悠地跟在奥哈拉家的马车后面,马蹄扬起红色的尘土,空气中是越来越浓郁的夏天气息。南方的四月,差不多就入夏了。而英国一年四季阴雨连绵,潮湿的让人的灵魂长满青苔甚至生锈;大西洋上随时海风呼啸冰水刺骨,寒冷的海水让斯科特甚至不敢下水游泳。   他们过了河,马车向山上驶去。十二橡树庄园还没进入眼帘,斯科特就已经看见一团烟雾在那些高高的树顶上悠闲地飘浮着,也闻到了那股混合着燃烧的山胡桃木和烤猪肉羊肉的香味。斯科特扇动鼻翼,仿佛看到了金黄的油脂从烤肉上滴落,落入玫瑰红的炭火,发出咝咝的声响。虽然他更喜欢吃水果蔬菜,不过韦尔克斯家的烤肉味道实在不错,而且早餐没填入多少的胃,已经发出了求救信号。斯科特用靴子上的马刺刺了刺马腹,马领悟了主人的意愿,加快了奔跑的步伐。   斯科特回忆起四年前到韦尔克斯家做客的时候。他不记得见过什么人,说过什么话,记忆如同一张色彩斑斓的薄纱,他只有朦胧的印象,关于那个庄园,那种生活方式的记忆和怀念。   女眷们精心照料的玫瑰园,潮湿的土面上看不到任何杂草,甚至没有一片枯黄的叶子。   十几个黑人忙碌而快活地穿梭着,为客人们端上各色美味的烧烤和时令水果。欢快的喧闹声在十二橡树庄园上空飘荡着,浓密的枝叶在地面上投下浓浓的阴凉。   花枝招展的女孩子与男孩们调^情,蝴蝶一般,阳伞晃动,丝带飘浮,还有五彩缤纷的羽毛、花结、帽子和珠宝。成群的孩子,无论黑的白的,都在新绿的草地上嚷着跑着,玩斯科特从未参加过的游戏,并且竞相夸口要在野宴上吃多少多少东西,夸耀自己的胃口有多么好。已婚妇女穿着深色绸衣摇着扇子,在客厅里正襟危坐,说着人尽皆知的八卦和闲话,谈论着婴儿、孩子或谁谁谁的婚姻。膳事总管汤姆在大厅和门厅里穿梭,他手里端着一只银托盘,不停地鞠躬微笑,向那些身穿淡米色或灰色裤子和皱边亚麻布衬衫的青年,端上点缀着薄荷的高脚玻璃杯,杯中的美酒宛如女孩子的眼波荡漾……   如同春天盛开的娇艳的山茱萸终究会凋谢,这种柔和而庄严的美丽,终究会被战火焚毁。   他想起《乱世佳人》这部影片,影片开头,白色的大字缓缓移动,Gone With the Wind,白色的粗体字母,宛如被风吹过,白色的细丝向后拖延着,宛如在布满水气的玻璃上吹出的窗花。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章   斯科特想要的,不管前世今生,用张爱玲的一句话可以很好地归纳概括:现世安稳,岁月静好。想到这里他叹了口气,脑海里浮现出大西洋上弥漫整个上午的薄雾,想起那些他曾经很多次惊险通过的波涛汹涌和事故多发的海域,想起从北冰洋漂来的冰山。   他摇摇头,把不令自己满意的思想摇出去。他必须打起精神来,因为很快就要与阔别四年的老朋友们相聚了。思绪驰骋到这里,斯科特突然涌上一阵莫名的胆怯和战栗,所谓,近乡情更怯吧。   清澈透亮的天空,使他产生一种平安通过大西洋的轻松心情。   载着埃伦、斯佳丽和卡丽恩的马车已经驶入十二橡树庄园。斯科特拉住缰绳停下,欣赏着这座希腊庙宇般的白色房子。塔拉庄园是没有这种历史沉淀下来的尊贵气派,以及体现贵族艺术修养的庄严华美。   很快,斯科特来到了前阳台,立刻成为了鼎沸人声的中心。塔尔顿家四兄弟最先围上来,一团团红褐色在眼前晃动,让他难以分清他们哪个是哪个。耳边喧嚷着赞美、好奇和惊讶。人人提高声音,好压倒其他人让他听到。坏脾气的方丹兄弟差点跟喝的面色微红的斯图尔特吵起来,布伦特不得不使劲拉住他。   斯科特觉得,如果自己会分^身术该多好。   “先生们,不要霸占我了,我还要去跟小姐太太们打招呼呢。”   总算暂时摆脱了一群男人。唉,南方的生活太过平静,唯一给人刺激、使人兴奋的,大概就是几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以及关于别人的闲言碎语和八卦绯闻了。   斯科特走进更加吵闹的大厅,在辨别不清具体旋律的背景音乐中,猛然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不确定地呼唤:“斯科特?”那个声音停顿了几秒,突然提高了分贝:“斯科特!”   斯科特抬起头,是阿希礼。不知为什么,他最先注意到的,是阿希礼深金色的浓密睫毛,不停地眨动。他微微低下头,一向懒散的灰眼睛睁得大大的,朦胧飘忽的神色消失得一干二净,只剩下满满的不可置信,和浓浓的喜悦。   他快步走上来,一下子把斯科特抱起来,仿佛他还是四年前的孩子似的。阿希礼紧紧搂着他单薄瘦削的肩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过了很久才放下他,凝视着斯科特墨绿的大眼睛,声线微微颤抖:“你居然长这么大了,斯科特,再过几年,我想,我大概就抱不动你了。”   斯科特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一味地看着他。四年前,19岁的阿希礼大学毕业,带着他游历欧洲,结果自己偷偷跑掉。   斯科特被不好意思的情绪击中了。   “四年前你背着我开溜,我以为把你弄丢了,害得我差点饮弹自尽。”阿希礼的手搭在他肩膀上,始终不愿放下。   这时,斯科特听到不远处一声柔美轻盈的笑声,饱含了理解、宽容和宠爱。他偏侧视线,发现离阿希礼几步远处,一个女孩微笑着。斯科特不用看第二眼,就知道她是玫兰妮。   玫兰妮是个娇小的姑娘,弱不禁风,斯科特觉得,自己十岁的时候差不多是这样的身高和身材,矮小而扁平。她像娃娃穿了母亲的裙子,可是再看几眼,这个印象就会完全推翻。   她的脸很小,下巴很尖,加上额头发际的桃花尖,使得她的脸蛋完全变成了心形。说起来,V型发际线的人实在太少见了。巴掌大的小脸,使她的棕色眼睛显得更大了。   一方面,她的身材和容貌比斯科特更像孩子,另一方面,她稳重端庄的举止,显得远不止她17岁的本来年龄。   斯科特看到玫兰妮就想到棕色,没错,那是她的本色,大地的颜色。她像泥土一样淳朴而博大,面包一样平凡而必需,泉水一样清浅而澄澈。此时的玫兰妮,被内心的火炬照耀的容光焕发。   她穿一件灰色细布长裙,细腰上系着樱桃色缎带,裙裾荡漾,皱襞粼粼。那顶垂着樱桃色长飘带的的淡黄色帽子,使她的奶油色皮肤稍有点血色而光莹夺目。一对沉甸甸的耳坠和上面长长的金饰,从整整齐齐网着的鬈发中垂下来,在褐色眼睛近旁摆荡着。   这是一对怎样的眼睛啊,像冬天树林中波光皎洁的两泓湖水,平静的水面上漂浮着闪闪发亮的棕色叶子。   一瞬间,斯科特有种面对妈妈埃伦的错觉。   怎么可能!埃伦的身材丰满高挑,容貌忧郁美丽,与玫兰妮哪有什么相似之处。不过,拿玫兰妮与埃伦相提并论,他并没有觉得这是侮^辱了母亲。   这时,斯科特注意到玫兰妮挽着另一个人的胳膊,她贴着那个人的耳朵悄悄说:“阿希礼和斯科特已经整整四年没有见面了,我们还是不要打扰一对好友的久别重逢。阿希礼常说,虽然你弟弟比他小差不多十岁,但他一直把斯科特当作同龄的朋友,而且是最好的朋友。来,我们上楼梳理一下吧,我相信我们也会成为好朋友的。”   一向少言寡语的玫兰妮,会对谁滔滔不绝一口气说上这么多话呢?   斯科特移动目光,赫然发现,玫兰妮亲密地拉着的人,喋喋不休说悄悄话的人,居然是斯佳丽!斯佳丽满脸不情愿和几乎难以掩饰的不耐烦,只是碍于礼貌,没有狠狠地摔开她的手。玫兰妮却浑然不觉。她看着斯佳丽,羞怯的脸上充满了发自内心的爱护和崇拜。    还好妈妈的教育十分到位,面对情敌,16岁的小女孩斯佳丽仍然能够忍住厌恶和敌意。    斯科特暗自叹息。斯佳丽呀,但愿你能对你未来的闺蜜和保护神稍微好一点。   “看得出他们关系融洽,相互了解。”斯佳丽羡慕地说,同时努力压制住几乎淹没她的失落和醋意。她一点也不了解阿希礼,她爱他,只是爱他。   阿希礼把斯科特的脑袋扳回来,笑着说:“怎么,在打我未婚妻的主意?”   斯科特擂了他一拳:“胡扯。嗨,恭喜你,玫兰妮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姑娘,也是最适合你的妻子。”两个人聊着,很快开了话匣子,无数话语争先恐后拼命涌出。   随着中午的临近,斯科特觉得热了,就解开了领口的一颗扣子。常年生活在危险中的他,突然觉得似乎被某种危险生物盯上了,而自己被归为待捕的猎物。   斯科特转过头,立刻对上一束冷冷的傲慢目光。大厅里,一个男人独自站着,看上去与喧嚣欢乐的人群格格不入。他看上去已经过了年轻冲动的年纪,三十岁左右,身材高大魁梧。让斯科特羡慕无比的标准的倒三角身材和发达结实的肌肉,使那件漂亮的黑色礼服像他的第二层皮肤。他看看自己未脱孩子的纤细的身体,以及小的不太像话的白白的手,近乎是贪婪和嫉妒地打量着那个男人宽阔的肩膀、厚实的胸膛、黝黑健康的肤色、有力的大手和波澜壮阔的肌肉。   两人目光对上,他微微一笑,眼中迸发出一点火星般的好奇和兴趣,修剪整齐的黑色短髭下,露出雪白的、近乎狰狞的兽牙一样的整齐牙齿。他脸上挂着不可一世的傲慢,眼中透出玩世不恭的诙谐,饱满的红嘴唇微微勾起,一边的眉毛扬得高高在上。窄窄的鹰钩鼻显示着他的阴险,可宽阔的额头和两眉间宽宽的距离,又传递出不为人知的智慧。   斯科特觉得他很有趣,于是转头问身边的阿希礼:“那个黑礼服笔挺、黑头发镜子一样、黑眼睛不怀好意的人是谁?为什么被他看过之后,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件新产品,刚刚被摆放到了货架上?”   “天啊,斯科特,你居然不认识瑞特·巴特勒船长?他可是你的同行,而且是个中翘楚和无冕之王。在巴黎、利物浦、曼彻斯特和西印度群岛,你没吃过他的暗亏吗?”   斯科特眯起眼睛回忆了片刻,点点头说:“我的船队确实受到过巴特勒船长的船只的‘特别对待’,不过我并没与他本人正面交手。”   居然忘了还有个瑞特·巴特勒!斯科特潜意识中,一直没有把瑞特考虑进去。   因为斯佳丽是个现实又奢侈的女孩子,她缺乏深刻的思想,很难了解瑞特思想中深层的一些东西,并且品味不敢让人恭维。而瑞特不同。斯佳丽内心冷漠,而瑞特内心热忱。斯佳丽的想法表露在脸上,而他有什么想法都藏在心里。瑞特有些地方像阿希礼,既然她一直搞不懂阿希礼,从某种程度上讲,她也不可能真正了解瑞特。   瑞特可以了解斯佳丽,但斯佳丽永远也不可能了解他。而且,原著中,瑞特把斯佳丽当做孩子一样宠爱的方式让斯科特不满。爱情,是建立在彼此了解、志同道合又相互扶持的基础上,是建立在相互包容、相互体谅的基础上。这两个人个性过于强烈,绝不肯向对方退让妥协。这样的爱情,只会在互相伤害中支离破碎,徒留痛苦的回忆。   斯科特觉得,如果斯佳丽嫁给布伦特或斯图亚特是个不错的选择,或者查尔斯也可以。至少他们还算有共同语言,痴迷着斯佳丽,并完全臣服于她。   斯佳丽啊斯佳丽,你为什么不选择爱你的人,而一定要选你爱的人呢?要知道,爱情并不是生活的全部!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章   斯科特与阿希礼交谈着,两人暂时丢下那位大名鼎鼎的、处于语言风暴中心的巴特勒船长,踏着宽阔的楼梯上楼。斯科特半是揶揄半是真心地笑着说:“快去陪陪你娇嫩的未婚妻吧,把人家撂在一旁可不是绅士所为,将来我们还有的是时间聊呢。”   阿希礼微微低下头凑近他说:“玫兰妮可不会在意的。而且,我和她将会在一起生活一辈子,有的是时间相处,而我们却整整四年没有见面了。”   “好吧,求玫兰妮的圣母心肠原谅我,把她的未婚夫夺走一会儿。”斯科特的手搭在雕花扶手上,站在更高一层的台阶上,这样他就与阿希礼差不多高了,可以与他平视。   这时,一个羞怯的、含着惊喜的声音,在楼梯转角处不确定地叫他的名字。斯科特稍微把头抬起一点,就看见了查尔斯·汉密尔顿。   连对自己容貌充满自信的斯科特不得不承认,查尔斯的确是个漂亮俊俏的小伙子,满头柔软的褐色鬈发覆盖在白皙的前额上,眼睛也是深褐色的,清澈温柔,像一只聪敏而怕生的长毛牧羊犬。   奇怪,玫兰妮是他妹妹,为什么哥哥这么漂亮,妹妹却不太出众呢?   斯科特觉得这是一个生物学上值得研究的问题。打住,算了吧,估计孟德尔还没发现遗传定律呢。   查尔斯穿着合身的芥茉色裤子,上身套着黑色外衣,带皱褶的衬衫领口打着个很宽很时髦的黑领结。虽然他的模样在他的年龄、在大多数姑娘眼里,不怎么具有男人味,可斯科特不得不承认,他确实非常清秀迷人。   斯科特用斯佳丽式的眼神——像看一头待宰的羔羊般的眼神——从头到脚从上到下打量着很有可能会成为自己姐夫的男孩。查尔斯被看的很不好意思,白皙的面颊上涌上淡淡的红晕。然后斯科特一手按住扶手飞身跳下(阿希礼见怪不怪,查尔斯大惊失色后退一步)。斯科特因为惯性前跑几步,在离查尔斯不到一码的距离停住了。斯科特一双颜色比姐姐更深的眼睛友好地看着查尔斯,热情地说:“哎呀呀,查尔斯,几年不见,你已经变成亚特兰大少见的美男子了!”   因为斯科特是个男孩,更确切地说还是个孩子,所以查尔斯的表现很正常。他握住斯科特的手,斯科特感到,这双手柔弱而且柔软,可以明确无误地感受到,手的主人一直是在被关心呵护的环境里长大的。查尔斯应该已经二十岁了,又自己的产业、土地、店铺,还很有钱,但他却给人一种沉溺于幻想的男孩的感觉。   查尔斯高兴地笑着说:“真的是斯科特?上帝啊,你是永远不会过时的话题,亨利伯伯老是夸你。自从你勇闯大西洋后,我们就再也没见过你一根头发,你真是……越来越,嗯,漂亮了。”小伙子斟酌半天,最终选择了一个最让斯科特不满的字眼。   漂亮?喂,查尔斯,用这个词形容你自己好吗?   斯科特还没来得及表示抗议,阿希礼就伸手搭着他的肩头,微笑着对未来的小舅子说:“是啊,我险些没认出斯科特来。他已经出落成一个小美人了,不是吗?”斯科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转过头,装出很受伤的样子,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对阿希礼露出利爪和尖牙:“对那些咯咯笑着的姑娘们献殷勤去吧,阿希礼!”虽然口气恶狠狠的,他颜色淡薄的嘴唇上还挂着浅浅的笑容。   他这副活泼的模样让查尔斯有些呆愣,让可怜的心理年龄还停留在16岁的查尔斯,不由自主地想起今天的奇遇——爱情女神和幸运女神终于垂青他了。查尔斯嗫嚅着开了口说:“我刚才碰到了你姐姐,你们长得真像。”想着斯佳丽娇小玲珑的手脚,银铃般悦耳的嗓音,还有笑起来一跳一跳的酒窝,碧绿的含情脉脉的凤眼,他脸颊上再次晕染上淡淡的飞红。   斯科特站的更加笔直,潇洒地将落到前额的黑发甩到脑后,坏笑着说:“难道二位男士在惋惜我不是女孩子?”他乌黑浓密的睫毛在深绿色的眼睛上方,假装严肃地飞舞扇动。嘴角的笑意加深,酒窝里也斟满了荡漾的美酒,几乎能使人溺死醉死在他的笑涡中。“县里一半的青年才俊都已经拜倒在斯佳丽的绿裙子下面了,如果碰巧我也是女孩,那县里的女孩们岂不是要当老姑娘了!”   斯科特笑的很放肆很没形象。只有此时,与同性的朋友们在一起,他才会这样轻松愉快。不必在女孩子面前保持彬彬有礼和绅士风度,不必任人□□还要任劳任怨,不必想出俏皮可爱又合乎礼节的话逗她们开心……这种感觉真的太美妙了。   县里一半的青年才俊?斯佳丽?查尔斯微微一愣,一双柔和的栗色眼眸里几乎要涌出泪水。他这么羞怯,这么无趣,斯佳丽是不会喜欢的……   “喂,喜欢就去追啊,还是不是男子汉,查尔斯?”他猛一扭头,哎呦一声,与一个光洁坚硬的物体相撞了。定睛一看,斯科特捂着额头龇牙咧嘴,对着查尔斯咆哮:“你见鬼了,查尔斯?”查尔斯·听话的牧羊犬·汉密尔顿急忙道歉。   斯科特毫不在意地摆摆手,教训可怜巴巴的查尔斯说:“喜欢斯佳丽的话就去追她。那么多男孩,你怎么确定她到底看中了哪一个呢?”   宛如一剂兴奋剂,查尔斯棕色的眼睛立刻点亮了,像一对阳光下闪闪发光的虎眼宝石。他连连点头,仿佛一只搜寻猎物的猎犬,屁颠屁颠地找斯佳丽去了。   斯科特微笑着目送他离开,正准备打趣阿希礼几句,忽然眼睛的余光一瞥,发现瑞特就站在离他几英尺远的地方,那若有所思、虎视眈眈的目光,显然听到了他们的全部谈话。   斯科特毫不犹豫地跟他对视,两道不同颜色的目光扰乱了空气的波动,直到阿希礼在他面前疑惑地挥了挥手,那几乎凝结成实质的交锋才被打断。   “你们的对视简直可以用‘激烈’这样的词汇形容了。你跟那位大名鼎鼎的巴特勒船长有什么过节吗?”   “不,是跟那位‘臭名昭著’的巴特勒船长。”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斯科特“恋恋不舍”地最后瞪了瑞特一眼,就昂首阔步地走开,依旧与阿希礼闲扯。从音乐到绘画,从狄更斯到巴尔扎克,从洛可可到巴洛克,从莫扎特到贝多芬……因为毕竟斯科特来自未来,许多见解令阿希礼耳目一新,惊艳不已。   充满文艺色彩和梦幻色彩的谈话渐入佳境,突然被一对棉桃一般不分彼此的孪生兄弟打断。塔尔顿家的两兄弟都穿着蓝上衣和芥末色马裤,身材比正在谈论音乐的书籍的两人更加高大健壮,脸庞也晒成古铜色,不像斯科特和阿希礼两人那样面色苍白。不过,此刻孪生兄弟眼中惯有的欢快神色不见了,他们深褐色的眼珠里满是不解、委屈和愤怒。斯图尔特率先发问:“斯科特,你能告诉我,斯佳丽什么时候钟情上他妈的查尔斯?汉密尔顿那个娘娘腔了吗?”布伦特眼中的委屈更浓一些,但显得比哥哥更加冷静,他扯了扯斯图尔特的袖子,让有些暴怒的兄长平静点,一边不解地说:“斯佳丽明明喜欢我们!”   斯科特在心中耸肩。这对塔尔顿家的活宝,确实完美贯彻了有福同享这句格言——同时爱上他姐姐,并且完全不知道何为妒忌。不过孪生兄弟其实本来应该是一个人,因为某种原因在母体内分裂。所以,自己没有必要跟自己过不去吧。   心中这样想着,斯科特对兴师问罪的兄弟俩无奈一笑:“亲爱的斯图尔特,亲爱的布伦特,我刚从凄风苦雨的大西洋上回来刚一天,你们觉得,我对斯佳丽的爱情故事,会比你们更清楚吗?”   兄弟俩虽然头脑简单,却不是蛮不讲理之人。想了想斯科特的话,于是就释然了,不再用被夺去骨头的狗的眼神看着他。   其实……对斯佳丽的心思和恋爱,知道的比斯科特还清楚的,恐怕只有上帝了。   很快,真正的烤肉野餐开始了。   斯佳丽为了让尽可能多的男士坐在她身边,于是便远远的离开众人,坐在一个高脚凳上。但是玫兰妮轻轻地捏着她的小手,也尾随她到了树荫下。斯佳丽很丧气,她本来期待着身边足以围上六七个献殷勤的骑士呢!可是因为玫兰妮比查尔斯更加羞怯,于是围上来的几个男子说话明显礼貌多了。斯佳丽还指望着让阿希礼看到她颠倒众生的模样,却因为一个玫兰妮的搅局而落空了。   不过玫兰妮呆在自己身边,就没有功夫与阿希礼打情骂俏、卿卿我我,而且斯科特又拖住了阿希礼。再者,母亲也在看她呢,不能太轻佻和冒失了,要把握着分寸,显得活泼、礼貌、轻快而生机勃勃,绝对不能让温柔的埃伦皱起眉头。   很快,查尔斯也加入了树荫下的行列。看到哥哥也来了,玫兰妮明显活跃了一些。斯佳丽也起了童心,开始挑逗起查尔斯来。斯佳丽欢笑着,挑逗着,用摇头回应骑士们的奉承。不一会儿,她就成了瞩目的中心,也忘记了母亲的存在。   她是野宴上最漂亮的美人,在男人们心中激起狂热,在姑娘们心里播下嫉妒。印蒂亚一言不发,霍尼满脸怒色,卡丽恩几乎要哭出声了,芒罗家和塔尔顿家的姑娘们不满的眼神差不多要烧起来。要不是阿希礼跟斯科特聊得太欢,几乎不向她这里看一眼,斯佳丽就会大获全胜了。   由于受到斯佳丽的青睐,查尔斯心中涌起了男子汉的冲动,牢牢地黏在她身边,任凭塔尔顿家兄弟合力排挤也不挪动一步。当斯科特含着笑意的眼神飘过来时,他很惊讶查尔斯这么瘦弱的人居然能撑到现在而没有被挤成肉饼。他的目光慢慢后退,看到了坐在斯佳丽左后方的玫兰妮。   男人们全心全意地侍奉着斯佳丽,不时只是出于礼貌才跟玫兰妮说一句,其实大家都希望这个面色苍白、身材瘦小又不解风情的女孩离远一点,持同样想法的包括斯佳丽和查尔斯。可是玫兰妮丝毫不自在的神色也没有。   斯科特不得不承认,虽然有光彩照人的斯佳丽,但玫兰妮的美并没有完全成为她的陪衬,相反,她的美反而叫斯佳丽激发出来了。   平心而论,玫兰妮真的不难看。她只是容貌稍显平凡,不像斯佳丽那样富有特色、令人惊艳。再者,她也不在意自己的外表,对衣裙、丝带、珠宝、帽子和花边这些令女人们趋之若鹜的东四丝毫没有兴趣。如果玫兰妮仔细打扮一番的话,毫无疑问,她也会是个美人。   如今,她的美丽被斯佳丽完全激发出来了,那是属于玫兰妮的美,任何其他的美丽都无法掩盖,不可替代。   那样平静的棕色大眼睛,怎么会像荡漾着的融化的巧克力?那样苍白的面庞,怎么会因为喜悦而染上淡淡的微红?那样平凡的容貌,怎么会因兴奋而容光焕发?   斯科特的视力非常好,他仔细地盯着一圈人看。到底是谁,让真正的淑女、真正的大家闺秀玫兰妮这样喜悦?除了阿希礼,谁能让她露出这样的表情?   他的眼睛像还没有发明出来的雷达,反复扫描着。终于,他确定了目标。   斯佳丽。   是斯佳丽。   她热切注视的,不是那六七个殷勤的男子中的任何一个,而是斯佳丽。   玫兰妮的眼神里,充满了发自内心的爱怜。有对同龄女孩的友好,有对美丽女孩的崇拜,有热切的赞赏和赞美,有爱护,有对美的狂热和膜拜……   “玫兰妮也是个喜欢艺术和读书的女孩,对任何美丽的事物都缺乏抵抗力。”阿希礼含笑的嗓音在斯科特耳边响起,“你姐姐真是迷人极了,玫兰妮最喜欢性格活泼勇敢的女孩子,你瞧,斯佳丽不仅迷住了我未来的小舅子,迷住了塔尔顿家兄弟,迷住了凯德,迷住了老弗兰克,甚至连我的未婚妻都被她迷住了。”   斯科特打趣说:“如果斯佳丽不是我的姐姐,说不定我也会被她迷住。”两人相视一笑。   斯科特再次转向两个女孩。她们在一起真养眼。   如果说斯佳丽是怒放的玫瑰树,娇艳而充满刺激,那么玫兰妮就是一树紫藤花,柔韧地攀援在架子上,甜蜜而温和……   真是一幅美妙温馨的画面,让人会心而笑,挪不开目光。   目前为止,斯佳丽还是满怀信心,心情愉快的她甚至毫不吝惜地对玫兰妮绽开了笑颜。玫兰妮的棕色大眼睛像两杯温热的巧克力,让斯佳丽丝毫不能生出敌意。她愉快地想:“阿希礼一直没有来找她,把未婚妻丢在一群男人里,看来阿希礼并不爱她。对他来说,玫兰妮不过是个表妹而已。”   这个想法给她平添了勇气,于是她更加来劲地挑逗着查尔斯,使他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就爱上了她。霍尼早就被查尔斯抛到脑后了,她不过是只叽叽喳喳的麻雀,怎么能与神采飞扬的翠绿的蜂鸟相比!如果时斯佳丽可是成为他的妻子,那将是世界上最大的幸福!况且他的弟弟斯科特也是非常可爱的人……   非常非常可爱……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应该也没什么修改   ☆、第十章   斯佳丽啊斯佳丽,我可是一直在试图向你说明,愿望和实现是两码事,捷足者不一定先登。你以为爱人是一条漂亮的新裙子吗?你以为你所向无敌吗?你以为父母兄弟宠着你惯着你世人也都会这样做吗?   好吧,斯佳丽,你应该受点挫折,在你足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在教育方面,父母和黑妈妈显然是失败的——他们不是不爱斯斯佳丽,而是爱的方式不对。真正的爱,会使被爱者心理成熟,而不是做一辈子都长不大的孩子。   这个县在夏天里差不多平均每星期要举行一次烧烤野宴和跳舞会,每家每户每个人都彼此认识熟悉,每个人都很友善。   不过,这种热情和友善,也仅限于本地人而已。   比如此刻,瑞特·巴特勒虽然与大家混在一起,可他一直在跟约翰·韦尔克斯交谈,那双幽黑的眼睛含着淡淡的好笑神色,好像在打量一屋子玩过家家的小孩。他的目光,仿佛看透了喧嚣的人群,那样高高在上,像是……像是一袭黑衣的天使,居高临下地进行末日的审判。   那样清醒,又那样犀利,真是个讨厌又可怕的人物。   斯科特把目光从瑞特身上移开,他更加靠近阿希礼一点,满脸笑容消失的干干净净,连酒窝也看不到了。阿希礼微微一愣,灰色的眼睛里流露出不解和疑惑。   斯科特的声音变得像蚕丝一样轻盈、钢铁一样坚硬:“我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跟你说,阿希礼。”   阿希礼也收敛了嘴边的笑容,示意他说下去。   与此同时,还有一个人,嘴里仍然轻松自如地交谈着,眼中却流露出好奇的神色。   呵呵,一个突然变得严肃的小家伙,真可爱。   某个非常喜欢孩子的男人,带着含义不明的笑容,不眨眼地看着斯科特。   “伤害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可不是绅士所为吧,阿希礼?”斯科特压低了声音。   阿希礼明显不解,但只能点头废话:“当然不是。”   “那么,如果你必须伤害一个女孩子,是一刀两断让她剧痛一会儿,还是纠缠不清使她钝痛终生?”   阿希礼还是没说话,但他的眉峰皱了起来,已经有点明白斯科特的意思了。   “斯佳丽爱上你了,你知道的。”斯科特刻意放慢了语速,一字一顿,富有穿透力的嗓音慢慢磨进阿希礼耳中。他平静地说:“斯科特,但是……”   斯科特毫不犹豫地打断他:“斯佳丽今天准备对你表白,顺便向你求婚。”   即使阿希礼对姐弟俩非常了解,还是忍不住张大了嘴巴。斯科特不给他辩驳或感慨的机会,自行把阿希礼的脑袋板过来,认真地说:“别那么软弱了,阿希礼,勇敢面对吧。”他的声音里隐含着一丝同情,“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件事,否则我跟你绝交。”最后几个字,已经恶狠狠的了。   阿希礼一直处于梦游状态,显然没有从复杂的打击中恢复过来。但斯科特的最后一句话,宛如一剂清醒剂,使他有些混乱的大脑恢复运转。阿希礼苦笑着点头,洗耳恭听。   “今天中午,斯佳丽会向你求婚。别管我怎么知道的,反正不会有错。”斯科特干净利落、斩钉截铁、一意孤行地说,“当她开口后,不要任由同情心泛滥。请你直截了当、一语中的地告诉她,你爱的不是她,你不爱她,从没有爱过她、今后也不可能爱她。”斯科特抓住他的手用力握着说:“不要婉转动听,不要怜香惜玉,告诉她,你爱的是玫兰妮,至死不渝地爱着玫兰妮的灵魂,永远不可能爱上她这样一个……反正你尽管挑恶毒的词。”   这次,阿希礼是真真正正的惊愕了,他不确定地说:“是不是太无情太残忍了?”   “不,如果你跟她牵扯不断,让她还怀着希望,那才是真正的无情和残忍。”   斯佳丽,我知道你会挺过来的,这点打击对你来说不算什么。我不会让你的青春,浪费在思念和错过里。   当瑞特看到斯科特津津有味第啃着一块鸡骨,并把骨头咬碎,吸吮里面的骨髓时,他眼中的兴味更浓了。   像一匹还没长大的饥饿小狼?要不然,盯着那块骨头的时候,他的眼睛为什么好像变得更绿了?   太阳白茫茫一片,越升越高。天气也越来越热,酒足饭饱外加天气炎热,真是睡觉的好时机。斯科特的眼皮有点沉重,但此时阿希礼一贯懒洋洋的表情却无影无踪,他皱着眉头思考斯科特的建议,不,命令。   太阳越来越高了,一阵挥之不去的睡意向人群袭来。黑人们慢悠悠地收拾长桌上的骨头,谈笑声渐渐低沉。三五成群的人也开始静默,棕榈扇子摇得愈来愈慢,有些先生由于炎热和吃得过饱,已经打起瞌睡来。     在午宴和晚会之间这段空隙中,人们都显得安静而平和,只有年轻小伙子们仍保持着生机勃勃的精力。他们从一群人到另一群人不断走动,慢吞吞地低声谈论着,像纯种马驹那样漂亮,也同样的危险。中午懒洋洋的气氛笼罩了整个聚会,可是在它下面潜伏着一些暴躁的不确定因素。男人们虽然绅士而优雅,可这只是被驯服的一小部分。每个人身上,都潜藏着半开化的蛮性,等待着一点火星的激发。   宴会变得越发沉默了。这时所有的人都忽然听到了杰拉尔德的激昂的大嗓门。原来他站在距离野宴席不远的地方,同约翰?韦尔克斯起劲地争论。   “真是活见鬼,约翰!向北方佬乞求和平?在咱们已经在萨姆特堡向那群流氓开火之后?南方应当以武力表明它绝对不能让人侮辱,并且足以不依靠联邦的仁慈而是凭自己的力量脱离联邦!”   斯科特立刻抬起眼皮,露出一抹无可奈何的微笑。我的好爸爸啊,这样我们又要待到半夜了!   顷刻之间,睡意从懒洋洋的人群中逃之夭夭,一股电流迅速蔓延。男人从条凳和椅子上跳起来,挥动着两臂,拼命提高嗓门,同时一心想压倒别人的声音。本来整个上午都没有谈起政治和迫在眉睫的战争,因为韦尔克斯先生要求大家不要去打扰那些太太小姐。如今杰拉尔德吼出“萨姆特堡”这几词,在场的每一个男人几乎就立刻忘记了主人的告诫。   “我们当然要打……”“北方佬是贼,是一群恶棍……”“不出一个月外面就能把他们消灭掉……”“这还用说,一个南方人能消灭二十个个北方佬……”“给他们一次教训,让他们永远也忘不掉……”“看到林肯先生怎么侮辱我们的特使了吧!”“可不是吗,敷衍了几个礼拜,还承诺撤出萨姆特堡呢!”“他们要战争,我们就让他们害怕战争!”   在所有这些声音之上,杰拉尔德的嗓门最响。斯科特真怀疑他那么矮的个字,怎么能爆发出这么大的音量?他无可奈何地揉了揉太阳穴,如果不是太失礼的话,他一定会捂住耳朵。幸好在他的年龄还算孩子,不会有人争取他的想法。斯科特环顾四周,发现除了他本人,只有三个男性不为所动。   阿希礼从来不在意战争的事,相反,他一向厌恶战争;查尔斯还坐在斯佳丽身边,没有加入口沫横飞的人群;还有一个,就是一脸高深莫测,看小孩子玩游戏表情的瑞特?巴特勒……   “你可没有发表意见,阿希礼。”吉姆?塔尔顿从那群叫嚷的男人中回过头来说。果然,他们只问阿希礼的意见,显然把斯科特当做草坪上玩耍的那群孩子中的一个了。阿希礼轻声道歉,站起身来。随着他的起身,吵吵嚷嚷的人群居然安静下来,大家都期待阿希礼的演讲。   “先生们,如果佐治亚要打仗,我会参加的。不然的话,我为什么要进骑兵连呢?”他说着,一双灰眼睛睁得大大的,平时朦胧欲睡的神色已经在众人从未见过的强烈表情中消失了。“但是,上帝在上,我希望北方佬给我们和平,而不至于发生战争……”   这时从方丹家和塔尔顿家的小伙子们中爆发出一阵嘈杂,他便微笑着举起手来继续说:“是的,没错,我知道我们是被欺骗被侮辱被损害了。但是假设我们处在北方佬的位置,是他们要脱离联邦,那我们会怎么办呢?我们也是不会答应的。”   阿希礼是个善于换位思考的人。斯科特扶额,更加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不过他侃侃而谈的模样,倒是比平时昏昏欲睡好多了。   “世界上的苦难大多是由战争引起的。我们还是不要头脑发热,不要打起来的好。因为等到战争结束,谁也不知道究竟想要什么,究竟得到了什么。”   不出意料的,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浪潮般的激烈愤慨的反对声,怒不可遏。斯科特扯了扯他的袖子,凑近他耳边说:“秀才跟兵,是讲不清道理的。”于是阿希礼“乖巧”地闭上嘴。   哎呀,吵死了,无聊死了,全都是“战争”,“战争”,他们参加过战争吗?知道什么是战争吗?斯科特突然觉得很无助,很委屈。其实就算是上辈子,他也没有参加过真正的战争。他是特种兵,单兵作战能力超强但不适宜常规作战的那一类。他的任务,一般是与六七个同伴联手,解救人质,保护重要人员。他记得有一个同伴因为解救人质失败,在风华正茂的年纪被迫退伍,而他,也因为受伤,不得不在二十几岁的年纪退休……   正在陷于回忆,自怨自艾,忽然,特种训练和海上的艰难生活而锻炼出的灵敏,使他感受到一丝带着温度的目光。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作者有话要说:  修文日志:把斯科特的内心修改的成熟一些,情绪波动减小一点,动作幅度也小一些。   巴特勒船长的逗猫行动中,斯科特的反应更冷静、更男人一点。   该死的瑞特,凭什么用那种眼神死死地瞪着我?我既不是长桌上的食物,也不是长凳上的女人。斯科特瞟了对方一眼,不动声色地继续啃他的骨头。   姑娘们兴致勃勃地微笑,男人们热情洋溢地交谈。斯科特眼球一转,环顾四周,除了阿希礼这个不轻易动感情的家伙外,只有一个人保持着平静——瑞特?巴特勒。他背靠大树好乘凉,双手深深地插在裤兜里。他短髭乌黑,嘴唇饱满红润,嘴唇两角向下撇着,好像他在听一群孩子吹牛。   斯科特突然莫名其妙地想起鲁迅的一篇文章,越现在的情形恨相似。如果一群人睡在开往屠宰场的车上,大家都昏睡待死。不巧有两三个人醒来了,他们是拼着接受同车人的怒火而摇醒他们,还是继续睡过去?抑或是自己跳下车逃命?   他乱糟糟的思维被斯图尔特乱糟糟的话打断了。斯图尔特一头红发像一团红藻,两眼像安康鱼的钓灯,一番话说了一遍又一遍:“这还用说?咱们不出一个月就能消灭他们!绅士打仗总比暴民在行。一个月……这还用,只消打一仗……”   “先生们,”瑞特开了口,嗓音平淡,慢条斯理,一听就是查尔斯顿人。他的上半身依旧靠在那棵树上,懒洋洋的不肯离开,双手也懒得抽出来,“我能说句话吗?”   上帝啊,您老人家不要再让这个家伙惹是生非了!该死的,阴魂不散的幽灵人物!在高温的火焰上泼冷水,结果是水立刻就会被分解成可燃气体,然后加剧火势。   眼看着此人慢吞吞地开了腔,马上就要发表那著名的长篇大论,斯科特心中恼火,实在不想让这个人破坏整个宴会的气氛,于是轻快地起身,像海水流过石缝那样从人群中挤出。他拨开里三层外三层的年轻小伙子们,感受到压抑的浓烈气息,透过笔挺的礼服散发出来。斯科特总算在瑞特再次开口之前挤了过去,他冒冒失失地开了口:“抱歉,巴特勒船长,你是不是想参观图书室?我想,你今天下午还要赶回琼斯博罗吧?那么,我是否有幸带领你去参观?”   瑞特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拖长了声调说:“这是我的荣幸,先生。”最后一个词“先生”,在他灵巧的舌尖玩味着,拖得很慢很长。他面对着比自己矮一头、小一半的斯科特,脚后跟并拢碰出咔哒一声,像个舞蹈大师那样鞠了一躬,那姿态对一个身材魁梧的人可真是优雅。他乌黑的眼睛紧盯着斯科特,傲慢,却不是面对众人的盛气凌人。他随着斯科特穿过柔绿色的草坪,踏着软绵绵的青草,扬着乌黑的脑袋,阵阵笑声与他乌云般的蓬松黑发一起飘散在空气中。   “一帮吃了炮药的混小子。”斯科特嘟嚷着,恨不得自己像麦克雷老先生那样,挥动手杖,毫无顾忌地大喊大叫。   瑞特一言不发地跟在他后面,好像他只是一只炸毛的小猫,只需顺顺毛就行了。瑞特放慢步伐配合着斯科特的小步子,可是发现斯科特越走越快。   真奇特,这样细小的身体,这样纤细的腿,这样小的步子,怎么能走这样快呢?瑞特把步伐的频率恢复正常,不远不近地走在斯科特右后侧。   “什么上帝的名义,什么奴隶,棉花,州权。上帝永远站在最强大的军队一边。我看不出四年,我们就会失去我们现在拥有的一切。”斯科特继续嘟嚷,嚷嚷着未来世界的基本常识,而瑞特继续露出高深莫测的神色。   穿过宽敞的大厅,对面就是图书室。图书室里光线暗淡,从明亮喧嚣的室外进入昏暗静谧的房间,恍若隔世。斯科特突然觉得身心疲惫,于是猛扑到一张厚重的沙发上,高高耸起的靠背如同一头巨兽,挡住了他瘦削的背影。   “把客人撇在一边可不是绅士所为。”耳边冒出的低沉声音没有让斯科特抬起头来。瑞特看了看那些为姑娘们准备的丝绒软墩,以及看上去并不舒适的宽扶手椅子,最后选择坐在斯科特身边,舒服地向沙发里陷了陷,带着含义不明的笑容说:“我喜欢图书室的壁炉。”他轻轻拍了拍把脑袋完全埋在柔软的沙发里的斯科特,漫不经心地问:“我很想知道,奥哈拉小先生是怎样挤过人群的?像猫儿一样灵敏迅捷,真是让人佩服。”   他看出来了!斯科特沉默。总不能告诉他,自己曾经当过特种兵,在人群中快速潜行是必备技能吧?斯科特懒洋洋地抬起头,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道:“对于把你从困境中解救出来的恩人,巴特勒船长就是这样感谢的吗?”   “哦,解救?”瑞特的声音随着眉毛一道扬起了。   “从一群既不喜欢你也不理解你的人中救你出来,从一群你既讨厌又瞧不起的人中救你出来,你为什么不谢谢我?”   瑞特乌黑明亮的眼睛微微弯了一下,然后把斯科特抱起来放在腿上,认真地说:“这就是我喜欢孩子的原因,看事物通常比成年人更清楚,对这个世界理解的更加深刻。”他黑亮的眼里闪烁着完全不同的光芒,让斯科特觉得……   斯科特慢慢直起身子,想要不动声色地从那两条肌肉发达的结实大腿上移开,可不知对方是有意还是无意,瑞特托在他腋下的两只大手,彻底封锁了斯科特的行动。被逼无奈,斯科特只好用上了搏斗技巧,“哧溜”一声,像一条滑滑的鱼一样从瑞特的怀抱里挣脱出去,像一只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下去,他脸色如常,气息也没有凌乱,只是一颗心脏被怒火冲击地砰砰直跳。斯科特口气平静地说:“巴特勒船长,我已经……14岁了。”然后毫不客气地再次坐在沙发上。沙发正对着漂亮的壁炉,令人赏心悦目。斯科特吃得很饱,加上图书室的百叶窗都拉着,光线黯淡,于是他重新躺倒。楼上的卧室是姑娘们午睡的,他只能暂时倚着沙发小憩片刻。结果又听到瑞特低低的揶揄的笑声。他勉强抬起眼皮,翻了个有气无力的白眼,宛如叶子被风吹得轻轻一动,又归于平静。   “以‘带我参观图书室’为诱饵,结果主人却把客人抛下然后自行睡觉去了,想必这就是塔拉的待客之道?”声音还是那么好整以暇、慢条斯理。   斯科特像一只困倦的猫,在沙发上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模仿着查尔斯顿口音,慢吞吞地说:“你的名声已经像一条满是破洞的内裤了,巴特勒船长。你可以选择修补,也可以干脆脱下来扔掉。前者终究会看出修补的痕迹,而后者,你还有钱买一条新内裤吗?”斯科特一语多关地说。   如果他此时睁开眼睛,就会发现瑞特的眼睛里满是好笑的神色,几乎压制不住地外溢。   斯科特继续说:“不过,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让斯科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瑞特居然再次笑了出来。那爽朗的阵阵笑声,简直像抽了他一耳光似的。   我虽然说了一句常识,说了一句废话,可是人际交往不是由各种废话构成的吗?有什么好笑的?      ☆、第十二章   “能让我分享一下让你这么开心的原因吗?”斯科特自认是一个极为淡定的人,这么多年在危险边缘讨生活,让斯科特具备了冷静的思维。短短几个小时内,却被瑞特刺激得几次怒火上升。真是个难缠又惹不起的家伙。   “我脸上有什么异物吗,巴特勒船长?”斯科特蓄势待发。   “不,其实你本人就是一个异物。”瑞特笑得不怀好意,“我只是觉得,你这种《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的脾气,很对我的胃口。”   “夏洛克是个反面角色,巴特勒船长,你真抬举我。”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鲍西娅又不是上帝,凭什么这样审判他?”瑞特慢悠悠地说着莎士比亚的著名喜剧中的悲剧人物,是他的一贯风格——叛逆而玩世不恭。   斯科特突然觉得,排除他惹人生气的一面,瑞特可能是个不错的朋友。   他是那么多那么多人中,唯一与他不存在代沟的人。   一百多年的代沟……   斯科特感慨着一百多年的时差,听到瑞特问:“你不是也不喜欢待在人声鼎沸的凉亭吗?”   斯科特想了半天,才发现船长大人是跳跃了思维,跳到他们之前谈过的话题上了。   斯科特无奈地说:“外面氛围不错,可惜被一群头脑发热的家伙填满了。不,他们压根没有大脑。不,还是不对,他们不是没有大脑,而是还没有睁开眼睛。南方上等人的视野太狭窄,仅限于棉花地、赌场和酒宴。”   斯科特按压着虎口,强迫自己平静下来。他被浪潮般的痛苦淹没了。   像,真像,太像了。   此时的南方,太像鸦片战争前闭关锁国的中国了。愚昧,狂热,自大,傲慢……而此时的中国,大概已经经历了第二次鸦片战争了吧?各种不平等条约也签了不少吧?   双重的痛苦压迫着他,就像航行在洋面上的船只突然遭遇了狂风暴雨的袭击。他是一只返航的空船,在心海的滔天巨浪上颠沛起伏。   对故国的哀思,对南方的悲悯,双重的苦痛压迫着,让那张精致的面孔愈发像大理石了。斯科特从不会让负面情绪波及他人。熟悉他的人都知道,当斯科特突然变得像一潭深水那样面无表情,那么他一定是难过了。   “当一个孩子受了委屈,大喊大叫或大哭大闹都没有关系。我最头疼自闭的孩子,明明发着严重的脾气,却让别人完全摸不着头脑,完全弄不明白他闹脾气的原因。”   斯科特被他突如其来的开腔吓了一跳,向后挪了挪,不满地挑眉道:“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发脾气了,巴特勒船长?”   瑞特回看着他,乌黑的、分不清虹膜和瞳仁的黑眼睛里尽是惹人生气的调皮:“两只。”   “嗯?”   “两只眼睛。”   斯科特扬起的眉毛立刻趴了下去,他的脸形成一个放大的囧字。   “这下好多了。”   “嗯?”   “你的表情,好多了。”   “……”   斯科特甩了甩头发,实在找不出合适的词汇回答瑞特,也找不出最恰当的形容词形容此时的心情。   斯科特的头发比大多数年轻男人长一点,埃伦和黑妈妈无论如何也不忍心剪掉这样美丽的头发,就任由它们长到耳后,垂在脸颊两侧。瑞特的头发也是黑色,但不像斯科特那么柔顺。他的头发是蓬松的黑云,有着波浪的质感和不羁。   斯科特正在研究两人头发的区别,忽然听到门口一阵细碎的脚步声,有点踉跄的熟悉的脚步声。接着是另一种同样熟悉的、从容不迫的脚步声。   斯佳丽到底是行动了!她这个体细胞比脑细胞活跃的行动派!   看到瑞特挑眉,准备开口,斯科特用黄继光扑向敌人的枪口的姿势扑倒瑞特,伸手捂住了瑞特马上就要张开的嘴。   瑞特的嘴唇很热,很烫人,斯科特差点忍不住移开了手。修剪整齐的小胡子扎的手心痒痒的,还有一种虽然轻微却无法忽略的刺痛。瑞特的呼吸喷在手上。他的呼吸很慢很悠长。   即使被捂着嘴,看不到瑞特的嘴是否勾起,但那在斯科特手心里一动一动的髭须,挑起的眉和弯起的眼睛,都说明着他在笑。   笑什么笑!斯科特终于忍不住,孩子气地狠狠瞪了他一眼。这种表情一个妙龄少女做出来,就是甜美;一个成熟少妇做出来,就是风韵;一个小孩做出来,就是可爱。至于斯科特这种半大的男孩……不知道能不能达到让瑞特闭嘴的效果?   喂,斯科特,你搞错了,瑞特一直是闭着嘴的!   趴在别人身上不是很雅观,但斯科特顾不了这么多了。他听见斯佳丽颤抖的声音,和阿希礼低得像耳语的话。   斯科特竖起耳朵仔细听他们说的每一个字,同时移动身体,试图在一个大活人身上找一个舒服点的位置。十四岁的身高和臂长都不可观,伸着手臂很累。于是斯科特抬起屁股向上挪了挪,他曲起双膝,抵在瑞特腰侧。嗯,不错的身材,宽阔的双肩,厚实的胸膛,结实有力却精瘦的腰,隔着亚麻衬衫和黑礼服也能看到波澜壮阔的肌肉在下面起伏。斯科特再动了动腿,没错,还有肌肉发达的大腿。   瑞特的笑意更浓了,仿佛他是一只不知天高地厚的捣乱的猫咪。斯科特顾不上跟他的眼神交流,他一手撑在瑞特的前胸上,撑起身体,不动声色地向外观察了一眼,这个位置不错,阿希礼面对着沙发,而斯佳丽背对着他。   阿希礼突然感到眼前劈过闪电一般的绿光。原来,一对绿眼睛从沙发后升起了。   一双严肃、甚至是严厉的绿眼睛。   瑞特能够感觉到斯科特的紧张。他的手紧紧地握着,握皱了平整的衣襟。瑞特安慰地握住他孩子的纤细手腕,发现他的血管在皮肤下面剧烈搏动。   斯佳丽对阿希礼示爱了。   斯佳丽向阿希礼求婚了。   斯佳丽……   斯科特严厉地盯着阿希礼,用口型对他说话。   他说,你忘了我的警告和命令了?   阿希礼,不要懦弱,不要退缩,不要害怕伤害她。   因为心软和不忍伤害,才是最大的伤害。   做个男子汉,阿希礼,告诉她,拒绝她。   终于,阿希礼认命似的低下头,柔声说:“对不起,斯佳丽。我爱……玫兰妮。”   “……你撒谎!”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斯佳丽?”阿希礼还要说什么,结果斯佳丽一跃而起,紧握双拳。阿希礼也站起来,高大的身躯耸立在她面前,默默地露出不得不面对痛苦现实的神情。   斯佳丽推开阿希礼伸过来的手,使出浑身力气狠狠抽了他一耳光。   清脆的巴掌声像甩了一个响鞭,在表面上寂静空旷实际上暗潮汹涌的屋子里回荡。   他白皙疲倦的脸上留下了一个明显的红印,阿希礼沉默不语。斯佳丽看了他一眼,突然转身跑出去,把门“哐”的一声,狠狠地摔在身后。   阿希礼目送她远去,没有说一句挽留的话。他目光复杂,最后还是一下子坐回椅子里,满脸疲惫。 作者有话要说:  修文日志:开头斯科特的话有些孩子气,修改之。   ☆、第十三章   斯科特以瑞特的胸口为支撑,灵敏地翻身跳下来,一根手指竖在嘴唇上,示意瑞特别出声。他的眼神很严厉,简直像威胁被劫持少女的绑匪,可瑞特看了他的表情,只是扩大了嘴角的笑容。他快步跑到阿希礼身边,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阿希礼露出受到惊吓的表情,看到是斯科特后,如释重负。斯科特把阿希礼的背扶直,笑着说:“别那么软弱,振作起精神来吧。”说着在阿希礼脸颊两侧重重亲吻了一下,“战争马上就要爆发了,在大家都兴奋狂热的时候,你的垂头丧气无疑会大煞风景。”阿希礼微微一愣,努力扯出一个虚弱的微笑,摸着斯科特的头发说:“没事,真的。”   斯科特摇头表示怀疑。   “我在图书室已经呆了很久了,我想我需要出去走一走。”阿希礼勉强站起来,似乎有点头晕,“一起出去吗?”   “不了,我比较喜欢图书室的氛围,我可受不了外面一群头脑发热的公牛横冲直撞。”   “虽然我更愿意跟你在一起享受午后的宁静,可我还是要尽一下主人的义务。”阿希礼认命地向门口走去。   斯科特目送阿希礼高瘦的身影消失在门外,腿突然一阵发软,重重地跌坐在沙发上。   然后他听到一声压低的却带着好笑的呼痛声。低头一看,他正好坐在瑞特的大腿上。斯科特马上跳起来,一边道歉。瑞特似笑非笑地说:“其实我不介意你多坐一会儿。”斯科特看了他一眼,肩膀一下子垮了下来:“我就知道,某种动物嘴里吐不出象牙。”   瑞特好奇地问:“哪种动物?”斯科特笑而不答,第一次体会到捉弄人是件多么令人愉快的事。呵呵,如果一屁股坐在瑞特的肚子上那就更有喜剧效果了。   瑞特忽然不声不响地握住斯科特的手腕,把那细细的手腕握在自己古铜色的大手里,说:“你那令人尊敬的父亲是多么富有男子汉气概啊,连你姐姐也是个拥有男子气概的人,为什么你长得比姑娘还漂亮呢?我看,整个县里都没有比你更漂亮的女孩子了。”   斯科特的脸重新变成了囧字。他抿着嘴不语,肚子里生闷气。白种人在少年时代性别看上去不分明,斯科特安慰自己,催眠自己。等着吧,再过几年,我一定比你更加MAN,走着瞧。   瑞特乌黑的眼睛闪闪发亮,把斯科特从头打量到脚,再从手扫描到腿,最后得出了结论:“你比你姐姐漂亮。”   有这么比较的吗?他气愤,他不爽。可惜斯科特是个缺乏幽默感的人,没办法说出几句俏皮话反唇相讥,他只能在肚子里生闷气。总之,瑞特就是个混蛋+恶棍+无赖!   鉴定完毕。   “如果你是女孩子就好了,我一定会向你父亲郑重提出求婚的。”瑞特扬起一边的眉毛,双臂抱在一起,斜着眼睛,笑眯眯地盯着斯科特。   ……瑞特还是个流^氓。鉴定完毕。   他对女性本来就缺乏尊重(除了玫兰妮),对男人呢,就更不拘一格了。   斯科特决定把自己从这诡异的谈话里拯救出来,他打算从瑞特最关心的问题开始。抬起身子,靠近瑞特,把垂下来的刘海拨到两边,把脸颊两侧的稍微有点长的黑发别到耳后。瑞特眼中的兴味更浓了,他架起双腿,摆出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淡定,淡定,我不是斯佳丽,不会轻易让他惹恼的,虽然他的眼神很讨厌,表情很讨厌,这个人……很讨厌!   他斟酌地开口:“战争马上就要爆发了,想必你很清楚,巴特勒船长?”   瑞特又换了个姿势,把胸腹的一面朝向斯科特,这是表示信任的动作:“毫无疑问,这场战争是非打不可的。”   “而我们,必输无疑。”   瑞特的黑眼睛更亮了,像被月光照亮的晴朗夜空。他点着一根雪茄,漫不经心地说:“我想你不介意我抽支烟。”   “我当然不介意。”斯科特同样漫不经心,“我爸爸是个烟鬼。”他继续刚才的话题:“其实,战争从来不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是两个不同的邪恶,为争夺对金钱的控制权而开战,徒留下一堆炮灰。我记得某位哲人说过,脾气暴躁、一点就着的后果,就是炮灰。可是,什么是正义,什么又是邪恶?正义与邪恶的界限,被历史的车轮碾过,碾的模糊不清。”   “如何你还在纠结于正义或邪恶,说明你还是个孩子。”瑞特笑眯眯地说,“是个被仙女偷换的孩子。”   斯科特知道这个传说,突然觉得不好。被偷换的孩子……没错,他就是被偷换的,被命运偷换进了《飘》的世界,取代了苏埃伦的位置。他不是被仙女偷换,而是个被命运偷换的孩子。   突然觉得消沉。   他能做点什么呢?无论怎样做,也不可能阻挡历史前进的车轮。   无论怎样做,他热爱的宁静生活终将被彻底打破。   资本主义的浪潮将席卷整个美国。   主人与奴隶和睦相处的时代、淑女与绅士云集的时代,终将一去不复返。   “知其不可以而为之,真是古典悲剧必不可少的要素啊。”斯科特忍不住长叹。   “古典悲剧?”   “是啊,莎士比亚式的悲剧,与命运抗争,却最终斗不过命运,然后被命运无情地毁灭。”   “命运?”瑞特有些不屑,“命运是什么?”   斯科特皱了皱鼻子,轻声地——仿佛怕惊动了冥冥之中某种神秘的力量——说:“命运,就是人类对一切无可奈何的统称。而我,接下来准备做的,就是莎士比亚式主人公的举动——与命运抗争,虽然抗争无效,但我还是要做点什么。”   瑞特掩饰住眼中的震撼,只留下揶揄的好笑,他顺着斯科特的话:“做什么呢?”   斯科特不回答,反问:“你有没有觉得,以前见过我呢,巴特勒船长?”   瑞特觉得好笑,他于是扳过斯科特的肩膀——不出意外地感受到了他的单薄——说:“让我认一下。”看了他一分钟,瑞特嘴角似有似无的微笑慢慢变淡了,也不再油腔滑调:“没错,你说的对……我好像确实见过你,可是,你是谁?”   斯科特向后仰去,脑袋微微一偏,说:“大名鼎鼎的巴特勒船长,怎么会记得我这种小角色?”   瑞特眼中的迷茫渐渐褪去。   “我就直说了,船长,你应该听说过‘海狼’吧?”   瑞特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大西洋航线上的新秀,海狼!”   斯科特淡笑说:“你还不如说,来抢你饭碗的海狼。”   瑞特咧嘴一笑,露出八颗牙齿,即像不屑,又像宠溺:“抢饭碗?我不得不说,小斯科特,你还嫩了一点。不过,说起海狼,我确实在船上无意中瞟过一眼,体型,动作,没错的。但是据说海狼是个秃头,鹰钩鼻,而且脸上有一条将近一英寸的伤疤。他的手段,他可怖的伤疤,常常让人忘掉了海狼的年龄。”   斯科特冷笑:“这点化妆技术算什么。”他指着自己的脸说:“虽然不能减去什么,但至少我可以往上添加,鼻骨上加一块,就成了鹰钩鼻;脸上画一道,就是一条伤疤;头发剪去,就是秃头,很容易很方便。”   瑞特伸手,卷起他黑豹一样柔顺光滑的黑发,轻轻捋动,惋惜地说:“多可惜,怎么舍得剪去这么美丽的头发?”   拜托,船长,这不是重点好吧?   瑞特看着他睁大眼睛,想要出口反驳的样子,觉得十分有趣,于是继续逗他:“至于海狼这个名字……我觉得,还是‘海猫’更适合你,碧绿的大眼睛,轻巧无声的步伐,敏捷的动作。”   猫?   猫?!   孤僻傲慢,特立独行的猫?   “……船长,猫属于猫科动物,而狼属于全科动物,麻烦你温习一下课本。”   瑞特咧开嘴,摇头说:“你大概听说了吧,我早就被西点军校开除了。”他丝毫没有羞愧的样子,只把这事当做一个笑话来说,甚至还有几分自豪。   “好了,海猫,你有没有看好县里哪个名门闺秀?”瑞特若有所指地问,“该不会是太受欢迎了,被姑娘们围追堵截,你才逃进图书室了吧?”   斯科特不屑地说:“那些所谓的名门闺秀太造作了!本来胃口很好,却非要在宴会上把嘴收束得跟asshole一样小,本来二十英寸的腰一定要束得不盈一握,结果直接导致了晕倒;本来并不无知却非要装的和傻瓜一样……上帝啊,我一点胃口也没有了!”愤愤不平地发完牢骚,斯科特客观地说,“当然,这不是她们的错,错误全都归罪于这个时代,对女人本性的漠视达到了空前绝后的地步。”   瑞特沉思说:“我所受的教育告诉我,女人是柔弱的,是需要男人保护的。可我发现,很多时候,都是女人在支撑社会的发展,是女人保护着男人,给男人造了一个安乐窝,她们还要说,这全是男人的功劳。”   斯科特点头说:“没错,女人具备男人很难拥有的柔韧的刚性,不像男人那样,硬而易碎。女人是坚强的生物。”   瑞特露出一抹了然的微笑:“比如你勇敢坚强的姐姐。我相信你的做法是最合适的。”   斯科特没有回复他的笑容:“没错,她会挺过来的。挺过来后,斯佳丽就会更加成熟,也会更加容易发现身边触手可及的幸福。”   斯科特不想谈论这个问题,还是把话题扯回了前面:“巴特勒船长,不如我们捐弃前嫌,精诚合作吧。”   “哦?前嫌?合作?”瑞特向后靠在沙发背上,把手中的雪茄捻灭,“我希望你说得具体一些,斯科特。”他很轻松地开口,称呼斯科特的教名。   “我们是在谈生意,船长。”被瑞特称呼教名,感觉不太适应。   “如果我们是朋友的话,生意谈起来也会容易许多,不是吗?”瑞特笑眯眯的,微微眯起的眼睛中,看不出他在打什么鬼主意。   “朋友吗……瑞特?”斯科特皱着眉头叫出他的名字。   “称呼彼此的教名而不是姓氏,这是一大进步。”瑞特笑得很庄重,当然,他滴溜溜乱转的黑眼睛里,没有半分可以称之为“庄重”的神色。   “好吧,瑞特,你明白我的意思。”教名一旦说出口,慢慢的就越来越顺,“我的意思是,一旦开战,很少有煤矿、工厂、大炮的农业南方,是绝对抵挡不住工业北方的。”   “农业,工业?”瑞特谈论正事的时候也是玩世不恭地笑,“你的分类很有趣。”   “……而打起仗来,北方佬的舰队很快就会封锁住我们的港口。虽然,据我观察,目前北方只能调动三艘军舰,但我相信,很快,我们的港口就别想飞出一只苍蝇了。”   “既然连苍蝇都飞不出去,那么……”   斯科特挺直后背——他单薄的后背像军人一样挺得笔直——带着诱惑的笑容说:“这就轮到我们了。”   “然后呢?”   斯科特伸出手,做出准备握手的姿势:“让我们,做大西洋上的越雷池者吧。”   做大西洋上的越雷池者吧。   一句简单的话,没有文采和修饰的话,在图书室里回荡,在两人的耳膜上回荡。   瑞特也伸出手,他脸上仍是不动声色的玩世不恭,可眼中,是遇见同道和知音的无限兴奋,无比喜悦。   瑞特握住斯科特的手。   那只手很小,很瘦。手背的皮肤非常光滑柔软。   但食指和拇指上,结着硬硬的茧子。   这是惯用手枪的人的手。   瑞特一下子就摸出来了。因为他的手的相同部位,也结着相同的茧。   斯科特反手握住他的手——虽然一只小手握住一只大手十分勉强——他露出最真诚的笑容:“那么我们从今天开始,就是战友了。”   在大西洋上,在古巴,在拿骚,在曼彻斯特,在利物浦,在西印度群岛,在英伦三岛,在欧洲大陆,在美洲大陆……从此,我们就是通力合作的战友了。   “祝愿我们一起发财。”瑞特也紧紧握住他的手,久久没有松手,仿佛不舍得放开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修文日志:斯科特加上一点性格:缺乏幽默感,不会说俏皮话,不会逗女孩子开心。   ☆、第十四章   终于,两人默契地从沙发深处起身,斯科特平整了一下皱皱巴巴的礼服,而瑞特似乎对外衣上被斯科特弄上的褶皱并不在意,他漫不经心地掸了掸衣领上肉眼根本无法察觉的灰尘,懒洋洋地站起来,口吻轻松地调侃说:“真是愉快的一天,斯科特,我好久没这么开心了。”   斯科特皱起眉头:“我并不觉得今天会是很令人开心的一天。”废话,战争在今天下午爆发,换做你,你会开心吗?   “总是皱眉头的人老得快。”瑞特伸出手在斯科特眉间抚^摸了一下,“这孩子……”   斯科特抬起头,还没有收回眼中的落寞,就被站起的瑞特惊住了。屋子里光线暗淡,更显出瑞特身材的高大挺拔。他的肩膀为什么会那么宽阔,而腰却细的恰到好处?一个人的肌肉为什么会像古希腊的神像一般,拥有完美的比例和分割?如果不是他永远带着一丝隐约嘲笑的红嘴唇,如果不是他时常高高扬起的浓黑的眉毛,如果不是他闪闪发亮的放肆的黑眼睛,如果不是他有时偏侧的强壮脖子,如果不是他随着动作飞扬的蓬松黑发……斯科特真的会把他当成一尊古铜色的神像。   瑞特咧开嘴说:“你就不需要再长个了,我的海中小猫。”   “什么?”   “个子小的话,需要的能量就少,如果碰巧船沉了,存活的几率也相对较大。”瑞特耸了耸肩,事不关己地轻声笑了笑。   ……跟他确立合作伙伴关系,是不是太匆忙了一些?还是太匆忙了一些?还是太太匆忙了一些?   斯科特想不出什么别的词汇来描述此刻的微妙心境。也许等不到寿终正寝,他就要被瑞特气的吐血身亡了。斯科特有气无力地想。   原来,对阿希礼的感情,真的只是她单方面的单恋了。   听到阿希礼明确的答复,她已经心灰意冷了,可为什么一颗心还在狂跳不止呢?   斯佳丽靠在楼梯上,抓紧栏杆,她的心狂跳着,仿佛要从紧身衣里跳出来。她要窒息了,她要晕倒了,黑妈妈为什么要把她束缚得这么紧!   (喂,斯佳丽,是你让黑妈妈束紧的!)   “亲爱的,你没事吧?”轻柔的话就这么软软地飘进斯佳丽耳中,那么温柔体贴。是妈妈吗?那种淡淡的香味,那种温柔的声音,一定是埃伦!她多么想扑在妈妈裙子上大哭一场啊!   一只柔软的手搀到斯佳丽腋下,斯佳丽的身体离开了冷冰冰的栏杆,靠在一个柔软温暖的身体上。她回过头,吃惊地发现,来人是玫兰妮。   玫兰妮棕色的大眼睛里,满满的全都是关切。她柔声问:“亲爱的,有点难受?是不是天太热了,要帮你打开一扇窗户吗?”   谁要你这个油嘴滑舌的傻瓜假仁假义的关心!   斯佳丽很想甩开她的手,再恶狠狠地对她喊一句“滚开”,再大把大把地撕扯她的头发,把她象牙色的脸抓的鲜血淋漓。可是她太累了,太疲惫了。而且。玫兰妮身上飘散出来的美人樱和柠檬的味道,有种莫名的安心的力量。   恶心的感觉慢慢消失了,片刻之后她准会没事。斯佳丽语气生硬地说:“我没事了。”   这是逐客令,但玫兰妮并没觉得冒犯。这样勇敢、活泼、健康的女孩子,突然被人发现快晕倒了,一定很尴尬吧?玫兰妮觉得自己相当理解她的心情,可她放心不下斯佳丽,于是轻声问:“要我把奥哈拉太太叫过来吗?”   “不!”斯佳丽尖声叫道。玫兰妮的眼中立刻充满了泪水,像两汪马上就会满出的湖水:“对不起,你一定是不想让奥哈拉太太担心……”   斯佳丽的口吻还是相当生硬:“不用担心我,我觉得你的身体比我更需要担心。”   玫兰妮甜蜜地一笑说:“亲爱的,我没事,谢谢你的关心。要不然我陪你坐一坐,咱们到那边长凳上坐坐吧?”   真不知道玫兰妮是怎么从这么恶狠狠的语气中听出“关心”来的,也不知道她为什么看不出斯佳丽此时想一个人呆着。   斯佳丽想回家,可此时她太累了,完全不想自己移动,只好任由玫兰妮搀着她虚弱的胳膊。玫兰妮小小的身体摇摇欲坠,可是她牢牢地扶着斯佳丽,搀着她穿过草坪,来到一棵橡树下。   斯科特正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太早确立了两人的合作关系,突然,门外的车道上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石子飞溅。   斯科特知道,战争开始了。   他悠悠地说:“我想要在图书室里多待一会儿。”   瑞特表示疑惑。   斯科特不能把他“预知”的未来告诉瑞特,只能含糊其辞地说:“我可不想再次变成姑娘们的玩偶,任由她们捏我的脸,摸我的头发。”   “哦?姑娘们的勇敢出乎我的想象,她们居然敢摸一朵带刺的黑玫瑰?”   黑玫瑰?瑞特·巴特勒?你这个形容词,不,名词,用的太神奇了吧?   斯科特一双本来就大的眼睛瞪得更大了。   “你跟你姐姐不一样。”看到斯科特虽然被惹怒了,却并没有发火,瑞特继续逗他。   “?”   瑞特思考了片刻,高深莫测地说:“奥哈拉小姐的脖子是奶油色的,短而圆润。至于奥哈拉小先生,却是象牙色,纤细修长,似乎轻轻一捏就会断掉。奥哈拉小姐的眼睛是浅绿色的,而奥哈拉小先生的眼睛是翡翠的深绿色。”他其实准备了一长串高深的分析,但看到斯科特一脸好奇的模样,就顺便改了口。   斯科特哭笑不得。   这个男人……他真是男人啊。话说,男人本来是禽兽,只不过在女士面前穿戴上了衣冠而已。   这种冒犯的、粗俗的话,瑞特他敢跟斯佳丽说吗?   ……不过,如果思考题没记错《飘》的内容的话,好像婚后瑞特一直在给斯佳丽讲荤^段子和粗俗笑话来着……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五章   正门外的车道上响起了马蹄声。斯科特心里咯噔一下。   那声音急促而激越,石子飞溅,那人像被飓风刮过去一样,踏过印第亚钟爱的草坪,径直向树荫下那群懒洋洋的男人奔去。   斯科特靠在落地窗旁边,看着院子里鸡飞狗跳,人喧马嘶。人群把那报信的人团团围住,高脚杯和芭蕉扇丢在地上,桌子上,酒液和食物洒落在地却没人理会。   有人在提问,有人在呼喊,离得很远就能感受到男人们的紧张和狂热。接着,斯图尔特的嗓门压倒了鼎沸的吵闹声,他高喊着:“呀——啊——咦!”这是南军士兵的喊杀声,充满了自信和疯狂。   斯科特上辈子如果不是军人的话,不是身经百炼的特种兵的话,那么他的眼泪一定会流下来。   小伙子们急匆匆地从人群里奔出来,冲向马厩,嘴里呼喊着。周围实在太嘈杂,斯科特听不清楚。   斯科特偏了偏头,发现瑞特的表情高深莫测。斯科特轻声——那声音轻的就像怕惊动了亡灵——说:“有时候,人们为自己创造的神开战;有时候,人们为了一钱不值名誉开战;南方的口号是‘奴隶,州权,棉花大王’,北方开战的口号是‘解放黑奴’。呵呵,亚历山大二世已经许诺‘解放农奴’,如今我们的奴隶也即将被‘解放’。”   瑞特低下头,居高临下地服侍他,笑着说:“但是又有谁知道,‘解放’不过是压迫的另一种形式罢了。”   斯科特把偏转的头完全转向瑞特,他慢慢伸出手,握住瑞特的大手。这是表示安慰的动作,   斯佳丽心情不好的时候,埃伦就这样抚摸着她的手。   斯科特知道,现在瑞特的心情,绝对不像他所表现的那么轻松自如。他感受到了瑞特的悲伤,埋藏的很深的、不被这个时代理解、也不希望被人发现的悲伤。   瑞特的思想太过超前,太过深邃,连与他最相似的斯佳丽,也无法完全理解他深邃甚至是冷峻的思想。   瑞特再次笑了——好像他的笑容一直没停过——看上去十分轻松:“你真是个可爱体贴的孩子,斯科特。”这句话,成功让斯科特抽回了自己的手,其实他是想摔开只大手的。但是瑞特的动作更加敏捷,在斯科特完全抽回自己的手之前,成功捏住了他细细的手指,阻止斯科特继续抽回。   斯科特微微一愣,发现自己无意中再次被瑞特激怒。他面无表情地平复着情绪,手不再继续收回。   那软中带硬、柔滑中带着粗糙的手指,真的很可爱,分明是个孩子却又不像孩子,最终到底还是孩子。   我越来越期待与你的合作了。   瑞特正这样想着,一低头,发现斯科特气的腮帮子鼓鼓的,一双墨绿的眼睛瞪得圆溜溜的,不忿地看着他。瑞特忍不住再次笑出声来,捏了捏他的腮帮子,揉了揉他的黑发。   瑞特,你的头发也是黑的,揉你自己的吧!不要弄乱我的发型!   斯科特希望变身成一只猫或者一匹狼,恶狠狠地抓他几下,看他再敢不敢调侃自己。   两人对视着,视线碰撞,火花四溢。   不知道对视了多久,眼角余光看到斯佳丽裙裾窸窣地走来,瑞特默默放开斯科特的手,向屋外走去。他乌黑的脑袋扬得高高的,就算背对着他,斯科特也能想象到他满脸邪恶的、心照不宣的笑容。   斯佳丽把虚弱无力的手伸进弟弟张开的手掌里,直截了当地说:“我答应查尔斯的求婚了。”斯科特一愣,不赞同地说:“不再考虑考虑吗?”   “得了,别婆婆妈妈的,反正我如今嫁给谁也无所谓了。”斯佳丽下巴抬得高高的,努力做出勇敢的样子。   斯科特拍打着她的手说:“至少找一个你喜欢的,你忘了一向瞧不起查尔斯吗?”   斯佳丽眼睛一瞪说:“瞧不起查尔斯?我怎么会嫁给一个我瞧不起的人呢?我怎么会瞧不起一个跟我弟弟有几分相似的人呢?”   “相似?”斯科特张大嘴巴。   “具体怎么相似,我也说不出来。”斯佳丽努力思考着,可是,她明显与“思考”这东西犯冲,“反正,你们长得都很漂亮,而且,查尔斯那种单纯的小牛犊一样的眼神,有时候跟你很像很像。”   小……牛……犊……?   斯佳丽,你怎么跟瑞特一样,总把我当成小孩子呢?   斯科特无语凝噎地送斯佳丽上楼休息,自已依然靠在法式落地窗前。他突然盼着有个人来说说话,比如阿希礼,甚至是瑞特那个恶棍也好……至少,不要让他一个人呆着,满腹心事,胡思乱想。   斯科特正目光呆滞地盯着窗外的空气,突然眼前冒出一对棕色的眼睛,眼神喜悦到恍惚。   是查尔斯。他步伐匆匆忙忙,头发乱蓬蓬又试图把头发弄整齐,一张白皙的脸蛋像天竺葵一样红。   能让一个羞涩的小伙子如此激动的,除了战争,就是爱情。   “你知道吗,斯科特,林肯先生已经在召集人马,士兵——我是说志愿兵——有七万五千人呢!”   斯科特没有立刻回答他。他翡翠一样的大眼睛眯起来,仿佛在躲避什么不愉快的记忆,一瞬间,他杏仁一样的大眼睛变成像斯佳丽那样的丹凤眼,狭长,眼尾上翘,充满了野性的美感。在查尔斯眼中,姐弟俩的形象忽然重合了。想起向斯佳丽求婚时的幸福,他的心不禁怦怦乱跳。   “可我眼下还拿不定主意,是跟随韦德·汉普顿先生的南卡罗来纳军团呢,还是加入亚特兰大城的城防队。”查尔斯稍微低下头,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斯科特“哦”了一声,突然想起,查尔斯是在他们结婚两个月后,得了伤寒死掉的,死的默默无闻。   可怜的小伙子,自以为赢得的爱情是个泡影,希望他在战场上立功受奖的崇高愿望不要也落空。   看着查尔斯羞怯却充满自豪的棕色大眼睛,斯科特心中忽然冒出一个念头:斯佳丽接受查尔斯的原因,是玫兰妮吧?   斯佳丽是个恋母的小女孩,玫兰妮身上像埃伦一样的品质,在不知不觉中消磨掉了斯佳丽的厌恶和憎恨。也许,因为查尔斯跟玫兰妮很像,所以,斯佳丽才在潜意识中不再瞧不起他了吧?   查尔斯,你不能在结婚两个月之后死去,留给斯佳丽一个名为“寡妇”的枷锁。他打定主意,抬起头来说:“你向我姐姐求婚了吗?”   这句话,成功把查尔斯的注意力从战争上转移到了别处。他天竺葵色的脸蛋更红了,简直透出石楠一样的嫣红,斯科特忍住笑意说:“我建议你参加亚特兰大城防队。”   查尔斯对他话题转换之快有些反应不上来,傻傻地问:“为什么?”   “你忍心到遥远的南卡罗来纳,把漂亮的新婚妻子丢下吗?”斯科特说的义正词严。   “新婚妻子……”查尔斯张大嘴巴,斯科特客观地认为,现在的查尔斯,像一条被鱼叉叉出水面的鱼。   “只要你答应我加入亚特兰大城防队,我就负责说服爸爸妈妈,同意你们在两个礼拜内结婚。”   查尔斯猛然跳起身,他还以为他会忘乎所以地呼喊跳跃上一阵子呢。结果他只是低头看他,满脸洋溢着喜悦,从他闪闪发亮的棕色大眼睛里,能看得出他整个单纯的心灵。   从来不会有男子,因为爱情而流露出这样的表情,今后,也不会再有了。   “我答应你,斯科特!”他满脸春风,说道,“从此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斯科特忽然觉得有查尔斯这样一个姐夫,也是件不错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删除一些小言情小文艺的句子。   ☆、第十六章(全新章节从这里开始)   因为战争,舞会取消了。不过没有人觉得丧气,人人都陶醉在激情里,觉得只要一个月,战争就会结束。   回去时,埃伦坐在马车里,从窗外看去,看着斯科特,他柔顺的黑发在脸颊两侧,云雾一样地飘到脑后,他墨绿的大眼睛睁得更大了,脸上的表情很淡,淡的仿佛一伸手就能抹去,可抿着的嘴唇上流露出坚毅的神色和下定决心的不屈。埃伦突然有种未知的、不知是祥还是不祥的预感,因为儿子的表情让她想起十五岁的自己。   那一年,她深爱的表哥死去,埃伦打定主意离开萨凡纳,跟随一个没有门第、甚至有些粗鲁的爱尔兰矮个子男人,来到几乎是另一个世界的佐治亚。她曾经的一切,都被自己亲手埋葬。   自从把少女时代亲手埋葬,埃伦就从未奢望过幸福。她只是真心地、虔诚地为儿女们祈祷,希望他们幸福。   如今,大女儿似乎找到了合适的夫婿,剩下的就是观察和等待了。但是二儿子……埃伦不知道在方圆三四个县里,甚至名门望族遍布的萨凡纳和查尔斯顿,哪个姑娘能配得上他。还好斯科特才十四岁,结婚的终身大事暂且是不着急的。   十四岁。埃伦乌黑的眼中,突然充满了泪水。   车轮碾在地面上的声音与马蹄声交织在一起。埃伦摸了摸套在羊皮手套里的戒指,轻叹:“斯科特已经出落成真正的男子汉了……你真的回来了吗,亲爱的?昨天下午刚到家,还没来得及说话……总觉得像做梦一样……”斯佳丽嘟起嘴抱怨说:“是的,妈妈,斯科特已经整整四年没回来了,他这个坏蛋!要不是弟弟有时托人捎信回来,我都以为他掉进海里喂鱼了呢!”刚说完,斯佳丽马上捂住了嘴,她迷信的爱尔兰血统让她心慌,因为一不小心说出了不吉利的字眼。斯佳丽立刻在胸前画了个十字。   斯科特对南部联盟,做出了他能做的贡献。   他知道,农业的南方必然被工业的北方彻底击败,任何努力都是无谓的挣扎,任何行动都无力回天。斯科特做的一切,为的不是邦联,而是他的朋友。   斯科特做出的最重要的贡献,就是给县里和亚特兰大的骑兵连和民兵团,提供了足够的枪支弹药,特别是充足的子弹——达姆弹。   达姆弹,是把7.7毫米枪弹去掉尖端被甲,□□出铅心,俗称“开花弹”、“榴霰弹”、“入身变形子弹”,是一种不具备贯穿力但是具有极高浅层杀伤力“扩张型”子弹。   这是1897年出现的子弹,不过斯科特特种兵出身,对各种枪支弹药都有研究。达姆弹在1899年被国际法禁止的武器,因为射入人体后会因为弹头尖端没有包覆而露出铅心,子弹射入人体后铅心扩张或破裂,因而扩大了创伤面,造成对人员的严重伤害。   100米距离遭到达姆弹的直接命中,头部100%的人会死亡,四肢20%死亡,剩下的全部截肢,左胸(心脏附近)100%死亡,右胸70%死亡,腹部70%死亡。弹头严重发生形变乃至破裂,导致人体组织出现喇叭状或葫芦状空腔,创伤面积是弹丸截面积的上百倍,在被命中时出现口径十几倍甚至更大瞬间空腔。更令伤者痛苦的是,如果弹丸的碎片遗留在身体内部,那么就可能会造成铅中毒,即使侥幸碎片遗留在身体内部比较少,但是破碎的巨大伤口极难愈和,容易造成感染。   在手术消毒还没有被认同的时代,一旦被达姆弹击中,就会产生毁灭性的破坏。   不过,并不是普通子弹就可以改造成达姆弹,因此目前达姆弹不具备广泛流通的条件。   但是只要县里的朋友们可以用它来更容易地保住性命就可以了。   就算它是后来被国际法明令禁止的武器,可是现在斯科特管不了那么多。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没出两个星期,斯佳丽就做了妻子,查尔斯成为了斯科特的姐夫,斯佳丽和玫兰妮成为了姑嫂。   南方烽烟四起,战事频频,整个南方都陶醉在激情中,人人都以为打一仗就能结束战争,年轻人纷纷入伍,生怕战争结束错过时机,也匆匆赶在开路前跟自己的心上人结婚。县里巨举行了几十场战前婚礼,欢声笑语和忙忙碌碌在整个南方弥漫。   经过斯科特、玫兰妮和查尔斯的联合劝说,斯佳丽勉强同意跟准韦尔克斯夫妇一起,在韦尔克斯庄园举行婚礼。   “新婚的夫妇马上就要分别,为什么大家一点都不伤心呢?”斯科特在斯佳丽与查尔斯、玫兰妮和阿希礼两对新人的婚礼上,斯科特站在宾客中间,漫不经心地问同样被邀请的瑞特。   四壁上点亮的几百根蜡烛照的瑞特古铜色的面庞半明半暗,亲吻、祝贺声、敬酒声此起彼伏,那些嘈杂仿佛是一场易碎的梦境,是低微的背景音乐,一时间,斯科特只能听见颅腔里血液流动的声音,甚至呼吸都停止了。   一个声音,从背景音乐中剥离出来,从梦境里挣脱出来,在他耳边清晰地响起:“大家都忙的要命,兴奋得要死,根本没工夫冷静思考,自然也顾不上伤心落泪。”那个低沉的嗓音变得像蚕丝一样轻柔,“如果他们知道,此刻站在自己面前、笑容面满的亲人、爱人,也许不出一个月就会被埋在某个天知道的战壕里,他们大概就笑不出来了。”   斯科特也低声笑了:“还是你一贯的风格,瑞特,叫人讨厌,煞风景,却真实而犀利。”   瑞特时常滴溜溜乱转的黑眼睛,此时定在斯科特身上,更精确地说,定在斯科特的眼睛上。   那是一双碧莹莹的、有点冷漠、有点高傲的狼的眼睛,无论是色泽还是形状,甚至是气质,都如出一辙。   斯科特抬起头来,发现自己恍若沉溺在一个奇异的梦境。他按照理智的指示,嘴里应酬着,脸上微笑着,与身边挤来挤去的宾客谈笑风生。可斯科特觉得灵魂已经飘向了半空,与四壁的蜡烛一起,冷眼旁观着这一切。他望着斯佳丽?奥哈拉出阁,成了斯佳丽?汉密尔顿;他看着玫兰妮?汉密尔顿出阁,成了玫兰妮?韦尔克斯。被白色婚纱包裹的斯佳丽像个公主,而站在她身边的、同样一身洁白的玫兰妮……像个天使,像个被上帝派来守护公主的天使,险些让斯科特眼花,以为拉斐尔画中的圣母走了下来,站在他们中间,那张平凡的面孔笼罩着柔和温暖的光环。   斯科特看到,埃伦略带困惑的慈爱面孔,嘴唇嚅动着为女儿的幸福默默祈祷。斯科特看到,杰拉尔德猛灌白兰地,喝的满脸通红、洋洋得意。斯科特看到,斯佳丽微笑着,他能看出她的强颜欢笑,就像一个努力不哭假装坚强的孩子,满堂宾客却都以为她是个幸福的新娘。   斯科特感觉,灵魂似乎拒绝回到躯壳里,因为一旦回神,他就会感受到难以忍受的阵阵疼痛。   一个低微却有力的声音,唤回了斯科特的神智。   “你真是个玫瑰花一般的孩子,连看人的目光都带着刺。”瑞特的声音就这么毫无预兆地钻进了耳中。   调侃,讽刺,抑或是别的,总之,一句话,让神游的斯科特回复了他原本的样子。他清晰地感受到心口的痛苦,痛苦而真实,并且不容逃避。   眼前梦境一般的遮蔽物,水晶一样碎了。   眼前是欢呼、喧闹、彼此祝福、信心满满的人们,以及隐藏在背面的,可以预料却无法预知的未来。   但是看到眼前的一幕,斯科特忽然平静下来,嘴边甚至浮现出若有若无的、淡淡的笑意——   两个已经成为姑嫂的新娘,她们裹在闪亮的奶油色的绸缎里,头上披着半透明的婚纱,并肩站在一起。荷叶边和蕾丝花边掩盖了玫兰妮身上太纤瘦平直的线条,她并不让人惊艳的脸上容光焕发,生机勃勃。玫兰妮揽住斯佳丽的脖子,踮起脚尖,在斯佳丽有些苍白的脸颊上留下一个响亮的吻,然后紧紧抱住斯佳丽,欢快地说:“亲爱的,现在我们是真正的姐妹了!你上亚特兰大来看我和佩蒂姑妈好吗?哦,亲爱的,我们都盼望着你来!”   不知道是太疲倦没力气,还是别的,斯佳丽任由玫兰妮拥抱着,只发出一个音节的声音:“嗯。”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一周的更新会在每晚7点8八点之间发表~哎,一开学就又要打辩论赛了,15号回北京伤不起呀~   ☆、第十七章 作者有话要说:  听到三年级的小盆友在写少儿不宜的小说……我跪了。从十六章开始就是全新的章节了。这几天会保持日更每天2000~3000字,每天更新时间在晚上7点~8点~   两对新人结婚这天,瑞特穿了跟他第一次出现在十二橡树庄园差不多的黑色外套、灰色背心和长裤,银链子装饰在背心上闪闪发亮,宽大时髦的黑色领结显得厚实稳重,与绝大多数身着灰色点缀浅黄的军装的年轻人相比,显得更加成熟老练,也更加迷人。他一只手插在裤兜里,另一只手搭在楼梯的灰白色扶手上,与斯科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偶尔与阿希礼说上一句半句,对其他人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殷勤。   瑞特拥有一切吸引女孩注意力的特征:刮净的光滑下巴,修剪整齐的乌黑髭须,黝黑的皮肤,有力的大手,肌肉发达的宽阔肩膀,低沉迷人的嗓音……与他站在一起,斯科特就觉得自己弱小得像一个布娃娃。不过心理上的隐性自卑却丝毫没有泄露到外表,事实上大家都承认这两个人站在一起是一道风景线,尽管瑞特不那么受欢迎。   到场的年轻人中,只有瑞特和斯科特没有穿军装。斯科特穿着灰色外套,黑色背心和黑色长裤,与瑞特的黑外套、灰背心和灰裤子相映成趣。腰身和裤腿比流行的款式窄很多,一丝不苟、妥妥帖帖地勾勒出腰部和腿部漂亮纤细的曲线。乌黑柔顺的头发向后梳,露出光洁白皙、线条优美的额头,显得比十四岁的真实年龄来的大。斯科特拉住两位新郎叮嘱说:“如果不是我年纪不够大,我一定会跟你们一起参军照顾你们。”   阿希礼扑哧一声笑出来:“照顾我们?”查尔斯抢着说:“想上战场?这辈子恐怕都没机会啦!不出一个月我们一定打败北方佬,凯旋而归!你就只好眼巴巴地听我们讲述打仗的经历。”   查尔斯红光满面,虽然还有点结结巴巴的,不过在爱情上的成功使得他逐渐挖掘出了内部的自信。   婚礼进行到高^潮的时候,查尔斯的声音结结巴巴,满面通红,手足无措,险些在牧师和宾客的见证下闹出笑话。而阿希礼的步伐平稳,声音也从容不迫。两位新郎身着灰军装,浅黄色的领子,还有胸前两排漂亮的黄铜纽扣,高筒牛皮靴。   虽然,也许他们一上战场,笔挺的军装就会被磨破,帅气的马裤就会开线,靴子上也会满是破绽,甚至……   斯科特很难过。   瑞特懒洋洋地把左手抽离裤兜,把两条手臂叠起来搭上扶手。这时仪式已经进行到了尾声。他挑起一边的眉毛装模作样地说:“我多么喜欢这座庄园。”他的语气中没有感叹号。   斯科特立刻接上说:“在烛光下是不是很神圣。”很有针对性的,斯科特的语气中也没有句号。   来宾实在太多,被迫分一半人住进塔拉庄园里。送走一半来宾,大厅里瞬间空了许多。斯科特向四周瞟了一眼发现瑞特也不见了,大概是十二橡树庄园呆腻了,随来宾们去了塔拉换换心情吧。   斯科特身心俱疲——仿佛自己比结婚的斯佳丽都要累。正在这时身后传来匆匆的脚步,甚至不用回头,斯科特就知道这绝对是斯佳丽的步伐,根本不用回头,就知道她漂亮苍白的脸蛋上是迷茫和不知所措。   斯科特侧过身去,伸出一只手,另一只同样纤细的小手紧紧握住了他。斯科特把姐姐搂进怀里,看了看最近的屋子就是图书室,只得拉她进了里面。   这是斯佳丽蒙羞的地方,是她自尊心、虚荣心破裂的地方,也是她放弃和试图改变的地方。   图书室里光线暗淡,只有几支快要燃烧到尽头的蜡烛。烛泪在托盘上积得满满的,看上去快要流到桌子上。   图书室呈半圆形,门和墙壁都是灰白色,被烛光晕染上一层橘黄。厚重的书和厚实的红木钢琴显得更加压抑沉闷。斯科特拉开紫红色锦缎窗帘,甚至连米黄色的百叶窗也推开,让质感比塔夫绸还顺滑的月光照亮整个屋子。斑驳的树影摇曳在斯科特身上,时明时暗。   “初夏的夜景多美啊。”斯科特喃喃自语似的说,他把颓唐的女孩拉到窗前,“你才十六岁,生活刚刚开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斯佳丽眉毛和嘴唇抽搐几下,把头埋在斯科特胸前痛哭:“我的一辈子全完了,不过也无所谓了,嫁给谁都无所谓了,全完了……”她絮絮叨叨、口齿不清地抱怨着,像受了委屈发着脾气的孩子。   斯科特一下一下捋着她乌黑的长发,把斯佳丽的发髻解散,有力的手指按摩着她的太阳穴,另一只手拍打着她的后背,等待斯佳丽冷静下来。   “好了,我允许你歇斯底里一回,如果再发脾气我可会笑话你的。”斯科特拍打着抽噎的斯佳丽,“你才十六岁又不是六十岁,怎么能一切都完了呢?怎么会什么都无所谓呢?好了别哭了亲爱的,发泄完了能听我说几句么?”   斯佳丽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抱歉地看着前胸被打湿的斯科特,勉强一笑,接过手帕擦了擦眼睛和鼻子。   斯科特的后背一直挺得笔直,衣料上有着若有若无的香味,像牛奶和水果混合掺杂在一起清新的甜香。斯科特的模样让她联想到埃伦,她不敢把自己的真实心声告诉妈妈,因为妈妈一定会伤心难过。还好斯科特能够理解她。   斯科特的声音低低的,却不容拒绝地进入斯佳丽热辣辣的耳中:“爱情是无法选择的,但爱是可以选择对象的,你懂吗?”   斯佳丽摇头表示,她弄不明白“爱情”与“爱”的区别。   “爱情不是生命的全部,可爱是生命的全部。没有了爱人生命不会结束,可失去了爱这个世界会彻底虚无。”   斯佳丽似懂非懂。   “因为你是我姐姐,我选择了爱你。因为我们是妈妈的孩子,妈妈选择了爱我们。很多女孩并没有爱上自己的丈夫,可是在婚后生活中,她们慢慢学会了付出,学会了去爱。”   斯科特还未变声的童音娓娓道来,仿佛一串串清凉圆润的珠子倒进耳中。   “爱情是一种冲动和激情,爱情是短暂易逝的,爱情不是真正的爱。”   “真正的爱,不是占有而是付出。付出关怀,付出爱护,对所爱的人付出,自己也会收获爱。爱情无法选择,需要缘分、运气和情调,但爱是可以选择的。”   爱……是可以选择的吗?   斯佳丽从来没有从这个角度思考过,确切地说她很少思考。   斯科特站起来,靠近桌上摆放的地球仪,他纤细的手指梦游一般缓缓贴近地球仪表面,一寸一寸滑过:“看到这里了吗?隔着太平洋的亚洲,古老的中国的绝大部分人连吃饱饭都解决不了。”他的声音浸透了夜色,随着手指的滑动,越来越低沉,“看这里,更加古老的非洲大陆,欧洲人在这里大开杀戒,土著居民要么被杀死,要么成为奴隶。”   斯佳丽睁大眼睛,好像有点明白弟弟的意思了。   “这个地球上,每天都有人死去,每天都会发生饥饿、暴力和杀戮,每天都有人死于非命,每天都有人奔波劳碌。”斯科特捧起她的脸,认真说:“可是你,斯佳丽,你是那么年轻美丽,那么活泼动人,那么无忧无虑。你有温柔善良的母亲,你有受人尊敬的父亲,你还有一个乖巧懂事的妹妹和还算能干的弟弟。”说道这里斯佳丽破涕为笑。   “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没有父母,没有兄弟,没有钱,没有家园?你知道多少妻子年纪轻轻做了寡妇?”   斯佳丽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掐了他一下说:“你这是在咒我当寡妇吗?”   斯科特轻巧地躲过去,笑嘻嘻地说:“宝贝,如果现在查尔斯死了,想必你也不会开心吧?”他继续躲避,在胸前画了个十字说,“好好好,我为你丈夫祈祷,不说他坏话了,你这个迷信的爱尔兰小妖精。”   “不要总想着你没有什么,而要想想你有什么,这样心情才会愉快。珍惜对你好、全心全意爱着你的傻瓜吧。多少人一辈子都遇不到这样的傻瓜。”   斯佳丽不说话了。姐弟俩在初夏的夜风里安静地坐着,相对无言。      ☆、第十八章      安宁静谧的氛围被打破了,图书室的门被打开,玫兰妮惊喜的小脸容光焕发:“原来在这里跟斯科特互诉衷肠啊,我亲爱的斯佳丽!”她看到斯佳丽微红的眼眶和迷茫的神情,了然地笑了笑,体贴地从斯科特手中接过斯佳丽的手,握在手心里亲吻了一下说:“来吧,亲爱的,我们去盥洗室。”   斯佳丽求助地看了他一眼,见斯科特无动于衷、视而不见,恨恨地跺了跺脚,不甘不愿地跟着玫兰妮离开了图书室。   “怎么,害怕了吗亲爱的?”走出很远后,玫兰妮伏在她耳边轻轻说。   斯佳丽没回答,别扭地把头扭到一边,听到玫兰妮压低的悦耳笑声,恨不得堵住自己的耳朵或者堵住她的嘴。   “今晚我们两个一起睡吧。”斯佳丽正不知道怎么面对即将同^床共枕的查尔斯,于是胡乱点了点头。   两个身着白纱裙子的女孩手挽着手,紧紧地靠在一起向楼上卧室走去。她们像一对裹在云纱里的女神,拖地的白裙拂过洁白的大理石楼梯。   黑妈妈虽然认为结婚当夜,嫂子和小姑子睡在一起不成体统,不过禁不住斯佳丽的固执己见和玫兰妮温柔的恳求,也就认命了。   她们在黑妈妈的帮助下脱掉束腰的内^衣、亚麻衬裙和衬裤,换上细亚麻质的睡衣。脱下被花边、褶皱和蝴蝶结包裹的丝绸婚纱,解下耳环,项链和缀满珠宝的头饰,没有衣服的遮掩和保护,两人就这样坦诚相对了。斯佳丽偷偷看了一眼玫兰妮平板无波、孩子般瘦小的身体,忽然涌上一阵羞涩。无论如何,跟玫兰妮睡在一起肯定比跟查尔斯一起好多了。   瞥见玫兰妮的戒指,斯佳丽一把捉住她的手,发现自己无名指上的宽边金戒指跟玫兰妮是同一款式,只是大了一号。   黑妈妈帮两人脱掉衣服后就嘟嘟嚷嚷地离开了。蜡烛熄灭,万籁无声。斯佳丽心中忽然升起一种类似于好笑的情绪:结婚当夜,与自己在两个星期前最讨厌的女孩——玫兰妮——同^床共枕。   她们深陷在柔软洁白的大床里,这张床原本是伪新婚夫妇准备的。黑夜里斯佳丽老是觉得眼前有什么亮晶晶的,刚准备转过身背对玫兰妮,就听到一个低低的、羞涩的声音说:“你真美,斯佳丽。”   斯佳丽转回来面对玫兰妮,很霸气地伸出胳膊搂住她的脖子,闷声说:“睡觉。”   斯佳丽察觉到两人的胸膛靠在了一起。玫兰妮的胸^脯平平的,发育不良,却像刚出壳的小鸟一样,娇小柔软。   斯佳丽心中浮现出一丝得意和某种无法形容的复杂情绪。   两个即将彻底告别少女时代、面对不确定未来的女孩紧紧搂在一起。那个时候,斯佳丽未必有多喜欢玫兰妮,不过她很愿意在如此不确定、如此迷茫、如此混乱的时刻有个比她坚强的人陪着。   如果斯科特得知斯佳丽的“初^夜”是给了玫兰妮的,他一定会大惊失色。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九章   开导完斯佳丽,斯科特仍然站在落地窗前。他双手下垂,身体微微前倾,双肩稍稍后张,脊背笔直,身姿挺拔——这是每天站军姿几个小时养成的习惯,把重心落在前脚掌上,可以避免长时间站立而头晕。斯科特想起了上辈子很多事,兜兜转转,思绪又回到了斯佳丽身上。   刚才一大通貌似深刻、振聋发聩的话语,其实不仅仅是在规劝斯佳丽,也是在开导他自己。看到年轻男女们一对一对地凑在一起喁喁情话,斯科特一方面暗叹自己老了,一方面忍不住暗暗羡慕。他不是没有七情六欲的神,他也是人,也会寂寞,也会难过,也会想要有个人分担肩上的重担,也会想有个人去爱。不过……女孩们都把他当成可以逗弄的小猫小狗和布娃娃了。而且斯科特也自认为不讨女人欢心,他没有查尔斯那么笨拙胆怯,可惜斯科特自认为缺乏幽默感,不会说笑话逗女孩子开心……最终,他用了一个词来搪塞自己:老了。   一双乌黑贼亮的眼睛盯着斯科特,一言不发却兴致勃勃。   那样一个小家伙,丝毫没有富裕生活熏陶出来的安逸闲适和慵懒奢华。相反,他动作敏捷迅速,干净利落,看起来赏心悦目,步伐轻快无声,肩膀扩张、挺胸抬头、身体前倾的姿势,表明一定是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他全身没有一块肌肉处于松弛状态,像一匹紧盯猎物、蓄势待发的小狼;他坐在沙发上里时脊背笔直,一坐就是很长时间,肢体还能保持一动不动;他形状与姐姐一模一样的眼睛不如姐姐那么活泼灵动,一张漂亮精致的小脸常常面无表情;只要他不开口,仿佛就永远处于思考状态,仿佛被什么困扰似的,目光沉静到严肃甚至严厉,只要不笑,眉头似乎永远是微微皱着……瑞特的目光锁住他很久,放任自己观察这个小家伙。他的好奇心不但没有得到满足,反而被挑起了继续深入一窥究竟的兴致。   任何人——只要不是老奸巨猾之辈——在瑞特面前就像一块玻璃、一张白纸那样一览无余。可是他看不出斯科特的欲^望,也看不出斯科特的情绪。   其实在斯科特看来,他这些与众不同的特性很好解释——身为军人,最重要的就是纪律和服从。在长年毫无变化的军旅生涯中,他也逐渐变得没有多余的欲^望,甚至没有多余的动作和表情。   “那张沙发很舒服吗?你在我身后多久了?”斯科特的声音放的不高,也没有转身。   “在你和你亲爱的姐姐到来之前我就在这个沙发上了,作为打扰客人休息的主人,是不是有些内疚?看来图书室真是个盛产秘密的好地方。”含笑的声音和含笑的黑眼睛一起从沙发后面升起,瑞特慢吞吞、懒洋洋地说。   斯科特转过身,垮着眉毛无奈又无力地反击:“你还是一如既往的厚颜无耻。”   “你神经坏死吗,斯科特?”瑞特的话听上去丝毫不合逻辑。   斯科特睁大眼睛张开嘴巴,惊奇地问:“什么?”   “好了,终于有了表情,这下好多了。”瑞特站起来,伸出一只手给斯科特,“你已经站了足足一个半小时,我坐的腰酸背痛了你居然还站的若无其事,要不是听到之前你与奥哈拉小姐的生动对话,我会怀疑窗前是不是矗立了一座雕像。”   斯科特看着眼前充满压迫感的高大身躯,心怀羡慕。他自动屏蔽他的喋喋不休,只挑重点回复:“你对斯佳丽的秘密知道太多了,该不会拿这个要挟她吧?”斯科特对《飘》中瑞特不止一次拿这个逗弄、威胁斯佳丽而耿耿于怀。   一阵低沉的笑声从瑞特胸腔里传出,仿佛他笑得喘不过气一样。他抬起骨碌碌乱转的眼睛,勉强做出一副真诚的模样望着斯科特说:“放心,我以人格保证,绝不会用这个要挟奥哈拉小姐。”   人格?斯科特对瑞特的人格表示强烈怀疑。   “我只会用它来要挟你。”   --瞧吧,他的怀疑没错。   看着斯科特一副不甘不愿、气急败坏的模样,瑞特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一边笑一边说:“我对奥哈拉小姐的兴趣根本不及你的一成,斯科特!而且那一成的兴趣也无非来自‘她是你姐姐’这一既定事实罢了!”   虽然疑惑,但斯科特还是松了一口气。   天色越来越暗,瑞特的眼睛就像墨水晕染在酒杯中一样。   “你能好心地帮我解答一个疑惑吗?”瑞特从银质烟盒里拿起一支雪茄,放在鼻子下面使劲闻了闻,随手递给斯科特。斯科特摇摇头,瑞特面露惋惜地划了一根火柴,将雪茄放在了自己饱满的红唇上。   “你问吧。”真的很开心这时候有个人在身边,哪怕这个人一身毛病、厚颜无耻还老是惹他生气。   “你规劝斯佳丽的话为什么像个看破红尘的牧师?”   斯科特本以为他会问一个更加有建设性的命题呢。他摇摇头,把整齐的黑发甩的散开一些。他小小的屁股在沙发上移动了一下,双臂撑住身体向后仰去,望着窗外的夜空说:“我不仅是在规劝斯佳丽,更是在开导自己。”   瑞特乌黑的眼睛亮晶晶的,显示出他无孔不入的怀疑:“难道你自己尚且看不开?”   “我又不是上帝,怎么可能把世间所有事都看开?况且就算是上帝也未必真正看得开——假使他真看开了,为什么还对人的罪恶耿耿于怀,不惜牺牲独生子来拯救人类呢?”   烛光已经熄灭,图书室被夜笼罩和渗透。有那么一瞬,斯科特险些以为瑞特的目光中出现了巨大的真空,要把他身上的每一部分全部吸进去一样。   斯科特忽然很想碰触他,很想感受另一个人的存在。于是毫不犹豫地抓住了他的手臂。瑞特的手臂坚硬而肌肉发达,斯科特一只手握不过来。不知怎么的,眼前这个高大的身影在阴影斑驳的夜里完全褪去了压迫感,变得好像能够依靠。   一个人奋斗是会累的。斯科特多么希望在大西洋的风浪里有一条船可以共同乘风破浪,多么希望历经狂风暴雨后有一个港湾可以停泊,可以依靠。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章   在很多人眼中,军人、士兵,应该是严肃古板的代名词,其实这是个极为偏差的想法。随着兵龄的延长,人会越来越精乖,越来越“兵油子”,越来越会偷奸耍滑,越来越擅长偷懒。军人脾气比较直来直去,暴躁,军队中等级森严。领导讲话,一讲一小时,表扬的话不超过一句,时间不超过三秒,其余的全是骂。   不要对军人怀有偏见,也不要以为一百多年的时差,就能让斯科特所向无敌。   首先,斯科特虽然是特种兵,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可是他的兵种到底是陆军,结果到了十九世纪的美国不得不改行当“海军”,颇有几分赶鸭子上架、催家猫跳水、逼母猪上树的意味,大西洋的狂风烈日让斯科特脱了一层皮,只是没想到脱皮后,肤色更白了。   如果只是兵种的困难还容易克服。想当年,斯科特所在的特种兵部队驻扎在靠近帝都的山沟里,四面环山,而且大多还是寸草不生的光秃秃的石山——真不明白,如此靠近帝都的地方竟然有如此荒僻的地方。那里有埋藏在荒草中的、满是沙尘的打靶场,那里还驻扎着炮兵装备部,那里只有一个小卖铺和一个食堂,那里有日复一日、花样繁多的特色训练……习惯了单调,习惯了枯燥,习惯了乏味,习惯了艰苦,甚至习惯了面对死亡的淡漠——他们特种兵的兵营里,每年有四个死亡名额,只要每年把死亡人数控制在四个以内就万事大吉。因为他们的训练和工作都是有很大风险存在的,跳伞训练里,降落伞打不开的几率是千分之一;安保工作里,他们需要在必要的时刻牺牲自己来保护别人……记得有次安保任务,一口气十多个同伴丧命,当然消息是不会在官方媒体上报道的,在民间也被封锁了,只苦了他们这个营活着的兄弟们。整整一年,为了表示对死者的沉痛悼念,军营里在任何场合都禁止说话——宿舍里也不例外。不准喝酒,不准打牌,不准说话,不准笑……于是乎,大家都叼着一根烟大眼瞪小眼,无聊透顶又无所事事,大家对死去的同伴羡慕嫉妒恨。对了,就是那个时候对呛人的烟味有了免疫力的。   所以现在斯科特面临的生活上的艰难都称不上艰难。真正的艰难来自于思维。   服从是军人的天职,纪律是一切的保障。身为一个士兵,只需要服从,不需要思考,立正敬礼外加一句“是,长官”然后照着去做就可以了。   等眼睛一闭,一睁,来到了内战前的美国南方,斯科特发现自己从执行者变成了决策者,他不得不逼着很久没运转、快要生锈了的大脑活动起来。动脑是个苦差事。   还有,军人难免有点脾气暴躁,斯科特在与人打交道、与大海打交道的过程中,慢慢收敛了自己的脾气,磨平了自己的棱角。他不是脾气变好了,斯科特仍然会被激怒,可他已经清楚地知道为那些东西浪费火气是没有意义的,他学会了控制。   以及……改掉五点半起床、九点半上^床的严谨作风还真费了他一番功夫。   斯科特参加过无数军事演习,却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战争。   总之,一部血淋淋的奋斗史啊。救世主不是那么好当的,哪怕只是拯救一家人,也是无比坎坷。   假如没有发生战争,新婚夫妇至少要花一个礼拜在县里四处走动应酬,可现在,不再有聚会,也没有新婚旅行了。骑兵连在出发前加紧训练和准备,每次训练在县府背后的空地上演习,演练着想象中的骑兵动作,马蹄扬起大片尘埃,挥舞着从客厅墙上摘下来的、祖辈的独立战争时期用过的马刀,手里使用的是打松鼠用的长杆枪——首批移民翻过阿勒根尼山脉的时候还是新的;有人用的是打死过不少印第安人的前装枪,那是在开发佐治亚的时候用过的;还有一八一二年墨西哥战争中用过的骑兵手枪……更多的,是斯科特新提供的,英国造的最新式步枪。   每次训练总是在琼斯博罗的酒吧结束,在争吵、嬉笑、喝酒、打架里结束、。   斯科特坐在琼斯博罗的酒吧里,身边有一个熟客——瑞特。自从两人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后,他们就变得时常通气,甚至比塔尔顿家的孪生兄弟还要形影不离。   斯科特不抽烟,可是很容易忍受浓重的烟草气味;斯科特平日也不喝酒,不过有一次与阿希礼拼酒,两个人最后都躺倒在桌子底下不省人事——要知道,阿希礼一个人就能把塔尔顿家四个兄弟全都喝趴下。   在酒吧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斯科特都没有丝毫懒散。他浑身的肌肉全都紧张着,没有多余的语言,没有多余的动作,但每个动作又那么敏捷麻利、富有节奏感。眉宇间淡淡的没有表情,眼睛深处的警惕和戒备却潜意识地不肯放松。   瑞特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让那张面无表情的漂亮面孔染上怒意,将这个一本正经的小家伙惹火。   骑兵连的小伙子们是不是又要喝醉闹事,打架斗殴了?女人们是不是都在忙着编织、缝纫,种更多棉花和玉米,养更多猪牛羊?他敲打着高脚杯,淡淡地开口说:“古中国有一句诗,形容战争的诗——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丈夫早已在战争中化作了白骨,而妻子却毫不知情,时常在梦中与丈夫相会。”   “是啊,长年音讯杳然,人早已变成河边的枯骨,不知被埋在何处,妻子却还在梦境之中盼他早日归来团聚。灾难和不幸降临到身上,不但毫不觉察,反而满怀着热切美好的希望。”瑞特饮下一杯酒,一饮而尽,一滴不剩,眉头锁在一起,口吻却是冷嘲热讽、愤世嫉俗的,“任何对战争的狂热,到了这句诗面前,都是那样苍白无力。”   整个南方都沉浸在激情里,小伙子们只受过简单的训练,装备也不完整,却个个兴致勃勃,大呼小叫,仿佛要去吃野餐。婚后两星期,阿希礼和骑兵连出发了,查尔斯也加入了骑兵连,后来他变得能说会道了,振振有词地说,在骑兵连里,可以与阿希礼相互照顾。斯科特见状也就答应下来,顺便塞给他们一些应急药品,让他们的妻子缝在一个口袋里贴身带着。   “查尔斯,无论你参加骑兵连的借口有多么正当,我还是要说,你居然忍心抛下甜美的新婚妻子参战去,真是个不合格的丈夫。”斯科特双手叉腰,摆出很权威的姿势。   一瞬间,查尔斯巧克力般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泪水。他嗫嚅着说不出话来,最后下定了决心,对斯科特说:“我保证,不出一个月,就打败北方佬回来。为了斯佳丽,我要在战争中当一名英雄,打完仗以后,我们可以……”很显然,小伙子又陷入了他崇高的白日梦。   他脸上流露出羞怯、喜悦和绵绵情意,整个人都被点亮了,但在斯科特眼中,他就像一条摇着尾巴的长毛牧羊犬,邀功请赏,讨好地对着主人猛摇尾巴。   算了,时代造成的代沟是无法弥补的。斯科特放弃了与姐夫的沟通。   查尔斯是个天真善良的小伙子,深爱着斯佳丽,对她百依百顺。但是,因为斯佳丽从小就被家人宠在手心里,并没有感受到她的丈夫是多么爱她。再也不会有第二个男人,这样爱着她了。   查尔斯并不了解斯佳丽,却全心全意地爱着她。正如杰拉尔德完全不理解埃伦的思想,却十几年如一日地爱着她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特种兵的一系列描写是根据我们军训教官来的,他是北京某部特种兵……给我们讲了很多当兵的趣事,绝对真实~   马上就开学了,求留言求动力~   ☆、第二十一章   由于斯科特和瑞特从事的不是正当生意——至少目前为止,他们的生意还不被邦联政府所认可,同时又被联邦政府所封杀——于是这种生意总会选取某个人来人往、喧嚣嘈杂的地方作为据点,于是琼斯博罗的酒吧成为不二选择。塔尔顿兄弟在酒吧喝酒时,曾打趣这对形影不离的奇妙组合:“斯科特,你的年纪,足够做巴特勒船长的儿子了!”   塔尔顿兄弟都生的人高马大,可是在瑞特面前仍旧显得很稚气,倒是体型纤细、白皙漂亮的斯科特与他站在一起颇为和谐。瑞特斜靠着桌子,像比萨斜塔那样倾斜而稳固,他撇着嘴回应兄弟俩的打趣:“我还是三十岁的大好年华呢。”   斯科特不想打击瑞特,可是没有抑制住开口的冲动:“可是奥哈拉太太也才不过三十二岁……”   瑞特向一旁撇的嘴角撇的更厉害了,他的眉毛忽然皱在一起,仿佛有什么他也弄不明白的东西在困扰他。一反常态地沉默许久后,瑞特俯下上半身,低低地问斯科特:“我能冒昧问一下令堂的闺名吗?当然如果我问的太鲁莽,你当然可以拒绝回答。”话虽如此,但瑞特脸上那了然的微笑,分明显示着他很清楚斯科特不会拒绝。   “埃伦·罗比亚尔。”斯科特老老实实地回答。虽然在美国南方生活了十四年,他仍然认为透露亲人的教名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况且他知道瑞特嘴巴很紧,是个靠得住的男人。   瑞特的眉毛略微舒展开,咧开嘴,雪白的牙齿像不怀好意的黑眼睛一样闪闪发亮:“这让我想起了一个久远的名字——菲利普·罗比亚尔。”   斯科特心中警铃大作。   菲利普·罗比亚尔,埃伦的表哥,当那个生着一双勾人黑眼睛的、放荡不羁的青年消失在埃伦生活里时,他带走了埃伦的全部激情,只剩下一副温柔的外壳,留给她那矮个头、大嗓门的爱尔兰丈夫。   菲利普·罗比亚尔是在酒吧中与人打架斗殴时丧生的。   斯科特明白,爱情与激情是两码事,可没有多少人有这个勇气和魄力,在深爱的人永远离开后,强迫自己选择另一个人来爱。   “你也像菲利普·罗比亚尔那个家伙一样鲁莽吗?”斯科特看着眼前这个同样拥有一双勾魂夺魄的黑眼睛、狂放不羁的性格的男人。   “鲁莽?我可不会愚蠢到被人开枪打死,喝了酒也不会。”瑞特棱角分明的侧脸在九把刀灯光中显得不那么锋利,不那么咄咄逼人,烛火柔和了他倔强而坚定的下巴的线条,“而且对于我喜欢的人,我绝对不会鲁莽。”   瑞特的话里充满了第一人称,显示出他的自私自信、以自我为中心的气场。   “听到你谈论喜欢,是一件很奇特的事情,不比耶稣亲临带给我的冲击小。”斯科特托着下巴,打了个响指,“我很怀疑你真的有过喜欢的人吗?”   瑞特嗤笑着,像回答小孩幼稚可笑的问题一样宽容耐心,却多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好笑:“当然 ,我也年轻过,宝贝,也曾有过你这样纤细的孩子的体型,也有过红玫瑰般纯洁、热烈而带刺的青春,自然也曾陷入过‘爱情’这只魔手。当然啦,”瑞特漫不经心地掸了掸烟灰,“那时候我还很年轻,不比你大几岁,也容易动感情。”   据说,男人间的谈话,到最后总会归结到女人身上……   斯科特的好奇心被彻底勾起,可是他忽然回想起《飘》中,瑞特曾经喜欢过的一个女人为了他堕^胎而死……揭开别人的伤疤是不道德的。当初读到《飘》里的那一段时,当斯佳丽不想要肚子里的孩子而准备堕胎的时候,瑞特那一番心惊胆战的心灵独白,揭开了他久远迷蒙的过去的一角,读那段文章时,斯科特甚至能感受到瑞特因紧张和害怕而出现的皱纹,还有眼角若有若无的泪光。   于是他决定说点轻松愉快的话题:“你第一个女人是什么模样,是不是漂亮时髦,凹凸有致?”   瑞特眯起眼睛,一双黝黑的大手撑着下巴。像一头黑豹,他一举一动都充满了优雅和力度。瑞特似笑非笑第回答说:“我第一次体验嘛,是我十三岁,叔叔带我去酒吧喝酒见世面,碰巧晚上忽然下起雨来,马不愿在雨天奔跑,于是叔叔就用一种喜悦而坦率的态度,带我进了酒吧后面的妓^院,让我真正见识了世面。”   “那些女人是什么模样?”斯科特被勾起了好奇。   瑞特笑得高深莫测:“我在一个雨夜占有了那个女人,雨过天晴之后就把她的模样忘得一干二净。我只记得她开得很低的危险领口。”瑞特将烟头掷向海里,转过身来双手插兜,歪着头,诉说秘密一般地低声问:“既然我好心地分享了我的经历,你是不是也应该说说你的经历作为交换?”   斯科特皱起眉头想了想,咧着嘴笑说:“我还没有过女人呢。”   那个时候,还在北京军区某特种兵部队的时候,常常半夜警报拉响,必须立刻集合训练,一天几次的折腾,千奇百怪的训练,累死累活的任务……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条件跟女人恋爱。在充斥着年轻的雄性荷尔蒙的兵营里,常常出现白天很正常、晚上钻被窝的性^伙伴……   斯科特的脑袋被敲了。   “眼睛睁这么大,眼神又那么朦胧,该不会回忆起情人来了吧?”瑞特的脸近在咫尺。   西方人的毛孔通畅比较粗大,皮肤也较东方人粗糙,可是瑞特黝黑的脸上除了几丝不明显的皱纹就再也没有瑕疵,完全看不出被海风吹拂了十年,也根本瞧不出岁月的无情。   这样一个个性潇洒,特立独行,机警聪明的男人,不应该被情感束缚。   这样的瑞德只能是这样的年代有的。在别人眼里,他是投机者;在玫兰妮眼中,他是完美的绅士;在斯佳丽眼中,他只是一条恶棍。   这样的男人适合这样的时代,或者说是这样的时代造就了这样的瑞德。当初读完《飘》后,站在男人的角度,斯科特甚至是同情瑞特的——多么骄傲的一个人,多么高高在上,结局却仍然逃不过爱情的悲剧和命运的捉弄……   不被爱情束缚,瑞特才能更加危险迷人。   ……哎呀呀,还是找机会让瑞特被束缚住吧,省的他那漫不经心的优雅、厚颜无耻的风度迷倒无数不谙世事的少女。天真无邪的姑娘们模模糊糊地知道瑞特的坏,却绝对无法抵抗瑞特的帅。   脑袋又被敲了一下,斯科特聚拢眼睛的焦距,发现瑞特没事人一般,舒舒服服地架起双腿:“你现在的表情,就像一个满脑子恶作剧念头、一肚子坏水的孩子。”   “……需要我说,我非常佩服你把讽刺挖苦变成言谈中自然而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吗?你是怎做到挖苦人挖苦得如此玄妙的?”斯科特再一次为自己缺失的幽默感而悲伤。身高缺失、肌肉缺失都没关系,真正的男人不靠外在的花架子装点门面,可是身为男性最基本的幽默感都缺失了的话……斯科特叹了一口气。   “你好像不是用嘴,而是用全身叹了口气似的。”瑞特点上一支雪茄,慢悠悠地说。   ……   我的怨念如此之深,以至于被瑞特发现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开学中……忙辩论赛了。。。好不容易抽出时间更新,求留言求动力~~~~   ☆、第二十二章   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   ——《圣经·新约·彼得前书》   “呵呵,相爱吗?”斯科特把《圣经》“嘭”地一声合起来,将圣经随手往吧台上一扔,圣经与桌面接触,发出沉闷的声响,“林肯先生的借口也是爱,对黑奴的爱,解放黑奴……爱只能遮掩罪过,却不能赎罪……”他喝光了面前的薄荷酒,等不及侍者倒上第二杯,就抓过瑞特面前半满的酒杯一饮而尽。喉咙里火辣辣的,被堵住的感觉却稍微好了一些。   “你这么说似乎是渎神了,不过我相信上帝也不忍心惩罚你这个可爱的小家伙的。”瑞特打量着酒吧里喝的面红耳赤、指手画脚的男人们,最后目光还是回到了斯科特身上。   斯科特低垂着头,一缕乌黑平直的刘海从头顶垂到脸颊上,把光洁漂亮的额头遮住了一大半。未脱稚气的面孔轮廓鲜明而柔和,表情却是严肃甚至忧郁的。斯科特一手托着下巴,脑袋歪着,这副可爱的面孔足足可以让人连眼睛都不眨地看山几个钟头……他们确实坐到凌晨三点,离日出还有几个小时,才跨上马车返回旅馆。   虽然在凌晨坐马车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旅程,可是跟瑞特在一起,使这种不舒适减半了。瑞特会让人感到愉快,安全,还有丝毫不比掩饰的轻松。   公路上一片漆黑,马车的边灯在闪闪烁烁,富林河的河面上散落着涟漪,浓雾飞旋进打开的窗里,润湿了仅有的两个乘客的手和脸颊。   “瑞特·巴特勒船长,你真是个倔强的家伙,我们本可以留在酒吧里睡一晚,你却坚持说过量的烟草和酒精不利于小孩子睡眠!”斯科特困倦地瘫在座椅上,姿势要多懒散就多懒散。   瑞特的嘴巴忽然抿成一条直线,他把头探出窗外,宽厚的后背对着斯科特,他的声音混合着潮湿厚重的浓雾飘进来:“十年前,也是天亮前的一个早晨,我坐在马车里,给我赶车的老黑人也是这么说,‘瑞特少爷,你真是个犟种,比我见过最倔强的骡子还犟呐。’”瑞特忽然凑向斯科特,眼睛和牙齿一样闪闪发亮,“那时我们正走在主干道上,雾气比现在还要浓重,我们在浓雾中穿行……”   看到斯科特露出平静却疑惑的眼神,瑞特忽然哈哈大笑:“是不是被我吓到了?”他止住了笑声,忽然咒骂起来,“见鬼,虽然我喜欢这片黑土地,可我从没想过也从不打算做个一辈子与稻子牵扯不清的乡绅贵族,让别人去操心稻子的品种和管理种稻子的黑人吧,我宁可驾着船在浓雾中穿行……”   斯科特知道,瑞特所喜欢的“黑土地”绝对不是脚下这片肥沃的红土——何况这片土地上根本不种麦子,他渴望驾船的河也不会是眼前这条窄窄的富林河……   “我同样爱着这片红土地,当然啦,跟你一样,我也不打算做个种棉花的庄稼汉,不过与其驾船,我还是宁愿坐马车。”   “我常常纳闷,一个十四岁的小孩子,正处在精力旺盛、活泼好动的年龄,可你却是那么保守谨慎,斯科特。到底是什么了不起的经历,或者了不起的目的,塑造了你这样一个神奇的小人儿呢?”   斯科特很无奈,为了防止自己在透风的马车里睡过去感冒,他用一块手帕擦眼睛,可是手帕被雾气打湿了,眼睛越擦越模糊。瑞特看了,露出淡淡的好笑表情,仿佛眼前坐着的是一个没有自理能力的小孩。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细亚麻布的、绣着他的名字的手帕,擦了擦斯科特湿漉漉的大眼睛,然后把大衣脱下来,蒙住斯科特的脑袋了上半身,忍着笑说:“小孩子不适合熬夜,快睡吧宝贝。”   斯科特对“baby”这个过分压低他年龄的词表示抗议,他困乏的声音从大衣里闷闷地传出来:“你的关心真让我受宠若惊。”   瑞特的笑声很低沉,在黑夜里有种让人心安的力量。斯科特忽然没有睡意了,因为他从瑞特刚才的话语中,窥视到了他神秘过去的一角,斯科特该死的好奇心熊熊燃烧起来。   嘚嘚的马蹄声和挽具吱嘎吱嘎的声音混合在一起,被浓雾和盖在身上的大衣过滤的混沌不清。斯科特把瑞特沾染着烟草味的大衣拉下来,眼前就是瑞特雕刻般的侧脸。他浓密的黑发向后梳着,身上的背心和衬衫看起来很薄,紧紧地贴合着瑞特的肌肉,好像他第二层皮肤,整个人生机勃勃,像野生动物一样充满活力。   “十年之前,你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离开查尔斯顿的吗?在你和你的父亲你情我愿、达成共识的情况下?”   “我想没错,我这辈子与我的父亲达成的唯一共识就是二十岁的我应该永远地离开巴特勒家了。他不喜欢我,因为我可敬的父亲是位地道的绅士,小心谨慎、循规蹈矩。可是我太像他的父亲了——我爷爷是个海盗,他能驾驶着小船乘风破浪,而我能蒙着眼睛骑马跃过五英尺高的尖头铁栅栏。我爷爷所挣的钱是带血的,可是金币上的血腥早就被伟大的美国洗的一干二净。他买了几千英亩土地,买地的钱来自德克萨斯海岸的战利品——虽然他坚持声称那些船是打着美国国旗的墨西哥的船。”   斯科特的脑袋从大衣里完全钻出来:“继承了维京人的优良传统吗?”   斯科特咧嘴一笑:“没错,我给了查尔斯顿的好市民们一个说三道四的机会,我都成了用来吓唬小孩子的大灰狼了。”他一本正经、装腔作势地说,“‘宝贝,如果你再这么下去的话,迟早会落得像瑞特·巴特勒一样的下场,让全家人蒙羞!’”   斯科特说:“我能实话实说吗?”   瑞特像他熟悉的那样扬起一边的眉毛:“我不会阻止你。”   “我想说,干得好,瑞特·巴特勒!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瑞特另一边的眉毛也扬起来了:“亲爱的斯科特,你是这么多年来,唯一赞同我伟大举动的人,如果我没有离开那个让我窒息的老查尔斯顿,我准会发疯。”   “有没有另一种可能,你逐渐适应了那种生活,进而被磨灭了火焰和棱角,慢慢成为一个像你父亲那样受人尊敬的绅士?”   瑞特大笑:“受人尊敬的绅士在乱世只有两条路:饿死,或者生不如死。我的血液中从来就没有‘绅士’这种成分,而且我是个不结婚也不成家的男人。”   “别把话说的太死,万一有一天爱神的金箭把你和某个漂亮姑娘射在一起呢?”   “那我们走着瞧。”瑞特打开烟盒,取出一支雪茄,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刚想划火柴又改变了主意,把火柴放了回去。   几乎没有几个女人或男人能抗拒瑞特漫不经心咧嘴而笑的模样,即使光影模糊中,斯科特也不能抗拒。   “你可真是个迟钝的孩子,斯科特。”等到斯科特的呼吸趋于均匀平稳,瑞特喃喃地说,“你确实迟钝。每次社交圈里有什么绯闻轶事或者桃色丑闻,你总是会在别人早就谈到不耐烦了、听的耳朵生茧了才会知道。当姑娘们对你表示好感的时候,你像一段木头那样毫无反应……可是,真正理解我的,恐怕只有你了,斯科特。”   路过一座赌场的时候,两个恶棍拦住了马车,像车上的人索要钱物。瑞特看了裹着大衣睡得正熟的斯科特,确定他没有被惊醒,才温和又慢悠悠地说:“先生们,我的手枪里只剩下一颗子弹了。”他玩弄着小巧的象牙手枪,“你们谁想挨枪子儿,谁想被拧断脖子?”   两个贼看清了瑞特高大的身躯和冷酷眼神,灰溜溜地退了回去。   虽然被两个贼打扰了,可瑞特的心情仍然很好。   不易察觉的光线渗进马车,再过半小时就会出太阳了。   浓雾渐渐消散成流光,太阳从河面上升起,热气腾腾的,把被浓雾遮盖的红色、蓝色和绿色还给了大地。   斯科特的脑袋垂在瑞特的大衣上,他睡的很熟。瑞特忽然觉得遗憾,因为斯科特永远不会知道今天的日出有多么漂亮,也不会知道朝阳下熟睡的他有多美。 作者有话要说:  打辩论好忙TAT……求留言求动力   不要走开,一会儿还有一更   收藏我吧~点一下作者然后点“收藏该作者”就好了~   ☆、第二十三章   办完一些事情后,斯科特把瑞特带到了塔拉。得知斯佳丽刚刚离开县里去了亚特兰大,斯科特一面有点小小的失望,另一方面又有些淡淡的窃喜——只要查尔斯还活着,这辈子你别想骚扰斯佳丽的生活,瑞特·巴特勒!   斯科特的屋子很简朴,跟一般农场主奢华而富有品味的家庭生活形成鲜明对比。斯科特只在自己的穿着上花费心思,对自己住的地方则本着简单至上的原则。   宽大厚实的皮面写字桌,两三把舒适的绒面藤椅,一张宽大厚重的沙发,雕花墨水瓶、水晶镇纸、吸墨纸和羽毛笔,还有地面上一小块波斯羊毛地毯,这些就是斯科房间的全部装备。屋子非常开阔,米色的墙壁上也没有任何壁画、挂毯或油画。屋子深处是斯科特的卧室,宽大柔软的床和红木家具看上去甜蜜、舒适而温馨。从挂着两层窗帘的高大落地窗望出去,墨绿的雪松林一览无余。   斯科特毫不犹豫地扯下领结,脱下外衣,剥开背心,解开衬衫的袖子,只留下下半身的亚麻衬裤。他毫无形象地往床上一躺,四仰八叉地摊平。瑞特饶有兴味地看着他,眯起眼睛,不怀好意地说:“我以为你会再脱下一件。”   “嗯……是个好主意。”斯科特在“脱裤子”与“继续躺”之间犹豫了两秒钟,然后干脆利落地一跃而起,三下五除二地剥下衬裤,舒舒服服地滚进了大床深处。   瑞特不动声色,可是一双乌黑贼亮的眼睛更加闪闪发亮了。   少年修长纤细、未见阳光的洁白双腿毫无保留地打开,小腿上覆盖着薄薄的淡色绒毛,紧致的肌肉像丝绸一样发光。瑞特略带好笑地说:“令尊没教过你最基本的礼节吗?”   斯科特翻了个身,懒洋洋地说:“爸爸是个自私自利、心地善良的好人,他让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瑞特也坐到斯科特身边,右手有一搭没一搭地抚弄着斯科特的头发和脖子,像抚摸一只懒洋洋的、乖巧听话的猫咪:“至于我的父亲呢,他每天至少会跟我抱怨一次‘议会期间,你不陪我去;大人物们在布劳顿聚会,你拒绝露面;人们总是问我,怎么从来都见不到你的大儿子?’”瑞特惟妙惟肖、活灵活现地说。   “是啊,你父亲完全可以说,你拒绝履行一个南卡罗来纳的绅士之子应该履行的一切正当义务,却厚颜无耻地享受着一切权利。”斯科特半睡半醒地说。   “没错,我是个叛逆者。”   瑞特忽然闭上眼,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即使他已经足以把那些过往当成一幕乏味的滑稽剧或者一个无聊的笑话来看待,一丝丝阵痛仍然涌上心头。   曾经他坐在牢笼般的屋子里,望着远处忙碌的港口。船是如此之多,世界是如此之大,他却要被古老的传统束缚在生长水稻的土地上一生。那个时候的瑞特常常怀疑,自己到底能不能做出一件真正的事,做出一件证明自己是自己,而不是别的什么人或者被大家认可的模板的事情……那时候,耳边充斥着“谦逊”、“服从”、“对长辈恰如其分的尊重”,喋喋不休的教导,父亲高高扬起的鞭子,恨铁不成钢的表情,重重落在身上的疼痛,“老天在上,既然西点军校里铁一般的几率也约束不了你,那么干脆让你得热病送了命吧!”的诅咒,黑妈妈多莉往十几岁的孩子背上涂抹着油膏,一面喃喃自语“巴特勒先生好狠心”一面落泪,还有根本不敢往身上穿的格子条纹的衬衫,父亲拿起那本从十七世纪开始就写有巴特勒家族生日、婚期和死亡日期的家庭《圣经》,把瑞特的名字狠狠划掉,用力之大好像在用一把刀划破瑞特的胸口一样……那个时候他明白了弱小是一种过错,瑞特发誓要让自己变得足够强大,决不让自己任人宰割……   斯科特迷迷糊糊地说了句“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是你还是要过自己的日子,不要让别人替你过日子”,然后像一块木头那样沉沉睡着了。   或许潜意识中,斯科特就知道不可能让瑞特放弃对传统的仇视、对父亲的恨意,他既不能说服他,也不能逗他开心,于是选择了一个最简单的方式——在瑞特身边睡着,陪他度过一段时光。   字战火席卷南方,节奏越来越快、战事愈演愈烈的时候,斯科特在瑞特身边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饭时,瑞特表现的如此彬彬有礼、风度翩翩,加上对喝酒玩牌又如此在行,很快赢得了塔拉女主人埃伦和男主人杰拉尔德的欢心。餐桌上瑞特对斯科特神奇的饮食习惯表达了好奇:“你喝咖啡从来不加糖吗?”   斯科特边往咖啡里冲牛奶边说:“是的,我喜欢该甜的食物有甜味。”   “斯科特居然喜欢不加糖的面包!如果说他不喜欢甜食,可他偏偏又对草莓酱黑莓酱橘子酱各种果酱情,对石榴汁苹果汁蓝莓汁各种果汁有独钟,嘿,身为一个男子汉,威士忌和白兰地才是你该喝的!”谈到心爱的儿子,杰拉尔德天蓝的眼睛闪闪发亮,斯科特连忙给他斟上一杯白兰地,用酒堵住了老爹那喋喋不休的嘴。   瑞特眨着眼睛说:“对饮食挑剔讲究是人之常情,您怎么忍心苛责小奥哈拉先生呢?”瑞特的眼睛笑吟吟的,黑发像渡鸦的翅膀,他的嘴唇比石楠花还要红。   斯科特在心中腹诽:昨晚还声称“鳄鱼与查尔斯顿人的唯一不同就在于,鳄鱼在咬人前会先露出牙齿”,今天却又笑眯眯地谈论起查尔斯顿人的绅士和好客。   “我那令人尊敬的、古板矜持的父亲把我像垃圾一样扫地出门时,我身无分文,穷困落魄,只能靠赌博为生。后来我又流浪到了加利福尼亚,我没有找到金子,可是却从蚂蚁一般的淘金者身上开发出了金矿。瞧瞧我现在,斯科特,现在的瑞特·巴特勒拥有二十条船的百分之七十的股份,拥有两家独立的银行,同时又是第三家银行的合伙人,银行的保险箱里存满了金子而不是很快就会一文不值邦联钞票。我可敬的父亲永远也不会想到我取得了如此之大的成功,就算偶尔模模糊糊地听说了我的故事,他也会像躲避病菌一样,对我竭力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羞于提起。”   “到目前为止,瑞特,我好歹也有了十五条船的船队,在好几家银行拥有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虽然我储备的黄金不多,可是我的仓库里堆满了可以换成越来越多金子的必需品。可是我的父亲视我为骄傲,而你的父亲却把你当做……当做……”   “当做耻辱。”瑞特咧嘴一笑,打了个响指,“你可爱的父亲是个爱尔兰人,血液中激荡着冒险和不安于现状的因子,他把努力工作、努力赚钱当做值得骄傲的事。至于我父亲,我只能说,改变一个人脑子中根深蒂固的偏见,比让猪会飞更加不可能。”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四章   斯科特了解瑞特,但却没有办法看透他。每每想到瑞特的长袖善舞,神通广大,同时又古道热肠、不乏侠义,斯科特就会不由自主地去追溯瑞特的过往,寻找他复杂性格的秘密。   后来瑞特漫不经心地讲起了自己的过去,好像在讲一个别人的笑话。   小时候的瑞特就是聪明而叛逆的,却也讨人喜欢——只除了他的父亲。他的父亲不喜欢他,因为他太像他的祖父——一个靠劫掠过往船只发家的海盗。已经成为文明绅士的瑞特的父亲为身为海盗的儿子蒙羞,却丝毫没有想过他们如今拥有的一切都是他的父亲那并不光彩的行为带来的。他们每一英亩土地上都凝聚着大西洋的风浪,他们每一块金币上都沾染着血光。瑞特的父亲在自己的家族面前竭力粉饰那段在他看来并不光彩的过往,同时怀着对野性复苏的强烈恐惧,排斥自己聪明、桀骜不驯、似乎会故态重萌的儿子。父亲刻板严厉,冷暴力加硬棍棒;母亲虽然爱他,却力所不及、爱莫能助。   一切的一切,都让瑞特在叛逆的道路上越行越远。偏偏他们家的财富又足以支持年轻的瑞特在外寻欢作乐、花天酒地,而巴特勒家族的名声和威望又给了他结交大群狐群狗党的资本。终于,这个终于忍无可忍的一家之长找到了一个把他的不肖子扫地出门的机会。   这一次的离开或,可以说是瑞德和他父亲两厢情愿的结果。对于瑞德而言,他终于可以把他父亲和所有让人窒息的礼教甩掉,过他自己想要的生活,无拘无束的生活。而对于他的父亲,尽管赶走儿子时他心里确实有些不忍和无奈,可这个逆子的离开毕竟了却了他一桩心病——从此巴特勒家族的名声将完美无瑕,不会再有闲言碎语、流言蜚语,也不会再有丑闻和丑事发生……   瑞特的父亲像许多古板傲慢的南方绅士一样,打生下来就继承了父辈的财富和价值观,并且心安理得,毫无怀疑。他们从不思考人生的意义,也不去想现有的规范和制度是否合理,只是循规蹈矩地、按照社会主流价值观所认同的那样,按照一个模板,一板一眼地走完一生。   他们是替别人活着的,他们永远体会不到自由的狂喜和幸福。   既然选择了自由,就要正视风险,忍受风险,并坚持风险的存在恰好是自由的代价。而且瑞特也喜欢那种心脏跳到嗓子眼、血液在血管中沸腾、加速的感觉。人的生命暴露在已知与未知、机遇和敌意共存的世界中,怎么可能规避风险,怎么可能安逸安全。   可是……斯科特回顾着《飘》中的情节,为了爱女,瑞特开始向亚特兰大的卫道士低头。他不想演戏的时候,可以让众人对他恨之入骨;可他发挥演技时,甚至能攻陷最保守最顽固的心。尽管瑞特是个叛逆,是个浪子,可他的务实、睿智、理性、善良和古道热肠都带着他往那个古老的南方回归。年少轻狂过后,他渐渐发现那个消逝的时代里某些东西的的可贵和永恒,骨子里南方绅士的血液开始涌动。况且他老了,倦了,不想再承受和全世界作战的辛苦和孤独了。   斯佳丽做噩梦的时候,瑞特用他强壮的手臂、温和的笑声安慰受惊的孩子,可是谁安慰过瑞特呢?谁理解瑞特埋藏在潜意识中的苦涩和孤寂呢?对瑞特的思想,这个时代的人了解多少,他们又愿意了解多少呢?   斯科特再次确定,他们两个都是被孤立在世界之外的人,同时又深爱着这个不理解自己的世界。   再后来,瑞特与斯科特谈论起他们的过去,斯科特发现他们的经历重合了一大块,只是斯科特幸运地少走了许多弯路。   1851年四月,二十岁的瑞特·身无分文·巴特勒登上了开往旧金山的船。在船上,那些身无分文的淘金者都以为自己很快就会发财,于是对口袋里的现金根本不当回事,把玩牌时的深思熟虑当做对未来缺乏信心。淘金者们认真地对别人——任何肯听他们说话的人——说:他们不是为了自己,绝对不是!他们完全是为了留在家里的妻子儿女而拿生命做赌注。他们为了家庭而离开家庭,好像这些淘金者如果不能给妻子儿女提供金水来洗脸沐浴的话就是罪大恶极一样。   旧金山的地面上铺着模板,街道泥泞得足以把鞋子粘掉。帐篷、木屋与石屋并肩而立,餐厅、旅馆和妓^院一应俱全。   这座崭新的城市里,挤满了不同的肤色,不同的观念,让人惊讶而欢欣。   淘金者们因贪婪和未知的未来而发疯。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愿意为他们的生命担保。霍乱会要他们的命,伤寒会要他们的命,化脓感染会要他们的命,威士忌会要他们的命,莫名其妙从天而降的石头会要他们的命。淘金者的营地里没有法律,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可“老大”的位子上也总是不同的面孔。一点小小的争执就会引爆淘金者心中的暴虐、烦躁和不安,往往用铁锹、铁镐、拳头和枪支来解决问题。如果这一切都无济于事,那么淘金者多半会自杀了事。   瑞特没有加入狂热的淘金大军。他知道在矿砂中拣出金子的概率多小,他也知道淘金者们再穷也要吃饭,他们的衣裤和工具也会磨损。瑞特足够勇敢也足够强壮,他把牛肉、威士忌、面粉、工具和帆布,用骡子运进营地,让淘金者们辛苦淘出的金子流进他的口袋里。   斯科特想起自己在淘金者密集区所做的牛仔裤生意——上帝原谅我,作为一名穿越过来的好公民,我让牛仔裤提前完善和改良。当厚实舒适、臀部包着牛皮和黄铜铆钉的结实牛仔裤运抵旧金山时,立刻被饱受裤子磨损之苦的工人们抢购一空。   这算是对瑞特事业的继承和发展吗?   “我在旧金山建立了商行,以我受人尊敬的姓氏来命名,后来我把股份卖给了竞争对手——他与我较量过三四回——然后我跑到新奥尔良,准备试试财运。新奥尔良是个过分法国化的城市,正常的美国人都会感到震惊。它的市民们个个都是好样的天主教徒——一心只想着foods,drinks and love,尽管顺序有所不同。”斯科特听了忍不住爆笑。瑞特扫了他一眼,好像斯科特在教堂做礼拜的时候讲了个荤段子似的。   是的,斯科特对新奥尔良也十分熟悉,他的船无数次停靠在新奥尔良的港口,只要一路向北,塔拉似乎就近在眼前……   在新奥尔良,橙花和柠檬花弥漫着荤腥罪孽的气息,像女人喷洒的香水,肉^感而魅惑。赛马场、赌场、歌剧院和妓^院鳞次栉比、多如牛毛。   “我那些漂亮的克里奥尔情妇们总是迫不及待地想跟我结婚。而我一旦发现她们打算拴住我的想法,我对她们的喜欢就烟消云散了。”瑞特轻描淡写地说,“我不会明知道那回事,却假装相信那是真的。我不会因为对这些楚楚可怜的小东西妄想分担我风雨不定的命运而心软,我不会因为同情而继续与她们在一起,因为同情比爱还有残酷。”   同情,比爱还要残酷。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五章   后来瑞特又去了墨西哥和古巴,通过倒卖军火继续发财。   斯科特想起古巴那银蓝的海滩,像永恒一样无穷无尽。   柔和温暖的可爱沙子,从指缝间流走。它们如此微小渺茫,却足以天长地久。海面上盘旋着的白色海鸟,无忧无虑地觅食着。虽然它们的寿命只有短短几个年头,却与人一样,都是上帝的子民,也都受不定的命运的操纵。   上帝的子民吗……呵呵。斯科特仍旧不信宗教,可是他知道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让他来到了南北战争之前的美国,也许这种力量就被称作“神”或“上帝”。   不知道瑞特在举目无亲、甚至语言不通、没有朋友的时候,有没有把信塞进瓶子里任其漂流。   他又记起查尔斯顿著名的赛马场,那个将近五英里长的椭圆形场地,四周环绕着松树,松树的树皮像迷彩服一样斑驳。在那里,一匹马卖出一万块钱都毫不稀奇。斯科特曾经在镶嵌着护墙板的大看台和平坦的大草坪上眺望,或许那个时候,瑞特就站在赛马俱乐部的会所里啜饮香槟和白兰地。   在那些梦幻般的、充满着冒险色彩的日子里,不知道我们两个被时代抛弃——或者抛弃了时代的人——是否有擦肩而过的交集?   战争仍旧在继续。斯科特和瑞特忙的像飞速旋转的陀螺。   杰拉尔德和埃伦都不理解斯科特玩命般的工作,却还是带着沾染了疑惑的热情,对儿子进行了大力支持。   抽打斯科特的是时间这根鞭子。这个时候,南方在军事上还占有优势,北方的军舰还无法完全封锁住邦联的港口,物价虽然上涨,可是跟人们高涨的热情比起来似乎不算什么。戴维斯总统通过了禁止棉花出口的法案,英国的纺织厂全面停工,纺织工人快要饿死,看上去英国绅士和贵族们很快就会派兵支持南方了……总之,一切看起来都那么欣欣向荣。   见鬼!放屁的“欣欣向荣”!   斯科特再也没见过比现在还糟糕的状态了:戴维斯总统的昏招完全阻断了南方的活路——南方除了棉花一无所有,如果不出口棉花,恐怕先饿死的不是英国工人而是南方士兵了。不出一年,北方的军舰会越收越紧,偷运封锁线将越来越困难……斯科特听着为南方敲响的丧钟,整个人几乎抓狂。   他多么羡慕瑞特,羡慕他的从容自若,羡慕他的不动声色,羡慕他可以把一个文明的覆灭当做一个笑话来看,羡慕他……   恐惧来自于对未来的无知。可是比这种恐惧更加恐惧的,就是眼睁睁地看着命运的车轮一步步向前,把所爱的一切一点点碾碎,却无能为力。   在这种心力交瘁的状态下,斯科特跟瑞特来到了亚特兰大,他们的主要目的是看望佩蒂姑妈、玫兰妮和斯佳丽,顺便散心。   斯科特打心眼里喜欢南方人的温文尔雅、热情好客,甚至对他们盲目的傲慢自大也并不讨厌,能够并且愿意容忍他们倦怠、懒洋洋的外表下火爆的脾气。可是南方人有着根深蒂固的成见,如果某个事实不合心意,或者与他们固有的观念相冲突,他们就拒绝相信这个事实。   还好,亚特兰大忙碌喧嚣的气氛,让斯科特松了一口气。   这座比他大十一岁的城市,是靠着一条铁路和一群敢作敢为的冒险家发展起来的。虽然工厂里慢吞吞地生产着枪支弹药,虽然灰尘落在树叶上,弄脏精心擦拭的皮鞋,虽然“乒乒乓乓”的捶打声昼夜不息扰人清梦,可是亚特兰大的活力还是打动了斯科特——整个城市的脉搏,与他的血液流动相合。   “天哪,彼得大叔,”斯科特从马车里探出头,向赶车的汉密尔顿家的老黑人抱怨说,“这么说来,亚特兰大昨天还是阳光明媚晴空万里,为什么今天我们来了却下起雨来了?”   瑞特似乎想抽一支烟,看着窗外的雨水和泥浆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他笑眯眯地说:“你不觉得这是老天爷给我们接风洗尘吗?”   彼得大叔是个瘦瘦高高的老黑人,头戴一顶破旧的草帽,胡子花白,神情严肃。当彼得想把孩子似的斯科特夹在腋下拎到马车上,斯科特察觉了他的主意,于是跨了一步,轻巧地踏上了马车,一丝泥浆也没有沾上。   工作昼夜不停地进行,你几乎可以感觉到这个城市的心脏在紧张地博跳,将军用物资输送给血管般的铁路干线,然后运到两个战区的前方去。每天任何时刻列车都吼叫着在这个城市进进出出。新建工厂的烟囱吐出滚滚浓烟,像阵雨似的纷纷落到白房子上。到晚上,直到夜深人静以后许久,工厂里仍是炉火熊熊,铁锤丁当。那些一年前还空无人迹的地段,如今已有了许多工厂在那里制造马具、鞍鞯和皮鞋,许多兵工厂在生产枪炮,碾压厂和铸造厂在生产和用来补充战争损失的货车,还有种种的零件厂在制造马刺、缰辔、扣子、帐篷、扭扣、手枪、刀剑等等。因为越过封锁线运进来的为数极少,铸铁厂已深感缺铁,而亚拉巴马铁矿工都上了前线已几乎停产。亚特兰大的草地上已看不见铁栅栏、铁凉棚、铁门,甚至连铁铸的人像也没有,因为它们早已被送进碾压厂的熔化锅里派上用场了。   在桃树街和附近的街道两旁有各军事部门的总部,它们每间办公室里都挤满了穿军服的人,还有物资供销部,通信队,邮政服务公司、铁路运输机关、宪兵司令部……斯科特和瑞特常常出入这些场所,他们都再熟悉不过……   马车行驶了一程之后停了片刻,让两位挎着绷带篮子的太太战战兢兢踏着垫脚石横过溜滑的街道。就在这时,斯科特凭借他好到近乎远视的敏锐眼睛,捕捉到了人行道上一个鲜艳的人影——那是一个漂亮丰满的高个子女人——比斯科特还要高,披着垂到脚跟披肩,披肩上绣满了俗不可耐的花鸟,一头浓密的头发红得令人难以置信,脸上有种……斯科特说不出来,总之有点没受过教育的阔太太的气质,可是他也一眼看出了这个女人内心不坏。   对了,一定是贝尔·沃特林,瑞特的情妇兼合伙人,经营着亚特兰大最大最豪华的妓^院……瑞特几次花言巧语、坑蒙拐骗想把斯科特带进他的妓^院里见见世面,但被斯科特统统拒绝了。他不是个满嘴仁义道德的卫道士,只是不喜欢妓^院喧闹又满是情^欲和香味的氛围,也不希望因为某次一晌贪欢而染上疾病。   贝尔·沃特林看到瑞特后立刻停下脚步,提着裙子,迫不及待地走过来,惊喜地张开嘴,看上去想要跟瑞特打招呼,可瑞特的眼神阻止了她。   望着贝尔·沃特林鲜艳却落寞的、逐渐走远的身影,斯科特摇了摇头,用只有瑞特才能听见的声音低低地说:“你又让一个女人伤心了。”   瑞特咧开嘴,两排洁白的牙齿在乌黑的小胡子下面一隐一现:“我是绝对不会让男人伤心的,这就够了。”   斯科特撇了撇嘴说:“胡扯!你的魅力吸引了全亚特兰大的少女和太太,她们的情人和丈夫会伤心至死的!”   “他们至多会恨得我牙根痒痒,恨不能用枪和剑把我变成筛子,怎么会伤心呢?”瑞特的黑眼睛笑吟吟的。   两人在去往桃树街上那座红砖房子之前,到车站附近的亚特兰大旅馆拜访了查尔斯的伯伯亨利·汉密尔顿。亨利叔叔是个性情暴戾老绅士,同时又是个一丝不苟的精明律师。他矮个头,大肚子,红脸,一头蓬乱的银白长发,他是斯科特的生意代理人和不动产保管人,这些年幸亏亨利伯伯的帮助和信任,斯科特才能走到今天这一步。   亨利伯伯非常看不惯那种女性的怯弱和爱说大话的习气,就是由于这个缘故,他特别喜欢头脑清楚的斯科特和富有男子汉气概的瑞特。   跟亨利伯伯喝了几杯白兰地,彼得大叔赶着马车,把两人送到了桃树街上那座漂亮的红砖房子里。 作者有话要说:  说不定今晚还会有一章……   ☆、第二十六章(加了一段)   阿希礼和查尔斯他们的队伍离开几个月了,斯佳丽也在玫兰妮的一再恳求下来到了亚特兰大。   当两位闯封锁线的勇士那闪闪发亮的轻便马车在佩蒂姑妈的砖房子外停下后,屋子里的三个女人对斯科特的到来表示了热烈诚挚的欢迎,对瑞特的到来表示出极大的兴趣和些许的警惕,仅有的一丝不满也被斯科特到来的喜悦和瑞特的甜言蜜语驱散了。   毕竟,在这个乱七八糟、被战争搞得七荤八素的疯狂世界里,只有斯科特和瑞特还处在正常状态。   他们漂亮挺括的帽子驳斥了既定的事实:好帽子是任何价钱都买不到的;他们铮亮的鞋子否定了好鞋子无处可求的说法;他们带来的礼物表明,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地方都在打仗。   真好,查尔斯这头小牛犊还好好的活着,斯佳丽不必忍受丧服的束缚了。明目张胆地送给斯佳丽一顶漂亮的绿色帽子,送给玫兰妮一条藕荷色的披肩,再送给佩蒂姑妈一大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和一打绣着玫瑰的锦缎手帕,斯科特开心极了。   面对女生们的感谢,瑞特一句“让女士们更漂亮是对前线战士的鼓舞,也是我们偷运封锁线的责任”成功地让斯科特自卑起来——看来,他一辈子都不能拥有瑞特那样,面对女性游刃有余的迷人态度和信手拈来的幽默细胞了。   玫兰妮亲切地拥抱了斯科特,甚至还揉了揉他的头发,面对瑞特的恭维时却显得有些张口结舌、手足无措。   她穿着鸽子灰配红色条纹的裙子,棕色的卷发一丝不苟地套在发网里,一个卷都没出来。斯佳丽则是一身暗红色、胸口和腰部镶着蝴蝶结长裙,容光焕发。不过她看到瑞特的时候露出了米获得神色,很显然她完全不记得这号人物了。直到瑞特彬彬有礼地自我介绍和玫兰妮的适当提醒过后,斯佳丽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跟弟弟一起偷运封锁线的人。   玫兰妮在许多方面像她的姑妈:动辄脸红,也有些羞怯,为人谦逊,也像姑妈那样有一张受宠爱的孩子的面孔,这样的孩子从来只知道单纯、亲切、诚实和爱。她从没注意过粗暴和邪恶,即使看见了也认不出来。就算遇到了粗暴和邪恶,玫兰妮也有办法把粗暴和邪恶挡在外面,让自己和所爱的人不受侵害。她总是愉快的,并要周围所有的人也都愉快,至少感到舒适,尤其是她亲爱的嫂子、相依为命的斯佳丽。玫兰妮只看见每个人最好的一面,并给以最善意的评论。     由于她具备这些诚恳而自发地出自一个宽广胸怀的品德,所有的人便都拥戴她,因为她既然能在别人的身上发现他们连自己做梦都不会想到的优良品质,谁还能抵挡住她诱人的魅力呢?她比城里任何人都有更多的女性朋友,男朋友也一样多。不过追求她的人却很少,因为她缺乏那种最能迷惑男人的任性、自私和小花招。   这样也好,斯佳丽至少不会把玫兰妮当做她狩猎男人的敌人。   作为一个嫁了人的年轻女人,斯佳丽平日的举动虽说活泼了点,可她只是享受征服男人的成就感,只喜欢看着他们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为自己的魅力神魂颠倒,但斯佳丽从未想到背叛查尔斯。她心智和肉^体都没有完全成熟,不知情^欲为何物,在她心中,最能表达爱意的就是一个吻了。   兴致勃勃的听完巴特勒船长关于巴黎最新市长样式的普及,斯佳丽从一个扎着墨绿色丝带、镶嵌着虎眼宝石的盒子里取出一沓信纸,开始读给大家听。查尔斯的信的口吻羞怯、喜悦而情意绵绵的。   斯科特从他频繁的来信中读出了一个小伙子的逐渐改变。   没错,查尔斯到底还是从他严厉的军人父亲那里继承了一些坚定、执着和男子汉气概,随着战争的深入,生活在他身上留下的女性化外衣逐渐剥落,查尔斯性格深处的坚强、勇敢和执着,在信中一点点浮出水面。   听着查尔斯的信,斯科特的心一点点放了下来。既然几个月就能从信中读出一个人的成长,那么三年之后,查尔斯·汉密尔顿一定会成长为足以给斯佳丽幸福的男子汉。   一眨眼一年已经过去,韦德·汉密尔顿出生了,斯佳丽搬到亚特兰大常住,事情似乎在向美好的方向发展。   “斯图亚特和布伦特这对孪生兄弟都没有你和巴特勒船长这么形影不离!你早把我们忘在脑后,天天陪巴特勒船长了!”吃过晚饭,斯佳丽弹着钢琴,不满又娇嗔地质问。   “斯科特不是来看你了吗,亲爱的。”玫兰妮站起来,走到斯佳丽身旁,开始唱起歌来。玫兰妮的嗓音甜美,与斯佳丽的女高音合起来,优美动人。   一瞬间斯科特忘却了战争的残酷和未来的不定。在桃树街这座漂亮、安全的房子里,在两个年轻女人无忧无虑的歌声里,在瑞特难得不带讥讽的笑容里,没有烦扰,没有争斗,只有飘香的衣裙,可口的食物,精灵般的可人儿,还有爱。   晚上,佩蒂姑妈、斯佳丽和玫兰妮一致要求斯科特留下来,斯科特拒绝了:“虽然我年纪不大,但一个单身男性跟你们三个女人住在一起,还是有些不妥当。何况,我也不能扔下巴特勒船长,让他一个人孤苦伶仃的住旅馆吧?”   傍晚时分雨才停下,马上就要沉入地平线以下的太阳忽然爆发出能量,拼了命似的想把已经成了红泥潭的亚特兰大晒干。瑞特和斯科特坐上马车,在三个女人恋恋不舍的告别声中,向亚特兰大旅馆驶去。   到了亚特兰大旅馆之后……   “对不起,先生……们,我们只剩下一间新婚套房还没有人住,没有别的房间了。”   斯科特无所谓地耸肩说:“就住这里吧,总不能露宿街头。”然后他悄悄对似笑非笑的瑞特说:“她该不会把我当成女扮男装跟你私奔的姑娘了吧?”   “我希望如此。”   “你可真是坦率。”   “坦率是一种美德,谢谢。”   “我本以为你会提出建议,建议我们去你开的妓^院暂住一夜,顺便把我介绍给你的情妇贝尔·沃特林太太呢。”   “贝尔可不是什么太太。”瑞特哈哈大笑,仿佛斯科特问了一个极其幼稚的问题,“我还想向你说明一点,妓^院不是我开的,贝尔也不是我的情妇,我只是她的资助者与合伙人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求留言求动力……辩论赛快把我折腾死了……妹的北京地区十校交流赛……   ☆、第二十七章   还是贝尔的儿子的监护人,而已。斯科特默默吐槽,跟瑞特进了房间。   新婚套房布置得温馨而甜蜜,斯科特却哭笑不得。   瑞特摘下黑色宽边软帽,将银灰条纹的黑外套挂在架子上,悠然地点上一支雪茄,对斯科特晃了晃手指:“一个男人最好学会抽烟,宝贝,不然你的人生会损失很多乐趣。”   斯科特脱掉沾满灰尘的大衣往床里一陷,懒洋洋地回答:“阿希礼就不抽烟。”   瑞特摇了摇头,似笑非笑:“阿希礼·韦尔克斯?上帝啊,我只能把他叫做绅士。请你原谅我,宝贝,虽然这位文质彬彬、柔柔弱弱的好先生是你的朋友,可我没法昧着良心告诉自己小韦尔克斯是个真正的男人,他至多算个男人中的女人。”   斯科特摇头表示不赞同:“阿希礼确实是个绅士,虽说他的作风老派古板了一点,当然这是伦敦遗风。”   “没错,真正的绅士。”瑞特慢吞吞地、拖着长腔说,“不冒险,就不会失去。”   斯科特气结:“我们是冒险家和投机家,没有错,但这不是你借以指责别人的理由。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思维和不同的生活方式,我们的选择也未必正确,因为选择了一条路后就不能回头。”   斯科特回忆起阿希礼的模样,离开十二橡树庄园前的阿希礼瞬间出现在他脑海——瘦高的个子,灰色的眼睛,金灿灿的头发和睫毛,风度翩翩,从骨子里流露出无法模仿的、贵族独有的自信、骄傲、慵懒和淡漠。   瑞特这个傲慢自负的家伙,他凭什么诋毁阿希礼!没错,阿希礼确实不适合在乱世生存,可我们的世界难道只有弱肉强食和丛林法则吗?   斯科特愤愤不平,气得两颊鼓鼓的。瑞特在一旁抱着双臂翘着二郎腿,优哉游哉,笑容满面。他特别喜欢斯科特没有什么表情的脸上露出各种生动的表情——身为一个十几岁的、未成年的孩子,总是保持面无表情会未老先衰的。为了逗他,惹他,瑞特满口的讽刺挖苦和俏皮话充分得到了挖掘。   为了营造神秘浪漫的气氛,新婚套房里的光线昏黄、暗淡而暧昧。头顶的吊灯里,橙红的蜡烛柔光四溢,床头的红木雕刻上满是古希腊神祇的爱情故事——变成天鹅的宙斯与丽达,扇动着小小翅膀、挥舞着弓箭的爱神丘比特,帕里斯与海伦……斯科特倒在床头的靠垫上,柔软的羽毛靠枕舒缓了背部和颈部的疼痛,忽然脖子上有一个粗糙而火热的触感在移动,伴随着低沉的、慢吞吞的、好笑的声音:“小小年纪居然学会了腰酸背痛,跟你相比,我大你一倍还多,算不算一把老骨头了?”   斯科特翻了个身,追逐着最舒服的姿势:“你现在比我大一倍还多,可几十年以后,譬如我六十岁,你七十六岁,我们的年龄差可就比一倍小多了。”正在滔滔不绝地进行数学计算,斯科特忽然大叫一声,一个猛子从床上蹦起来,大叫:“瑞特你住手吧,我怕痒……”   “唔?”   “我脖子往下,没有一个部分是不怕痒的……”斯科特老老实实地承认了自己的弱点,下一刻瑞特的大手就检验似的到了他的腋下、手臂内侧、腰侧和大腿,斯科特笑得在床上翻滚,喘不过气来。   斯科特的身体构造比较奇特,对于各种触感都比普通人敏锐许多。疼痛什么的难不倒他这个军人,一咬牙一皱眉就忍过去了,可是痒……这个真的忍无可忍。   瑞特把斯科特从床头逼到床尾,又从床尾滚到床下,斯科特却无论如何挣脱不出比他大一倍的男人的势力范围。气喘吁吁、笑声不断,笑到声嘶力竭、上气不接下气……一瞬间,两人都忘记了逐渐逼近的战火,忘却了预期中的荒芜,忘却了不确定的未来,莫名的情绪在心中汹涌,像一个不断喷涌的疗养温泉。   新婚套房的天花板不高,却没有压抑低沉的感觉,只会让人觉得甜蜜温馨。   男人终于好心的住了手,站在吊灯下面,俯视着气喘吁吁、蜷缩在床上一角的斯科特。瑞特精致的亚麻衬衫和背心没有一丝凌乱,双手插在裤兜里,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唇边挂着一抹若有若无却丝毫没有讽刺之感的、发自内心的笑容。   其实斯科特非常想认真地说一句:不要笑得那么神秘,瑞特,你不是蒙娜丽莎。但他笑得实在太累,于是怀着没说出口的怨念和遗憾,沉沉入睡了。   瑞特也躺下了,躺下后又像一只大猫似的敏捷而轻快的起身,给斯科特掖好被子。   他低沉的声音从喉咙里滚出来:“真是个让人操心的小家伙。”   两人在新婚夫妇的双人床上,在柔软蓬松的一张被子里,并排躺着,面对面。   瑞特看了他好久。   当兵时形成的生物钟已经无法改变,五点刚过,斯科特就条件反射地醒来。一抬头,发现自己靠着一个剪影却富有弹性的物体上。揉揉眼,看清那是瑞特的胸口。   斯科特愣了片刻,又舍不得离开那片温暖的热度。他乌黑的脑袋靠着瑞特的胸口,听了一会儿他平稳的心跳,直到瑞特醒来。   吃完早饭,梳洗完毕,两人一起去了佩蒂姑妈家,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后,两人驱车向贝尔·沃特林的“红头发”妓^院而去,瑞特的办事处设在妓^院的二楼。   马车沿着迪凯特街行驶,街上渐渐热闹起来。天空如同一面阴厚重的幕布,一丝一毫的月光和星光也别想渗透。铁路十分繁忙,   亚特兰大已经人满为患,可是每天仍然有数不清的人试图挤进这座日益膨胀、快速运转的城市。   邦联最繁忙、最繁华的城市。在亚特兰大,你可以找到你想要的一切,只要你真的想要。也许也会找到许多没有反而更好的东西。   在一堆简陋的小屋和一排小酒馆附近,有一座两层高的华丽建筑,像个浓妆艳抹的暴发户女郎,高傲地立在她寒酸的邻居中间,颇有些不屑又不得不的意味。   “每当邦联的胜利消息传来后,贝尔的‘红头发’就会人满为患。”瑞特颇为专业地给他普及知识,“贝尔常常要几次派人补充白兰地、香槟和姑娘,直到深夜还有精力旺盛的南方爱国者徘徊在‘红头发’门口,等待着把过分的爱国激情发泄到一群咯咯娇笑的姑娘们身上。”   “红头发”是亚特兰大最豪华最昂贵的妓^院,这里的恩客们要么是名门望族,要么是高官政要,要么是投机商和暴发户。   客厅里糊着昂贵的法国壁纸,壁炉上摆放着英国瓷器。这是一个没有受过教育却有钱的女人的殿堂。窗子上挂着波纹绸缎,隔开了街上的喧嚣,把一切最隐蔽的交易留在这座光线昏暗的屋子里。   他听到士兵们醉醺醺的吵闹和抱怨,斯科特确信如果自己参战了,一定会比他们任何人都做的要好。他碧绿敏锐的眼睛善于识别地形,他知道部队应该在哪里宿营才既舒适又安全,他懂得在何时何地埋伏、过河,他精通如何使用枪炮……斯科特是经过全面训练的特种兵,与这些杂牌军、乌合之众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斯科特听到了查尔斯·汉密尔顿的名字,“这小子运气不错,几场仗下来,居然打出名气来了!”果然,妓^院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总能打听到你想听的消息,即使是无意中听到。   斯科特见到了贝尔·沃特林,他怀着克制的好奇,礼貌地跟这个已经过了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的漂亮女人。斯科特发现贝尔没受过教育却急切地想表现出有修养,并且她心地善良。   另斯科特感到惊讶的是——贝尔告诉他:“老天爷,你真是个漂亮的娃娃!我的小宝贝比你小不了几岁,要不是他在新奥尔良……我好几年没见着他啦。”   等二楼瑞特的办事处只剩下他们两人后,斯科特好奇地问:“那小家伙是你的儿子吗?”   瑞特两道剑眉猛然冲撞在一起:“当然不是,我只是他的监护人。不过老天在上,我真希望这个孩子没有出生。” 作者有话要说:  半更,明天会更新很多~   ☆、第二十八章   第二天,斯科特和瑞特早早来到佩蒂姑妈家,带着兴高采烈的斯佳丽、玫兰妮和佩蒂姑妈地驶离桃树街,到林地去采集松柏之类的装饰物,准备给当天晚上要为医院福利举办的义卖会使用。   阳光在枝柯如拱的大树下闪烁,那条红土大道在树荫中光影斑驳,纷纷而过的马蹄扬起一阵阵云雾般的红色尘土。   有辆大车走在最前面,载着四个粗壮的黑人,他们携着斧子准备去砍常青树和把上面的藤蔓扯下来;大车背上高高地堆放着一些盖着餐巾的大篮子,橡树条编成的午餐盒和十几只西瓜。黑人中有两个带着班卓琴和口琴,他们正在热情奔放地演奏《骑士詹恩,如果你想过得快乐》。他们后面滚滚而来的是大队人马,女孩子们穿着薄薄的花布衣裳,披着轻纱,戴着帽子和保护皮肤的长手套,头顶上撑着小小的阳伞。   斯科特非常开心地看到斯佳丽和玫兰妮手挽着手,窃窃私语,不时发出阵阵笑声。   不愧是斯佳丽,她是个非常坚强又本性善良的姑娘,放下   年纪大一些的太太们夹杂在那些笑声和马车与马车间的呼唤戏谑之中,显得心平气和又笑容满面。从医院来的康复病人挤在壮实的陪伴人和苗条的姑娘们中间,听凭姑娘们放肆的调笑。军官们骑着马懒洋洋地在马车旁边慢慢移动……轮声辚辚,马刺丁当,金色的穗带闪闪发光,小阳伞前后碰撞,扇子纷纷挥舞,黑人们放声高歌……大家一起离开桃树街去采集青枝绿叶,举行野宴和吃西瓜去了。   瑞特惊讶地看着斯科特徒手剖开一个西瓜,把西瓜汁弄得满嘴都是,于是无奈地把手帕塞进了他的领口,以防连带弄脏外衣。   义卖会在这个长长的展览厅里举行。这地方直到今天下午以前还是个空空荡荡难看的教练厅,姑娘太太们花了很大力气才把它收拾得漂漂亮亮。亚特兰大所有的蜡烛和烛台今天晚上都聚集到这里来了,银烛台伸出十几只弯弯的手臂,瓷烛台底座密布着生动的人物雕像。古铜的烛台庄严而挺拔,它们都擎着大小不等、颜色不同的蜡烛,蜡烛散发着月桂树香味,立在直贯整个大厅的枪架上,在装饰着鲜花的桌子上,在摊位柜台上,甚至在敞开着的窗棂上,夏天的暖风不大不小,使微微摇摆的烛光分外明亮。   大厅中央的那盏吊灯又大又难看,挂在一些从天花板垂下来的生锈的链条上,可是它已经用盘绕的常春藤和野葡萄藤打扮得完全变了样。这些藤蔓尽管由于灯火熏烤已经在枯萎。四壁墙脚放着许多清香扑鼻的松枝,几个角落更装饰得如凉亭一般,那是老太太们和陪伴人爱坐的地方。到处垂挂着长串的常春藤、葡萄藤和牛尾藤,在墙壁上围成花环,在窗户上变为翠绿的流苏,在所有用色彩鲜艳的粗布围着的摊位上则盘成扇形的图案。在这万绿丛中,在国旗和各种旗帜上,处处都闪烁着南部联盟的以红蓝两色为背景的璀璨的星星。   晚上的义卖会进行到一半时,米德大夫宣布了惊人的消息:每个想要跳舞的男士,必须出钱来竞争舞伴。远远地看到斯佳丽眼中闪烁的迫不及待光芒和拍打的双脚,斯科特学着瑞特的模样撇嘴一笑,然后喊出了一个数字:“一百块——金币。”   华尔兹是集体舞,斯科特揽着姐姐的腰,突然发现他已经比斯佳丽高半个头了。在旋转和交换舞伴的时候,斯科特擦到了瑞特飘动的上衣的一角——瑞特正在跟娇小的玫兰妮跳舞呢。虽然两个人身高相差巨大,可是瑞特引领着玫兰妮,跳得优美动人。   斯科特不喜欢华尔兹,因为华尔兹的姿势是两人四十五度角错开,而且中途不停地换舞伴。你无法知晓,一场华尔兹最后结束,你怀中的人是不是原来那个。   音乐结束后,斯科特发现了一个事实:斯佳丽跳得不见踪影,反而是瑞特,好整以暇地站在他身边。   不久之后,瑞特去了拿骚,斯科特留在亚特兰大办事,顺便陪伴姐姐、玫兰妮、佩蒂姑妈和亨利伯伯。几个月后,当亚特兰大的秋如约降临时,偷运封锁线的狭长的“亚特兰蒂斯”号停在了查尔斯顿的码头——离开拿骚后,在没有月亮和星星的晚上航行了整整十个小时,避开北方军舰的封锁线。   瑞特·巴特勒从船上跳下来,走进刺眼的煤气灯光和码头工人的忙碌中,像一尊异教的神降临在膜拜的人群里。   斯科特在瑞特跳下甲板的那一刻就握住了瑞特的手:“这回比上一次还惊险,瑞特,再过……”他掏出银质的怀表看了看,“再过不到一刻钟,太阳就出来了。”   “反正我又成功躲开北方佬,把货物运进来了。”   “也不看看谁把船改造得那么灵活迅速。”斯科特的手没放开。   “得啦,”瑞特漫不经心地挥了挥另一只手,从斯科特的上衣口袋里掏出手帕掸了掸袖子上的灰尘,装模作样的,“反正你的人会看着这批货物进仓库。跟我一起吃早饭吗?”   斯科特低声抱怨着:“我在家里已经吃过了。”不过他仍然点头说,“给我一分钟交代办事员一些注意事项.这次你偷运来了一大批毛料,我们必须防虫防潮。”   “你不需要事事亲力亲为,宝贝。这么干除了把自己累得半死和增加办事员对你的依赖之外,没有任何值得称道的好处!”   第一缕曙光破空而出了,斯科特还没回来。瑞特站在炮台上,看着这座他背叛了的、也背叛了他的城市。空气中弥漫着盐、水草和鱼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就组成了海滨的奇异清新。一个个穿着灰色军装的哨兵走来走去,不时举起望远镜对着远方联邦军舰的船只。   查尔斯顿的集市里,鱼贩子和肉贩子们在大声叫卖,而用人和太太们正为了摊位上的货物而讨价还价。   “你一定要找机会去看看你的妹妹和母亲,瑞特,她们都很想念你。”斯科特喝了一杯没加糖的红茶。   “我得谢谢你,这段时间对我妈妈和妹妹的关照,虽然我被我父亲认定是个叛徒,可奇怪的是他居然肯热情款待你。”瑞特精神十足,神采飞扬,丝毫看不出他度过了一个惊心动魄的不眠之夜。他斜靠在桌子上,像一座装饰精美又多了更多弧线的比萨斜塔。瑞特湿漉漉的黑发向后竖着,几缕不听话的、黏在一起的发丝从额角掉下来,比流苏更加柔顺。他格子衬衫的袖子挽起来,上臂完□□^露在外面,毛发和肌肉同样发达。他是时不时地跟人招呼、握手,或者分享几句俏皮话。   斯科特给瑞特端了一杯咖啡,盘子上有几片涂抹了花生酱的面包,继续刚才的话题:“外面南方的女性多么不容易,多么伟大啊。”   “没错,是很伟大。”   为什么好端端的话从瑞特嘴里说出来,总会变味?记得瑞特其实还算尊重女人的,至少他从不歧视这个性别。   斯科特展开来说:“我们南方的淑女们一生下来就被培育当摆设,当个富有同情心和魅力的听众,当个楚楚可怜、爱赞美别人、脑袋空空的木头美人。同时她们也被培育担负起管理大家庭里纷杂费神的琐事,及人数众多又经常明争暗斗的仆役等吃力工作——要做到女主人一面忙着丝线配色的精巧绣花活儿,一面把屋子、花园、厨房、下人管得井井有序。招待客人,安顿家人,窗户必须擦得干净明亮,铜制品必须擦得光耀夺目,客厅里必须坐着一位穿戴整齐、泰然自若、谈笑风生、多才多艺的女主人,瑞特,这简直超越了人类的极限!可是还是有那么多南方淑女们做到了!”   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查尔斯顿传统的聚会,比如宝莲和尤拉莉姨妈家每天下午的聚会。大家会重新审视和检阅查尔斯顿各种微不足道、鸡毛蒜皮的流言蜚语,互相比较各自的家谱,对一点点丑事都津津乐道。   参加这种聚会,好像每一个下午都像一年那么漫长,如果魔鬼裹着烟雾出现,斯科特都愿意拿灵魂与之交换一个不那么无聊的午后。   “比如你受人尊敬的母亲,以及同样备受推崇的韦尔克斯太太,她们是我尊敬的女人,可惜我没有你这么好的福气。”瑞特从他手中接过咖啡杯喝了一口,愤愤不平地说,“你这个爱恶作剧的孩子,在咖啡中加了多少牛奶?告诉我,你该不会是直接用牛奶煮的咖啡吧?”   斯科特点点头,泰然自若、若无其事地说:“没错,牛奶有安神的功效,你需要好好睡一觉了。”   瑞特两道乌黑浓密的眉毛冲撞在一起,装作恐吓的、恶狠狠的模样说:“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好好揍你一顿,脱下你的裤子狠狠揍你的屁股。”   斯科特为了自己屁股的安全及时转移的话题:“这次航程顺利吗,瑞特?”他明知故问。   “林肯先生派出的军舰越来越多,甚至把缴获邦联的船只都改造成了军舰,包围圈在不断收紧。”瑞特勉强喝下牛奶味太重的咖啡或咖啡味太淡的牛奶,黝黑的手指敲打着木质的桌面,“不出十八个月,宝贝,”瑞特下意识地压低了声音,“恐怕我们就难以通过封锁线了。”   “林肯总统这招真是狠招又是昏招。南方将近五千千米的海岸线上的所有港口,甚至密西西比河都将落入北方军舰的控制,甚至利用密西西比河来肢解邦联。不过既然‘封锁’,根据国际法,就默认了南部各州是另一个国家,而非一个国家内叛乱的各州。”斯科特愤愤地说,不过他的声音也是压低的。   “这个长着马似的瘦长脸的西部人,是个彻彻底底的危险人物,他会彻底摧毁南方的一切。”瑞特斩钉截铁的下了结论。 作者有话要说:  一会儿还有一更~   ☆、第二十九章(大修,完全是新章节)   “你不是恨着南方的一切吗?林肯先生帮了你大忙。”斯科特故意戳了他的痛处。   “我不会恨一群傻瓜的,宝贝,否则我跟傻瓜还有什么区别?”瑞特嘴角撇着,可那双乌溜溜的黑眼睛里没有笑意。   他想起了很多埋藏在记忆深处的、不愿回忆的往事。   他想起母亲泪流满面的哀求:“你父亲是查尔斯顿的头面人物,他拥有一万四千荧幕徒弟,三百六十个黑奴,八十匹马,但他只有两个儿子,而且其中一个总数惹是生非,随时可能丧命……你为什么就不能循规蹈矩一点,瑞特?”   他想起那时的自己坚决的说:“我父亲是查尔斯顿的头面人物,是循规蹈矩的老派绅士,是有钱的农场主和有权的议员,而我不是。亲爱的妈妈,我到目前为止只学会了一件事情,就是不要成为我父亲那样的人,这也是每个儿子必须学习的。”   他想起故乡那座庞大、庄严的殖民地风格的房子,他想起屋前牡蛎壳铺成的宽阔车道,他想起查尔斯顿闷热潮湿的空气和浓雾,他想起长满洁白棉花的肥沃黑土地,他想起父亲热衷的农业社团和议会辩论,他想起令自己留恋怀念的故乡,以及故乡那令人深恶痛绝的傲慢、守旧和固执。   他想起父亲颤抖的手和心灰意冷的话,他想起父亲喷着怒火的松弛无神的眼睛。他想起父亲斩钉截铁的宣言:“巴特勒是个古老高贵的家族,它引以为豪的是忠贞的妻子,孝顺的儿女,还有受人尊敬的爱国公民。但我们令人自豪的血统中有一个邪恶的分支,有一种叛逆的因子,我本人的父亲就是其中之一,他是魔鬼的刽子手……今天,巴特勒家族中又出了一个桀骜不驯的后代,一个自以为是的青年。他的长辈认为可以接受的行为,他偏就不以为然。而长辈视若洪水猛兽的行径,他偏要趋之若鹜。当家长无计可施时,就把那个孩子送去了西点,可是西点军校铁一般的纪律也约束不了他。这个孩子被开除后,就堕落成了彻底的浪荡子,先搞大了底层人家姑娘的肚子,又毁了好人家姑娘的名声,还在决斗中枪杀了她的哥哥……”   他想起父亲用来削鹅毛笔的银质小刀,墨水飞溅到油亮的胡桃木架子上,父亲用尽全身力气把儿子的名字——瑞特·巴特勒——从家庭圣经上划掉。他想起父亲最后一句话:“既然你跟巴特勒家不再有什么关系,先生,你现在可以告辞了。”   瑞特两道长长的浓眉紧紧皱着,不被理解的愤怒、难以释怀的不甘、愤世嫉俗的焦虑、被伤害的自尊和被侮辱的骄傲在那张铜像般的面孔上轮番闪过。这一刻,他脱下了嬉笑怒骂、冷嘲热讽的保护壳,把复杂矛盾的内心世界,全然展现出来。   虽然只有短短的几秒,却足以拉近二人的距离。   原来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浪荡子和投机商,也有脆弱的一面,和复杂柔软的内心。   斯科特拉起那双黝黑强壮的手,用自己纤细洁白的手紧紧握住。瑞特居然没有对此发表妙语连珠的嘲笑,连眉毛都没有扬起。   “整天戴着面具,偶尔也该摘下来透透气,瑞特。”   “原话奉还给小小年纪就面瘫了的你,宝贝。”   这一刻,两个不被世界理解的同病相怜者,从彼此的身上汲取了继续走下去的力量。   尽管前路越来越艰难漫长。   对于以农业为支柱产业的南方邦联而言,其薄弱的工业根本无法保障军队所需武器弹药的可靠供应,甚至连军服补给的供应都很成问题。因此南方邦联政府的生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重要战争物资的进口。林肯政府对这一点也同样清楚。因此在战争爆发后,联邦方面立刻着手实施对邦联地区的海岸进行封锁。   1861年4月19日,在萨姆特堡陷落六天后,林肯总统宣布对南方各州实施海上封锁。这就是斯科特和瑞特他们工作的由来。   “收紧封锁线也不错,这样才够刺激。”瑞特半是玩笑半认真地说,“心脏跳到喉咙口,毛发竖立在胳膊上,血液在血管里加速流动,这种感觉是给我五十万块钱,不,五十万块金币都不换的。”   “而我恰好相反,你是单纯为了冒险而冒险,而我是为了不冒险而冒险。”斯科特轻松愉悦地说,“对我来说,现在的奋斗是为了将来的安逸。我们赞美歌颂‘奋斗’,可我今天这么努力地去奋斗,不就是为了将来有一天不用奋斗吗?”   瑞特低声嘟嚷了一句,斯科特没听清,也没有追问,于是这句话就消散在查尔斯顿码头上的海风里。   瑞特低声说的是:“我想替你去奋斗。”   男孩手掌的温度,过了很久,仿佛还留在他手上。   当瑞特点了熏火腿、煎鸡蛋和燕麦粉的时候,侍者非常抱歉地说:“我们不得不多收一倍的费用,巴特勒船长,现在东西越来越贵!”   斯科特塞给侍者一个金币,瑞特摆出一副一本正经的面孔咒骂道:“该死的偷运封锁线的强盗!见鬼的投机商!”   斯科特口中的咖啡呈放射状喷出,他连忙用手帕抹去嘴边的咖啡,抱怨说:“在我喝咖啡的时候讲笑话,瑞特,这太浪费咖啡了!”   这次轮到瑞特哈哈大笑。斯科特往瑞特张开的嘴里塞了一瓣橘子:“在海上缺乏水果和蔬菜会牙龈出血的。”   斯科特看着瑞特优雅地切着火腿和鸡蛋,动作迅速、流畅,像一头蓄势待发的野兽。他于是向瑞特汇报他妹妹和妈妈的近况。得知妹妹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女后,瑞特说:“我为妹妹的儿子和女儿羡慕她。”   斯科特不以为然地说:“你早晚也会做爸爸的。”他想起原著里瑞特对女儿的溺爱,会心一笑,“需要注意的是,你可千万别把女儿娇惯成混世魔王。”   “我听说这项工程需要一个女人。女儿什么的是不可能了,至少这辈子没指望。要我说多少次你才记得住,斯科特,我早就说过我是个不结婚的人。”   “身为一个高大、帅气、富有的男人,多少名门闺秀对你动心?你拥有绝对的权力挑选她们,哪怕是一个德国女伯爵……”   瑞特忍不住放声大笑:“德国女伯爵?上帝啊,她们比你还严肃,我才不会给自己找一个麻烦呢!我已经过了为一个女人发疯犯傻的年龄了,斯科特。” 作者有话要说:  求留言,求收藏,求作收,求动力~   ☆、第三十章      “前几天我把你的一大块绸缎送给了你母亲和妹妹,今天下午我答应她们去瞧瞧两位贵妇人把那块绸缎干什么用了。”斯科特转移了话题,又忙不迭地把咖啡灌进嗓子里,“你先回旅馆休息吧,我去查尔斯顿的集市和女王街转转,给她们带一些礼物。”   “不。”瑞特忽然冒出一个音节,显得非常唐突。他骨节分明的黝黑大手抓住了斯科特的手腕,“我跟你一起去。”   “瑞特!”斯科特差点惊呼出声,“你至少有二十个小时没睡了,别以为你肤色黑的跟印第安人似的我就看不见你的黑眼圈。”   “哈哈,难道你不觉得黑眼圈其实很性感吗?”瑞特继续飞快地吃掉盘子里的食物。斯科特不禁纳闷,盘子里的面包、火腿和煎蛋以如此飞快速度消失,瑞特居然还可以在咀嚼和吞咽的间隙抽出时间讲俏皮话,斯科特倍感神奇。   男人是目的性的动物,逛街也是充满了效率和目的性,通常一旦他们明白自己需要什么,就会在五分钟之内搞定需要买的东西。   不过今天不太一样,斯科特和瑞特慢悠悠地漫步在女王街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有一下没一下地左顾右盼。   女王街上商店一家紧挨着一家,绸缎呢绒、五金、皮靴、烟草、雪茄、帽子、珠宝、瓷器、种子、药品、酒类、书籍、手套、糖果——看来什么东西都可以在查尔斯顿买到,除了生活节奏比较缓慢外,查尔斯顿几乎比亚特兰大更加繁忙。购物顾客也不少,别致的轻便马车、敞篷马车上坐着穿制服的马车夫、打扮入时的乘客……也有不少人像瑞特和斯科特那样徒步而行。   瑞特对购物非常擅长,因为经营这些东西,他对帽子、花边、饰品和丝绸的鉴赏能力比最时髦的巴黎女郎还厉害,眼光还精准。要不是瑞特那么高大而富有男子汉气概的话,或许就有人说他娘娘腔了。   漫无目的地四处看着,心情异样地平静。斯科特听到瑞特低低的嗓音:“今天早上,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流逝,联邦的军舰近在咫尺,我的心跳却异常平静,斯科特,这很不可思议。我在想,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你会怎么处理这该死的棘手问题。但另一方面我很庆幸你不在,万一被北方佬抓住,你可以不用去跟他们的大炮抵抗或投降。”   海风中飘来咸咸的气味,有点像瑞特大衣和头发上的味道。   养育出瑞特这样传奇人物的查尔斯顿是座古城,是美国最古老的城市之一。它位于一个狭长的三角形半岛上,地处两条汇集于一个直通大西洋的宽阔海港的大潮汐河之间。   最初于一六八二年才有人定居,早期地方上弥漫着浪漫柔情,人们纵情声色,这些都与新英格兰殖民地的轻快步调和清教徒式的克己严谨生活大相径庭。这里的海风终年吹拂着棕桐与紫藤,花朵全年盛开。土壤乌黑肥沃,地里没有石头,伤不了犁;河川盛产鱼、蟹、虾、龟、蛇,森林里有打不尽的野物。这是一块富庶的地方,享乐的天堂。 来自世界各地的船只停泊在港口,装载查尔斯顿人种植在沿河大片农场里的稻谷;也运来全世界最高级的奢侈享受品和少数人用的装饰品。这地方是美国最富裕的城市。   由于气候与自然资源得天独厚,更促进它利用金钱追求声色享受。每户人家都有厨子和舞厅,每位女士都有法国进口的织锦绸缎和印度来的珍珠。各种学术团体,音乐舞蹈社团林立,科技学院、剑术学院应运而生。开化教育与声色享乐双管齐下,创造出一种温文优雅的文明,这种文明强化接受知识教育以冲淡无比奢华的色彩。查尔斯顿人用彩虹的颜色深漆房子,装饰阴凉的门廊,门廊上时有海风夹带着玫瑰芳香轻拂而过。每栋房子里都有一间放置地球仪、望远镜和四壁摆满多种语言书籍的书房。每到晌午,大家进餐时总有六道菜,分别盛放在悄悄闪光,世代相传的古董银盘中供人享用。桌上的交谈便是佐餐最佳调味品,妙语是理想佐料。   在查尔斯顿逛街,确实是人生一大乐事。   他们逛完了女王街,把买的东西打包起来派人送回去,又去了查尔斯顿的市场。市场像集市一样,仿佛黎明前无形灰雾中的一块有亮光、温暖、色彩、生命的绿洲。市场四面各有一座开向街道的拱门,又高又宽,支撑拱门的砖柱上插着火炬,照亮了黑女贩的笑脸,和身上鲜艳的围裙、头巾,以及面前各式篮子里和绿色长木桌上的货品。市场里挤满了人,大部分人都是一摊逛了又一摊,嘴巴从没闲着,或同其他顾客谈笑,或跟摊贩争论不休。   看来,讨价还价的这一套可笑的习俗,在任何国度,任何时间,都是被喜闻乐见的。   “这条比目鱼不错,我非常偏爱这种歪鼻子斜眼的鱼类,肉质坚硬而鲜美,加了调味酱汁后更不可多得。”斯科特从银盆里挑出一条大而扁的鱼。   瑞特的眼睛比沾着水的鱼鳞还亮:“恰好我也很喜欢比目鱼。”   斯科特没有理会瑞特。他把挑好的鱼和牡蛎打包好,把乱动的螃蟹用绳子捆住腿脚,又在菜摊上以行家的手感和嗅觉挑选蔬菜。   瑞特好笑地看着他说:“你可真是个食品专家。还记得我在新奥尔良一家餐厅吃饭的时候么,那一天有不少人退还了红酒——红酒保存不当,酸掉了,可你是唯一一个退还胡萝卜和洋葱的人!”   “没错,胡萝卜不新鲜,洋葱没洋葱味。跑堂的还不以为然,一副看乡巴佬、暴发户的模样。”   “他理了理手臂上的餐巾,结果餐巾掉在地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查尔斯顿的描写是有出处的……   第一次爬上月榜,撒花~留言吧亲们~留言满足了我的话,明天早上九点还有一更哦~吼吼~   ☆、第三十一章      两人离开了市场。   照在铜门把上闪亮的阳光像佐治亚一样耀眼,花园围墙也关不住花香。前方有个公园,草坪修剪得平整漂亮,闪亮的白色走道汇聚在刚上过漆的圆形露天音乐台四周,音乐台的顶棚闪闪发光,像塔顶。公园内棕桐树的剑形叶片被微风吹得沙沙作响,披挂在槲栎树干上的细长轻柔的铁兰迎风飘舞。扎着头巾的黑妈妈们坐在长椅上,盯着孩子们奔跑玩耍。   瑞特的父亲去了里士满,于是趁此机会,瑞特和斯科特回了一次巴特勒家。   瑞特的母亲爱丽丝·巴特勒是个白皙高挑的金发美女,迷人平和的蓝宝石般的眼睛压倒了瘦削苍白的脸颊。微笑时,双眼里满是泪花,又忙不迭地用手帕擦去。她双眼四周有着网状般深刻的鱼尾纹,整张面孔却保养的比较年轻。爱丽丝·巴特勒有着跟瑞特一模一样的高额头和窄窄的高鼻子,饱满的红唇满是纹路。作为一个南方淑女的典型代表,虽然对丈夫唯命是从、逆来顺受,可并非没有头脑。   因为查尔斯顿受战争的影响较小的缘故,巴特勒家宁静的生活节奏并未受太大干扰。斯科特好像回到了很多很多年前,回到了很远很远之外的故乡,那个时候他还是个真正的小孩子,受到母亲的庇护和溺爱,无忧无虑……那个时候他像斯佳丽一样,是个爱干净、爱漂亮、父母几乎对自己百依百顺的孩子(而且还是独生子女)除了第二天穿什么衣服、下一顿吃什么饭,考试会考第几名,怎么教训老是跟自己作对的小伙伴之外,其他什么都不用操心……   可是人毕竟是要长大的,人一定是要成长的。在一次次的碰壁、一遍遍的挫折和一场场的无可奈何之后,任何孩子都要学会长大,任何受宠的孩子都将离开父母的庇护,任何不愿独立的孩子终有一天都要独自搏击风雨……比如瑞特,比如他自己。   斯科特知道,如此长袖善舞、如此强大而不可战胜的男人,曾经也是个孩子。   他是同情瑞特的,有人说强者不需要同情,但斯科特本人也是强者。   真正的同情,不是一个不识人间疾苦的孩子听到有人吃不上饭的惊讶和可怜。记得小时候——真正的小时候——听说长江洪灾毁掉了无数人的家园,那时斯科特睁着一双天真的大眼睛问:“叫他们搬家不就一切都解决了么?”   当时被老师狠狠地骂了一顿,连带着骂他们这一代独生子女含着金汤匙出生、以自我为中心、内心冷漠……后来跟瑞特谈起“同情”这个问题的时候,瑞特坏坏地说:“我好奇这样一个问题:当老师告诉孩子,告诉他不该这样想,不应该这么冷漠,老师的理由是什么?”   斯科特觉得自己差点就血溅地板了。   瑞特抱着双臂,似笑非笑地、甚至是冷冷地继续说:“我的意思是,当一个含着金汤匙的孩子,觉得自己为什么要去理解被洪水毁了家园的人的处境时,除了‘不这么做就不道德’,你还能给他什么动机?”   血全部涌向心口。   “你要说‘不懂同情的孩子被别人讨厌’么?你要说‘不同情别人,如果有一天你失去金汤匙时,就没有人会同情你’么?如果追求道德是为了利益,那含着金汤匙,孩子为什么要担心呢?如果追求道德的唯一原因就只能是道德本身,孩子懂为什么吗,老师如何讲解?再退一步,如果我问你,很恶毒地问你‘为什么一定要懂得同情’,你怎么回答我?”   斯科特轻轻一笑,立刻释然了。   他明白,他和瑞特都明白,“同情”的真正含义,其实是“同样的感情”。   因为真正的痛苦,没有任何人能帮忙克服。他们或许能给伤者热烘烘的一个晚上火辣辣的一起咒骂或紧的透不过气来的一次拥抱。但最后,夜深人静,只剩下自己一个时,受伤的人还是得自己走过去。   需要自己重建被击碎的世界,外部世界也好,心灵世界也罢。   斯科特看到了瑞特的处境,揣摩他的反应,突然一阵熟悉。   原来原来他痛的,别人也痛,都痛过——比如瑞特。   那时候,斯科特才从别人的痛来衡量自己的痛,他为瑞特的痛难过,彷佛是瑞特在为自己的痛难过一样。   他的痛苦是自己选择的,而瑞特的痛苦却是不可回避的。斯科特的痛苦没有减轻,但理解增加:他知道人可以承受什么样的伤害,他知道自己的伤该摆在怎样的位置,他明白不应该抱怨生活抱怨命运……他像瑞特一样,将那伤口慎重的凝成了一颗暗红的图钉,钉在心口……时不时会刺痛自己,刺伤自己,但再也不致命。   能理解别人的苦,自己的苦就不孤独。   同情不是道德,而是理解。它让痛苦变得渺小,却产生意义。   越理解别人的痛,你的痛,就越不痛。   也许,也许两个历经沧桑、伤痕累累的人,就这样在一起,笑着闹着,一起奋斗着,度过这苦短而漫长、酸涩而甜美的一生,足以。   同情就是“同样的感情”。   爱丽丝·巴特勒即使见到儿子激动万分,也没有忘记一个大庄园女主人的礼节。她用温婉柔和的语言和香气四溢的茶水,抚慰了刚刚踏上陆地的儿子,也安抚了斯科特焦急而疲惫的心。   “你看起来累坏了,亲爱的。”爱丽丝·巴特勒从激动万分的情绪中恢复过来后,捧着瑞特的脸惊呼。   瑞特捧起母亲的手亲了亲,挑起一边的眉毛:“你又要说我瘦了,黑了,妈妈,我累倒不累,就是想你了。”   巴特勒老太太正待起身,瑞特却轻轻按住母亲的肩:“我去叫厨子立刻上菜。”   安排好一切之后,他对逛了一上午街、饿着肚子的斯科特说:“别急!我先喝杯酒。”说完走向摆着酒盘的桌子。他倒威士忌的时候回头转向斯科特,“陪我喝一杯吗,斯科特?”   巴特勒太太立刻表示反对:“等一两年再教斯科特喝烈酒,亲爱的。”   瑞特将杯中的威士忌一饮而尽,抹了抹嘴,嘲笑道:“亲爱的妈妈,我在他这个年纪早就学会喝威士忌了。况且你有所不知,斯科特一个人可以把两三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喝趴下。”   大客厅套间内摆着精美的沙发、桌椅,实用而美观。紫檀木桌子上镶嵌着象牙,缎面椅垫质地细密,木器家具光可鉴人,空间安排错落有致、充满美感。斯科特喜欢这种阔达甚至略显空旷的房间,天花板高高的,门廊幽深,因为天气很暖和,俯瞰港湾,低空盘旋的海鸟及点点帆影,看上去仿佛随时都会直上云霄。   餐桌上的谈话全给瑞特包了。他把危险、枯燥的偷渡过程特意描述成一段冒险故事,活灵活现地形容他一路接触过的人物,模仿他们的腔调和性格,把他母亲和斯科特逗得笑痛肚子。   其实斯科特最清楚,偷渡封锁线不是这个样子的,他比谁都清楚。   高架银烛台上的蜡烛,倒映在光洁的桃花心木桌面上和瑞特乌亮的双瞳里,把桌子与三个人浸浴在一片温暖宁静的烛光里,在这间越来越幽暗的长厅中形成一座柔光四射的小岛。外面世界被层层的厚窗帘和小小的烛光岛那种舒适感隔绝了。某种奇特的磁力在三人间牵引成虚无缥缈而牢不可破的巨网,像磁场一样无法挣脱,也不愿挣脱。   谈笑风生中,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   桌子上的银盘、茶壶和餐具都在闪闪发亮,瑞特谈笑风生,一口整齐的牙齿同样亮晶晶的。   “我有种预感,明天不是一个好天气。”瑞特轻松地说,向斯科特的反方向吐了一个烟圈。斯科特从沙发上起身走近窗边,掀开厚丝帘的一角。外边海堤散步道上浓雾弥漫,层层雾气在街道上盘拢回旋,活像有生命的一般,街灯的光晕陷在缓缓飘移的白雾中变得朦胧迷离。他不由自主地想起斯佳丽那个充满了迷雾的梦,以及瑞特充满保护性的坚强臂膀。 作者有话要说:  打滚卖萌求留言求动力求作收~码字和辩论都那么消耗时间,我却同时干这两件事。。。   ☆、第三十二章   第二天早上,空气更加湿润了。一场暖雨使得乱石露面闪闪发亮,让人眼睛也亮晶晶的。这天斯科特睡得特别沉,无忧无虑到没有做梦的程度。好久没有过这样的睡眠了,好像自己还是个孩子似的。   “人家都说你是无赖,瑞特,当然很多少女也被你的外表所迷惑。”斯科特一边吃饭一边说,他的动作飞快,不久面前的盘子就空了。瑞特示意他慢点吃,笑着说:“我想我就是一个无赖,一个叛徒,一个恶棍,你比谁都清楚。”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固有的绅士风度和古道热肠,瑞特,不要总是扮演坏人的角色。”   “外表是最能欺骗人的,小斯科特。”瑞特笑眯眯的,古铜色的大手衬着银质的盘子,说不出的和谐。   “我听说盗贼与商人的唯一区别就是,盗贼不必付出成本。”斯科特不计后果地哈哈大笑,笑得没心没肺,笑得特别不像他自己,“商人的第一桶金一定是沾满了鲜血的,在这样的时代,无论你我都不例外。”   瑞特紧紧地盯着他,“不要告诉我你在同情那些被你赚走钱的人,斯科特,这个世界上的钱只有那么多,无非是从一个人的口袋流向另一个人的腰包而已。”他也吃完了早饭,一刻钟后就打扮得整整齐齐出现在斯科特面前。瑞特那顶漂亮的帽子驳斥了大家公认的事实:好帽子是买不到的;他铮亮的鞋子一尘不染,脚与身材相比是有些小了,可这双鞋子把双脚衬托得恰到好处;他悠闲、戏谑的神情表示着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在受战争的折磨。   瑞特像一只大型猫科动物,轻巧、危险而强壮。他比斯科特见过的大多数绅士都要强壮,尽管裁缝们已经在很努力地把他手臂、胸膛和全身的肌肉掩饰起来。   TNND真见鬼。斯科特发现自己最近又长高了,可是纤细依旧,裁缝如果不花一番功夫修改,外套就会在身上显得空空荡荡的。   所谓人比人要扔啊。   斯科特的船队越来越像模像样了,即使他不介入,船队也能正常运转。于是在瑞特的劝说下,两人暂时远离了偷渡封锁线的偷偷摸摸,凭借“钱”这把万能钥匙北上纽约,从纽约港起航,一起登上了一艘名为“雏菊号”的客轮,奔赴英国、法国和意大利,与那些做丝绸、葡萄酒和珠宝生意的老头子们碰碰面。   瑞特是这样劝说斯科特的:“我的宝贝,你如果整天窝在狭小憋闷的偷渡船里,你迟早会变得像那些船一样乏味。”他总能把开玩笑的“宝贝”说的那么亲昵,好像斯科特真的是他儿子一样。   船上充斥着西装革履的男人和裙裾飘香的女人。女士们戴着硕大的、灯罩一般的夸张帽子,面纱撩在帽檐上,与男伴们或谈天说地,或喁喁私语,或咯咯傻笑。这些北方女性与南方女人不同,她们更加坦诚直率,也都表现出的很有头脑。斯科特饶有兴味地研究着一群五颜六色的可爱小东西们。   晚饭后一群人提议玩牌,斯科特不喜欢桥牌室的乌烟瘴气、吵闹喧哗,就一个人回了客舱。   瑞特从桥牌室回来后,第一眼看见的就是斯科特坐在床头,揉着眼睛流泪,一瞬间让瑞特有种看到小孩被欺负、委屈地流眼泪的错觉。   下一刻,斯科特波澜不惊的声线就唤回了瑞特的幻想:“我左眼进了沙子,你能不能帮我把沙子弄出来?谢谢。”   瑞特不紧不慢地走过去,居高临下、逗弄似的说:“什么时候弄进去的?”   斯科特睁开右眼掏出怀表看了看,瓮声瓮气地说:“一个小时之前弄进去的。”   “你神经迟钝是吗?折腾了一小时,还对一粒小小的沙子束手无策?”瑞特一屁股坐在斯科特身旁,仍旧比他高出一个脑袋。他捧起斯科特的脸,用舌尖挑开颤抖的、紧闭的眼皮,舌尖在眼球上一扫而过。   “啊,出来了。”斯科特松了一口气。睁开红红的、兔子一般的眼睛,发现瑞特抱着双臂,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用相同的口气问:“另一只眼睛呢?需要帮忙吗?”   斯科特揉着眼睛愣愣地说:“另一只眼睛没事。”   瑞特靠近一点,紧紧地盯着斯科特,玩味地说:“我越来越喜欢逗你了,尤其喜欢看你这张面无表情的小脸因生气、无奈而愤恨和扭曲的表情。”   斯科特被噎着了,他不满地说:“我又不是小孩子了,要逗,逗你儿子玩去。”   斯科特这句话仿佛一股寒流,把瑞特的脸冻住了。他乌黑的眉毛跳了一下,恶狠狠拧起来,两眉之间出现深刻的纹路,嘴角向下拉了起码二十度。瑞特的表情非常可怕,他满眼厌恶甚至恨意。   也许这个贝尔所生、瑞特监护的孩子给瑞特带来了什么麻烦,使得喜欢孩子的瑞特对他的恨意如此之深。不过斯科特没有多少好奇心,也就没有追问下去。   男人间的友谊就是如此,不需要分享彼此的秘密,不需要形影不离,如果彼此闹了矛盾只需要痛痛快快打一场,第二天照旧谈笑风生。   从舷窗探出头,码头与船身之间闪闪发光的海水像一条条波带,一英寸一英寸地向四面扩展。天气不太明媚,天是灰沉沉的,风中带着一般潮润的味道,不过斯科特的心情丝毫没有受到干扰,他只是望着海面沉思和出神。在幽暗的苍穹下,一片空旷寂寥、无边无际的大海铺展开来。在广漠无垠的空间里,人是无法凭感觉来衡量时间的。身边的瑞特也纹丝不动,连发丝和衣袖都没有丝毫颤抖。时间好像真的停滞不前了。奇形怪状;模糊不清的身影——父母,姐妹,朋友,前世,今生,各种凌乱的图形和模样——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三章   船舱里有些闷热,或许这是下雨的预兆。斯科特走到甲板上,仰望长空,看他们即将到达的城市是否即将在远处闪现。   当两人下了船,来到了传说中的水城威尼斯,斯科特再次为威尼斯赞叹不已。建筑群的结构灿烂夺目,绚丽多彩,这是意大利为前来观光的海员们兴建的,好叫他们看了五体投地:宫殿和“奈何桥”轻巧华丽;海岸边矗立着刻有狮子和圣像的柱子,仙人庙的侧翼高高耸起,绚丽动人,大门的过道和巨钟则又是一番壮观。斯科特不是没有来过威尼斯,只不过他上次到来是乘坐火车到来的。他环顾四周,感到从陆路搭火车到威尼斯就好比从后门跨人宫殿似的,只有像现在这样乘轮船穿过大海,才能窥见这个城市难以想象的瑰丽全貌。   第一次坐上威尼斯的平底船,都免不了感到一阵瞬时的战栗和神秘的激动。这是一种从吟咏民谣的时代起就一直传下来的稀有交通工具,船身漆成一种特殊的黑色,世界上只有棺木才能同它相比——这就使人联想起在船桨划破水面溅溅作声的深夜里,有人会俏俏地干着冒险勾当;它甚至还使人想到死亡,想到灵枢,想到阴惨惨的葬礼和默默无言的最后送别。   不过虽然整个威尼斯和他们所坐的小船都有些惨淡,但仍旧干扰不了斯科特的兴致勃勃。他甚至注意到了黑漆漆的座位的柔软、舒适和奢华。   “你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斯科特,这种小船或许也可以作为偷运封锁线的船只来用?”   瞧吧,刚才还臭着一张脸,这会儿就跟没事人一样。这个名叫瑞特·巴特勒的男人,变脸真是比翻书还快呢。斯科特慢悠悠地回答:“如果你给这条船加个舵。”   瑞特放声大笑,笑声在运河河面上飘荡,引起了船老大和来往船只注意。他像是要把胸腔里的抑郁全部释放和抛到脑后似的,慢慢收了笑声,低下头来,认真地看着斯科特。斯科特以为瑞特又要发表什么高见,也认真地回看着他。瑞特低低地说说:“你不觉得我们像躺在棺材里的两具尸体,被人摆渡过忘川河?”   斯科特一瞬间产生了把船弄翻的冲动,考虑到船老大可能会受惊,他勉强压下了这口气,转向船老大问:“你要多少船钱?”   船老大的眼睛越过他的头顶瞪着前方,口中无所谓地回答说:“反正您会付的。”那人继续卖力划船,语气显得相当强硬,还有一丝面对孩子的不屑和优越感。瑞特撇了撇嘴,干巴巴地说:“要是你再对我朋友这样无礼,我们就不付钱,你一个子儿也别想拿到。”   船老大立刻蔫了。   斯科特竭力忍住不笑。想跟瑞特·有文化有素质的流氓·巴特勒斗智斗勇?你还是先划二十年船再说吧。   到了目的地,他们取道花园的草坪从后面走进宽敞的饭店,经过大厅、前厅一直到办公室。饭店里的人已预先知道两位美国南方的绅士要来,因此热情接待。经理是一个矮小、和气而善于献殷勤的人,满脸浓密而整齐的胡须穿着一作法国式燕尾服,有着意大利人惯有的热情。不过斯科特认为经理的胡子与瑞特相比实在糟透了。经理把他们领进二楼一个双人房间。   这是一间舒适、幽雅的卧室,家具用樱桃木制成,一排长窗朝大海那面开着。屋子的面积很大,铺在地板上的半新的波斯地毯,底色是神秘优雅的暗红,高高的窗子上的帘子是温暖柔和的玫瑰色,在灰蒙蒙的天空下,整个卧室都因此而亮了起来。宽阔的壁炉内,一把旺火僻啪作响;阳光洒进亮晶晶的窗格玻璃,照亮了室内光洁的樱桃木家具,也照亮了宽阔、舒适的长沙发,以及摇椅上那些金色、蓝色的丝绒饰品。这个卧室明媚、光亮而温暖,让人也跟着不由自主心情愉悦。   用人们来来往往地在他们背后搬运行李、来来往往、忙忙碌碌。斯科特和瑞特悠闲地凭窗眺望午后人影稀少的沙滩和没有阳光的大海。海水把连绵起伏的波浪一阵阵推向海岸,发出均匀而安闲的声音,节奏向谁平稳的呼吸和心跳。   两人换了衣服,一起去面朝大海的露台上喝茶。斯科特换衣服像军人一样迅速麻利,而瑞特的动作相对来说就显得慢条斯理了。正当斯科特在门口等得不耐烦的时候,瑞特闪闪发光的身影终于从更衣室里出现了。他是如此的强壮,身上的衣服是如此整洁精致,像一只散发着浓烈雄性荷尔蒙的大型猫科动物。斯科特对衣服的要求和品位也很高,但他颓然承认,自己根本没办法在这种方面与瑞特较量。瑞特还是个说故事高手,内容从他自己的生活趣事、冒险经历到别人家的笑话丑闻,包罗万象,无所不包。总之,跟瑞特在一起的时候不需要说话也会感觉很舒适,话匣子一打开,又是一番天地。   喝完茶,两人学着欧洲人的悠闲,在屋外散步了一刻钟。斯科特的肚子稍微有些饿了,瑞特一面嘲笑他“正在长身体的男孩子永远也吃不饱”,一面毫不犹豫地加快步伐跟他一起回了休息室,等待饭店开饭。   休息室里坐了很多人,瑞特很快就与坐在附近的小姐、太太和先生们打成一片,谈笑风生。而斯科特对人的戒备心略强,他只是偶尔笑笑,或者回馈一个眼神的示意。谈话的间隙瑞特付在斯科特耳边揶揄着:“你可真是个戒备心极强的小孩子,斯科特。不过为什么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并没有表现出多少戒备和警惕呢?”   “我需要吗?”斯科特也低声回答。没错,至少在《飘》这本书中,他彻底的读透了瑞特这个人,斯科特知道,与瑞特相处,完全不需要戒心这种“心”的存在。   这里令人有一种见识丰富、眼界开阔之感。人们压低了声音在交谈,嗓音轻柔动听,斯科特从中辨别出了意大利语、法语、德语、英语和希腊语。时髦的晚礼服,温文尔雅的风度,落落大方的气派,让人不由自主屏息凝神。   斯科特和瑞特坐在一张柳条桌旁,他穿着一件墨绿色外套和墨绿色裤子,一双碧绿的大眼睛显得更加浓烈。   生活就像新闻联播,完全没有换台的必要了。看着身边妙语如珠的瑞特和笑声不断的人群,斯科特认命地闭上了眼睛,瑞特看到他无卡奈何却隐忍不发模样,笑得没心没肺。   没心没肺也好,总比掏心掏肺、撕心裂肺好得多了。   斯科特和瑞特等待的丝绸和珠宝商人终于来了,那个人一脸花白胡子和头发,眉毛却是乌黑油亮很不协调,他长着一只玫瑰红色的鼻子,显出与葡萄酒商人滚西密切。丝绸商老头的加入把大家的话题引向了时装和巴黎。大家很快七嘴八舌的,纷纷抱怨起巴黎女裁缝的野蛮作风。持相反意见的人则认为,只有不怕麻烦,才能换得巴黎才有的高品味。有几个人例举出巴黎手套、皮靴、纸扇、香水等高级品,不胜感慨。   这些本来是斯科特的本职工作,不过他今天忽然没了聊的兴致。据说女人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身为男人的自己今天怎么也精神不振了?斯科特面带笑容地看七嘴八舌的人群,听到笑声,就跟着笑;看到有人投来友好或好奇的眼神,就回给那人一个微笑。但是此时此刻,斯科特脑子想的却都是别的事。   男性是思维动物,靠理智生活,通常是有步骤,有计划,有目的的行事。不过斯科特忽然觉得今天已经失去了步骤,没有了计划,甚至连目的也消失不见,在人群蜜蜂般的嗡嗡低语中睡了过去。   = =   到底是累到什么程度,疲惫到什么地步才能让斯科特毫无顾忌地睡着?瑞特抱歉地冲大家笑笑,像抱娃娃那样抱起斯科特,低声道歉说:“很抱歉,女士们先生们,我的朋友一路上有些劳累,我想我需要带他回卧室好好睡一觉,非常抱歉。”即使怀里抱着一个人,瑞特的姿态仍旧那么优雅和风度翩翩。一个女孩好奇地问:“他是你弟弟吗?你对他可真好,巴特勒先生。”   瑞特摇摇头说:“是比弟弟更亲密的存在,布莱克小姐。”   他的声音还留在大家的鼓膜上,身影也还暂留在大家的视网膜上,可人已经消失了。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我们十一点断网,昨晚写完后发现断网了。。。   ☆、第三十三章   船舱里有些闷热,或许这是下雨的预兆。斯科特走到甲板上,仰望长空,看他们即将到达的城市是否即将在远处闪现。   当两人下了船,来到了传说中的水城威尼斯,斯科特再次为威尼斯赞叹不已。建筑群的结构灿烂夺目,绚丽多彩,这是意大利为前来观光的海员们兴建的,好叫他们看了五体投地:宫殿和“奈何桥”轻巧华丽;海岸边矗立着刻有狮子和圣像的柱子,仙人庙的侧翼高高耸起,绚丽动人,大门的过道和巨钟则又是一番壮观。斯科特不是没有来过威尼斯,只不过他上次到来是乘坐火车到来的。他环顾四周,感到从陆路搭火车到威尼斯就好比从后门跨人宫殿似的,只有像现在这样乘轮船穿过大海,才能窥见这个城市难以想象的瑰丽全貌。   第一次坐上威尼斯的平底船,都免不了感到一阵瞬时的战栗和神秘的激动。这是一种从吟咏民谣的时代起就一直传下来的稀有交通工具,船身漆成一种特殊的黑色,世界上只有棺木才能同它相比——这就使人联想起在船桨划破水面溅溅作声的深夜里,有人会俏俏地干着冒险勾当;它甚至还使人想到死亡,想到灵枢,想到阴惨惨的葬礼和默默无言的最后送别。   不过虽然整个威尼斯和他们所坐的小船都有些惨淡,但仍旧干扰不了斯科特的兴致勃勃。他甚至注意到了黑漆漆的座位的柔软、舒适和奢华。   “你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斯科特,这种小船或许也可以作为偷运封锁线的船只来用?”   瞧吧,刚才还臭着一张脸,这会儿就跟没事人一样。这个名叫瑞特·巴特勒的男人,变脸真是比翻书还快呢。斯科特慢悠悠地回答:“如果你给这条船加个舵。”   瑞特放声大笑,笑声在运河河面上飘荡,引起了船老大和来往船只注意。他像是要把胸腔里的抑郁全部释放和抛到脑后似的,慢慢收了笑声,低下头来,认真地看着斯科特。斯科特以为瑞特又要发表什么高见,也认真地回看着他。瑞特低低地说说:“你不觉得我们像躺在棺材里的两具尸体,被人摆渡过忘川河?”   斯科特一瞬间产生了把船弄翻的冲动,考虑到船老大可能会受惊,他勉强压下了这口气,转向船老大问:“你要多少船钱?”   船老大的眼睛越过他的头顶瞪着前方,口中无所谓地回答说:“反正您会付的。”那人继续卖力划船,语气显得相当强硬,还有一丝面对孩子的不屑和优越感。瑞特撇了撇嘴,干巴巴地说:“要是你再对我朋友这样无礼,我们就不付钱,你一个子儿也别想拿到。”   船老大立刻蔫了。   斯科特竭力忍住不笑。想跟瑞特·有文化有素质的流氓·巴特勒斗智斗勇?你还是先划二十年船再说吧。   到了目的地,他们取道花园的草坪从后面走进宽敞的饭店,经过大厅、前厅一直到办公室。饭店里的人已预先知道两位美国南方的绅士要来,因此热情接待。经理是一个矮小、和气而善于献殷勤的人,满脸浓密而整齐的胡须穿着一作法国式燕尾服,有着意大利人惯有的热情。不过斯科特认为经理的胡子与瑞特相比实在糟透了。经理把他们领进二楼一个双人房间。   这是一间舒适、幽雅的卧室,家具用樱桃木制成,一排长窗朝大海那面开着。屋子的面积很大,铺在地板上的半新的波斯地毯,底色是神秘优雅的暗红,高高的窗子上的帘子是温暖柔和的玫瑰色,在灰蒙蒙的天空下,整个卧室都因此而亮了起来。宽阔的壁炉内,一把旺火僻啪作响;阳光洒进亮晶晶的窗格玻璃,照亮了室内光洁的樱桃木家具,也照亮了宽阔、舒适的长沙发,以及摇椅上那些金色、蓝色的丝绒饰品。这个卧室明媚、光亮而温暖,让人也跟着不由自主心情愉悦。   用人们来来往往地在他们背后搬运行李、来来往往、忙忙碌碌。斯科特和瑞特悠闲地凭窗眺望午后人影稀少的沙滩和没有阳光的大海。海水把连绵起伏的波浪一阵阵推向海岸,发出均匀而安闲的声音,节奏向谁平稳的呼吸和心跳。   两人换了衣服,一起去面朝大海的露台上喝茶。斯科特换衣服像军人一样迅速麻利,而瑞特的动作相对来说就显得慢条斯理了。正当斯科特在门口等得不耐烦的时候,瑞特闪闪发光的身影终于从更衣室里出现了。他是如此的强壮,身上的衣服是如此整洁精致,像一只散发着浓烈雄性荷尔蒙的大型猫科动物。斯科特对衣服的要求和品位也很高,但他颓然承认,自己根本没办法在这种方面与瑞特较量。瑞特还是个说故事高手,内容从他自己的生活趣事、冒险经历到别人家的笑话丑闻,包罗万象,无所不包。总之,跟瑞特在一起的时候不需要说话也会感觉很舒适,话匣子一打开,又是一番天地。   喝完茶,两人学着欧洲人的悠闲,在屋外散步了一刻钟。斯科特的肚子稍微有些饿了,瑞特一面嘲笑他“正在长身体的男孩子永远也吃不饱”,一面毫不犹豫地加快步伐跟他一起回了休息室,等待饭店开饭。   休息室里坐了很多人,瑞特很快就与坐在附近的小姐、太太和先生们打成一片,谈笑风生。而斯科特对人的戒备心略强,他只是偶尔笑笑,或者回馈一个眼神的示意。谈话的间隙瑞特付在斯科特耳边揶揄着:“你可真是个戒备心极强的小孩子,斯科特。不过为什么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并没有表现出多少戒备和警惕呢?”   “我需要吗?”斯科特也低声回答。没错,至少在《飘》这本书中,他彻底的读透了瑞特这个人,斯科特知道,与瑞特相处,完全不需要戒心这种“心”的存在。   这里令人有一种见识丰富、眼界开阔之感。人们压低了声音在交谈,嗓音轻柔动听,斯科特从中辨别出了意大利语、法语、德语、英语和希腊语。时髦的晚礼服,温文尔雅的风度,落落大方的气派,让人不由自主屏息凝神。   斯科特和瑞特坐在一张柳条桌旁,他穿着一件墨绿色外套和墨绿色裤子,一双碧绿的大眼睛显得更加浓烈。   生活就像新闻联播,完全没有换台的必要了。看着身边妙语如珠的瑞特和笑声不断的人群,斯科特认命地闭上了眼睛,瑞特看到他无卡奈何却隐忍不发模样,笑得没心没肺。   没心没肺也好,总比掏心掏肺、撕心裂肺好得多了。   斯科特和瑞特等待的丝绸和珠宝商人终于来了,那个人一脸花白胡子和头发,眉毛却是乌黑油亮很不协调,他长着一只玫瑰红色的鼻子,显出与葡萄酒商人滚西密切。丝绸商老头的加入把大家的话题引向了时装和巴黎。大家很快七嘴八舌的,纷纷抱怨起巴黎女裁缝的野蛮作风。持相反意见的人则认为,只有不怕麻烦,才能换得巴黎才有的高品味。有几个人例举出巴黎手套、皮靴、纸扇、香水等高级品,不胜感慨。   这些本来是斯科特的本职工作,不过他今天忽然没了聊的兴致。据说女人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身为男人的自己今天怎么也精神不振了?斯科特面带笑容地看七嘴八舌的人群,听到笑声,就跟着笑;看到有人投来友好或好奇的眼神,就回给那人一个微笑。但是此时此刻,斯科特脑子想的却都是别的事。   男性是思维动物,靠理智生活,通常是有步骤,有计划,有目的的行事。不过斯科特忽然觉得今天已经失去了步骤,没有了计划,甚至连目的也消失不见,在人群蜜蜂般的嗡嗡低语中睡了过去。   = =   到底是累到什么程度,疲惫到什么地步才能让斯科特毫无顾忌地睡着?瑞特抱歉地冲大家笑笑,像抱娃娃那样抱起斯科特,低声道歉说:“很抱歉,女士们先生们,我的朋友一路上有些劳累,我想我需要带他回卧室好好睡一觉,非常抱歉。”即使怀里抱着一个人,瑞特的姿态仍旧那么优雅和风度翩翩。一个女孩好奇地问:“他是你弟弟吗?你对他可真好,巴特勒先生。”   瑞特摇摇头说:“是比弟弟更亲密的存在,布莱克小姐。”   他的声音还留在大家的鼓膜上,身影也还暂留在大家的视网膜上,可人已经消失了。 作者有话要说:  JJ貌似抽了……求留言求安慰TAT   我的另一篇文   专栏求包养。。。      ☆、第三十四章   斯科特和瑞特离开威尼斯回到亚特兰大时,正值一八六三年七月一号。这个时候南方人个个心里又充满了希望。尽管生活窘迫艰难,尽管粮食投机之类令人发指的恶行的源源不断,尽管几乎家家户户都经历了死亡和病痛的折磨,可是如今南方人又像战争开始时那样说:“再打一场胜仗,战争就要结束了。”而且大家的口吻比去年夏天更加自信得意。北方佬倒是颗硬核桃,不过这颗核桃终于要给砸碎了。   到处欢欣鼓舞,欢声笑语。一八六二年冬天,邦联军队在弗雷德里克斯堡打了个漂亮的胜仗。五月,穿胡桃色制服的将士们又在钱斯勒斯维尔打了一场大胜仗。七月初,李将军已经打进宾夕法尼亚,深入北方腹地了。亚特兰大全城欣喜若狂,激动不已,欢声雷动,笑语喧天。当然,与此同时,贝尔的“红头发”里也是人满为患——男人们激动的情绪需要宣泄,也是可以理解的嘛。   一片欢声笑语中,只有斯科特和瑞特保持了冷静的头脑。瑞特仍旧是一切都不会让他吃惊的模样冷眼旁观,而斯科特却完全清楚事情的发展、经过和结果。   他知道维克斯堡马上就要丢掉,从圣路易斯到新奥尔良,整个密西西比河都将落入北方手中。很快邦联军队就会在葛底斯堡折戟沉沙,葛底斯堡战役的失败将会成为美国内战的转折点。   只有瑞特知道,斯科特动用了自己的全部资源,拼命游说,在邦联上层做了很久的努力,把佐治亚的军队调走,换上了其他州的士兵。瑞特还嘲笑他让佐治亚的兄弟们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建功立业、青史留名”的机会。   上帝啊,请你原谅我这一次的自私。我没有办法忍受亲朋好友的惊恐,我无法看着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们白白送死,我真的不能目睹女人们苍白沉默的脸上压抑不住的祈求和惊恐,上帝啊,原谅我这一次的自私,虽然我知道,被我弄去送死的小伙子们也有亲人、也有朋友,也有妻子,也有爱人。   上辈子的葛底斯堡战役,亚特兰大甚至整个佐治亚,几乎每家都有亲人参加——有儿子,有兄弟,有父亲,有情人,有丈夫。这辈子,斯科特打定主意,不能再让亚特兰大温柔、坚强、热忱而无辜的南方女性,遭受丧父、丧夫、丧子之痛。   可是虽然面对伤痛的无限可能性,可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传来失败的消息。他们的亲人也许已经倒在烈日下的枯草里奄奄一息,或者陈尸在堆满石头的山丘,但他们为之献身的事业却永远不会失败。   上帝啊,即使我很自私,但我流着满心血泪祈求你的原谅。   当瑞特和斯科特骑在马上在亚特兰大街头慢慢行动时,亚特兰大还算平静。万里无云,晴空万里。   胸口里没有铅块堵住,喉咙上也没有被钢丝勒住。斯科特勒住胯^下白马的缰绳,侧过头看了瑞特一眼。对面的男人骑着一匹高头骏马,穿着铮亮的靴子和雪白笔挺的亚麻布套服,叼着昂贵的雪茄,显得那么时髦,那么健康,那么帅气。亚特兰大正午的阳光给他刚毅黝黑的侧脸镀上一层古铜色,此刻的瑞特那么像驾驭着天马、从天而降的希腊神祇。   感受到斯科特化作近乎实质的目光,瑞特也回过头,咧嘴一笑:“你不觉得现在应当让米德大夫来给我们发表关于胜利的著名讲演,说胜利就像栖息在我们旗帜上的一只尖叫的鹰吗?”   瑞特·巴特勒,你就是破坏气氛来的吧?   没有理会斯科特的无奈,瑞特悠闲地掸了掸一张纸。他手里拿着的是一份从宾夕法尼亚加急传来的电报,电报上是密密麻麻的伤亡名单——不过谢天谢地,名单上鲜有他们熟悉的名字。   因为斯科特在身边的缘故,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还勉强跟瑞特打招呼,就算个别人避开他绕道,至少口中没有蹦出恶狠狠的“投机商”。而斯科特受到的待遇就相当热烈了,人们把他当做英雄来欢迎。而两人待遇的差别,就源自斯科特把嘴巴闭得紧紧的,不用真相刺激南方爱国者的内心,而瑞特则以讽刺挖苦和抖露真相为乐。   斯科特是绝不允许自己的名誉受到损害的,因为他代表的是奥哈拉家,而且他深知如果自己把名声搞糟的话,父母和姐妹们将无法在深深扎根的南方上层社会立足。因此他对瑞特给他扣的帽子——虚伪啦,绿眼睛伪君子啦,不诚实啦,戴着假面具骗人的恶作剧小孩啦——完全无动于衷。   事实上,如果没有斯科特这个过从甚密的朋友和玫兰妮坚定不移的维护,瑞特的名声一定会在亚特兰大糟糕透顶。事实上有好几次若不是斯科特拦着,瑞特早就声名狼藉了。他黝黑的面孔上,两只傲慢的眼睛让人看着就不舒服,仿佛天下女人都是他的私人财产,随便什么时候高兴就能任意享用。冷漠审视的目光、嘲弄的意味,无赖的作风和刻意的口无遮拦和冷嘲热讽,像一个愤世嫉俗的先知,对着奔向悬崖的羔羊们嘶吼,可是却无人回应,无人聆听,也无人理解和在意。   “得啦,瑞特,以后少来你那令人生厌的悲观刺耳的论调了,害得我也背了‘交友不慎’的恶名。”斯科特无可奈何地看着又准备发表长篇大论的瑞特,做了个手势制止他,“你明白我跟你一样清楚,发动战争的人如果不把战争说成是神圣的,哪个傻瓜会去打仗?不管演说家对参战的傻瓜喊什么令人热血沸腾的战斗口号,不论他们把战争标榜的多么高尚,其实战争从来只有一个目的——”   “——那就是钱。”两人在同一时间说出同样的话。   “一切战争其实都是为了争夺金钱。”瑞特不再那么漫不经心,“可惜从来没有几个人认识到这一点。我很高兴,斯科特,你这颗漂亮的小脑瓜里还有点常识。”   ……斯科特翻了一个白眼。   “我很高兴,你扑克牌一样的小脸上总算有了点不用称之为‘面无表情’的表情。”瑞特的声线慢慢低下去,显得有些反讽、自嘲、颓唐和落寞:“有时候,战斗是口号是‘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基督的坟墓!’有时候,战斗的后好是‘打倒教皇’!有时候成了‘棉花!奴隶制!州权!’”瑞特慢慢恢复了原有的玩世不恭的模样,笑嘻嘻地看着斯科特,来了一个神转折,“不过你既然已经足够有钱,完全可以让你不喜欢的人见鬼去了。”   斯科特耸耸肩说:“得了吧,那些整天抨击我们这些投机商的高贵公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没有办法像我们这样有钱,他们心里不平衡了。我相信,很多人如果有机会,也会毫不犹豫地参与进这个他们曾经批判得狗血淋头的体制之内了。所以,瑞特,既然你在这个体制内捞了那么多好处,就不要刺激那些爱国者脆弱的神经了。”   “好好好,为了避免你清白无瑕的名声被我连累,我一定尽量沉住气、耐下性子,少说点刺痛那帮忠贞的邦联爱国者脆弱内心的叛逆言辞?”   斯科特点头赞许。 作者有话要说:  下午,晚上还有二更,三更~求留言求动力求作收……打滚卖萌。。。   ☆、第三十五章   “好好好,为了避免你清白无瑕的名声被我连累,我一定尽量沉住气、耐下性子,少说点刺痛那帮忠贞的邦联爱国者脆弱内心的叛逆言辞?”   斯科特点头赞许。   “斯科特,虽然你虚伪得无可厚非,不过我清楚的很,你也不喜欢我们伟大南方的制度,非常非常不喜欢。”   “我承认,我爱南方,可是有些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让我很恼火,但我试着尽量不去碰触古老南方的底线。有些事情想想就算了,干嘛一定要说出来?嘴巴紧一点会少很多麻烦。”   瑞特轻声笑了一下,他白色波纹绸的衬衫波光流动:“很多东西你和我一样不喜欢它。可是至少你可爱可敬的父亲是靠自己的双手、头脑和威士忌酒发家的爱尔兰人,他给你的束缚要少很多。至于我呢,出生在查尔斯顿那个古怪刻板的地方。我怎么成了巴特勒家的逆子你相当清楚,遵循他们的规矩有多乏味你也体会了。人人必须做许多事情,因为大家历来就是这么做的,爷爷的爷爷,爷爷的爸爸,爸爸的爸爸……一代一代就是这么来的。这类荒唐事情我忍无可忍。有时候我想起那位取代我成为巴特勒家继承人的弟弟,他生活在查尔斯顿那群自命不凡的老母牛堆里,把他们奉若神明,守着个庸俗不堪、生了一大群孩子的妻子,一年到头只有圣塞西莉亚节才能跳一回舞,周围永远是一成不变的黑奴和稻田。我是个享乐主义者和利己主义者,我觉得跟这个制度决裂是划得来的。如今南方跟我两清了,以前南方把我逐出家门,想把背叛南方的恶棍饿死。可我没饿死,反倒从南方垂死的人手里很赚了一大笔,足够补偿我被剥夺的继承权了。”   “你可真记仇,瑞特·巴特勒。是啊,你唯利是图,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世界上的钱一共只有这么多,流进你的口袋里,必然要掏空某些人的钱包。”斯科特脱下帽子跟一个路人打招呼,一头乌黑略长的软软的头发就飘散在空气中,隔得很远,可瑞特仿佛被他的头发扫过了面颊,心里痒痒的,仿佛被一只猫爪挠了一下。   “我没有为国捐躯的义务,但我有狠捞一笔的权利。”   没错,南方的传统,对道德的要求太高了。比如爱国的传统,要求每个人都要为了邦联牺牲一切,这未免太苛刻了。为国捐躯是一种高风险的牺牲,要求南方人民“必须负起这么高道德标准”的道德──其实是不道德的!   “‘为国捐躯光荣、投机倒把该死’,这分明是道德绑架。”斯科特表示赞同。他忽然觉得心口里有什么在低低地申诉,有什么委屈在破土而出,终于他在瑞特略显好笑和诧异的眼神中接住了话头:   “为了虚无缥缈、看不见摸不着的‘棉花、奴隶制、州权’而捐躯的人,这种牺牲超乎常情。能做到的是英雄,我们当然应该对他大加赞赏和表彰,因为正常人做不到——可是反观我们南方,要有多么扭曲的环境,才能让每个正常人,都做出反常的事?要有多残酷的道德,才能强迫每个普通人,都心怀感恩地献出一切?   “不去参战的好比威尔,就算龟缩在亚特兰大好好活着,他受到的讥嘲与歧视,也会让他生不如死一辈子……这种环境,人人都要为奋不顾身。   “上了战场,就算赔上一条命,至少不会被人们诟病;如果当了逃兵,一家人都为之蒙羞、都羞惭得要死……这种环境,谁敢不奉献牺牲?   “当一切你所眷恋、所珍惜、所想保护的事物,在庞大的社会压力下,都显得那么的渺小、那么的无可遁逃时;当从小每个人受到的教育都是如此,发出的谴责都是这样时;当眼前看着军号的吹响和战鼓的擂动,而背后却是能将我们的世界碾个粉碎的道德时……谁能不为国捐躯?   斯科特胸口微微起伏着停了下来,好像不断奔涌的话堵住了喉咙一样。瑞特拉着缰绳,让自己的马靠近斯科特的马,然后小心翼翼地把他从马背上抱了起来,放倒自己胸前说:“道德未必有这样强大的力量,你看我们不就是漏网之鱼的吗?”   “还不如说我们是两个意外。”斯科特继续说下去,仿佛有什么逼迫着他似的,“可是整个南方,像我们这样清醒的意外又有多少呢?道德的力量不够大?呵呵,道德是什么都能做到的。只要我们对道德的宣传,更加地慷慨激昂;对教育的改造,更加地发人深省;对社会的谴责,更加地正气凛然──我们就会发现,面对邦联的旗帜,人人都会热泪盈眶、奋不顾身的。”   说完后,斯科特仿佛被榨干了全身的力气,他平视绷得直直的身体变得软绵绵的,靠在瑞特怀里。瑞特的手臂像一对翅膀,瑞特的怀抱像避风的港湾。斯科特被暖和的阳光晒着,忽然昏昏欲睡。   只有在感到彻底安全的、没有丝毫威胁的时候,斯科特才会允许自己放纵自己的困倦。   斯科特像一只成长中的、玩累了的猫科动物蜷缩在窝里。瑞特发现他又长高了,可是骨骼和肌肉还没有完全发育好,整个人还像他十四岁的时候一样纤细。屈指一算,斯科特今年已经十六岁了……   已经十六岁了……   十六岁!   瑞特在心里大吃一惊,眼睛也睁得老大。   如今瑞特也三十二岁了,恰好是斯科特的两倍大。他想起自己十六岁的时候,尽力地回忆,发现记忆已经模糊不清。瑞特隐约记起那时候他在西点军校,凭着一股狠劲和冲劲成了圈子里的头儿,酗酒,打架,聚众闹事,拈花惹草,总之这个年龄段的花花公子干过的荒唐事,他一个不差地做全了。   瑞特不后悔,毕竟这是一种人生体验,而及时行乐是他的人生信条。可他忽然心疼起斯科特来——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是不应该受这种苦的。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是不应该跟老狐狸们勾心斗角,是不应该在封锁线边缘来来去去的。   这一切都是该死的战争的错!瑞特在心中恶狠狠地咒骂。   后来,很久很久以后……在亚特兰大围城的那一夜,在斯科特和瑞特做出决定在最后关头参军时,他终于明白了:   促使无数年轻人奔赴战场、奋不顾身的,并不是所谓的道德法则。他们抛弃妻子、奔赴战场,并不是认为新婚燕尔的妻子和嗷嗷待哺的婴孩比不上飞溅的鲜血和埋尸的黄土,而是——   他们希望通过他们的努力和牺牲,换来一个更好的明天。在这个明天里,没有战争,没有饥饿,没有痛苦,没有泪水。在这个明天里,他们的妻儿能够生活的更好,更好。   于是奉献是值得的,于是牺牲是值得的,于是用他们的鲜血和生命换来南方更美好的未来是值得的,只是南方的小伙子们都没有想到,为之献身的南方最终失败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你们的留言呢TAT说好的收藏呢……   ☆、第三十六章   瑞特喜欢冒险,喜欢挑战,喜欢刺激,喜欢有激情的生活。   瑞特,有时候你真是个傻瓜。难道你不明白,人不能一辈子冒险,也不能一辈子奋斗。经历了狂风暴雨后,当所有风景都看遍看透,一个疲惫的人真正需要的,是细水长流。   斯科特忽然有些想念阿希礼,想念不愿正视事实却仍旧愿意为战争献身的阿希礼·韦尔克斯。他也赞同斯科特和瑞特的观点,认为这场战争的结局将以悲剧和惨剧收场。   比起心心念念想做英雄、对战争的正义性深信不疑、渴望成为战斗英雄的单纯的查尔斯相比,为错误的东西作战,无疑需要更大的勇气。   不过他那时并没有想到,他和瑞特这两个以理智著称的人,也会有头脑发热、奋不顾身的时候。   没错,这个世界上并不全是逻辑、理智和常识,我们也需要情感。   在斯科特的保护和提防下,瑞特的名声还没有坏到无可挽回的地步。至少亚特兰大上层社会的圈子里还有一半的高贵家庭勉强愿意接待他,不过至于瑞特本人是否愿意去拜访这些死气沉沉的爱国者,他人就不得而知了。   瑞特知道在巴黎,女人的裙子下面露出衬裤已经不时兴了,他甚至会悄悄地告诉一些大胆跟他调情的姑娘们,巴黎女人穿什么样的衬裤这种略显惊世骇俗的话题。若不是瑞特那么富有男子汉气概,听他把女人群袍、遮阳帽、头发式样之类描述的如此细致,准会觉得他有点娘娘腔。瑞特能凭记忆说出裙袍边饰,他能够记住女性特别重视的细枝末节,他耐心地告诉女人们今年流行帽子小一点,在头上戴的高一点,帽檐把头顶大半遮起来,他详细地描述出如今帽子上流行的羽毛品种和颜色,晚礼服的衣领低的触目惊心,等等。如果相同的话语从斯科特这张薄而秀气的小嘴里吐出来,一定会相当违和。   此时南方对投机商的愤怒已经吼声四起了。当时查尔斯顿港已经完全让北方军舰封锁了,威尔明顿成为了偷越封锁线的船只初入的主要港口,商人们在那里的所作所为已经到了明目张胆、耸人听闻的地步。大批投机商云集在威尔明顿,都备足了现款,一有货船进港就把整船货都买下来,然后囤积着等待涨个好价钱。   如今邦联的命运不仅系于前方战士,也大大依赖于偷运封锁线的船只躲避北方军舰的技巧。虽然斯科特暗中跟北方的来往也不少,但他小心翼翼地维系了自己在南方上层社会的名声。他小心谨慎,虽然免不了投机倒把和鱼北方佬过从甚密的传言,但斯科特从来不让人抓到证据,而且就算有着各种传言,南方社会最保守最矜持的人也出于爱国之心而对他宽大为怀。斯科特成为了奥哈拉家族的骄傲,他的名字总是与“奋不顾身”、“英勇无畏”、“传奇”联系在一起。其实只有斯科特本人才明白,他冒着极大风险偷运封锁线,不是因为勇敢,而是因为恐惧。   没错,他怕。他害怕战争中家人和奴隶忍饥挨饿,他害怕为邦联军队兢兢业业贡献物资的父母操劳过度,他害怕战后家园被毁,他害怕……于是斯科特才神经质地、强迫症一般地拼死拼活。   后来斯科特才明白,原来瑞特也怕。二十岁被父亲扫地出门的他,举目无亲,颠沛流离。无论瑞特多么勇敢,多么狠辣,在没有安全保证的、危险的世界中也会害怕。瑞特不踏实,于是他不停地夺取,不停地去拿,他越来越贪婪,索取地越来越多,越来越不择手段……没错,他也怕。他害怕回到一无所有的日子,他害怕无法保护自己和自己爱的人,他害怕受到强权者的摆布,于是他不停地去拿,拿得越多越安全、越踏实。   没错,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受到惊吓的孩子,一个惴惴不安的孩子,一个渴望温暖怀抱和坚强臂膀的孩子,一个固执地追求爱的孩子。但每个人同时又有坚强的臂膀、挺直的脊骨,以及可以付出的源源不断的爱。一个人长时间扮演同样的角色会很累的,因此亲人、朋友和夫妻才应该同甘共苦、相互扶持。   斯科特知道,瑞特有时候跟县里一起长大的朋友们没什么区别——像所有南方男孩一样态度殷勤、花言巧语,像塔尔顿家孪生兄弟一样爱搞恶作剧,像方丹家的兄弟们一样毒舌,像卡尔弗特家兄弟一样满肚鬼点子。毕竟每个人都具有多面性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同的人格,如果一个人总是一成不变,未免让人乏味,也不正常。   圣诞将至,佐治亚的小伙子们终于赶上了难得轮到他们的假期,回家来度假了。圣诞节前四天,斯科特收到他们的电报,得知县里的年轻人马上就要抵达。斯科特与他们阔别两年有余,在等待县里的年轻士兵们下火车的时候,颇有些近乡情更怯的滋味。   在闹腾腾的车站上,斯科特最先看到的就是阿希礼。阿希礼·韦尔克斯少校身穿褪色的补丁制服,一头金黄色的头发也给夏天的烈日晒褪了色,两撇骑兵式的小胡子垂在嘴巴两边,神色中多了一些平静、自信和威严,一副十足的军人模样。   阿希礼见到斯科特后,眨了眨眼睛就把他抱住了。他两撇小胡子蹭得斯科特痒痒的想打喷嚏,忽然又被身后的惊叫弄得浑身一愣:“上帝啊,真的是你,斯科特·奥哈拉!你这个坏家伙,我们两年没见面了!”   阿希礼还把斯科特搂得紧紧的,他只好拼命探起脑袋向后看——他看到了同样阔别两年的查尔斯·汉密尔顿。   查尔斯身着军装,他的军装虽然也很破旧,却比大多数人要干净整洁许多。手枪装在缝补过的枪套里,斑驳的刀鞘在长筒靴上碰出咚咚声。马刺虽然已经钝了,却不乏铮铮光亮。他端正的肩膀和明亮的眼睛里显出完全陌生而新奇的品质,一双棕色的大眼睛见惯了鲜血,可眼里仍旧是不变的纯真。   两年的军旅生涯,唤醒了查尔斯血液深处的军人血脉,父亲遗传给他的军人气质被战争完全激发起来。斯科特早就听说了查尔斯的传奇,知道他服从命令,知道他奋不顾身,知道他虽然跟玫兰妮一样见到鲜血就会想吐可仍然建功立业。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七章   阿希礼见到斯科特后,眨了眨眼睛就把他抱住了。他两撇小胡子蹭得斯科特痒痒的想打喷嚏,忽然又被身后的惊叫弄得浑身一愣:“上帝啊,真的是你,斯科特·奥哈拉!你这个坏家伙,我们两年没见面了!”   阿希礼还把斯科特搂得紧紧的,他只好拼命探起脑袋向后看——他看到了同样阔别两年的查尔斯·汉密尔顿。   查尔斯身着军装,他的军装虽然也很破旧,却比大多数人要干净整洁许多。手枪装在缝补过的枪套里,斑驳的刀鞘在长筒靴上碰出咚咚声。马刺虽然已经钝了,却不乏铮铮光亮。他端正的肩膀和明亮的眼睛里显出完全陌生而新奇的品质,一双棕色的大眼睛见惯了鲜血,可眼里仍旧是不变的纯真。   两年的军旅生涯,唤醒了查尔斯血液深处的军人血脉,父亲遗传给他的军人气质被战争完全激发起来。斯科特早就听说了查尔斯的传奇,知道他服从命令,知道他奋不顾身,知道他虽然跟玫兰妮一样见到鲜血就会想吐可仍然建功立业。   “查尔斯·汉密尔顿上校继承了他可敬父亲的天赋,是一个富有鼓动性的指挥官和奋不顾身的战士。”报纸如是吹嘘,“汉密尔顿上校经常率领军队骚扰北方佬,一旦打进去,就像钉子钉进了土墙,像狐狸进了鸡群!”   斯科特看到陆续下车的兴奋的小伙子们。他看到了塔尔顿双胞胎兄弟,两人的笑容还是当年闪动的微笑:斯佳丽狂热的追求者,放^荡不羁、老是喝醉的骑手,大大咧咧又无所畏惧的小伙子。凯德·卡尔弗特瘦得不成样子,还咳嗽个不停。达拉斯失去了一根手指,方丹家的几个兄弟们喝得醉醺醺闹哄哄的,芒罗家的兄弟们是一八六一年来第一次休假,兴奋地像找到主人的被抛弃的看家狗。   “一次疯狂的行为,加上另一次愚蠢的举动,就会酝酿成一次灾祸。当不幸的人认清了他曾经全心全意投入的事业,那么唯一的希望就是,不要左顾右盼,也不要回头,而是义无反顾,勇往直前。”查尔斯的皮肤还是白皙而缺乏血色的颜色,两年的风吹日晒并没有给他造成多大伤害,唯一的改变是下巴和嘴唇上冒出了棕色的髭须。他的眼睛更加坚定,只是面对女性仍旧羞怯和放不开。当斯科特拍着他的肩膀,悄声问:“战争的结果其实已经很明了了,是吧?”   查尔斯·汉密尔顿摘下宽边软帽,挠了挠有些长了的棕色头发。他的微笑还是当年那个男孩的模样:“就算我们没有打败北方佬,我们也会让他们知道,我们努力过了。”   “见鬼,两年没见,你们一个个变得我都认不出来了!”斯科特每人都给了一拳。阿希礼慢条斯理地说:“得了吧,小鬼头斯科特,你这两年起码长了四英寸!”查尔斯跟斯科特比了比个头,哈哈大笑起来——全身每一寸都在笑着。   “哈哈,我们那些日子可光荣了!”查尔斯兴致勃勃地说,“北方佬的第一批马是征召来的,好多上战场前还在耕地呢!北方佬的指挥官们像好斗的公鸡一样吵闹、摆架子,我们的呐喊常常吓得他们不放一枪就投降了!”   虽然查尔斯说的很轻松,可斯科特不比士兵们更不清楚他们的处境。   事情确实越来越糟了,没有什么比葛底斯堡的失败更糟了——十七名邦联的将军和两万八千名士兵或死或伤。可是此时斯科特的心仿佛飞到了亚特兰大上空:他的伙伴们差不多都回来了!   不必再跟满是铜臭味的投机商聚在一起,假装赞同他们粗俗的笑话——那些投机商们戴着黄金制作的短表带和表链,有的大腹便便的,有的满脸通红,有的油光水滑得像膘肥体壮的大狗。虽然小伙子们有的面黄肌瘦,有的胡子拉碴,有的衣衫褴褛,可是斯科特见到他们,就像在沙漠中跋涉许久的人终于找到一眼泉水一样,欣喜若狂。   斯科特的眉毛稍微冲撞了一下,又立刻平展了眉峰,一手搭上查尔斯的肩膀,一手向后招呼说:“别在火车站磨蹭了,邦联的英雄们,我们的爱国市民正迫不及待要为我们的英雄喝彩呢,是吧,查尔斯·汉密尔顿上校,阿希礼·韦尔克斯少校,拉斐特·芒罗上尉,雷福特·卡尔弗特中尉,布伦特·塔尔顿中尉,斯图尔特·塔尔顿下士,托马斯·塔尔顿列兵,约瑟夫·方丹列兵,亚力克·方丹列兵,汤尼·方丹下士?你们觉得呢,是不是应该好好洗个澡,再□□的睡一觉,然后接受情人、孩子、妻子和父母的拥抱和泪水,接受亲朋好友和爱国市民的慰问和欢呼呢?”   “恭喜啊布伦特,快要跟我漂亮的妹妹卡丽恩结婚了!你可不准跟以前一样,喝得醉醺醺的吓到她,不然我跟你没完!”斯科特向布伦特·塔尔顿挥动拳头,作势捶他。   “哈哈,有你这样一个被全人类交口称赞的哥哥,我可不敢对我未来的妻子稍有恶言相向!”   一群人吵吵嚷嚷地去了佩蒂姑妈家,佩蒂姑妈那座本来还算不小的房子一瞬间拥挤得像蜂房似的。   方丹家的兄弟们又喝多了酒,一见佩蒂姑妈,马上像好斗的公鸡一样乍起羽毛,都想抢先亲吻姑妈,弄得老小姐又是害怕又是兴奋,连溴盐都忘记了。凯德见状愤愤地说:“这两个坏家伙,在弗吉尼亚和田纳西还没打过瘾,一到里士满就酗酒打闹起来,结果让宪兵抓了个正着。要不是阿希礼好说歹说替他们解了围,再加上查尔斯也小有名望,这个圣诞节他们只能在牢房里过了。”   斯科特没怎么注意凯德的抱怨,他满含笑意的目光凝在一屋子的人的姿态上。阿希礼窝在沙发里,身旁一边坐着玫荔,另一边坐着霍尼。印第亚与斯图亚特靠在一起低声说话,印第亚一向高傲的头颅此时低着,仿佛要低到地面上。甚至斯佳丽都受到了感染,她挽着查尔斯的手臂,眼里滚动着泪花,一遍遍地重复着一个词:查理。   “亲爱的,你这模样活像个叫花子,”最初的激动过后,玫兰妮说,“你看查理的外表就比你整洁多啦,是谁给你补的制服,干嘛用蓝色补丁?”   “我以为自己的模样挺帅呢,”阿希礼看了看自己的外表,“要是你拿我跟前方衣衫褴褛的士兵比一比,就会更加赞赏你的丈夫啦,毕竟你丈夫打起仗来比你哥哥还是略逊一筹的,哪里能有查理的待遇!蓝色补丁嘛,我们没什么好选择的,要么任凭马裤上有多少窟窿也不管,要么弄件北方佬的军装补一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八章      在过去,斯佳丽的活泼与玫兰妮的娴静是成正比的,可今天的斯佳丽却特别沉默,而玫兰妮则活跃很多,与丈夫久别重逢,玫兰妮一双棕色的大眼睛里满是泪花。斯佳丽挽着查尔斯的胳膊坐在他身边,仰着头看他,仿佛从来没有认识过他一样。   或许查尔斯身上陌生而新奇的品质勾起了斯佳丽的兴趣吧?斯科特揣摩这姐姐的眼神,发现斯佳丽已经不再把查尔斯当成一头待宰的小牛犊来看待了——这是个好兆头。   在这个久别重逢、本能够也本应该谈笑风生的日子,斯科特也意外沉默着。他的脊背挺得笔直,手放在并在一起的双腿上,目不斜视,比经历了两年战争操练的小伙子们更有军人气质。他听着一反常态侃侃而谈的阿希礼和查尔斯,看着大家把他们团团围住,看到窗外不时闪动的好奇的脑袋,看着大家净拿战争的问题缠住他们不放。斯科特明显感觉出来阿希礼对战争兴趣寥寥,甚至还不如查尔斯对战争感兴趣——不过查尔斯似乎是用战争的趣事来刻意掩饰一些他不愿意提及的话题,阿希礼也是。   他们说的很多,欢笑不断,成了谈话的主角。他们谈起朋友们的趣闻,讲起生活中各种艰难应付时显得乐不可支,把忍饥挨饿在雨中雪中行军说的轻描淡写。加上查尔斯不时在一旁补充,逗得一屋子女人们咯咯地笑个不停。   斯科特明白,只有经历过战争的人才有权诉说战争的苦难,可是被战争打掉了牙齿的年轻人们,和着血泪把苦痛咽下,在妻子儿女面前,维持着那个摇摇欲坠、奄奄一息的天堂。   谁能理解谎话连篇、强颜欢笑的士兵们的内心的伤痕?尤其是当他们的妻儿也在生活艰难、缺衣少食、忍受着物价飞涨、缝缝补补的日子,却内心充满了骄傲和信心的时候?士兵们都在妻子、儿女和父母面前演绎着一个谎言,但他们无法逼迫自己对这个谎言信以为真。两年的战争过去,大家对结果都心知肚明——南方会被打败的,只是时间早晚问题。   每个回来探亲的士兵都谎话连篇,力图把这个谎话说得更圆满,更长久。   勇气是压力之下的优雅风度,勇气并不来源于勇敢,而是来自责任。   大家围着火炉坐的久了,渐渐开始有人打呵欠。彼得大叔把韦尔克斯老先生和两个姑娘送到旅店,斯科特去火车站接爸爸、妈妈和卡丽恩。塔拉一家、塔尔顿一家差不多都来亚特兰大了,卡丽恩和布伦特、斯图亚特和印第亚的婚礼就在亚特兰大的教堂里举行。   整个圣诞节都因为两对新人的婚礼而忙忙碌碌的,让斯科特不由自主想到了两年前,玫兰妮和斯佳丽两人的婚礼也是在两个礼拜里操办出来的,那时候埃伦急得焦头烂额,拼命劝斯佳丽和查尔斯缓一缓,可如今,就算全南方的埃伦也阻止不了原来世界的变迁和覆灭。   火车站居然遇到了瑞特,斯科特带着一颗淡然的好奇之心问:“快半夜了,瑞特,抽了什么风才在冬日半夜,一个人驾着马车出来遛弯?”   “我说的理由你会信吗?”一顶宽边黑软帽遮住了瑞特半张脸,一向闪闪发亮的眼睛在帽檐的阴影里看不清楚。   “要么是战争,要么是爱情。”斯科特懒洋洋地说,“你也该找一个情人陪着了,瑞特,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早该结束单身和漂泊的日子了。”   “女人是束缚,也是麻烦,我还没有愚蠢到给自己找一个束缚或者一个麻烦。”   “而起恰好要来接两个束缚和麻烦。”斯科特把平贴着裤缝的手塞进兜里,“我妈妈和妹妹。我妈妈在十五岁时,有个男人心甘情愿地把脖子伸进了套索,如今快二十年了。这个圣诞假期,又有两个在本能冲动和未来考虑下的男孩,准备把爱情埋进婚姻的坟墓。”   话音刚落,瑞特高大的身子就从车上翻下来,降落在斯科特身边。瑞特摘下自己的手套,他的一双大手把斯科特的手从口袋里掏出来,放在嘴边喝着气,修剪整齐的小胡子蹭过手背的皮肤,灼热的气息喷在冻得冰冷的手上,暖暖的,痒痒的。斯科特试着把手抽回来,却发现自己的手像被铁钳钳制住了似的,怎么也抽不出来。   “老老实实的别动,你可不想像弗吉尼亚那帮愚蠢的士兵们一样,把手指一根一根地冻掉吧。”瑞特粗声粗气地说,“如果下次再不戴手套就出门,我一定会想办法让你长个教训的。”他的口吻像个恐吓小学生的坏脾气老师。   瑞特的掌心粗糙却温暖,能隐约感受到他手背上的毛发和已经很轻微的伤疤。指关节很分明,指甲修剪得圆润漂亮。暴露在冬夜的晚上,瑞特的手仍然灼热,他的体温透过毛呢大衣一丝丝地辐射出来,让附近的空气都变得温暖。   有更加灼热的气体喷洒在斯科特的头发上,斯科特疑惑地仰起脑袋,额头重重地碰上了一个软软的东西。   半晌,瑞特捂着嘴巴,闷声闷气地说:“你的前额磕到了我的牙齿。”   斯科特可不这么认为。他揉了揉额头,并没有一丝疼痛的感觉。不知道是瑞特及时用嘴唇包裹住了牙齿,还是瑞特根本就是在捉弄他。   这几天简直如梦似幻,其中充满了圣诞树的松枝气息,烛光和装饰品在其中闪烁,匆匆逝去的每一分钟短暂地像心跳。多么紧张的一个礼拜,让人气都喘不过来。   瑞特得知斯科特的妹妹要结婚了,从英国弄来了大匹闪闪发光的新缎子,外加两块带花边的面纱,料子足够给卡丽恩和印第亚两人做结婚礼服。当斯科特抱怨自己也能弄来同样的东西之后,瑞特似笑非笑地说:“你就当我借花献佛吧,况且,宝贝,我压根不相信你对女装的品位。”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九章      在这个冬季的夜晚,斯科特沉默地站在瑞特身边,毫无目的地四处环顾时,一不小心看到了自己的曾经。   记得穿越前的那些日子,为了祭奠执行任务而牺牲的战友,没死的特种兵们每天不许说话,不许娱乐,也不许喝酒,战士们整日大眼瞪小眼,只得叼着一根烟打发时间,无所事事。   现在,楼下也有无家可归的南方士兵,叼着劣质的烟草,大眼瞪小眼,无所事事。   独在异乡,能让人安宁的,无非是温暖的怀抱,和热腾腾的食物。   从前的斯科特,和如今无处可依的士兵,却连这些都是奢求。   斯科特看着苦难,悲伤和牺牲一再重复,他在怀疑自己倾尽一切为之付出的,到底值不值得。   他在很多年前也曾怀疑过。那个时候,有人被困在着火的二十八层大楼上,消防员无能为力。最后关头,他所在的部队出动了,可最后还是救援失败。   那个人的妻子和孩子,就在另一幢楼上,眼睁睁的看着她们的丈夫和爸爸被火海吞没。之后,网上的谩骂铺天盖地袭来,什么“ZF的走狗”,“G^CD的暴力机器”,“纳税人养活的白眼狼”……让参与救援的特种兵们几乎顶不住舆论的压力,感觉在被火灼伤的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   那个时候他还不叫斯科特。   他们不是绿灯侠,不是蜘蛛侠,不是钢铁侠,不是内裤外穿的超人也不是圣母玛利亚救世主耶稣基督,凭什么要负担起拯救每个人的义务,一旦有救不了的人就要被踏上一万脚,几乎永世不得翻身呢?   想到这里,斯科特忽然松了一口气,折磨他很久的思绪的死结忽然解开了。   是啊,倾尽一切,无所谓值不值得,毕竟,这是他的选择。尽人事,听天命,享受生活,珍惜当下。冥冥中,或许真的有一个上帝,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吧。   忽然发现,这个圣诞假期,是几年来第一个在塔拉度过的了。   一家人——包括玫兰妮一家,佩蒂姑妈,汉密尔顿夫妇(斯佳丽和查尔斯)——在亚特兰大与久别的亲人见了一面后,又匆匆忙忙坐火车赶回塔拉。同时,卡丽恩和印蒂亚的婚礼也在紧锣密鼓之后,准备停当。   明天注定又是一个不眠之夜,斯科特跟瑞特挤在勉强塞进书房里的一张小床上,用力推了推贴的紧紧的庞然大物,见瑞特纹丝不动,也就叹了一口气,脑袋往羽毛枕头里一埋,沉沉睡去了。   第二天,意外发现瑞特侧着身子,宽厚的脊背紧贴墙壁,而斯科特四仰八叉地霸占了整张床的三分之二。——瑞特嘴角,还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像嘲弄又像无奈的笑容,好像在说:你就知道我那你没办法,小伙子。   只要睡醒,斯科特就会在几秒钟让自己的大脑飞速运转起来,像一辆从发动到全速只要很短时间的赛车,只是今天,貌似汽车没油了。   不能这样,今天可是妹妹的婚礼,身为哥哥,就算不能仪表堂堂,也得精神百倍。斯科特毫无羞愧之心地指示瑞特拿一杯白兰地给他,结果瑞特端了一个托盘回来,托盘上放着松饼,红薯,煮鸡蛋,一瓶白兰地还有两个杯子。   “喝白兰地你干嘛拿喝香槟的细长高脚杯?”斯科特学着瑞特的摸样,颐指气使地撇撇嘴。   “得啦,宝贝,在这样鸡飞狗跳的时刻,瞒过令堂的注意和黑妈妈的火眼金睛,我可是费了好一番功夫呢,没让你用瓶子直接对着喝就谢天谢地了。”瑞特一如既往地露出一排白牙。   真见鬼,刚起床就精力旺盛、生机勃勃的模样。斯科特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一把夺过白兰地的瓶子,拔开瓶塞,瓶口对着喉咙直接灌下去。   瑞特赶紧把托盘放下:“好啦,小斯科特,要不是我身手灵活,这一托盘食物就要稀里哗啦的报销了,在物资如此紧缺的年份,你可不要为浪费粮食而身先士卒。”   斯科特不语,用眼睛的余光瞄着酒瓶,绿眼睛里烧起挑战的火焰。瑞特立刻接收到了他的信号,欣然迎战:“没问题,自不量力的小猫咪。”他优雅地伸出手,风度翩翩地接过酒瓶……——豪爽地……一饮而尽。   留下斯科特干瞪眼。   瑞特举起两只空杯子,一只递到斯科特手中,将瓶子里的最后几滴酒分别倒进杯里,对斯科特举杯说:“为卡丽恩·奥哈拉·塔尔顿太太……还有印蒂亚·韦尔克斯·塔尔顿太太,干杯!恭祝她们得偿所愿找到了自己的坟墓!”   真是活见鬼,这么可笑的行为,在瑞特做来,怎么就有一股优雅的味道呢?   坟墓……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因为爱情本身就是不靠谱的多巴胺对大脑作用的结果。当你看到一个人,心里忽然不可抑制地涌起一阵冲动,血液沸腾着叫嚣着就是他(她)了的时候,其实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生物本能找到了适宜产生更优良下一代的配偶。   所以,爱情是不可抑制的激情,是多巴胺的迅速分泌,也只不过是一种生^殖本能。   只有热情的浪潮退去,激情的火焰熄灭,长期在一起形成的默契才慢慢沉淀,相互扶持的信念才开始滋生,彼此磨合,彼此习惯,习惯了对方的每个动作,熟悉到一个眼神就会明白对方所想,欣赏彼此的可爱之处,对爱人的坏习惯和小缺点嘲弄几句,在弱肉强食的围城中,走向生命的尽头。   他是我的人,是与其他任何人都不同的存在。   爱情被埋入婚姻的坟墓,可是爱并没有完结。   这种近乎亲情的情感,才是爱情的最终归宿。   斯科特天生就不擅长与女□□往,除了他的母亲和姐妹。他只希望熬过这段乱糟糟的日子,等战争结束了,找个好人家的姑娘结婚,父母满意,妯娌和睦,对自己的妻子好好的,一辈子。   他虽然弄不懂女性这种神秘的生物,可是斯科特仍然希望女性这种柔弱又刚强的小生物,不要受到太大伤害。   以上所有,是斯科特对妹妹卡丽恩和邻居印蒂亚,以及地球每个角落里的爱人和夫妻的,最发自内心的祝福。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意外变故,不足为读者道。但是这篇文文会继续写,直到写完不然,对不起支持我的读者,也对不起自己的心。   很久未更,深表歉意。   ☆、第四十章(不是伪更,点进来看作者有话要说)   自从十年前瑞特·巴特勒离开查尔斯顿,再也没有比北佐治亚十二橡树庄园的烧烤宴会上心情更糟的时刻了。   萨姆特堡!哼,南方的傻瓜们,是准备以堂吉诃德式的勇气同风车作战吗?   弗兰克·肯尼迪摸着从来都不曾浓密过的姜黄色胡须,接过了瑞特的支票。他们谈妥了生意,瑞特从这个老实的农场主和商人手中买下了足够的粮食和棉花,很快就会有一大笔钱翻倍着流回他的腰包,所需要的只剩下等待。   瑞特本应感觉良好,可实际上他觉得糟糕透了。   查尔斯顿受人尊敬的市民们点燃了战争的导火索,这一群沾沾自喜、得意洋洋、自以为是的傻瓜!   其貌不扬的生意伙伴提议说:“我说,巴特勒,今天下午你有什么安排吗?我的老朋友约翰·韦尔克斯的独生子要订婚了,十二橡树庄园要举办烧烤宴会。”   “我知道这个家族,他们尽可能的避免把任何新鲜血液带入本家族。”   肯尼迪尴尬的笑了笑:“他们的殷勤好客也同样著名。我们一起去参加烧烤宴会吧,我不会让你误了晚上十点半的火车。”   瑞特撇了撇嘴:“我不确定绅士家庭会欢迎一个被绅士赶出绅士家庭的叛逆者。”他情绪越是低落,笑容就越是灿烂和嘲讽,言辞也越刻薄。   肯尼迪是个心地善良的老好人,他原谅了瑞特的无礼言语,并强行把他带上了通往十二橡树庄园的路。   后来,瑞特不得不承认,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机缘巧合,往往会改变人的一生。   弗兰克·肯尼迪的轻便马车载着主人和客人,驶过柔嫩的紫荆花丛,路过幽灵般闪烁不停的山茱萸,闻着空气中弥漫的山胡桃的气息。   这是佐治亚最美的春天。   瑞特收起了刀锋似的伶牙俐齿,一路沉默。   好心的主人把他的沉默理解为不速之客擅闯聚会的不安——事实上,瑞特的字典中永远也查不到“不安”这个词。他不会为年少轻狂时毁了姑娘的名誉而不安,他不会为决斗中开枪打死了姑娘的哥哥而不安,他不会为背叛了生他养他的南方的传统而不安,他不会为赚南方傻瓜的钱而不安。   林肯——这个长着瘦长脸孔的危险的西部人——很快会派海军封锁住南方的港口。到时候棉花的价格会一路飙升——上帝在上,南方的棉花产量占了世界的三分之二!——而那时瑞特的船早就到了巴哈马。   可这一切根本就不算什么,金钱和权势对瑞特来说早就没有吸引力了。他觉得自己在看一群孩子玩游戏、过家家,他们尖声大叫,他们吵吵嚷嚷,他们挥舞着树枝和木棍,他们大摇大摆、不听劝阻的玩着战争游戏。   有的人因悲悯而伤感,瑞特却因悲悯而冷酷。   面对客人的沉默,肯尼迪只好接过谈话的重担,喋喋不休:“别看他们住在乡下,巴特勒,约翰·韦尔克斯可不是乡巴佬,绝对不是!他的图书馆里有上千本书,他和他的儿子读过绅士该读的每一本书……你还会在宴会上遇到大嗓门的爱尔兰农场主,杰拉尔德·奥哈拉。我对爱尔兰没有任何成见,杰拉尔德的大女儿是全县闻名的美女,每个年轻的小伙子都向他求过婚;而他的二儿子更是被人津津乐道的传奇……”   瑞特似乎并没有听到对方殷勤详细的介绍。   在查尔斯顿,他一起上课、打架和喝酒的同学正攻击着萨姆特堡,而他们狂热的长辈则做着一次比一次火药味更浓、一次比一次更煽动人心的演讲。   他们渡过富林河,爬上一个高坡后,科林斯柱子支撑的白色屋顶就出现在眼前。   “你会亲眼所见,”肯尼迪兴高采烈的说,“十二橡树庄园的殷勤好客,的确是佐治亚的传奇!”   车道拐弯处闹哄哄的,先生们下马,太太小姐们下车,黑人马夫赶着车马,宾客们热情亲昵的招呼着上个周才一起吃饭的朋友,仿佛好几年不见似的。   山胡桃木的味道与烤肉的香气混合着飘来,盛装打扮的漂亮姑娘们在游廊上与情郎打情骂俏,上了年纪的先生太太们自在的闲谈,孩子们像低空飞行的燕子那样在草坪上窜来窜去。   眼前这幕场景,就像南方的尊严的葬礼,最后的荣耀的挽歌。   瑞特维持着优雅和礼貌,向门口迎接宾客的主人打了招呼,就进入大厅,把高大的身躯藏在阴影里,不动声色的冷冷的打量着来来去去的人。   他的目光落在一个乌发碧眼的孩子似的人身上,不由自主眯起了眼睛。   这个孩子个子不高,身材纤瘦,笑容满面的与男主人的儿子交谈。他很漂亮,太漂亮了,漂亮得令花枝招展的姑娘们全都相形见绌。他的下巴尖尖,弧度却是柔和而有力的,他白皙得令人吃惊,他的绿眼睛非同寻常。这个年纪的孩子本该嬉戏玩乐,他却穿着一丝不苟的礼服,打着精挑细选的领结,与年轻人谈笑风生——笑容却丝毫没有深入眼睛,孩子的眼睛像湖底一样平静无波。   男孩身上,传递出一种与年龄不符的冷静、无可奈何的隐忧,以及听天由命的悲悯。纤细漂亮的男孩像个骑士,用瘦弱的手臂,不动声色的守护着他想要守护的一切……这个神奇的、仿佛被仙女偷换了的孩子。   “天哪。”瑞特喃喃自语说。   男孩非常敏锐,当察觉到瑞特的注视时,便转过头来。他迷惑的绿眼睛直视着瑞特,他雪白的胸口和优美的锁骨从解开的领口里露出来,他直勾勾的打量着瑞特,一时间忘记了招呼和微笑。   忘却了迫在眉睫的战争,忘却了毫无未来的荒芜,希望像清泉一样在瑞特心口汹涌,他深吸一口气,喃喃道:“上帝啊,你让我从一个孩子身上找回了自己。”   他的心跳逐渐恢复了正常。   看到男孩继续与阿希礼交谈,瑞特自嘲的笑了。他都已经很久没为女人犯傻发疯了,却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庄园,为一个完全陌生的孩子激动不已。   这个绿眼睛的孩子与他根本不是一类人,瑞特却从他身上找到了共鸣的频率。   于是,瑞特理所当然的误了今晚的火车。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亲们还没有忘记这个文章。它注入了小风是心血和爱,小风是绝对不会坑掉它的。   这一章,是从船长的角度来展示两个人的初遇。      ☆、第四十一章   “瞧啊,阿希礼,这面料是不是相当不错?玫荔送你上衣,斯佳丽送你的手套,印蒂亚和霍尼送你的腰带,再加上我送的帽子、靴子和马裤,这整套行头可以称得上完美了。”   “没错,兄弟们看到我焕然一新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一准是羡慕的眼珠子都绿了。”阿希礼抚摸着厚实的裤子,夸奖说,“恐怕再也见不到这样结实柔软的布料了。”   斯科特自豪的抬头挺胸:“那是自然,算你识货。这条裤子可是著名工装设计师斯科特·奥哈拉设计的款式,料子是最优质的法国斜纹棉布,用牛皮和黄铜铆钉在屁股上加固的,甚至连两匹马都无法把它扯开。因此韦尔克斯上校不必担心屁股上磨出洞。只可惜料子只有蓝色,我不得不让黑妈妈染黑它。如果有灰色的料子配你的上衣该多好。”   “你这番话说下来,简直可以包揽邦联军队的军装生意啦。我可要换上试试。”   换好靴子和马裤,斯科特帮他围上妹妹们送的腰带。他对于流苏腰带没什么见解,试了几次,不是系的松松垮快活像浴巾,就是险些打成死结勒断阿希礼瘦长的腰。最后终于摆弄好了,脸红脖子粗的斯科特长长的舒了口气,仿佛在北方佬的封锁线上完成一次惊险的偷运。   阿希礼在他面前迈着方步,拍这裤子说:“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尺寸,斯科特?好像比玫荔更了解似的!”   斯科特神秘的眨眨眼,仿佛风吹树叶,答非所问的说:“走吧,阿希礼,我送你到车站。家里暂时只有一把能用的伞,我们只好将就了。你比我高,你负责打伞。”   屋外,冬天的雨淋淋漓漓的下着,皮靴扣击在路面上,溅起一圈圈涟漪般的珠沫,有时也会激起凶恶粘腻的泥浆。   雨越下越大,旧伞撑不住了,两人只得在路边一棵树下暂时停留。幸亏冬天不打雷。   斯科特愤愤不平道:“该死的雨,没完没了。”   “快了,就快结束了。”阿希礼望着地平线处源源不断涌来的乌云,喃喃自语,“我真羡慕你,斯科特。”   “羡慕我个子矮可以不用打伞吗?”他仰着头问,几星雨丝打在他微笑的脸上。   高个子的年长同伴也笑了笑,把朦胧的目光从遥不可及、也不知名的远方收回来,在斯科特脸上凝成实质。   “羡慕你不必参加战争。”   “你的意思是……”绿色的叶片又闪动了一下,“因为战争很快就要结束了。我们马上就会被打败,是吧?”他有几分泄气的、平淡的说。   阿希礼懒散的灰眼睛睁得大大的,以一种毫不掩饰的吃惊看着他。   “别忘了我是偷运封锁线的,阿希礼。我确切的知道,这个圣诞假期,每个休假的南方士兵,包括你,都谎话连篇。”斯科特踮起脚尖拍了拍他瘦削的肩膀,轻声说,“在战争开始之前,我就知道我们注定失败,只不过没有跟你提起。你也同样清楚,不是吗?明知不可以而为,明知失败是必然结果,却还在历史和命运的巨轮前,挥舞着我们不堪一击的蜡质长矛和锡制盾牌,真是莎士比亚的悲剧。”斯科特再次拍了拍他的肩,严肃的说:“答应我,也答应所有爱你和你爱的亲人朋友,一定要活着回来。”   阿希礼笑了,这个笑容十分悲伤。他深深的看着这位几乎可以称得上忘年交的伙伴,像是要把斯科特的每个线条、每个细节打包装进心里带走。他突然单臂搂住斯科特的腰,把湿润的面孔埋进他的脖子后面,低声说:“你不用送我到火车站了,在这里告别也是一样的。”   斯科特觉得喉咙哽住了,发不出一个音节,只能用力点头。他伸出双臂搂住心情沉郁的伙伴,给他告别的拥抱。   斯科特感觉阿希礼的肩膀颤抖了一下,那个颤抖非常剧烈,几乎像触电般的痉挛。接着,阿希礼的另一条手臂也爬上了他的身体,那瘦削的双臂瞬间变得像两条铁链,深深勒进斯科特的皮肤和肌肉里。他扳过斯科特的脸,盯着那双困惑的绿眼睛看了片刻,然后吻上了那张薄薄的缺乏血色的唇。   阿希礼的嘴唇很柔软,他的吻迟疑而焦躁,但现在不是体会感觉的时候,重点是……阿希礼在军队的经历,让他学会欣赏男性美了吗?   斯科特的眼睛越睁越大,伞早就跌落在泥水中,两个人在冬季的冷雨中被浇得透心凉,身上和心里却阵阵灼热。   等斯科特一肚子疑惑的回到佩蒂姑妈的房子里,换下贴在身上的湿冷的衣服,擦了擦险些要结冰的头发,就听到了门外马车声。   斯科特拖着脚步打开门,看到瑞特从马车里探出头来,以他一贯的冷嘲热讽说:“非常巧的是,刚才我看见受人尊敬的小韦尔克斯先生,以一种失魂落魄的姿态匆匆忙忙上了火车,好像被疯狗咬了一口,或者身后有恶鬼追赶似的。”   斯科特并不担心发生在他们之间的事故被瑞特偷看到,瑞特的嘴巴很严,绝不会干泄密这种缺乏品位的事。至于后果……最多就是被他抓住把柄嘲笑一番罢了,何况斯科特对他的讽刺挖苦差不多免疫了。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每次我邀请你去贝尔的‘红帽子’见世面,你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   ……差不多免疫什么的,是不是说的太早了?   斯科特满脑子想着“阿希礼怎么会变成这样”,所以他没注意瑞特的外套笔挺干爽,而渡鸦翅膀般的黑发上淌着雨水,湿淋淋的。他把一肚子委屈、不满、无名火和奇怪的焦躁扔向瑞特,冷冷的说:“见你的鬼去吧。”说完扭头就向屋里走去。   刚迈出一步,斯科特就后悔了。见鬼,他怎么像肉食摄入过量的白种人那样脾气暴躁了?把朋友晾在雨中是一种必须唾弃的行为!   还没来得及弥补过错,就听见瑞特低沉的笑声近在耳畔:“喂,我已经按照你的吩咐这么做了。”他敏捷的跳下车,将一把崭新的雨伞撑在二人头顶。   “吩咐什么?”斯科特一头雾水。   “你不是让我来见鬼吗?我可是把你的话奉若神明呢。”瑞特装模作样。   斯科特先一愣,再喷笑,他一手肘撞在瑞特肋骨上,大笑。心中的疑虑与不满随着笑声烟消云散。   瑞特跟着他笑起来,把一块绣着字母的细亚麻手帕塞进斯科特手里:“擦擦头发,宝贝,勇闯封锁线的传奇英雄可不能被淋雨后的感冒打败。需要我为你服务吗?”   斯科特仰着头看了他一分钟,再次笑出声来,拿着那块手帕去擦瑞特滴水的头发。   瑞特的眼神变了,虽然仍旧是笑吟吟的,却收敛了玩世不恭和漫不经心洒脱,他紧紧盯着斯科特,活像一只饥饿的猫盯着老鼠洞。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二章(补全)   斯科特忽然觉得烦躁不安,他推开门,深吸了一口包含湿冷的空气。   “如果你想雨中兜风,我不介意陪你,宝贝。”   斯科特挑衅的扬了扬下巴:“悉听尊便。”   “真是一个富有情调的想法。”瑞特的左手稳稳的握着伞柄,在两人头顶形成一片无雨的空间。冰冷的、掺杂着冰晶的雨织成帘幕,模糊了瑞特的表情,以至于斯科特没有注意到那双黑眼睛里闪闪烁烁的火光。   他们上了瑞特那辆豪华舒适的轻便马车,瑞特的右臂舒展的搭在靠背上,让斯科特有种枕着对方胳膊的错觉。   该死的阿希礼!弄得我神经过敏!斯科特暗暗咒骂。   话说这个终日沉溺于读书和音乐的家伙,到底受了什么刺激?他应该比谁都清楚,在这个还没有产生“同性恋”这个名词的十九世纪,同性之间的亲密行为是一种犯罪!   或许阿希礼把他当成了斯佳丽?虽然这个克制、自律的贵族深爱他的玫烂尼,却也不妨碍他对斯佳丽的某种肉体层面的迷恋之情(见原著)。或许是跟姐姐太像了,以至于阿希礼做出这样昏了头的举动?   种种心思,慢慢被越来越浓重的困意所取代。终于,他沉重的脑袋靠上了瑞特坚硬的手臂,打起盹来。   “为什么你总是在我面前昏昏欲睡呢,小黑猫?”瑞特喃喃自语。   “因为你是个令人有安全感的家伙。”斯科特闭着眼睛说。   “有安全感?一个海盗,一个恶棍,一个无赖居然会让人产生安全感?宝贝,这是我十年来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   “得啦,瑞特,你明明具有一副古道热肠的侠义胸怀,干嘛总要伪装成坏人呢?我知道,你比你愿意承认的要好心很多,在我面前就不必狡辩了。”斯科特长长的睫毛保护着闭起的眼睛,缺乏血色的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瑞特露出好笑和自嘲的神色,戳了戳他的头,说:“那么你呢?明明自己还是个孩子,为什么总要做出一种保护者的姿态?你不仅要保护家人不受伤害,还试图保护我们这个摇摇欲坠的国家?——不要跟我狡辩什么‘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你的行为,我比你看得更加透彻——要知道,如今的世界,早已不再需要英雄和救世主了。”   “你太抬举我了,瑞特。我不是什么救世主,我只是个普通人,我面临着普通人的一切选择。”长睫毛抖动了几下,那双碧绿的大眼睛睁开的一刹那,瑞特有种雨过天晴的错觉。   那双眼睛不再像是平静无波又空无一物的湖水了,不再没有波动也没有情绪了,而是变得像波澜起伏、汹涌澎湃的大海,隐藏在深处的秘密的生机终于展露出来。   斯科特靠在瑞特的手臂上,懒洋洋的说:“我也有过像你这样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过去。那时候,每天早上醒来,面对社会万象,听着爸爸的议论和点评,一边骂着该死,一边照旧享受早饭。没办法,我虽然关心昨晚的杀人案,但还有更重要的事情——比如考试——需要我担心。   “没错,虽然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悲剧一再发生和重演,但我还有自己的生活要顾,摊摊手,耸耸肩,很抱歉——仅此而已——我们的弱小和无能为力,是良心最好的防护。   “可是有一天,情况发生了变化。我忽然发现某些悲剧之所以会发生…… 仅仅是因为我‘让它发生’……当我知道,只要我愿意,某件冲突可以被阻止,因此某位孤独的母亲可以不用失去她仅有的儿子。当我知道,只要我愿意,某个男孩可以不牺牲,因此某位返家的丈夫,可以活着亲吻他怀了孕的妻子和刚学会说话的孩子……当我知道这些只取决于我的行动时,我怎么能够明知不为?”那双深湖般的眼眸又闭上了。   瑞特没有插嘴,他安静的聆听着。他知道斯科特并没有说完。   “但于此同时,我知道今天的账目还没核对好,今年的棉花收成还没统计,家庭教师布置的作业还没有完成……看着埃伦的操劳和微笑,我该怎么做才好?下一个夜晚,我要怎样才睡的着?”   斯科特的拳头握紧了:“我是个普通人,可每天都要面对这样的选择。我是个普通人,不能像神一样只关注别人的幸福。我不但要爱人,还对我爱的人负有责任,我有责任让我爱的人幸福。远离父母,抛弃姐妹,让家人为我提心吊胆惶惶不安,抛弃原本属于自己的责任,跑去承担那些更遥远、更陌生的责任,那是一种什么样的选择?在别人眼里,这种行为又该是多么的不负责任?”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负有不被周围人理解的责任。   上辈子,他的责任就是服从命令,在最危险的情况下冲向第一线;而这辈子……   那一刻,瑞特发现男孩的肩膀微微颤动,好像在竭力忍住眼泪。   他搭在靠背上的手臂收紧了,他强壮有力的手臂环抱住斯科特,像抱住一个布娃娃那样轻柔。瑞特轻声安慰说:“不管你要承担的责任来自何处,我相信这都是神性的十字架。我们是人,不是上帝,但在十字架面前,却可以做出神的选择。这样的选择无关正义,无关热心,无关名誉,却让人不得不动容。”   斯科特的头软绵绵的垂着,垂在瑞特肌肉发达的坚实的肩头。他闷闷的说:“如果你愿意的话,你确实会安慰人,瑞特……虽然这不符合你一贯的说话风格。”   神性的光辉……多么催人泪下的形容。可只有上帝知道,他太累了,太疲惫了,恨不得放下一切,抛弃一切,什么都不必操心,什么都不用思考……像一个正常的、普通的男孩子那样,平平淡淡度过并不漫长的一生。   “等战争结束之后,我们去周游世界怎么样?”瑞特微微一笑,低沉的、大提琴般的声音贴着斯科特的耳朵响起,“我们有足够的钱和权势,我们不必逼迫自己见任何不喜欢的人,不用强令自己做任何不喜欢的事,再也不用像陀螺似的拼命旋转,好像整个世界都在抽打你一样。”   ……咦?我的心思又被看穿了……   这种在他面前好像不穿衣服的感觉,简直……糟透了……? 作者有话要说:  1895年,王尔德因为鸡^奸罪入狱。后来,西方人采用“同性恋”取代了“鸡^奸”。   他们的前路很艰难。   ☆、第四十三章   战争继续进行,南方虽然取得的胜利更多,可每一次胜利都付出了重大的代价。亚特兰大各医院和许多居民家里,每天都在大量涌入伤员,越来越多的女人穿上了丧服,奥克兰公墓里那一排排的士兵坟墓也每天都在增加。   与此同时,邦联政府货币吓人的贬值,生活必需品价格随之急剧上涨。白面贵得离谱又很难买到,因此玉米面包代替了饼干、面包卷和蛋糕。肉店里已几乎不买不到牛肉,羊肉也贵得只有富豪人家才买得起。不过猪肉还算充足,鸡肉和蔬菜也不少。   这对投机商来说是个千载难逢的发财机会,斯科特也心怀喜悦,他早早把手里的邦联货币换成了金币,存在伦敦、巴黎、瑞士和古巴的银行里。但最让他心花怒放的是:回到塔拉时,终于不用被黑妈妈逼着吃肉了。   北方对邦联各州港口的封锁越来越紧,茶叶、咖啡、丝绸、香水、鲸骨裙箍和时装杂志等奢侈品,就既稀少又昂贵了。甚至最便宜的棉织品价格也得道升天,以至一般女人把多年以来尘封不动织布机从阁楼上取下来,唉声叹气的改旧翻新,用以对付着换季的衣着。几乎每个人,士兵、平民、妇女、小孩和黑人,都穿上了这种家织土布的衣裳了,除了投机商的家人、富豪的家人和斯科特的家人。   南部邦联对投机商的谴责越来越疾言厉色,人们对囤货居奇、大发战争财之人的痛恨达到了顶点。在查尔斯顿港被北方炮艇严密封锁以后,威尔明顿成了封锁线贸易的主要港口。投机家们云集在威尔明顿,他们用手里的现款买下一船船货物囤积起来,待价而沽,等着涨个好价钱。生活必需品愈来愈紧缺,物价月月上涨,老百姓要么不买,要买就得按投机商的价格付钱,这使得穷人和境况不佳的居民日子越来越艰难。人们用今天手中的货币疯狂抢购,生怕明天的价格更高而货币更不值钱。   更糟糕的是,从威尔明顿到里士满只有一条铁路,成千上万桶的面粉和成千上万箱的咸肉由于运不出去堆在车站路旁,眼看着发霉、腐烂,而投机商的酒类、丝绸、咖啡和奢侈品,却往往在威尔明顿上岸以后两天,就能运往里士满销售去了。   利益!不管南方的爱国者和政客们怎么把“奉献”、“牺牲”挂在嘴边,不管南方人民的爱国士气多么高涨,能够推动一切进行的,仍旧是背后赤^裸裸血淋淋的大字:利益!   斯科特聪明的摆脱了投机商的身份,他只负责偷运封锁线,在威尔明顿港把货物卸下船之后就不管不顾了,同从南方各地聚集到这里来购买货物的商人接头的事务,就全都交给了瑞特。   斯科特仍然是人人敬重爱戴的传奇英雄,而瑞特·巴特勒还是那个让姑娘们爱恨交加、令爱国者恨不得食肉寝皮的投机商。   “我真想把你毫无表情的面具摘下来,”瑞特懒洋洋的抽着雪茄,长长的双腿舒服的伸展着,“我的绿眼睛伪君子。”   斯科特白了他一眼,若无其事的啃着一个苹果,示威似的故意啃得很大声。他口齿不清的说:“你比我更清楚,瑞特,顽固不化和自以为是是我们可敬的南方人最亲密、最牢不可破的伙伴。爱国者们都在饿肚子,我们何必要伤害他们仅有的自尊心呢?”跟瑞特在一起久了,斯科特的毒舌属性也螺旋式上升。把最后一口苹果咽下去,斯科特继续说:“你完全可以避免搀和到这浑水里,正如我做的一样。你干嘛非要跟投机商亲自接头、讨价还价?把这些交给你的代理人,然后你满是破洞的内裤就不会继续破下去,除非你享受这个过程。”   尽管只是一个白眼,却也把瑞特的形象牢牢印在斯科特心中。他高大健壮,一头黑发像渡鸦的翅膀似的闪闪发亮。他的天鹅绒翻领上插着一朵红玫瑰,衬衫前胸上打了许多褶皱,饰纽是豌豆大小的黄金,修长黝黑的食指和中指间夹着最高档的雪茄……   该死的人参淫家!   我们把目光从心中作酸、大骂“人参淫家”的斯科特身上移开,转向他亲爱的姐姐那里。   斯佳丽有漂亮的衣服和名贵的珠宝,让亚特兰大的小姐太太们嫉妒的发疯——都是弟弟从巴黎带回来的。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终于克服了虚荣,劝弟弟尽量别再偷运封锁线——她知道北方佬对南方港口的封锁越来越严密,勇士们偷运封锁线也越来越危险了。   她绝对不能忍受家人受到一丁点伤害。   查尔斯在前线屡立战功,斯佳丽也不甘寂寞,在护理、跳舞、兜风和卷绷带中乐此不疲,英勇的战士从不干涉妻子有些活泼过头的举止,他甚至充满崇拜并引以为豪:看,我的妻子是如此富有魅力的女人!   斯佳丽在亚特兰大的日子是如此快活,以至于她回塔拉小住几回也没有花多少日子。在塔拉的小住是令人失望的,因为很少有机会像在亚特兰大所希望的那样跟母亲促膝长谈,也没有时间陪着她做针线活儿,闻闻她走动时从美人樱香囊中散发出的隐隐清香,或者让母亲温柔的手轻轻的抚摸自己的脸颊。   母亲瘦了,她从清早开始忙碌,一直要到全农场的人都入睡以后许久才得休息,邦联物资供销部的需求一月比一月高,她的任务就是设法让塔拉农场拼命生产。连杰拉尔德也不得闲,这是多年以来头一次,因为他不得不为妻子分忧解难。既然母亲忙碌得每天只能道一声晚安,父亲又整天陀螺一样告诉旋转,连妹妹卡丽恩也整天想着与丈夫团聚,浑浑噩噩,答非所问,这让斯佳丽觉得难以长久留在塔拉。   尽管斯佳丽每回都是怀着愉快的心情到塔拉老家去的,但她收到佩蒂和玫兰尼不可避免催她回来的信时,也并不觉得难过。她又要回到那个令人激动的快节奏的城市,去跟男人们兜风、跳舞,听他们充满爱慕和崇拜的甜言蜜语。   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的继续着,斯佳丽惊讶的发觉,有一天起床,想到明天要跟一位富有魅力的军官野餐时,竟然情绪并不高涨。   她慢慢成长,在斯科特的潜移默化和玫兰尼的温柔体贴中,心智开始逐渐成熟,对曾经乐此不疲的开始厌倦。她仍旧充满活力、生机勃勃,可寻欢猎艳、抢别的姑娘男友的爱好,居然慢慢淡了下来。   这么美好甜蜜的上午,她宁可与玫兰尼在一起刺绣、喝茶与聊天中消磨。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四章(小修)   斯佳丽结婚后,穿着漂亮裙子、跟男人跳舞调情的美好日子似乎一去不复返了。   她无数次抱怨命运的不公。小姑娘时期花全部精力学会了迷住男人的全部手腕花招,只用一两年就不能再用,太可惜,太浪费了!嫁了人,换上颜色晦暗的衣裙,生儿育女,把腰线给毁了,在年轻姑娘们寻欢作乐的舞会上,只能跟嫁了人的太太坐在角落里旁观,跳舞也只能跟自己的丈夫跳,或者跟只会踩你脚的老头跳。   要是不遵循这套约定俗成的规矩,别的女人就会对你说三道四,坏你的名声,家里人也跟着丢脸。   不过当她发现查尔斯根本不在意、佩蒂无力管束、埃伦远在塔拉鞭长莫及时,斯佳丽就当机立断恢复了出嫁前的做派。医院里,无能无助的伤员们对她的魅力无法抵抗,纷纷拜倒在斯佳丽淡绿色的裙子之下。   她才不管佩蒂姑妈那群头脑僵化的朋友们在背地里如何谴责她,举止跟婚前一样,该跳舞就跳舞,该聚会就聚会,陪伤员乘车兜风,对男人调情卖俏,当姑娘时玩弄的手段照玩不误,衣裙更是时髦华丽得让太太小姐们嫉妒。加上没了旷日持久的正式礼数、令人发疯的繁文缛节,她在未婚姑娘群里照样称王称霸……斯佳丽越发心情愉快了。   尽管闲言碎语不断,其实斯佳丽的肉^体尚未成熟,她与裙下之臣们最亲密的动作无非就是跳舞时的搂抱。她的从来没有想过背叛查尔斯,只是享受男人们的崇拜,在狩猎男人的过程中满足虚荣心而已。   即使斯佳丽从未有过真正出格的行为,佩蒂姑妈还是常常绞着手指,泪眼汪汪的说:“亲爱的多莉会怎么说呢……”   在她昏倒或者试图做出昏倒样子之前了,玫兰尼都会安慰她:“哦,别介意,佩蒂姑妈!斯佳丽还是个小姑娘呢!何况她是那么活泼,那么迷人!连我都被她迷住了,无助的小伙子们怎么能够抵挡她的魅力呢?”   纵情欢乐的日子,一过就是将近三年。   这一天,与之前的每一天都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斯佳丽忽然厌倦了。   这种厌倦随着每一次的跳舞、卖俏、调情、兜风逐渐积累,终于在今天静悄悄的浮出水面。   她简单的脑瓜里慢慢闪现出隐约的想法:我做的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我就算俘获了全县、全城、全佐治亚的男人,又有什么用?他们就算爱我爱得发疯——就像斯图尔特和布伦特当年那样——最后还不是要与别的姑娘结婚成家,生儿育女?还不是要过自己的生活,还不是要……   斯佳丽受的教育有限,她怎么也想不起“分道扬镳”这个高级词汇。   这样的日子,这样的生活,到底意义何在?   按照斯佳丽简单浅薄的头脑,她是绝不可能产生这样的想法和感慨的。   斯佳丽的改变,全归功于斯科特。   斯科特的思想太复杂、太深邃,比阿希礼更加难以理解,好像全世界没有一个人能明白他到底在想什么似的。他却总是以最简单、最浅显、最通俗的说法,让斯佳丽明白许多她从不会去想、想也想不明白的道理。   于是,她怀着疑惑的心情出了门,怀着快活的心情与男伴兜了风,怀着纠结的心情拒绝男伴跳舞的邀请回了家,怀着空虚的心情回想今天的点点滴滴。   ——她什么都想不起来。   她想不起男伴的笑容,记不住他殷勤的恭维,甚至忘记了他的模样……   斯佳丽闷闷不乐的回到那座砖房子里,刚推开门,就听到了一个温柔的嗓音在兴奋的在说:“佩蒂姑妈,你瞧,《信使报》上是怎么说查理的!‘勇敢的、巧妙的偷袭’;‘汉密尔顿上校抓获了上千俘虏,面粉、咸肉无数’;‘在敌人后方,在北方佬的穷追不舍下,大胆的汉密尔顿上校停下来给北方佬发电报,抱怨俘虏的北方佬的战马都是刚从耕田上拉下来的!’上帝啊,佩蒂姑妈,这是我们那个温柔胆怯的查理嘛!我真为他感到骄傲!我兴奋得简直要跳起来!”   “希望你不要把砖块震下来,玫荔。”斯佳丽脱下披肩、手套扔在沙发上,丝毫没有分享她的喜悦。   “你难道不感到骄傲吗,亲爱的?”玫兰尼放下报纸,踮起脚尖,从沙发后面环住斯佳丽的脖子,“哦,我知道了,身为一个邦联英雄的妻子都如此谦虚,这位英雄的妹妹怎么能沾沾自喜呢?”   一阵好笑混杂着愧疚涌上斯佳丽心头。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傻瓜玫荔总能从别人身上看出优点,而这些人做梦多没有想到自己会有这样的美德了——   绝对是脑补过度,玫荔!   她一边默默的嘲笑着玫兰尼比自己还简单的头脑,一边因为内疚而脸颊发烫。   斯佳丽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丈夫在战场上立功而骄傲过。她厌恶战争。   政客们口若悬河的侃侃而谈,还不如弟弟偶尔在叹气中吐露的“异端邪说”令她感觉更有道理。就像斯科特说过的那样,李将军、石墙杰克逊将军、老乔甚至查尔斯都因为这场战争被南方的人们津津乐道,可是与此同时,有太多年轻的姑娘沦为寡妇,有太多年迈的父母失去子女,有太多甜蜜的爱侣天人永隔……为了遥不可及的“奴隶和州权”,南方人付出的牺牲太大,只为了满足几个狂热分子的野心。   斯科特说,我们必将失败,斯佳丽。   斯科特说,我离开家乡,在大西洋上横冲直撞,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对抗那个南方失败后的未来。   这些话可不能跟别人提起……   玫兰尼柔软的小手轻轻抚摩着斯佳丽的脸颊,一瞬间让斯佳丽有种回到塔拉、面对母亲的错觉。战争的阴影渐渐后退,忙碌的节奏慢慢停滞,好像一切都回到了战前的岁月,那无忧无虑的、收人庇护、永远不必担惊受怕的岁月……   玫兰尼……   这个时候,斯科特和瑞特正在贝尔的“红帽子”的办公室里,一边喝着白兰地,一边有一搭无一搭的聊天。   他们的办公室在二楼,而一楼被热情洋溢的爱国者们塞满了,甚至贝尔不得不拜访了一些穷困潦倒的南方英雄们的遗孀,请她们在客流量最大的周六帮忙接待。   “战争结束后,我准备建一个木材厂,再开一家烧砖厂。这无疑是最赚钱的职业,在百废待兴的时候!”斯科特慢慢啜饮着整个南方能买到的最好的白兰地,笑容里有一丝得意洋洋。   “我从来不介意把钱从南方人的腰包转移到我的口袋。”瑞特又开了一瓶。   “得啦,瑞特,不要总是表现得与南方有着不可调和的深仇大恨。就算你不悔过自新,起码……”   “我的确不愿意悔过自新,宝贝。”瑞特咧开嘴,一排整齐的牙齿在黝黑脸庞的衬托下,永远白的危险,白的发亮,“我干嘛要为一个把我拒之门外的制度说好话、唱赞歌?看着这个制度土崩瓦解我才高兴呢。”   斯科特轻哼:“那我等着你目睹我们南方的制度土崩瓦解的一天。”   “我绝对比你更加期待那一天的到来。得啦,斯科特,虽然你可爱的苍白的小嘴总是闭得紧紧的,我可敢说你像我一样不喜欢我们的制度。你早知道我为什么成了巴特勒家的逆子啦,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没有遵守查尔斯顿的规矩,我也不愿遵守。查尔斯顿就是南方的缩影。我想你早就注意到,要遵循这套几百年前定下来的规矩有多么乏味。人人必须做很多事情,只因为历来如此。由于不存在这个规矩,许多无害的事情大家都不被允许去做。这类荒唐的事情太多了,以至于我忍无可忍。还记得那个年轻姑娘吗?他们一定要我娶那个小姐,而对之前传闻被我‘强^暴’的穷鬼白人家的姑娘不管不问。我终于忍受不了啦,我干嘛一定要把自己绑在一个讨厌的傻瓜身上?就因为路上马车坏了,天黑前没把她送回家?既然我枪法技高一筹,干嘛要让她那个凶神恶煞的哥哥打死?当然啦,假如我不是个自私的无赖而是阿希礼·韦尔克斯那样的正人君子,就该让他一枪崩了我,那样就能保住巴特勒家的名声。可是我想活着。你看,我活得好好的,还享尽了‘上等人’做梦也享受不到的乐趣。只要想起代替我继承了巴特勒家的弟弟,只要想起他一辈子都守在稻田和农业社团里,我就觉得跟这个制度决裂划得来。宝贝,你比我清楚,我们南方人的生活方式就像中世纪循规蹈矩的贵族们一样,完全过时了。它能维持到现在真是一桩怪事,这个制度必须被粉碎。”   “我十分好奇那场彻底改变你命运轨迹的决斗。”   “那场决斗毫无新意可言,宝贝,而且它并没有改变我命运的轨迹,只是驱使我背叛南方的最后一根稻草而已。”   那场决斗……   虽然往事已经过去十二年了,可那场决斗的枪声,似乎是昨天响起的。   三英亩的牧场被他们作为了决斗场地,周围黑漆漆的松树和柏树阴沉沉的环绕着……瑞特的助手把弹药粉末倒进油亮光滑的红木手枪里,用油布抱着铅弹塞进枪膛……手枪被紧紧抓在手中,像死死握着一条蝮蛇……   “让乡下姑娘怀了野种的恶名都不值得巴特勒家的少爷决斗,何况一个稍微晚回去几个小时的女孩?”   “如果你再不闭上你的臭嘴,巴特勒就没有决斗助手了。”   “我不像你,没有助手的陪同就吓得要尿裤子。”   “闭嘴!如果你开口求饶,也许我会考虑放过你。”   “得啦,先生,决斗是你提出的,我们准备吧。”   ……太阳跃出地平线的那一刻,他和那位年轻姑娘的愚蠢哥哥各自向前走了二十五步……太阳离开了河岸……“先生们,转身,开枪!”……   “我部分的赞同你的观点,瑞特·恶棍·巴特勒。”斯科特苦笑着说。   这一声轻轻的呼唤,把瑞特从旧日的可笑的梦魇中拉了回来。   “你竟然没有全部同意我的真知灼见,宝贝你可真让我伤心。”   “谁叫你的新靴子永远比我的考究。”斯科特磨着牙说。   瑞特微微一愣,挑起一边的眉,看上去想说几句俏皮话打趣他,谁知没有忍住从喉咙深处爆发出来的大笑,斯科特从来没见过瑞特这样肆无忌惮的大笑过,他的模样仿佛一个恶作剧成功的小男孩似的。   “原来,我的绿眼睛伪君子之所以不赞赏我高明论调,原来是拜服在我惊人的鉴赏力之下的缘故。这让瑞特·背叛者·巴特勒十分欣慰。”瑞特终于笑完了,好像笑了一百年那么长。   斯科特闷闷的说:“我知道,瑞特,如果你能够做到大多数上等人那样的循规蹈矩、头脑简单、把获得一个完美无瑕的名声作为终身的最高成就,或许你与南方的关系就不会像现在这么水火不容。”   “我试过了,宝贝,我做不到,我没法逼自己做到。”   “我知道,瑞特,了解并且同情。”斯科特抬起头,静静的说,仿佛只是说给自己听那样,“因为我跟你是一样的。我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对自我的定位,与我们的阶级所要求的同样格格不入。只不过我隐藏了这种想法和需求,而你把它宣之于众。我始终坚信,在家庭和社会中,人应该更加自由的寻找属于自己的位置。我相信,十几年前的你一定是一次又一次的试着逃出南方人的宿命,不愿意缩减为“巴特勒”的一个符号,只关心或者迫使自己只关心棉花、奴隶和州权。我跟你一样,不愿意过墨守成规的生活,不愿意委身于坚如磐石的荒诞现实,更不愿意放弃自我。一切都为我们准备好了,却从来没有人问我们到底想要什么。我们不仅无权追求幸福,而且一旦有这个苗头就会被说成自私和不负责任,于是我们还不得不拼命掩饰对生活的热爱和渴望。”   斯科特像猫一样伸了个长长的懒腰,细长修长的双腿也伸展着,又放松的叠在一起。他继续说:“生活原本有那么多可能,你为什么非要沿着这条路走不可?只不过叛逆是要付出代价的,因为获得自由意味着某种决裂——与家庭,与传统,与整个南方。当然啦,这对你来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因为每个选择都是有代价的,你已经承担了选择的代价,我也相信你足够强壮去承担它。”   瑞特没有笑,没有动,也没有说话。过了许久,他才自嘲的说:“换个更加文雅的说法,我就是不想继续演戏,不愿忸怩作态,不愿再虚情假意的客套寒暄,总之,不愿每时每刻去否定一个真正的自我。很好笑是吗,宝贝?”   “一点也不好笑,瑞特,我很难过。”   因为要打破这个不允许自由选择的制度,代价太大了。   不仅仅是父亲的勃然大怒、母亲和妹妹的潸然泪水,旁人的白眼与冷语,还有……   还有整个南方的毁灭,作为代价。 作者有话要说:  快期中考试了……虽说大学的期中考试比较水,但好歹还是好几门考试啊喂!   ☆、第四十五章   三月份,就在三月份的雨夹雪把人们困在家里的时候,玫兰尼碰上了她一生中最糟糕最可怕的打击。   她棕色的大眼睛中泪光晶莹,心灰意冷的告诉斯佳丽,她不能生孩子了。   “米德大夫告诉我,我是不能生孩子的。哦,亲爱的斯佳丽,我是多么羡慕你!”玫兰尼温柔的面孔上流露出痛苦的神色,“你有那么健康的身体,你甚至可以一年生一个孩子,可是我……亲爱的,我竟然一个孩子都不能生,可是我真想生上十来个娃娃呢……”她把柔软的小手塞进斯佳丽手中寻求安慰,抱着嫂子的脖子,泪流满面。   “别傻了,玫荔。”斯佳丽打断她。上帝在上,她才不想一年生一个孩子呢!除非她想让自己的身材变得像母猪一样!“如果你真的那么喜欢孩子,我可以跟查理生一个送给你,你把它当成自己的孩子就行了。”斯佳丽没好气的说。   “你真会安慰人,亲爱的。”玫兰尼笑逐颜开,她握住斯佳丽的手亲吻,“你真的舍得把自己的孩子给我抚养吗?”   “你会成为一个比我更合格的母亲。”虽然斯佳丽不愿承认这个事实,可是她不能欺骗自己。她的语气十分生硬。   玫兰尼瘦削平凡的面孔被彻底点亮了,她兴奋得像金丝雀那样,简直要飞起来似的。   斯佳丽忽然鼓起勇气,问了一个让她想把舌头咬下来的问题:“你是不是不能跟阿希礼同房了?”   一瞬间,血色涌上玫兰尼苍白的脸颊,让那张巴掌大的小脸看上去像熟透的桃子。她结结巴巴的说:“斯佳丽!这样的问题……”   “好吧,似乎淑女不该问这种问题。”看到小姑子的羞涩,斯佳丽忽然升起了一股逗弄之心,“原谅我的好奇吧,玫荔,告诉我好不好?”她像为了一对耳环冲着埃伦撒娇一样,猫一般凑过去,轻轻的晃着玫兰尼的手。   玫兰尼面红耳赤、舌头打结:“我们……我们确实很少同房……以后也不会了。”   “你真幸运,玫荔!”斯佳丽不禁叫出来。   “幸运?”玫兰尼瞪大了一双棕褐色的秋水眼眸,惊奇压过了害羞。   “当然很幸运了。”这次轮到斯佳丽不知道如何组织语言,“你难道……难道喜欢受男人摆布吗?”   “受男人摆布?”玫兰尼不解,喃喃的重复着。重复了两三遍后忽然明白了斯佳丽的意思,她瞬间从耳根红到脖子,像煮熟的、纤弱的虾。   看到一贯平静如水的玫兰尼窘态毕露,斯佳丽来了继续说下去的勇气:“查理他……很笨拙,而且莫名其妙,跟他同房我只会感到痛苦尴尬。埃伦早就暗示过,婚姻是女人必须以体面和坚忍的态度来忍受的事情。你摆脱了这个命运,玫荔,难道不会深感幸运吗?”   玫兰尼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她好像要钻进被子里不再出来似的。等斯佳丽说完,玫兰尼定了定神,勇敢的说:“其实……事情不是像你想的那样。”   斯佳丽一瞥之下,发现红晕不断向下蔓延,玫兰尼纤瘦的锁骨、孩子似的胸^脯也染上了红色。   “查理太年轻,太缺乏经验……”玫兰尼鼓足勇气,一口气说下去,仿佛生怕断了就再也没有胆量似的,“他没有教会你什么是真正的……真正的温存,什么是……什么是温柔的狂热……什么是精神……和肉^体的珠联璧合。”   “嗨,瞎扯淡!”斯佳丽表示她简单的头脑无法理解这种复杂的说法。   “正派的姑娘确实不应该知道这些事情,甚至谈论都不能谈论……”   “就算谈论,也要压低嗓门,用隐晦的说法。”斯佳丽嘟起嘴,“得啦,玫荔,你如果不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我就去问斯科特!”   玫兰尼大惊失色,她的脸仍旧红的像一朵刚开放的杜鹃花:“亲爱的斯佳丽,你……好吧,我……”   阿希礼比他的表弟查尔斯·汉密尔顿大七岁,这七岁的年龄差足以让他懂得许多表弟还不明白的事情。他教会了玫兰尼温存和激情,查尔斯却只让斯佳丽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玫兰尼以一种尽可能不那么隐晦、不那么结巴的说法给对情^事一无所知的嫂子普及了一番,斯佳丽满脸“我很疑惑我不明白谁来告诉我”的表情,走向大理石的梳妆台开始梳头发,准备上^床睡觉。   “你慢慢会明白的,亲爱的。”玫兰尼接过她手中的梳子,赞叹着,“多么漂亮的头发,斯佳丽,我猜黑豹的皮毛也不会比你的头发更乌黑油亮呢!”   斯佳丽不禁有些飘飘然。   她喜欢被人赞美,喜欢听男人们的恭维和甜言蜜语,可是玫兰尼温柔的嗓音却那么不同,让她躁动的虚荣心平静下来,沉浸在被人真正欣赏和喜欢的甜蜜中。   她替斯佳丽梳理好头发,又说:“今天让你担心了,亲爱的,我不该这么贸然的把自己的伤心事一股脑扔给你,我来帮你脱衣服吧。”   玫兰尼梳头的动作很轻柔,很舒服,让人昏昏欲睡。斯佳丽懒洋洋的点点头,任凭玫兰尼温暖瘦削的小手解开她紧身衣的带子,脱掉她的衬裙。   屋子里有点冷,她凑过去抱住玫兰尼。   玫兰尼小小的、孩子般的身躯是温热的,她虽然比斯佳丽瘦很多,可大腿十分柔软舒服,让斯佳丽舍不得把自己的腿挪开。她靠在玫兰尼纤瘦的怀抱里,闻着属于玫兰尼的、淡淡的、说不出来的香气,蹭着两只娇笑的、雏鸟似的乳^房,像最无忧无虑的小女孩那样沉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饭是佩蒂姑妈准备的,氛围一如既往的安静而祥和。   亚特兰大居民们早就见不到的牛排、羊排、松饼和果酱面包排在发亮的餐桌上。突然有人送来一份电报。   是阿希礼的贴身男仆摩西发给玫兰尼的。   “我到处寻找,找不着他们。要我回家吗?”   三个女人面面相觑,都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吓得瞪大了眼睛。她们早饭都没吃完就匆匆坐车进城,彼得大叔老大不高兴。   她们一进电报局就接到了查尔斯和阿希礼的团长打给她们的电报。   “汉密尔顿上校、韦尔克斯少校三日前执行侦察任务时失踪,专此奉告,深表遗憾。一俟有信,当即告之。”   回家的路上,马车里一派凄凉,佩蒂姑妈掏出手帕和溴盐掩面而泣,玫兰尼脸色煞白,直挺挺僵坐着,斯佳丽瘫在车厢角落里呆若木鸡。   一到家,玫兰尼和斯佳丽就跌跌撞撞的跑上楼,两个面色苍白、神色恐惧的年轻妻子紧紧拥抱着,不由自主倒在床上。两人的脸毫无缝隙的贴在一起,泪水顺着对方的脸颊纵横流淌。   两人痛哭流涕,难过得死去活来,不过至少比哭不出来好受些。   “我知道,我的丈夫已经死了……如今你是我唯一的依靠了……”玫兰尼抽噎着,孩子似的乳^房随着抽泣上下起伏。不知为什么,她没有把佩蒂姑妈和亨利伯伯算在“自己的依靠”里。   听到玫兰尼这么说,斯佳丽一阵难过,哭得更起劲了。   玫兰尼见嫂子哭得伤心,大惊失色,连忙擦干了眼泪,两条胳膊搂紧了她的脖子。   她抱歉的说:“对不起,亲爱的,我光顾着自己伤心了,把你的伤心事给忘掉了。振作起来,我最亲爱的斯佳丽,你至少还有查理的孩子,不要太难过。”   她苍白得像纸的脸上,流露出平静安详的光辉。玫兰尼帮斯佳丽脱掉衣服,两个人钻进被窝,拥抱着彼此,擦干眼泪,准备相互依靠着面对今后风雨不定的命运。   “该死的,查尔斯和阿希礼竟然被俘了!”斯科特看着伤亡报告的一栏,对自己的疏忽愤愤不平。   “至少比死在战场上、埋在哪个不知名的土坑里强。”瑞特的小胡子一翘。自从某一天开始,只要斯科特提到阿希礼,瑞特的小胡子就会翘起来。   “除非那个俘虏营叫做罗克艾兰。”   “我收回刚才说的话,宝贝。”他的嘴角微微下撇,显得高深莫测。   想想看吧,食物少得可怜,毯子三个人才有一条,天花、肺炎、伤寒蔓延,简直是地狱版本的隔离医院,进去的俘虏四个里就有三个没法活着出来。   这时候,伊利诺伊斯州一定是冰天雪地。   斯科特并不担心阿希礼——他身体不错,福大命大——可是查尔斯这个小家伙……连拉肚子都能要了他的命,何况俘虏营里蔓延着天花、肺炎和伤寒?   林肯总统不肯交换俘虏,这对表兄弟也不肯宣个誓、开个小差溜回来……SHIT!   “我百思不得其解,宝贝,你为什么要与米德大夫串通一气,不准韦尔克斯太太生孩子?”   斯科特冷冷的回答:“因为我不想看着她送命。”   他想起玫兰尼扁平瘦削的胸部和臀部,她简直像个十二岁的、没发育的孩子似的。她那么弱不禁风,现在的情况又是那么危险和复杂……他绝不能冒险,让这个差不多最爱斯佳丽的女人有一丁点危险的可能。   “你的眼睛烧起来了,宝贝,像雪地里的狼。”   这个时候,南方已经被彻底封锁,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可是民众们不知道,他们仍然坚信一个南方士兵顶的上几十个北方佬,哪怕谢尔曼的军队打进佐治亚,在亚特兰大西北一百英里外的达尔顿恶战时,亚特兰大居民也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他们不知道,如今南方士兵们缺衣少食,可尽管如此,许多伤残的士兵仍然纷纷回前线找原来的部队。他们知道,乔·约翰斯顿将军的兵力不足,人多一个是一个。他们知道,佐治亚绝对不能丢,从达尔顿到亚特兰大,罗马城有大炮铸造厂,艾托瓦和阿拉托纳的钢铁厂在里士满以南规模最大。至于亚特兰大,这里不仅盛产手枪、马鞍、帐篷和军火,还有南方最大的轧钢厂、几座主要的铁路修车厂和几所大医院,而且还是邦联四条铁路命脉交汇的车站。如果亚特兰大失守,这场战争就再也不必打下去了。   再过不久,十几岁的孩子和七十岁的老人都要上战场……斯科特闭上眼睛。   他不得不佩服林肯总统,他是个出色的政治家,林肯绿币的发行避免了高通货膨胀,又满足了战争的开支……成千上万的德国、爱尔兰和苏格兰移民,只要有吃的,有军饷,就能加入北方军队为他们卖命,可是南方……   先让查尔斯和阿希礼呆在俘虏营好了,至少他们不用参加最惨烈的保卫亚特兰大战役!   亚特兰大围城!   想起这件事来,斯科特的手指捏的喀蹦喀蹦响。   现在,北方的军队还在亚特兰大外一百英里,可再过不了一百天,谢尔曼的军队就会兵临城下。   必须在围城之前把姑娘们和孩子送出亚特兰大!   正好埃伦写信让斯佳丽回家,玫兰尼又不肯离开嫂子,于是她们带着佩蒂姑妈、韦德和普利西,坐上了去琼斯博罗的火车。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还要留在亚特兰大,宝贝,你知道这座城市迟早要丢。”瑞特的脸上有一股刻意做出的疑惑。   “为了看看南方为之付出一切的事业,是如何溃败的。”这一刻,那张未脱稚气的面孔格外忧郁和冷酷。 作者有话要说:  我本来打算写的更不和谐一点的……又怕把乃们吓跑了……      ☆、第四十六章   斯科特把女人们和孩子送上火车,久久没有离去。   他看着这两条细细的铁轨出了城,通往阳光灿烂的肥沃平原。   他知道,约翰斯顿将军的部队正在拼死守住这条铁路。士兵们晚上睡觉,要找个能在星光下看见铁路的地方。哪怕战斗至死,士兵们渐渐模糊的目光也要朝热气腾腾的闪亮铁路望上最后一眼。   佩蒂姑妈在桃树街的房子已经空了,原住居民和客人都离开它去了乡下,如今这座红砖房子由斯科特来照顾。   “你为什么不离开亚特兰大,瑞特?难道这座城市里有你值得留恋的姑娘吗?”斯科特对瑞特留下来表示疑惑不解。   “因为我忽然觉得你的提议不错。”瑞特嘴角的笑容高深莫测,“我会非常愉快的看着南方的毁灭。”   “到时候你就不会这么想了。”斯科特学着瑞特的模样撇了撇嘴。   佩蒂姑妈家的花园里,果树在夜色下闪烁着微光,知更鸟和模仿鸟扑腾着翅膀。   五月的春天过后,路面变得坚实。北方军队就在这凝固的路面上拉锯战的一路向南,指挥着数量占绝对优势的兵力冷酷无情的步步紧逼,像条盘起身子的巨蟒,一次次迂回包抄邦联军队的后方,逼得他们不得不一再撤退,保护背后的铁路线。   数量越来越少、兵员得不到补充的邦联军队沿着山谷后撤。   大批难民在他们前面撤离。难民中有庄园主有监工,有富人有穷人,有白人有黑人,有女人有儿童,老弱病残孕幼什么都有,都汇入这股滚滚的难民潮。   他们有的坐火车,有的骑马,有的赶车,有的干脆徒步而行。他们每到一个地方就暂时打住脚步,希望打听到北方佬被击退的消息,好转身回家。   可他们终究没能沿着这条阳光灿烂的道路返回。   “佩蒂姑小姐的房子里只剩下一点燕麦了,宝贝。”瑞特搅动着没加糖的燕麦粥,“连枫糖或者糖浆也不剩一点。如果我们不喝了这锅燕麦粥,大概就要给佩蒂小姐的马吃了。”   斯科特一言不发、灵巧敏捷的夺过碗,连勺子也不用,把整整一碗燕麦粥全部倒进嘴里。   “你的喉咙是砖头砌成的吗,宝贝?我本以为孩子都是喜欢甜食的,没想到你竟然能比我还爽快的喝下没加糖的燕麦粥。”   ……如果你吃过好多年军营的饭的话。他很自觉的拿瑞特的手帕抹了抹嘴,不屑的说:“孩子,又是孩子!”   “十六岁。”瑞特只用一个单词,就成功让斯科特收回了抗议的眼神。   尼玛原来我才十六岁……怪不得常常被瑞特用一种“你是个小孩子需要被人宠着”那样的眼神盯着看!   “既然你认为我们喝的燕麦粥连马都不要吃,你干嘛还留下来自虐?”斯科特心中愤懑的换了个话题。   “你说亚特兰大的饭店吗?与其吃他们提供的食物,还不如来一客老鼠肉呢,而且不必付出一吨老鼠的价格。”瑞特懒洋洋的说,“况且,我也厌倦了我的投机商同伴们对他们的财富花样翻新的炫耀,比如戴上三四个宽边金戒指,把纽扣、短表带和表链都弄成粗大沉重的黄金什么的。而且他们总是会说:‘我要十箱波尔多葡萄酒!我要五箱法国香槟!巴特勒船长是个识货的,他总能弄到最好的。我会接受你的任何报价,并额外加上百分之十。’”他惟妙惟肖的模仿着投机商们的言行。   斯科特笑出声来:“可你是他们中的一员!”   “至少我不会做出这么没有品位的事情,相信你也不会,宝贝。”   “我认为我被你说服了。”斯科特又喝了一碗不加糖燕麦粥。   他的举动成功让瑞特挑起了眉毛。   斯科特把碗扔进厨房,在沙发上一坐。他过去受过的军事训练牢牢的控制着他的一举一动,让斯科特休息放松的时候,全身的肌肉也是紧张和警觉的。   “我总觉的,瑞特,你这样风度翩翩的、又迷人又邪恶的男人,现在应该在某个更合适的情境中跟女人畅饮美酒、谈情说爱,而不是在空空荡荡的屋子里陪着一个‘孩子’吃不加糖的燕麦粥。”斯科特打趣他。   “女人?你为什么觉得我需要一个女人呢,宝贝?”   “你这个年龄的男人,难道不需要女人吗?难道没有值得你爱的女人吗?”斯科特碧绿的丹凤眼中流露出一丝好笑和困惑。   “值得我爱的女人?当然有,宝贝。爱过之后,我就爬下床,穿上裤子走人。”瑞特开了最后一瓶香槟,对着瓶子喝起来。   “用这种卑劣的行径表示对女人之爱的轻视,还是有点道理的。”斯科特大笑,他夺过年长同伴的酒瓶,对着瓶嘴灌了一大口。   “你是在说笑话吗,宝贝?”   “当然不是!嘿,瑞特,老实交代,有没有一个人令你感到与众不同、热血沸腾,让你忍不住把自己隐藏在虚假的面具之后,生怕脆弱的自尊受到不可弥补的伤害?有没有一个人让你想把自己燃烧成灰烬也在所不惜?”   “或许吧,亲爱的。”   瑞特不再说话了。   他架起修长结实的双腿,黝黑的大手搭在斯科特的胳膊上,另一只手从斯科特那里接过酒瓶,仰着头吹起来。   他的心跳与香槟下降的速度相呼应。   所有的女人,一切的美^色,曾经经历的每一份激情,都显得那么幼稚可笑、毫无生命力可言。   瑞特从没对斯科特吐露过心思,说不准他一辈子都不会吐露。这只毛发乌黑油亮的绿眼小猫,或许一辈子都不会明白他对他意味着什么。   不错,他畏缩了,他胆怯了,他对一切可能的流言蜚语毫不放在心上,可是他怕……他怕那双碧绿的平静的眼睛里流露出不解和厌恶,他怕那个孩子无法接受他……   他就像斯科特说的那样,把自己隐藏在虚假的面具之后,出色的扮演着一个年长的合作伙伴,维持着很有可能注定要崩溃的、可怜的自尊。   “胆小鬼,懦夫,该死。”瑞特喃喃自语。   “……” 作者有话要说:  咩哈哈求撒花~~~   ☆、第四十七章   五月的夜晚暖意融融,斯科特不愿辜负这么美好的夜色,他提议去阳台上坐坐。   这个建议不出所料的受到了瑞特的嘲讽,然后又获得了他身体力行的赞同。   真是个心口不一、虚荣心过度的男人。斯科特在夜色的掩护下做了个鬼脸,却被瑞特抓了现行。   “……你是猫吗,瑞特?”   “不,你才是,宝贝。”   斯科特已经习惯他好像过分亲昵的称呼了。   暮色越来越浓,西边的地平线处还留着一点点落日的余晖,而头顶的蓝天早已彻底融入夜色,变成冰冷的墨蓝。一片细长的云彩浮在空中,就像北大西洋上的一座小岛。花园中枝桠招展,遮住了两人远望的视线。   他们坐在摇椅里摇动,抬头看着随季节出现的第一批流萤,望着它们在夜幕中飞舞,享受着很可能是最后的闲适时刻。   空气中弥漫着温暖的清香,一丝火药味也闻不出来。直到瑞特打开金质的雪茄烟盒,取出一只上等雪茄,放在鼻子底下闻了一阵子,划了根火柴点上,这才给寂静的空气中增添了一丝烟火气。   他晃着摇椅,抽着烟一时没吭声。   尽管周遭一切都沉浸在静谧安宁之中,   今天晚上的瑞特不对劲,很不对劲,他竟然没有对看不惯的一切大加嘲讽,也没有卖力的逗斯科特生气,相反,瑞特古铜色的脸上表情温和,乌黑的眼睛里一直带着笑意,棱角分明的、跟女人一样红的嘴唇上挂着毫不掩饰的笑意,眼角的笑纹像鱼尾一般摇曳。这个笑容竟然收敛了傲慢自负、自命不凡和肆无忌惮……   斯科特有一种见鬼的感觉。   ……瑞特已经奇葩到偶尔正常一下,都被人认定不正常了吗?   被斯科特默默吐槽的对象没有忽略他变幻莫测的表情,瑞特俯下^身子,托起他尖尖的下巴说:“在打什么鬼主意,宝贝?你的心思全写在漂亮的脸蛋上啦。”   斯科特敏捷的侧了侧身,脸颊立刻就避开了那灼热的魔掌,右手敏捷的伸出,牢牢握住了那只意图不轨的大手:“看来我装作高深莫测的功力还有待提高。”   “千万别装的像我一样,不如就太无趣啦,我就是最好的榜样。”   “你总是给别人带来乐趣,”斯科特咬牙切齿的说,顺便收紧了手指,“在惹的人火冒三丈的夹缝里。”   瑞特乌黑的脑袋扬起来,他放肆的笑声在夜色中一圈圈散开,左邻右舍全都被他的笑声笼罩了。   笑你妹啊笑,笑得跟偷了腥的猫似的。   斯科特愤愤不平的回过头,猛然惊觉同伴文雅爽朗的外表下隐藏着力量,他浑圆有力的肩膀把衣服高高架起,让斯科特又羡慕又嫉妒。   “听我说,瑞特,如果有一天我把你惹恼了,你会不会像夹核桃一样把我的脑袋夹扁?”斯科特翻来覆去的看着对方有力的大手,捏来捏去以估量瑞特的力量。   “我怎么舍得,宝贝?至多打你屁股。”瑞特轻描淡写、慢条斯理的说。可他乌黑的眼睛微微眯起,一道亮光从瞳孔深处闪过,像一簇火苗,一颗流星,还没让别人意识到就消散了。   斯科特吐了吐舌头做个鬼脸,双手插兜向外走去:“我想去街上逛逛。”   “在如此美妙的……夜晚?”瑞特在“夜晚”上加重了语气。   “哦瑞特,别跟佩蒂一样婆婆妈妈的!在白天,亚特兰大所有的道路都尘土飞扬,你想让我的肺里灌满红土吗?”   这里毕竟是十九世纪的城市,柏油马路的概念还没有出现,越繁华的城市就越是干燥季节土纷纷,路上行人得尘肺。   “你怎么比查尔斯顿最有钱的小姐还金贵,宝贝?”不出意料的,瑞特扬起一边的眉毛,满脸都堆满了故作惊讶的神色,“竟然拒绝我们南方肥沃的红土的洗礼!”   斯科特噗嗤一声笑出来:“你去当伟大的人肉除尘机吧,瑞特,恕不奉陪。”   “又是一个奇思妙想!看来跟你在一起时,我应该准备一个牛皮封面的本子,把你的每一句话记下来,每天晚上当做圣境读一遍。”   瑞特就是这样,把比火更热烈、比海更深沉的情感,隐藏在嬉笑怒骂和插科打诨中。   迟钝的斯佳丽看不出来,比姐姐还迟钝三分的斯科特更别提了。   尽管瑞特对斯科特的夜游计划提出了意义,他还是戴上帽子,拿起手杖,跟在斯科特身后出了门,一边压低声音笑着说:“你能不能好心的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宝贝,你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或者是出于怎么样的目的,对帽子这种伟大的发明嗤之以鼻吗?”   斯科特实在没有足够的精力跟他斗嘴——这么干的话他一准难以招架——于是翻了个白眼:“我不喜欢帽子,尽管因为我的特殊爱好,没少跟黑妈妈斗智斗勇。”   瑞特笑起来,声音低沉稳和:“我也有个黑妈妈,跟你的黑妈妈一样不好对付。”他的声调倏尔上扬,变得像大多数时候那样恶劣:“这么漂亮的黑头发,连我也不舍得让它们埋没在帽子下面。”   斯科特配合的甩了甩头发——试着把满头黑线甩下去——幽怨的低声说:“我真的,只是,不习惯,帽子,而已,何况,这么热的,天气,敬爱的,巴特勒船长。”   “那么你怎样对小姐太太们表示敬意呢?没法脱帽,难道要脱裤子吗?”他的语气中含着明显的捉弄和恶趣味。   “不要把你的真心想法强加于我,瑞特·巴特勒!!!”   终于……炸毛了……   船长腹黑的心里,隐约升起一股“大功告成”的得意与喜悦。   他见好就收,没有继续逗弄已经炸毛的小斯科特,转而顺起毛来:“你的裤子设计很别致,能把这个别出心裁的裁缝介绍给我吗?”   斯科特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瑞特挑眉表示不解。   “这条裤子是我自己设计的,我再也受不了这个时代宽松肥大的裤子了,裤腰还那么高,做什么都不方便。”斯科特得意的拍了拍自己的裤子,“这可不是亚麻或者毛料,而是法国人发明的斜纹棉布,特别结实耐磨!”他转过身去,炫耀似的向瑞特展示屁股上缝着牛皮、钉着黄铜铆钉的口袋。   斯科特的裤子很紧,裤腰很低,小小的翘起的屁股像诱人的苹果,像被分成东西半球的地球……   “孔雀开屏是很漂亮的,宝贝。”瑞特抱起双臂,显得高深莫测,“当然啦,除非这只孔雀转过身去,把屁股展示给人看。”   斯科特一噎,气急败坏的打了他一拳:“谢天谢地这句话不是对太太小姐们说的,否则你会一辈子上她们的黑名单。”   “瑞特·巴特勒这个名字早上了南方爱国者的名单,你就不用替我担心啦。”瑞特仍旧抱着手臂,说完后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把目光从斯科特身上移开,过了一会儿又移了回去。   “今晚太热了,瑞特。”他把外套脱下来搭在手臂上。   斯科特没穿背心,只有一件单薄的衬衫笼着上半身。要命的是,这件衬衫的裁剪几乎像紧身胸衣那么贴身,把十六岁男孩十八英寸的腰勾勒得纤毫毕现。   “这是时新的款式?”瑞特低声说。   “说不定是一百多年后的款式。”斯科特笑得眯起眼睛,像一只毛发油黑的狐狸。他一拍脑袋,恍然大悟的说,“反正是晚上,我干嘛要委屈自己呢。”说完,以一种神奇的速度冲回去,动作敏锐迅捷得令受过军事训练的瑞特都暗暗惊讶。   他轻声笑了笑,迈着轻快敏捷的步伐跟在奔逃的黑猫身后。   斯科特进了屋子,瑞特在外面等候。他靠在门廊的柱子上,懒洋洋的抽烟,黝黑光滑的面庞隐藏在夜色里,只有雪茄头一亮一亮。   等斯科特重新出现在他的视野中时,瑞特险些被烟呛到。   他的穿着完全可以称之为标新立异、哗众取宠。斯科特穿的不得体,太不得体了——   衬衫的袖子挽到上臂,裤子的长度只能遮住大腿——很显然,裤子的下半部分让他剪去了。鞋子看上去好像也是帆布的帮,这两套不得体的行头之间,是一段白的发亮的光洁小腿……   如此诡异奇特的打扮,每个色彩和层次的搭配却异常和谐。   “你要穿着这一身奇迹般的衣服,跟我去拜访贝尔吗?”瑞特的嗓音比平时还要低沉。   “见鬼,瑞特!我早该知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一双碧绿的凤眼怒气冲冲的盯着他。   糟了……这一瞬间,心底涌起奇异的冲动,瑞特深吸一口气,险些要控制不住的紧紧抱着他。想把他抱在怀里,刮他的鼻梁,惹他生气,再逗他开心,想亲吻那难得一见的发亮的绿眼睛,想亲吻那苍白柔软的两片嘴唇……   心中翻涌着滔天巨浪,那张古铜色的面孔却像大理石一般毫无波澜,只有一双眯起的黑眼睛,隐隐约约泄露了内心的一丝波动。   “贝尔的姑娘们是不会喜欢你这身装束的。”   ……果然吐不出象牙! 作者有话要说:  求订阅求撒花~   小风最近穷死了,入V也就是赚点饭钱,求不盗!   ☆、第四十八章   怀着“我再也不期待瑞特能吐出象牙”的决心,斯科特恢复了心境的平和,他迈着敏捷的步子,沿着桃树街开始了耽搁许久的散步。   瑞特没有放慢脚步以配合同伴,他早就清楚这只小黑猫虽然步子不大,迈步的速度看上去也不快,可他总有办法把人群远远的甩在身后。   “你真的没有受过军事训练吗,宝贝?”瑞特咧嘴一笑,他步履轻快的走在斯科特左边,“看上去比我这个被西点军校开除的学生更加合格呢。”   “……你总是这么喋喋不休、满口废话吗,瑞特?”斯科特碧绿的眼眸眨了一下,浓密的长睫毛掩饰住了闪烁的神色,“我在北大西洋漂泊这么多年,不受点军事训练我还有命活到今天晚上?”   “我记得在某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某只有海猫之称的小家伙告诉我,废话是人际关系的全部,是吧宝贝?”瑞特自动忽略了他后半段的回答。   “啊?”斯科特张口结舌,他真的说出过这么富有哲理的话吗?他沉闷的反驳,“……我真不明白,说话坦率为什么在世人口中变成了美德。”   “还真是个小伪君子。”瑞特的小胡子翘起来,一口白牙和一对黑眼睛在夜幕里闪得像星星。   夜晚的道路上,来往的行人和马车明显少了很多。虽然工厂仍旧隆隆作响,慢吞吞的生产着军用物资,可丝毫不影响这对同伴的散步热情。   不知不觉间,他们来到了医院门口。   医院的窗户敞开着,橘黄的烛光和撕心裂肺的叫喊从窗户里涌出来,成群的苍蝇又从窗户里蜂拥而入,使得医院活像地狱的入口。   “我们去看看米德大夫吧。”斯科特抓住了同伴的衣袖。   “这位留着山羊胡子的爱国者,对我的拜访大概不会感到欣喜若狂的。”   “我看他恨不得把你生吞活剥,把榨出来的油水全都贡献给邦联。”斯科特踏上了医院的台阶。   医院门前的高大石柱和彩色玻璃使得它看上去活像教堂,可进去后才发现,里面简直称得上地狱。   难怪斯佳丽厌恶医院。   一点都没错,医院真是一个负能量爆表的地方。到处臭气熏天,虱子和苍蝇是最有活力的生物,伤员们密密麻麻的一字排开,不少人奄奄一息,送进来没多久就死了。   医院里被伤员塞得满满的,即使床位、药品和绷带都越来越紧缺,伤员们还是源源不断的涌入医院。   他们原本是城里人,乡下人,律师,医生、教师、牙医、木匠、铁匠、佃农、农场主……他们拋家舍业,挫败了北方一次次疯狂的进攻,并为此付出了难以言说的惨痛代价。   如今,他们再也抵抗不住谢尔曼的冷酷包抄,步步后退,精疲力竭。   他们裹着绷带,胡子拉碴,血迹斑斑,个个脸色苍白、神情紧张的等着大夫检查,那模样让人看了满心不忍,却又无可奈何。   米德大夫匆匆忙忙跟斯科特打了个招呼,对瑞特照旧不理不睬。   他忙着给伤兵们看病,忙中偷闲对斯科特低声说:“你看,斯科特,躺在这里的十几个小伙子,他们来亚特兰大之前就患上了败血症、伤寒、肺炎和坏疽,体力早已耗尽,也没有足够的食物提供营养,他们根本没有力量和勇气与疾病作斗争。”   高大的拱形彩色玻璃窗上,绘着耶稣降临的神圣图案,让人一望之下,内心中就充满了激情和敬意。   耶稣的脚下,站着一个身穿黑衣的牧师。他捧着圣境,声调平缓低沉:“我虽走过死亡的山谷,也不怕遭到迫害。因为你与我同在。”   盖着棕色毯子的伤兵已经死去,他的眼睛却仍然大大的睁开,还有很多遗憾和不甘……   医院的上下两层,都被伤兵站得满满的。   “给我止痛药……给我……”胡子拉碴的伤兵有气无力的撕扯着被单,他嘶哑的叫喊淹没在喧嚣的□□中。   “抱歉,小伙子,我们没有药可以给你了。”米德大夫转向斯科特,他的下巴上的胡须微微颤动,“鸦片太稀缺了,根本不能让活人减轻痛苦,只能给垂死的伤员用,好让他们从容升天。奎宁和碘酊没货了,麻醉用的氯仿也极度匮乏,只有最严重的截肢病例才能使用。”他对下一个伤员同情的说:“真替你难过,孩子,这条腿得截掉。没错,没错,你的意思我明白,可伤口已经腐烂,看见这些红线了吧?非截肢不可。”   米德大夫戴上听诊器,走向下一个伤员。   两个骨瘦如柴的士兵活像打着补丁的木乃伊,他们靠在床上,借助两张床之间的柜子,从容的玩着牌。他们俩还算幸运,这次从死神的镰刀下捡回一条性命。下一次等待着他们的将是什么命运,就只有上帝清楚了。   梅里韦特太太出现在米德大夫身后,她的袖管高高卷起,头上包裹着白色的头巾,肥壮的腰间系着一条大围裙,放下盆子和毛巾,开始替一个不识字的乡下青年写信。   “我,再也,见不到,你,和爸爸了……”这个小伙子年轻帅气,长着一头凌乱的棕色卷发,一对巧克力色的眼睛无神的望着天花板。他的上衣解开,胸前缠绕的绷带上不断渗出血来。   一贯凶神恶煞的梅里韦特太太转过头去,擦了擦眼角的泪花,冲小伙子微微一笑,继续写下去。   “我不要截肢……走开,我不要截肢,不要……啊!!!我受不了啦……不!!!啊!别把我的腿切了……不……”   医生和护士全都精神紧张、面色沉重。在这样的环境下,能做到温柔体贴、充满同情的,大概只有玫兰尼这个时代象征了。   瑞特黝黑的脸庞像大理石一般,他没有再次发表令人讨厌的宣言,只对斯科特笑着说:“疾病虽然不能给美貌提供加成,但它是美色的验金石,我相信,宝贝,就算你蓬头垢面面目扭曲还能漂亮迷人。如果哪天你被一颗不长眼的炮弹搞得残疾了,我会照顾你一辈子。”   斯科特翻了个白眼,脱口而出:“你就算怀孕了我也会照顾你的。”   这是瑞特第一次在他面前张口结舌。他一肚子笑话憋得胎死腹中。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九章   这一刻,在瑞特眼中,眼前一直以猫的形象示人的斯科特终于露出了尖牙利爪,而且脑袋上冒出了恶魔的两只尖角,还晃啊晃。   这个妙不可言的想象让瑞特轻笑出声来,在尖叫声、嘶喊声和呻^吟声此起彼伏的医院里,显得格外不协调。   斯科特悄悄瞪了他一眼,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金币,拿手帕包起来递给梅里韦特太太说:“身为邦联的一员,现在我能做的只有这个了。”   梅里韦特太太的胖脸上露出一个笑容:“你从来都这么好心,斯科特,你的父母为你骄傲得不得了。虽然我不该向一个已经为南方尽心尽力的英雄再提出要求,可是我们的药品真的到了山穷水尽……我怎么能忍心看着为我们付出这么多的勇士们……”   眼前,是梅里韦特太太含泪的双眼。   耳畔,是伤兵们痛苦的嘶喊和呻^吟。   斯科特打断了她:“为了我们的伤员,我会再偷运一次封锁线。放心吧,梅里韦特太太。”   在北方军舰的严密封锁下。   “我知道你疯了,宝贝。不过既然你难得疯狂一次,我也只好陪你了。”瑞特抱着手臂,笑得比蒙娜丽莎还神秘。   ……斯科特最讨厌他这样的笑容了。   几个星期后,一艘漆成灰色的造型优美的偷渡船海猫号——瑞特一定要这样命名——缓缓的行驶在查尔斯顿附近的浅水区。   这是近来第二个月黑之夜,星光反射在洋面上,明亮得不用望远镜就能够看得很远。在清冷的月光下,沙滩显得比洋面更加苍白。   “我们很快就要大功告成了。”斯科特自言自语。   瑞特捏了捏他的手作为回答。   真是一只神奇的小猫咪,平时的警觉隐藏在面无表情的外表下,一旦遇到危险,却爆发出猎豹的速度、凶悍和力量。   瑞特棱角分明的红唇边,像海雾一样弥散出一层笑容。   自从北方占领了查尔斯顿的瓦格纳要塞后,已经很难有船偷渡过查尔斯顿封锁线了。大多数勇士们都选择了北卡罗来纳州的威尔明顿港,那里可以沿着两条海岸线偷偷行驶,而且有两个受到保护入口可以悄悄通过。   可是查尔斯顿……北方的大炮控制着深水区的航道,没有任何邦联的船只胆敢在萨姆特堡的西面行驶,东面的航道则又狭窄又弯曲,低潮时,大片水域只有四英尺五英寸深,而小巧灵活的海猫号吃水就有四英尺。   北方的军队很清楚,偷运封锁线的人一定会趁着月黑之夜溜进来,他们也十分清楚必行的水道。这个时候的封锁一向非常严密,目光如炬的联邦哨兵们拼命擦亮眼睛,使劲要把浓重的黑夜看透。   海猫号离查尔斯顿越来越近了。在那片湍急的浅滩里,浪花变得更加激荡。虽然北方战舰离他们很远,但侦查艇会在这片水洼中来来回回的巡逻。侦查艇比偷渡船还小,无法对海猫号造成实质性伤害,但艇上的侦察兵一旦发现异常就会发射信号弹,把军舰的火力引向在大炮的猛攻下不堪一击的偷渡船。   细碎的浪花在脚下作响,一个个浪头前赴后继的奔向海岸,又嘶嘶作响的颓然后退。   斯科特举起了左手向瑞特示意,表明“海猫号船头的左侧有联邦巡逻艇”。   “你的夜视力活像一只野猫,宝贝。”   这种最紧急的时刻、最危险的关头,也只有瑞特才能肆无忌惮的开玩笑了。   不出所料,联邦巡逻艇的舵手发现了夜色中的阴影——一个可能是联邦轮船、也可能是邦联偷渡船的形状。   舵手从铁箱子里摸出一颗信号弹,冲着那艘船喊道:“口令!”   斯科特举起一把决斗用的手枪——他在枪上绑了什么作为凑合的、山寨的消音器——扣动了扳机。   那个舵手连哼都没哼一声,就软绵绵的栽进了浅浅的水里。   斯科特吹了吹枪口。这一枪,至少给了他们额外的五秒钟。   可怜的人,实在对不起了。如果我不把船上的药品运到亚特兰大,就会死更多人。   “你搞什么呢,汤姆?”侦查艇上的另一个水兵说。他也察觉到了海猫号,七手八脚的摸出另一枚信号弹,叫道:“喂!口令是什么!”   “伟大的联邦!”瑞特叫道。   今晚的口令是“林肯总统”,可昨晚的是“永远的联邦”。这个新来的水兵拿着信号弹和火柴犹豫不定。   已经好几个星期没碰到偷运封锁线的了,这会不会是一条联邦的船,而船长碰巧听错了或者看错了旗语呢?   “口令!”这个好心的、耐心的水兵又问了一遍。   斯科特跳上船头,挑衅的大喊:“见鬼的战争!”他意气风发的喊着,一边扣动扳机,打中了水兵拿着火柴的右手。   在同伴的痛苦的嘶吼和叫骂中,还是有一个动作敏捷的舵手点燃了信号弹,与此同时,海猫号撞上了这条巡逻艇,把艇上所有水兵都撞进了海中。   “我们要感谢这位好心人的犹豫,瑞特。”斯科特的黑发已经长得有点长了,他一直没有时间去理发店好好剪一剪,于是用绳子把头发扎起来悬在脑后——这样离经叛道的男式发型,在一百多年后的二十一世纪,也只有艺术家这种生物才会留——在呼呼的夜风中像一面旗帜那样飘扬。   “你的夜视力也立了大功,宝贝!”风迎面灌进肚子里,联邦军舰的炮弹在二十英尺外爆炸,瑞特却完全不在意,他显得意气风发。   他们被溅起的水花打湿了,就像小时候玩打水仗一样。   “他们的命中率提高了。”斯科特咧开嘴,冲着炮火来袭的方向竖了个中指,“我们要加速。”   瑞特对着通话管喊:“加速!”然后他端起望远镜,若无其事的看着前方,似乎北方军舰轰鸣的炮火只是一个愉快夏夜的无害烟花。   海猫号顶着炮火艰难前行,整条船被不断溅起的水花击中,好像从瀑布下经过一样。   “你看到水栅了吗,我的绿眼小黑猫!”   “如果你再这么称呼我,我就……罢工!”斯科特眯起眼睛,他发现低低安置在水里的水栅越来越近了。这种水栅通常只有天亮时才能看见,多亏了斯科特的视力,他们才能在夜色的掩护下更加安全的通过火力网的封锁。   海猫号被一颗炮弹打中了,她颤动着,摇晃着,像一只落水的猫那样摇摆。尽管这样,他们还是穿了过去。水栅上挂着的水雷,离海猫号只有不到一英尺。   最后一枚炮弹的碎片落在甲板上,弹动跳跃了两下。   “我们又过关了。”斯科特松了一口气,“我的肾上腺素又分泌过剩了。”   “请检查一下海猫号的损坏情况,轮机手。”瑞特粗声粗气的命令。   “让我们知道卖废铁还是卖船更合算。”斯科特干脆在甲板上躺了下来,他毫无形象的舒展四肢。   “我不会卖掉海猫号的,宝贝,她可是我们最后一条偷渡船,也是我们最后一次偷运封锁线的见证。”   放松下来后,斯科特有些头晕眼花。他的视线有些模糊,夜色中看不清瑞特的脸,只知道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在微微发亮。   整个查尔斯顿还笼罩在瑞特肤色般的黑暗中,城市里弥漫着砖屑、泥土和火的味道,再也不见那个古老南方的代表,再也不见那个优雅、富裕、缓慢、宁静的老城。   “减速慢行。”   码头区早已被炸毁,帆船瘫痪在岸边,汽船沉在河底,经受着浪潮日复一日的冲击。   查尔斯顿的投机商大多数都在威尔明顿守株待兔,但只要有偷渡船开进来,就有人渴望做生意。   摇曳的灯光照亮了海猫号。   “我要给自己来点塔夫绸和纽扣,亲爱的勇士们!”   “你一定给我留了纽扣、花边和丝带吧,瑞特?”   “我要十箱波尔多葡萄酒和十箱香槟!”   海猫号完全停了下来,锅炉开始排气。在飕飕是声响中,斯科特听到河水拍打着船身,听到瑞特指挥的呼喊,听到自己的心跳……却唯独没有听到人们对奢侈品的渴求。   “今晚我帮不了你们了,先生们。我们没有带回奢侈品,整整一船舱都是绷带和药品。”瑞特笑得看上去十分灿烂,“不过我确实带了几瓶白兰地回来,或许我们可以为我们美丽的蓝色旗帜喝一杯?”   “上帝啊!”人们失望的喊,“你干嘛要挑这么倒霉的时机来显示自己的爱国心?”   他们陆陆续续的离开码头。   “一个半小时后火车就要开了,宝贝。你不想让米德大夫久等吧?”瑞特没有说挖苦或逗笑的话,他静静的看着同伴碧绿的眼睛,有一瞬间,斯科特甚至觉得他就想这么看下去,就想让时间停滞在这一刻似的。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马上就要表白啦~~~~   ☆、第五十章   一个半小时后,在查尔斯顿火车站,站长不让他们带着整整一车皮药品和绷带上车,直到瑞特出示了布洛克先生签发的通行证。   站长嘟嘟嚷嚷的指挥着工人把补给装上火车,同时勉强的表达了对他们爱国心的敬意,虽然是这样一个倒霉的时刻——查尔斯顿被联邦军队包围炮轰的时刻。   他们挤上了火车,跟邻座的军官们攀谈起来。当军官们看到瑞特从手提包里拿出一瓶二十年的巴哈马朗姆酒时,他们立刻判定这个衣着光鲜的市民绝对不是坏人。当瑞特提议玩牌时,军官们立刻把他当做了出生入死的战友。   火车与东升的太阳错开,一路向西奔驰。当白花花的太阳挂在头顶时,瑞特让这群军官们输了个精光,但他豪爽的请大家畅饮最好的朗姆酒,受到了最热烈的欢迎。   真是精力过剩的家伙……已经是三十三岁的老男人了,竟然能在神经紧绷了一夜之后照样该玩牌就玩牌,该说笑就说笑,照样头脑清晰有条不紊的赢了一堆快要变成白纸的邦联货币。   十七岁的斯科特打了个呵欠,靠在座位上睡着了。   瑞特放下了手里的扑克牌,他脱下大衣盖在一贴上靠背就入睡的同伴身上,眼睛里闪动着斯科特从没见过的温柔。   夜幕降临时,火车驶进了佐治亚,对火车晚点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那么习惯的军官们立刻奔向最近的小酒馆——尽管他们早就喝足了瑞特无私分享的朗姆酒——瑞特在南方快运办事处找到了卢夫斯·布洛克。   布洛克在战前来到南方,督建亚特兰大铁路快运公司。战时,他负责协调邦联的电报系统,同时负责运送军饷。虽然他是个北方人,却仍旧被任命为邦联铁路的代理主管,甚至还获得了陆军中校的邦联军衔。他从没穿过军装,因为在布洛克看来,这场分裂了南北方的战争跟寻常生意没什么两样。   瑞特是他的老朋友了,他把一箱酒随意放在布洛克办公室的桌子上。   “上帝啊,瑞特!这种倒霉的时候你都能弄到?”   “桶装陈酒,二十年的。没有你签发的通行证,卢夫斯,我们根本别想出查尔斯顿一步,包括这箱你最喜欢的朗姆酒。”   酒被珍重的藏进抽屉里。   “我明白,巴特勒船长这次的差事是运送军需品。我就常常问自己了,你运送军需品能赚多少钱呢?”   “赚了不少,从我们伟大的南方爱国者身上。但这次我改过自新了,卢夫斯,这次的药品和绷带,是无偿支援亚特兰大医院的。而且我洗手不干,再也不偷运封锁线了。”   “你那位同样鼎鼎大名的朋友‘海狼’呢?”   “在比海上更颠簸的火车里安然入睡,像个真正的十七岁的小伙子。”   “十七岁?上帝啊!奥哈拉家的二少爷不是成名很多年了吗?如果老卢夫斯的记性还不很坏的话,小奥哈拉战前就在大西洋上闯出了名头吧?”   “不要说自己老,卢夫斯,否则我就要埋进棺材了。送我上亚特兰大的火车把,把一节车厢分配给我。”   “你真会给我出难题,瑞特。”   “我了解你,卢夫斯,在佐治亚的火车线路上,没什么你办不到的事。”   他抱着熟睡的斯科特,上了开往亚特兰大的火车。   瑞特坐在药品和绷带堆里,让斯科特枕着他结实有力的大腿。他想抽一支烟,看了看那张小猫似的宁静可爱的脸,又改变了主意。   活塞的每一次跳跃,车轮的每一次转动,还有引擎的每一次轰鸣,都与瑞特的心跳相呼应。   “你是个畏缩的胆小鬼,瑞特·巴特勒。”他自嘲的笑了笑,手指脱离意识的抚摸上了男孩的脸颊。   在奎宁、碘酊、药水和绷带的包围中,在颠簸轰鸣的运货的车厢里,精疲力尽的斯科特枕着同伴的大腿沉沉入睡,瑞特出神的,一遍又一遍的抚摸着他的脸庞。   火车进站了。   等嘎吱嘎吱的刹车声完全消失后,瑞特抱着似乎怎么睡也睡不醒的小猫,平稳的走下站台,坐上一辆出租马车,把斯科特送回桃树街上佩蒂姑妈的空房子里。   他屈尊降贵的拜访了医院,文雅礼貌的通知米德大夫,整整一车厢绷带和药品,正在火车站等着他们。   “你真好心,巴特勒船长!”一个被破布裹得像木乃伊似的年轻伤兵向他挥动手臂,“北方佬永远也别想打进亚特兰大。”   瑞特看着那张颜色灰败却充满希望的、跟斯科特一样年轻的脸,感觉自己瞬间老了一千年。   他手里抓着那顶时髦的宽边巴拿马草帽,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出了伤员越来越多的医院。瑞特站在医院门口的台阶上,听到了肯纳索山传来的炮声。   炮声遥远微弱,却依稀可辨,仿佛夏日暴雨前的闷雷。偶尔一声响亮的炮声,甚至能压过中午时分的车马喧嚣。   他摇了摇头,戴上帽子,踏入了街道上洪水般的人流。   “醒了吗,我的绿眼睛小猫咪?”瑞特左手提着一瓶朗姆酒,右手擎着高脚杯,“要不要喝一口酒提提神?”   斯科特伸了个懒腰,神清气爽的说:‘“杯子归你,瓶子归我。”   屋里的光线越来越暗了,乌云在头顶聚集,毛毛雨打在沾满了尘土的窗户上,鼓声和笛声随着细雨传入耳中。   “该死!”斯科特一个鲤鱼打滚从床上跳起来,扔下酒瓶就往外跑,“民兵部队和自卫队要开拔了!”   “‘乔·布朗州长的宝贝’?”   “不是什么宝贝,而是亨利伯伯、梅里韦特老爷子和约翰·韦尔克斯先生!”他的话淹没在炮声和乐声中。   随着谢尔曼步步紧逼,约翰斯顿将军一再后撤,民兵部队和当地自卫队终于离开自家后院,去防守阵地背后的桥梁和渡口。乌云密布,天色阴郁,队伍穿过五角广场,全城市民都冒着毛毛雨出来给他们送行,桃树街两旁铺面外的遮阳檐下,密密匝匝的站满了强打精神的市民。   瑞特追了出来,他腋下夹着一把黑色的雨伞,用结实强壮的手臂帮斯科特挤开人群,好让斯科特能够站到最前面。   “老乔在撤退中损失惨重,得到的补充就是这样的货色?”一向连炮弹贴着鼻子爆炸的瑞特都不像平时那么冷静。   队伍中年轻力壮的民兵很少,更多的是本该在后方避乱的老人和孩子。有的白胡子老头比杰拉尔德年纪都大,却装出一副精神抖擞的模样,在滑稽的乐团伴奏下,迎着毛毛雨行军。   斯科特的视力比一般人好,他立刻注意到了迎面走来的梅里韦特老爷子。   老爷子把梅里韦特太太最好的方格披肩披在肩头挡雨,他也看到了人群最外围的斯科特和瑞特,就笑了笑说:“我听说你们勇敢的越过北方佬最严密的封锁线,给快要瘫痪的医院带来了药品,好样的,勇士们!”   “你也要当心你的腰啊,梅里韦特老先生!”斯科特大声喊。   “他这把老腰,杀几个敌人也不在话下。”亨利伯伯在后面说。他把外套的领子竖起来护住耳朵,腰里别了两把手枪,那还是墨西哥战争用过的。他的黑人跟班跟在他身旁,年纪跟亨利伯伯不相上下,撑起一把伞遮在两人头顶。   “亨利伯伯!你年纪那么大了,干嘛还要去打仗不可!”斯科特冲过去喊。   “你以为我这一把年纪了,还愿意给北方佬当靶子?”亨利伯伯的脾气一如既往的没有长进,他压低声音说,“可这年头,要保住绅士地位,就非去不可。得啦,干好自己的事就行,不用担心我。”   斯科特摸出自己的手枪塞进亨利伯伯腰间,默默的退回人群中。   与长辈们并肩行军的是一群年幼的男孩,看上去比斯科特还小,不少是从学校里逃学出来参军的,三三两两的学校制服夹杂在乌七八糟的队伍里。米德大夫的小儿子菲尔·米德也在其中,他自豪的佩戴着跟哥哥一样的马刀,帽子一侧还插了根公鸡尾巴上的羽毛。米德大夫在医院抽不出身,米德太太竭力装出一脸微笑,给儿子送别。   等儿子走过去之后,她脑袋一歪,整个人软软的靠在梅贝尔·梅里韦特·皮卡德肩头,一动不动,仿佛全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   许多人赤手空拳,运气好些的就在靴筒里插着猎刀,手里端着跟粗木棍,一端装上铁尖头,称作“乔·布朗矛”。更走运的就扛着毛瑟枪,腰带上别着个牛角火药筒。   炮队隆隆驶过,斯科特簇新的外套上溅满了泥浆,可他顾不得这个,因为他看见了骑在骡子上的年轻黑人摩西。   “摩西!你又要去打仗了吗?”   “是的,小奥哈拉先生。上次陪阿希礼少爷,这次陪约翰老爷。”   果不其然,快七十岁的老乡绅竟然也上了战场。   大炮歪歪斜斜经过,斯科特站在没过脚踝的泥泞里,一时思绪万千,又不知所言。   “我一直想见见邦联的英雄呢,斯科特。可惜没时间了,我们今天早上刚到,你看,马上就出发了。”约翰·韦尔克斯像阿希礼一样瘦削,骑在马背上却腰板笔直,被雨水淋湿的白发紧紧的贴着脖子。他骑着枣红色小马,面带微笑,神态自若。   这一刻,斯科特甚至说不出“不要去”的话来。他清了清嗓子说:“你走了,十二橡树庄园谁来照料呢?”   “我把印蒂亚和霍尼打发到梅肯去住博尔特家了,你姐姐帮忙照料几乎空了的十二橡树庄园。”约翰·韦尔克斯像阿希礼那样微笑,斯科特心中的恐惧却越来越浓,“斯佳丽已经真正能够独当一面了,奥哈拉家的都是好样的。你看,你爸爸就在后面呢!”   “爸爸!”斯科特的心猛的一沉,“爸爸的膝关节僵直,连走路都走不了几步呢,怎么能打仗?”   “谁说我不能打仗了?是你吗,自作聪明的毛头小子?”杰拉尔德骑着马走过来,他两条短短的罗圈腿稳稳的踩着马镫,“总要有人保护我们的女人、孩子和土地不是?我儿子在封锁线为国尽力,你老爸哪能甘心避难在家?好了好了,别担心你老爸了,你老爸这把年纪虽然行军嫌老了,骑马射击还难得到我吗?”他弯下腰拍了拍斯科特的肩膀,“你姐姐斯佳丽也是好样的,我让她去帮忙照料十二橡树庄园,那副说一不二、发号施令的劲头儿,真有几分将军风范呢!”   斯科特觉得喉咙哽住了,他感觉有人握住了自己的手,是瑞特。   “啊,巴特勒船长!我儿子承蒙你照顾!”杰拉尔德摘下帽子,同样雪白的头发暴露在毛毛细雨中,“虽然你名声不好,可是我们一家都很喜欢你!”   瑞特咧开嘴,彬彬有礼的鞠了一躬,像个舞蹈大师那样优雅,好像在宴会上向主人致敬似的。   “家里人还好吗?”斯科特勉强说。   “都很好,你妈妈虽然忙的瘦了,精神还不错。斯佳丽跟玫兰尼一起去十二橡树庄园帮忙了,不得不说,斯佳丽越来越能干了!玫兰尼的身体还是那么弱不禁风,佩蒂帕特小姐还是动不动就要晕倒!好了,我最亲爱的孩子,你老爸要去打北方佬啦,再见。” 作者有话要说:  布洛克是战后的佐治亚州长~   话说,有人想要漂的定制印刷吗?如果有的话,现在小风就要着手修文了!   好吧,情节进展有点慢了……瑞特肿么还不表白!      ☆、第五十一章   斯科特的喉头哽住了,好像一把烧红的铁棍深入了他的喉咙,并且一直深入下去。   他说不出再见,只好拼命的挥手,直到杰拉尔德那骑在马背上的矮小身躯消失在视线里。   视线越来越模糊。   妻子和母亲们装作勇敢的掩饰起眼泪,她们的丈夫和儿子脸上同样装出笑容。年纪够大的孩子们已经懂得保持沉默,只有年纪太小的孩子们无法接受爷爷、爸爸和哥哥们勇敢的谎言,哭得撕心裂肺。   瑞特摸了摸斯科特的头发,把他的手帕递过去说:“擦擦眼睛和鼻子,做个勇敢的男子汉,我的宝贝。”   总是忘记带手帕的斯科特从善如流的接过来。虽然瑞特的安慰像哄孩子一样好笑,但他不得不承认,这几句安慰的话让他觉得好多了。   他又鼓起勇气,向所有市民们一样微笑、欢呼和告别,去面对已经注定的失败。   七月份一个热浪滚滚的傍晚,这群二十五天前刚踏上战场的胡子兵和娃娃兵们,就零零散散、三五成群、源源不断的涌回亚特兰大,步履艰难的朝早已人满为患的医院挪去。   漫长的夏日黄昏热得像着了火,佩蒂姑妈的草坪上躺满了疲惫虚弱的伤员,斯科特和瑞特不得不把他们搬上自己华丽的轻便马车,一趟一趟运到医院,自己和马都累得浑身是汗。   救护马车也陆续抵达,车上装满了负伤和垂死的人们,鲜血把红色的土地染得更红了。   “回去洗个澡吧,瑞特。”斯科特疲惫不堪的咧嘴一笑,他抬起手都困难,“开战以来你第一次这么狼狈,实在令人皆大欢喜。”他瞅着瑞特挽起袖子的衬衫,衬衫和裤子上沾满了污渍、汗渍和血渍。   “肮脏和疲惫,就是战争授予我们最高的荣誉勋章!”瑞特胡乱抹了一把脸,“过来,我给你冲一冲。”   斯科特拖着沉重的步子,像身受重伤、命在旦夕的伤兵一样挪过去,颤抖的手慢慢解开扣子,解到第二颗时就再也无能为力了。   “小傻瓜。”瑞特轻哼了一声,粗暴的扯开他的扣子,那双有力的大手在他胸前停留了片刻,又毫不留情的扯开了他的裤子。   “拜托你了,瑞特。”他软绵绵的倒在黄铜浴盆里,任由瑞特把一桶水泼在他身上。   “Shit!你要煮了我吗?!”斯科特动作迟钝的从浴盆里站起来,看上去如果不是累坏了的话,他肯定会跳出来的。   “你指望我用冷水让你生病吗,宝贝?”   不知为什么,瑞特的声音听上去有一丝喑哑。   “轮到你洗了,瑞特。”   “我现在还不想洗,宝贝。”   “难道你喜欢汗水和污血在身上结块的感觉?”   “我休息一会儿就好,去睡吧,亲爱的。”   瑞特果然累了,他的声音越来越沙哑了。   “不,我要去医院看看。”   等斯科特走后很久,瑞特才把自己浸泡在一缸冷了的水中。   他一双乌黑的眼睛毫无疲惫之色,在黑夜里危险的发亮。   整整一下午都在搬运伤员,斯科特全身肌肉都在酸痛。他走过桃树街,疲惫不堪,觉得周围一切都那么虚幻,整个像一场噩梦。谢天谢地,斯佳丽、玫兰尼、佩蒂姑妈和小韦德都回了塔拉!尤其是他那个胆小的侄子,他可不希望童年的恐惧留给韦德难以磨灭的阴影。   今天晚上一定要好好睡一觉,说不定明早醒来,一睁眼就能看到二十一世纪的阳光。   医院的床位和地面上,横七竖八躺着数不清的伤员,他们肮脏疲惫的脸看上去那么熟悉,许多人见到了斯科特还勉强笑笑,甚至挥挥手向偷运封锁线的英雄致敬。   “拜托了,米德大夫,不管你多么忙碌,请你一定拿白兰地擦擦手和手术刀吧。”斯科特低声下气的哀求,“许多人本来不会死的……他们并不是死于北方佬的枪炮,而是死于感染!”   “年轻人,你难道是认为医生的手和手术刀让他们丧命的吗?”米德大夫的胡子气得乱颤,“我是医生,而你不是!”   “我是二十一世纪来的而你不是”险些脱口而出。他定了定神,口吻严肃的说:“我命令你,米德大夫,拿白兰地消毒。”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放在米德大夫鼻子下面。   这是戴维斯总统签署的特许令。   “可以用来调动军队的特许令,居然只用来命令我一个医生?”米德大夫哭笑不得的擦了擦汗。   “我从来没想过指挥军队,而且我无意冒犯,米德大夫。”斯科特随手把特许令塞进裤袋,仿佛只是一团肮脏的手帕,“我本来就是为了医生和护士,才向戴维斯总统申请的。请让每个护士都消消毒吧,米德大夫,白兰地有很多。   不懂得消毒,是十九世纪医学众多缺陷之一。   洗手,消毒,这样简单的步骤,就能够挽救许多条人命。   尽管谢尔曼的军队日渐紧逼,亚特兰大市民的日子还是一切照旧。除了口粮日益短缺,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变化。   当联邦第一颗炮弹落入亚特兰大城中时,瑞特和斯科特正准备去国民饭店吃饭。   他们挤过惊慌失措的人群,挤进了饭店。由于侍者在恐慌中无影无踪,瑞特只好亲手去拿啤酒和吃的。   被炸飞的尘土在窗外旋转漂浮,   又一颗炮弹在不远处爆炸,把天花板上的灰尘震落下来。有人哭喊着躲在桌子下面,有人尖叫着捂紧耳朵,有人栽倒在扔满烟头的地板上,把盘子和痰盂都撞飞了。   瑞特一动不动,除了用手捂住了酒杯。   “我可不希望宝贵的啤酒里落进灰尘。”他慢条斯理的说,好像顷刻间就能夺走他们生命的爆炸的炮弹,无非就是小孩子恶作剧点着的烟花。   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第一颗炮弹炸平了一个市民的房子,炸死了这个市民和他六岁的女儿。   第二颗炮弹炸死了一个正在熨衣服的女人。   第三颗炮弹从路灯边掠过,在一个自由黑人理发师的脚下爆炸,他也不能幸免于难。   斯科特冷笑着说:“看吧,这就是他们所谓的正义战争。”   “谢尔曼是个再正直不过的将军,宝贝,对自己代表的正义深信不疑,不管多么冷酷无情的手段也动摇不了他的信念。”瑞特把手从杯口拿开,将那杯险些毁掉的啤酒倒进嘴里。   斯科特忽然想起一段话。上辈子,他从课本上读到这段话时,还热血沸腾的叫好,如今却只有沉默。   内战名将格兰特将军懂得他正在进行一场人民的战争。除非南方的军队及人民都被征服,否则战争就不会结束。   敌人的奴隶、军需品、庄稼、家畜以及武械弹药——为继续进行战争所必需的每一样东西在敌人手里,就都是敌人的每一件武器,都必须予以夺取。   格兰特将军命令谢尔曼说,除了歼灭敌人之外,还要尽你所能深入敌境内部,对他们的战争资源进行你所能够进行的一切破坏……毁掉一切可以被用来支援或供养军队的东西……把它们毁掉不必流血却能与消灭敌军产生同样的结果。   他把摧毁敌人的军事力量,同政治、经济斗争结合起来,通过用恐怖手段摧毁敌方军民从事战争的精神和士气,迫使其无条件投降。   威廉·特库赛·谢尔曼进一步发展了他的战略,把摧毁敌方的经济资源同心理攻击结合起来;把恐怖当作战争的手段之一,把敌方居民也作为打击的目标。   他主张用战争暴力摧毁敌方居民的战斗意志,使其无法继续进行战争。   他说:“我们不仅是在和敌对军队作战,而且是在和敌对人民作战。我们必须使他们不分老幼、无论贫富都感到战争的以及有组织的军队的无形力量,从而丧失继续进行战争的意志。”   谢尔曼的名言就是:战争就是地狱。对拒绝服从法律和当局的人应该毫不怜悯地消灭,“只有让他们饱尝战争的苦头,使今后几代再也不敢诉诸战争……我们一定要清除和摧毁一切障碍,有必要的话,就杀死每一个人,夺走每一寸土地,没收每一件财物。一句语,破坏我们认为应该破坏的一切东西,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让他们饱尝战争的苦头,使今后几代再也不敢诉诸战争……清除和摧毁一切障碍,有必要的话,就杀死每一个人,夺走每一寸土地,没收每一件财物……   谢尔曼确实做到了。   想着想着,斯科特的心就绞痛起来。   这样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策略,与日本人当年的灭绝人性还有什么区别?   野心家们到底煽动起了多大的仇恨,才使得同一个国家的平民百姓,毫不犹豫的把武器对准了同伴?   真是荒唐又荒诞。   这时候,民众的马匹和马车已经被胡德的军队征用了,两个人步行回家。   破晓时还湛蓝宜人的天空,转眼间被大炮的硝烟笼罩,仿佛孕育着雷电的乌云沉沉低垂着盖着全城。滚滚热浪中忍冬草与玫瑰花的香气,骤然变得刺鼻得让人无法呼吸。夜色渐浓,连树蛙、纺织娘和模仿鸟都吓得不敢放开喉咙歌唱。   斯科特一回去就把自己关进卧室,瑞特无所事事,只好去赌场玩牌。   他真傻,是个头脑顽固又胆小如鼠的傻瓜。   一条冷酷强大的北方巨蟒已经包围了城市的三面,包围圈在不断收紧,向着邦联最后的藏身之地   步步紧逼。   他早该离开这座非丢不可的倒霉城市,几个礼拜、几个月前就该离开这里了。这座喧嚣、拥挤、神经紧张的城市绝对没有什么值得他逗留。   除非……除非……   他漫不经心的玩牌,慢条斯理的聊天,一口慢吞吞的查尔斯顿口音比炮火更能逼疯牌友。他输了五百块钱,又赢了一千块钱,都是一文不值的邦联纸币,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绿眼睛小黑猫今天闹了很严重的脾气,瑞特第一次摸不着头脑。小家伙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瑞特把牌面朝下,退出了牌局,向桃树街上那座红房子走去。   炮火暂时沉寂了,可桃树街上始终得不到宁静,炮车和救护马车隆隆驶过,从掩体里撤下来的伤兵踉踉跄跄的退回城里,急行军的部队飞快的赶往战事吃紧的另一处工事增援……   佩蒂小姐、汉密尔顿太太和韦尔克斯太太早就被斯科特送回了乡下,他却仍然固执的停留在这里。   他真是个不折不扣、彻头彻尾的大傻瓜。   他俩都是。   这么嘲笑着自己,脑海里却不由自主浮现出一双碧绿的、眼角上翘的眼睛。   1864年,战争开始的第三个年头,瑞特在亚特兰大收拾过很多次行李。   七月份收拾过三次。   那时,他想起小猫纤细的脖子——那么坚强又那么脆弱。或者他会想起那个孩子身上淡淡的奶香,闻起来就会觉得很幸福。第三次,他看着那乌黑的头发,在风中那么傲气那么放肆的飘扬……   瑞特只得一次次都苦笑着拆开行李,再去酒吧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   瑞特·巴特勒在1864年感受到无数次无可奈何。   此前最后一次感受到这种无可奈何,是很多年前被父亲关进马厩的时候。   他是个自我折磨的傻瓜,他确实是。 作者有话要说:  瑞特你再不表白……再不表白本文就完结了!   骗你们的- -飘走~~~~   ☆、第五十二章   替换了老乔的、勇猛无比的、失去了一条腿的胡德将军,指挥着只有敌军二分之一兵力的疲惫之师,狠狠的扑向人数占优又吃得好休息的好的联邦军队,在桃树河一带发起猛攻。   不出意料的,邦联士兵像割麦子一样给撂倒了。   北方军队不断紧逼。他们的大炮不断轰击,炸死在家的百姓,掀掉民房的屋顶,在街上炸出一个个巨大的弹坑。   他们的大炮炸死了丈夫和儿子生死未卜的妇女,炸死了尚在襁褓中的婴儿,炸死了顽固不化的南方爱国者,炸死了他们宣称要解放的黑人。   如今,亚特兰大已经三面被围,只剩下一条通往梅肯的铁路。   假如最后一条退路线再被切断,那么胡德将军的唯一一条供给线也就落入了敌军手中,亚特兰大就真正成了指日可破的围城。   这条铁路,邦联非守住不可,而联邦又对它势在必得。   七月下旬的一个晚上,瑞特正盘算着怎么威逼利诱斯科特跟他一起离开这个鬼地方,外面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来者竟然是杰拉尔德和亨利伯伯。   杰拉尔德翻身下马,扯着大嗓门叫道:“我的乖儿子哪去啦?”   “爸爸!谢天谢地!”斯科特扑上去,顾不得老爸破烂肮脏、一身虱子。   杰拉尔德连忙把儿子推开,嚷嚷着:“别碰你老爸,他浑身上下爬满了虱子这种令人忍俊不禁的小生物。”   亨利伯伯口吻很不屑:“要我说,如果战争不会让人生虱子得痢疾,倒挺像一场愉快的野餐呢。”   杰拉尔德一挑眉毛,看上去这两个脾气火爆的老人家又要开始争吵,斯科特连忙分开他们,把这两个因为参战而变得更加神采奕奕、生机勃勃的老绅士请进屋子里,给他们端来清水、毛巾和白兰地。   “你老爸一辈子都靠运气生活,走运的赢了土地,走运的娶了你们的好妈妈,走运的有了你们三个好孩子,现在必定也走运的不被北方佬的枪子儿和炮弹青睐(亨利伯伯瞪了他一眼,冷冷的说:“那可不见得。”)……不愧是我的儿子,这年头也只有你能弄到白兰地了。”杰拉尔德笑眯眯的一饮而尽,示意儿子再来一杯,“如果加一片薄荷就更完美了。”   “哦,爸爸!你这个自私自利的老可爱!”斯科特转向优雅的行过礼后就识趣的一言不发的同伴,“我们的仆人都被打发走了,能麻烦你帮我从地窖取两瓶冰啤酒吗?”   “乐意为三位效劳。”瑞特像舞蹈大师那样,优美的行了一个滑稽的鞠躬礼,一阵风似的消失了。   “我还是那句话,”杰拉尔德声音洪亮、挥着手臂说,“虽然巴特勒船长名声不好,可我的确喜欢他,你老爸也绝不反对你跟他来往。”   “巴特勒船长是我见过的为数不多带着脑子的人。”亨利伯伯整了整肮脏蓬乱的白发,“这是我跟你爸爸为数不多意见达成一致的时候。”   清凉的冰啤酒被倒进玻璃杯里,暂时抚平了四个人心中的燥热。   “我们只请了五个小时的假,不能久留了,谢谢你的招待,斯科特,还有巴特勒船长。”亨利伯伯瞪了杰拉尔德一眼,“别舍不得你儿子了,快走。”   眼看杰拉尔德跟吃了火药一样又要暴跳如雷的反驳,斯科特哭笑不得的截住他:“你们要往南出发,去琼斯博罗,对不对?”   “没错,那边肯定有一场恶仗要打,年轻人。北方佬千方百计要夺那条铁路,一旦铁路到了他们手里,亚特兰大就完了,南方也就完了。”亨利伯伯略带恼火的说。   “有我在,哪能让他们得逞?”杰拉尔德又开始不分场合的自吹自擂,他天蓝色的眼睛一转,忽然垮下脸来,愁眉苦脸的说,“我们今天大老远的赶过来,不只是为了跟我的好儿子道别。我们给玫荔带来了噩耗,拜托你回塔拉、回十二橡树庄园时,替我们转告她。”   说着,杰拉尔德从破烂不堪又拙劣的缝补过一番的口袋里,掏出几样东西:一只沉甸甸的金怀表,表链上挂着几颗印章;一幅小画像,画像上是早已过世的老韦尔克斯太太;还有一对精美硕大的黑宝石衬衫纽扣——斯科特清楚的记得,这对纽扣是他偷运封锁线得来后送给约翰老先生的,他舍不得用,常常拿出来把玩一番……   眼中一片模糊。   约翰·韦尔克斯真的死了。   他是古老南方的代表,从此以后,南方不再会有这样热情好客的庄园主,不再会有这样优雅可亲的老绅士。   “好啦,孩子,把我们的饭包起来。我们非走不可了。”亨利伯伯笨拙的安慰他,“别太难过,一个老年人担负起年轻人的责任,最后以身殉职,还有什么死法比这更光彩呢?”   光荣……斯科特的喉头哽住了。   约翰·韦尔克斯先生……他本应该悠闲自在的活着,看着子孙们日渐成长,最后在儿孙的包围和泪水中,平静的离开人世,寿终正寝。   而不是用快七十岁的、瘦弱的身体,去承受虱子、痢疾、上顿不接下顿的食物,还有炮弹的轰炸……   “别操心了,好儿子,仗打完了我们准能平安归来。”   杰拉尔德膝关节僵直、一瘸一拐的走下台阶,亨利伯伯扶了他一把,换来杰拉尔德的大声咆哮。   他们的争吵声和脚步声渐渐消失在黑暗里。   “我们现在就走,去十二橡树庄园找韦尔克斯太太。”瑞特眉头紧紧的拧在一起,看上去想把某只顽固的小猫拎起来,打包扔进行李箱带走。   扔下这句话,瑞特高大的背影就消失在门口——他回屋收拾行李了。   斯科特坐在门廊上,轻轻抚摩着那块金怀表、小画像和衬衫纽扣,动作之轻,仿佛生怕惊动了亡魂。   客厅窗户里射出的灯光在藤蔓繁茂的门廊上投下斑驳的金色光影,黄色的玫瑰和忍冬草紧紧缠绕,浓郁的芬芳把他团团包围其中。   瑞特提着行李箱走过来,威胁的说:“如果你再不听话,宝贝,我一定拗断这条顽固的脖子,再把你塞进箱子里带走。”   “你走吧,瑞特。”斯科特笑着摇了摇头。   那一刻,瑞特宁愿他哭出来。   瑞特扔下行李箱,一双机灵的黑眼睛里满是无可奈何。他认命的叹了一口气,高大强壮的身躯压迫下来,紧紧的、紧紧的抱住了斯科特。   他把那颗顽固的、小巧的、光滑的小脑袋按在胸前,两条滚烫的手臂像贴条一样勒住他,勒住那个常常一脸平淡、总是不动声色、让他又焦躁又煎熬的小混蛋。   “你这个固执的孩子,不听话的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讲述一个包子在欧洲一路走一路拆CP,最后活生生的把自己磨砺成女汉子的血泪史。   [综名著]走遍欧洲拆CP   其实吧,《飘》原著完全可以命名为《一个女汉子的诞生》,或者《论女汉子形成的环境因素》……   斯佳丽在原著的后半部分,的的确确成长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女汉子啊!大口喝酒、说一不二、抛头露面、养家糊口、怀着孕照旧做生意……堪称现代女汉子的典范。   感谢雪雪的手榴弹哦!小风好久木有收到霸王票了!   下周有四门考试,但手榴弹还是把我炸出来了!      ☆、第五十三章   算了,任这只任性的、固执的、不听话的小猫随意折腾吧,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都由着你。   无论你做出什么样稀奇古怪、不可理喻的举动,都由你,全都由你。   当胡德将军把军队撤进城里时,三万士兵沿着迪凯特街磕磕绊绊、踉踉跄跄的走着,扬起的灰尘让临街的窗户好像怎么样都擦不干净了似的。   一些女人打扮的花里胡哨俗艳不堪,涂脂抹粉的脸蛋上醉意朦胧,她们胳膊里挎着的士兵也醉得不轻。   贝尔·沃特林的红头发格外醒目。她紧贴在一个独臂士兵身旁,醉醺醺的笑得连二楼都能听见。   瑞特在“红头发”二楼的办公室里,居高临下的向外看了一眼,再把目光投向打开的保险箱和拉开的抽屉。   他颓然坐倒,好像比连续一百天没休息的、且战且退的邦联士兵还要疲惫不堪。   上帝啊,那个顽固的孩子对他施了什么魔法,下了什么诅咒?   一段时间以来,一直向亚特兰大拼命发射的炮弹停止了飞翔,天空恢复了澄澈透明的水晶蓝色。   难得到恐怖的平静中,瑞特只能听到时钟滴答滴答的声响,以及无法规律搏动的心跳。   这时,门口一个熟悉的脚步响起,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每一步都踏在他难以平静、备受折磨的心上。   他慢慢转过头,伴随着同样拖长的、慢吞吞的玩笑:“今天是个不错的日子,勇敢的胡德决定在这个天空如水晶般的没好日子,带领同样勇敢的邦联士兵们战略性的离开亚特兰大。准备待在这里迎接北方佬吗,宝贝?”   “别胡扯了,瑞特。”年轻的同伴一贯平静的眼中,凝结着毫不掩饰的冷峻之情——这让瑞特挑起了眉,“收拾行李,我们走。”   “但愿这是战争结束前最后一次收拾行李了,宝贝。”   他们拉开保险箱,翻遍抽屉,把该烧的文件烧了,不能烧掉又不能留下的文件全都分开藏在墙壁的夹缝里。   收拾到最后,抽屉里只剩下无害的纸笔和墨水。   炮声再次响起来了,是从亚特兰大南面传来的。   瑞特认真的听了一会儿,咧嘴笑道:“我们仅剩的一条铁路线,通往梅肯和威斯特恩的铁路线,终于不负众望的落进了谢尔曼手里。亚特兰大的丧钟敲响了,宝贝,看来我们要另想办法离开这座被谢尔曼格外眷顾的围城。”   他没有埋怨斯科特,相反,瑞特就像无数次偷运封锁线那样,把最艰难的处境看做一场无关紧要甚至大受欢迎的冒险。   他收拾好行李,精心掩饰好脸上的表情,慢吞吞的轻松的说:“就算做做样子,你也该表达一下对塔拉的关心吧?”   斯科特面无表情的说:“琼斯博罗离马虎镇有足足十英里,北方佬不会打到塔拉。就算他们去塔拉劫掠我也毫不担心——塔拉的监工是北方人,谢尔曼的军队不会让自己人挨饿。”   “宝贝,今天的你格外冷酷,也格外有趣。”   格外冷酷吗……不错,头顶翻飞的炮火,让斯科特的军人血液翻涌沸腾。   他变得像铁一样坚硬。   贝尔·沃特林踉踉跄跄、一步三摇的爬上了楼,她喝得醉醺醺的,发出刺耳的声音:“哦,瑞特……我该怎么办……北方佬就要来了……”   斯科特扶着她,让贝尔在瑞特让出的椅子上坐好。   “你不用担心,甚至什么都不必做,贝尔。”把贝尔吓得失魂落魄的一切景象,在他来说都不过是喝了杯烈酒,“北方佬不会吃了你,他们头上没长角,胳膊上连的也不是蹄子。只要让你的姑娘们在屋子里躲上一两天,再把价钱翻倍就行了。”瑞特去掏口袋,想拿手帕让她擦擦脸,摸了两下才想起,他每一块手帕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落到了从来不带这种生活必需品的斯科特手里。   斯科特默默给同伴点个赞。   只有他,才能面对即将席卷一切的地狱之火,依旧若无其事的开着玩笑。   “你们要走了,对不对,瑞特?看在上帝的份上……”贝尔大哭起来,哭声刺耳而凄厉,“看在上帝的份上,带我走吧……”   瑞特接过斯科特递上的手绢——不知道是男孩“私吞”的哪一块——给贝尔擦了擦眼泪说:“做个勇敢的人,贝尔,你在这里很安全,跟着我才危险呢。现在下去吧,你的姑娘们需要你。”   “现在,我有必要去弄个交通工具了。”瑞特步履轻盈、大步流星的下了楼。斯科特在他背后都能想象出那双闪闪发亮的黑眼睛。   瑞特偷来的马实在不怎么样:两匹马,又小,又瘦,又瘸,就像上了战场的娃娃兵一样。它们无精打采的垂着头,肋骨像浮雕似的高高突出来,好像马上就要把马皮刺破一般。马背上被磨得皮开肉绽,气喘吁吁的像……像……反正不像马。   “这对牲口不怎么样吧?”瑞特仍然笑眯眯的,他用笑容精心掩盖起冷酷无情的狰狞,“看上去马上会死在佩蒂小姐的门廊前。但这已经是我能偷到的最好的马了,我差点没能逃脱这两匹可怜牲口的合法主人的追踪。”   军队开仓了,他们让人们尽量把粮食拿走,以免落在北方军队手里。   可是还有太多的供给品来不及拿走,邦联官兵们只好把它们烧掉。   一团微弱的红光出现在树梢上方,就像太阳升起来似的。不一会儿,黑色的天空就变成了粉红色,又变成暗红。   弹片纷纷落在地上,一条巨大的火舌腾空而起,吱吱啦啦的舔舐着天空。   那些引发了爆炸巨响的东西很可能就是瑞特和斯科特偷运封锁线弄来的军火。军装,靴子,毯子,熏肉,干豆子,一吨一吨的面粉和玉米粉——统统都被烧了。   熊熊烈火让亚特兰大的夜空亮如白昼。   在天崩地裂的声响和刺耳可怖的火光中,两个本可以早早离开的男人和男孩,并肩走下台阶。   两个人都打扮的衣冠楚楚,穿着裁剪得体的白色亚麻衣裤,里面套着出自巴黎高级裁缝之手的同款式的绣花波纹绸背心,皮带上挂着经过斯科特改造的手枪,口袋里塞了满满的弹药。   两个人的装束唯一的不同点在于,瑞特潇洒的歪戴着宽边巴拿马帽子,而斯科特把来不及修剪的长发绑成一个马尾,在脑后随风飘扬。   瑞特侧过头来,发现一对绿幽幽的眼睛正在燃烧。   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掀动了他的头发,此时此刻的斯科特就像一尊石像。   他们穿着盛装,像走进灯火辉煌的舞会大厅里一样,踏入充斥着痛苦、湿热、肮脏、爆炸和燃烧的红夜。 作者有话要说:  [综名著]走遍欧洲拆CP   新文,开始日更~~~给小风撒个花留个评吧~爬月榜怎么能没有你们爱的支持呢?   ☆、第五十四章   第五十四章   他们坚决而不是特别情愿的爬上了马背,一瘸一拐、瘦弱不堪的马承受着不能承受之重,向亚特兰大燃烧的心脏走去。   明明是危急万分的时刻,斯科特也给自己戴上了坚固冷峻的面具并武装到每个表情细胞,可当他骑着一匹瘸马,真正走进亚特兰大围城夜的热风里,一切情绪仿佛都烟消云散了,他感觉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仿佛包围他们的不是亚特兰大的冲天火光,而是温暖沉重的热水。   尽管头顶的天空红的发亮,像被辣椒油浸过,影子像幽灵一样竞相追逐,如同沉船上的破帆在风中乱飘。斯科特却恍如梦境似的,视野无限朦胧又无限开阔的扫视着周遭的一切,像个站在楼梯顶端,拖沓着脚步,不得不参加一个叫人无精打采的化装舞会的孩子似的,尽管他戴上了精美坚固的面具,换好了华丽应景的舞服。   烟火的气息越来越浓,滚滚的热浪夹杂着纷乱的喧嚣。   斯科特的灵魂仿佛飘在天上,可感^官却敏锐异常,周遭的信息不断的通过每一个毛孔、每一个细胞准确传达。   他们正在一步步接近地狱的核心。   斯科特转过头,在可怕的刺目的火光下,瑞特的侧影就像硬币上的头像一样清晰、优美、冷酷、玩世不恭。当他感受到斯科特的注视而转过头时,整个亚特兰大都在那双乌黑锐利的眼中燃烧。   就像偷运封锁线一样,危险的因子、冒险的精神化作肾上腺素在血管中沸腾,瑞特永远能够从中获取常人视为恐惧且避之不及的欢乐。   “看上去我们没法绕过起火的街道了。”斯科特拉住缰绳,眯起眼睛向远处眺望,仿佛被火光晃得睁不开眼似的,与此同时,他微微耸了耸肩。   “因为每一条街道都通向地狱的火海。”瑞特耸肩耸得更加明显,他肌肉发达的肩膀耸动起野蛮又优雅的弧线,将紧绷的衣料高高撑起,在火光的跃动和阴影里,就像潜藏在暗影里蠢动的野兽。   斯科特挪开目光,朝瑞特的反方向撅了撅下唇:“老天保佑,千万别有哪个倒霉鬼来抢我们的马。”   瑞特用带马刺的靴子夹紧马腹,让胯^下可怜的老马颤颤巍巍的跑着,瑞特摸了摸腰间的几把左轮手^枪和决斗手^枪。   他们走过玛丽埃塔街,望着空空如也的仓库,斯科特模仿着瑞特讽刺的模样咧嘴一笑:“谢天谢地,幸亏我们提前把这些仓库里的库存弄走了,包括日后足以让整个失意的亚特兰大忘掉烦忧的威士忌呢。”   忽然,瑞特向他的方向探过身来,一把抓住马笼头,几乎是拖拽着斯科特躲到一个户外楼梯下面。   斯科特并没有抗议,两个人不约而同的向道路上看去。   一支小部队沿着玛丽埃塔街走来。   他们或许是原先是一千个人的团,但现在只剩下不到一百个人了。   他们衣衫褴褛,疲惫不堪,扛枪的姿势东倒西歪,很多人都光着脚,还有人打着肮脏的绷带。   他们就这样朝前走,压根不往左右看,也不操心是否有燃烧的木头掉下来。   如果不是他们步伐沉重而整齐,不像彻底的溃败之师和乌合之众,就仿佛一队从炼狱里溜出来的幽灵了。   三年之前,母亲、妻子和心上人为他们缝制了漂亮笔挺的灰军装,如今身上斑斑驳驳,有的光着脊梁,有的直接穿着从北方伤亡士兵身上剥下来的外套。   他们长在一望无际的肥沃的红土地上,他们来自一个彼此都熟悉的城市、县镇和乡村,他们与自己的亲兄弟们、堂表兄弟们和邻居们一起入伍,选举本地最大的农场的少爷做他们的上校,因为骄傲的南方庄园主们确信自己绝不会听从任何其他人的命令。   他们走啊走,靠着惯性不停的走,最初沸腾的血早就被日复一日的虱子、痢疾和死伤冷冻了。   他们走了不知道多少英里,这一英里与下一英里没有什么区别,这一条路与那一条路没有什么区别,这一场战役跟下一场战役没有什么区别。   队伍如同一条在灰尘里垂死蠕动的长龙,奄奄一息,只余下最后一丝傲气和尊严,维持着迟缓沉重的步伐。   长龙的头过去了,漫长到仿佛看不到尽头的伤痕累累的躯壳过去了,细细的尾巴拖拖拉拉的到了眼前——殿后的是个孩子,跟步^枪一般高。   他梦游一般四下张望着,然后膝盖慢慢弯了下去,倒在了土路上,手却依然紧握着那杆瞧不出是锈迹斑斑抑或是血迹斑斑的步^枪。   一个胡子直留到肚子的人走出来,把这个本该握着课本和羽毛笔的男孩扛在肩上。   他步履沉重的继续向前,仿佛整个世界的重量都压在他的肩膀。   瑞特一动不动,目光追随着消失在拐弯处的小队,黝黑的脸上泛起奇异的忧郁之情,而斯科特摘下帽子,任凭尘土和宴会沾染在他乌黑光滑的头发上,然后他缓缓的把帽子扣在胸前。   他们维持着忧郁而充满敬意的姿态,直到火焰从楼梯上窜下来。热浪扑面而来,两人不约而同的催促着马跑起来,瑞特刻意落在后面,他们在仅剩的狭窄通道里跌跌撞撞,热浪从身上扫过,砖石木料从头顶落下。   他们跨过铁轨,跌跌撞撞的来到一条小巷子,火海已经落在身后。此时此刻,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表明,这座熊熊燃烧的火场,原本是一座高速运转的繁荣城市,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工人早上起来工作,报纸天天发行,电报日日响起,酒会夜夜不绝,律师辩护,牧师布道,银行家理财,杂货商售货……   “我从没指望过赢下这场工厂主与农场主的战争,虽然我一直在尽力所能及的努力。”斯科特的声音似乎有些沙哑,就像夹杂着火焰的风吹动了蒸干水分的树叶,“可是……”   瑞特从没像现在这样,觉得自己完全不认识斯科特,可又像认识了几百年。   “真是一颗令人费解的小脑袋,连我都搞不懂你在盘算什么了。”   “彼此彼此,瑞特,你也是个无解的谜,哪怕我们在一起共事这么久了仍然如此。”   承认自己不能真正理解别人,其实是最理解别人的表现。故作解人,大多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又轻视了他人的痛苦。   然而就在这一刻,坦诚无法彻底理解彼此的两人,终于彻底的心意相通了。   梦一样笼罩着的闷热和黑暗,如同清晨的薄雾似的烟消云散了。   他们是南方的儿子,生于斯,长于斯,最终也会埋骨在这片肥沃的土地,成为南方伤痕累累的躯体上的两枚勋章。这里有他们或通情达理、或顽固傲慢的长辈,有他们或成家立业、或年纪尚小的兄弟姐妹,有他们一起长大的朋友伙伴,有照料了他们家族两三代的、又凶恶又慈爱的黑人保姆,有他们被战火破坏殆尽却仍旧拼死守护的一切……不是虚无缥缈的国家概念,不是口号喊得震天响的所谓州权,甚至不是战争的真正根源——关税和利益,而是一张张转身抹去眼泪,扭头强作欢颜的、骄傲的、熟悉的笑脸……   他们身后,是铁锈色的铅一样沉重的天空,两旁是监^狱高墙一般幽黑的树丛,而前面是……   “亲爱的小伙子,你该不会傻乎乎的打算在最后一刻去枉自送命吧?”在昏暗的光线中,瑞特的牙齿雪白,一丝嘲讽在那双滴溜溜乱转的黑眼睛里闪闪发亮。   斯科特用同样的腔调回答:“我正是这么打算的,瑞特,愿上帝保佑我知迷途返的灵魂。”   “比步^枪高不了多少的小家伙,还是回家拿锄头更好。”瑞特慢条斯理的开口嘲笑,声线最深处有一丝压低的粗暴,“光荣凯旋或战死沙场的高贵牺牲,就让成年人来展示吧。”   “我已经十八岁了,瑞特,如果你碰巧还记得我的年龄的话。”斯科特哑然失笑,“而你的年纪已经够做我的父亲,不如还是……”   “该死的!”瑞特忽然破口咒骂起来。他利落的翻身下马,用强壮的手臂,把喋喋不休、试图激怒他的斯科特抱了下来,然后,那修剪整齐的小胡子就蹭上了斯科特干燥的嘴唇。瑞特的嘴唇滚烫,仿佛整个围城的火苗都蕴含其中似的,他的动作又沉重又粗暴,还带着破釜沉舟、自暴自弃的决心,不顾一切的向斯科特碾压上来。   斯科特连惊讶都来不及,就顺从的回抱起对方结实的腰,瑞特结实的胳膊紧紧箍着他的肩膀和后背,仿佛一座钢铁的牢笼,而斯科特却从未感觉这么自由过,瑞特吻他了,可他并没有感觉愤怒或受到侮辱,仿佛一切都那么理所当然,仿佛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仿佛一切都早该如此了……一切都已停滞,时间,空间,战争还有身后的熊熊大火,此时此刻,他们的世界里只有对方滚烫的嘴唇,和彼此坚实的怀抱。   时间恢复流动,他们从彼此的身体里挣脱开来,然后不约而同的沉默的跨上马背,走向黑暗,走向战场,走向一个无法回头、注定失败的目的地,走上一条由资^本家和野心家挑起的不归路,走上一条饥饿横行、伤痛遍地的苦难征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部,完。   历时好几年,短短14W的文终于暂时告一段落,真是一言难尽。感谢等待这么久的小伙伴们,因为有你们的鞭打和支持,小风才能不离不弃的写下去。有泥萌在真是太好了~话说木有人想给伦家写长评咩~   话说有木有人想要定制印刷呢?(虽然JJ的定制已经崩了……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